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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抗生素处方集

抗菌药物处方集

分类

品名及临床应用

品名

阿莫西林

级别

剂型

胶囊

规格

0.25g*24粒

【适应症】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5.急性单纯性淋病。

  

6.该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药理毒理】阿莫西林为青霉素类抗生素,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链球菌属、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粪肠球菌等需氧革兰阳性球菌,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需氧革兰阴性菌的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及幽门螺杆菌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

阿莫西林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发挥杀菌作用,可使细菌迅速成为球状体而溶解、破裂。

【用法用量】口服。

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

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

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不良反应】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注意事项】

1.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

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

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阳性反应者慎用。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该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

  

5.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须调整剂量。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试验显示,10倍于人类剂量的阿莫西林未损害大鼠和小鼠的生育力和胎儿。

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鉴于动物生殖试验不能完全预测人体反应,

分类

品名及临床应用

 

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应用该品。

由于乳汁中可分泌少量阿莫西林,乳母服用后可能导致婴儿过敏。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

1丙磺舒竞争性地减少该品的肾小管分泌,两者同时应用可引起阿莫西林血浓度升高、半衰期延长。

2氯霉素、大环内酯类、磺胺类和四环素类药物在体外干扰阿莫西林的抗菌作用,但其临床意义不明。

分类

品名及临床应用

 

 

品名

青霉素钠

级别

剂型

注射剂

规格

80万*1支

【适应症】青霉素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脓肿、菌血症、肺炎和心内膜炎等。

其中青霉素为以下感染的首选药物: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猩红热、丹毒、蜂窝织炎和产褥热等。

2.肺炎链球菌感染如肺炎、中耳炎、脑膜炎和菌血症等。

3.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

4.炭疽。

5.破伤风、气性坏疽等梭状芽孢杆菌感染。

6.梅毒(包括先天性梅毒)。

7.钩端螺旋体病。

8.回归热。

9.白喉。

10.青霉素与氨基糖苷类药物联合用于治疗草绿色链球菌心内膜炎。

青霉素亦可用于治疗:

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2.放线菌病。

3.淋病。

4.奋森咽峡炎。

5.莱姆病。

6.多杀巴斯德菌感染。

7.鼠咬热。

8.李斯特菌感染。

9.除脆弱拟杆菌以外的许多厌氧菌感染。

【药理毒理】

青霉素对溶血性链球菌等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和不产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具有良好抗菌作用。

对肠球菌有中等度抗菌作用,淋病奈瑟菌、脑膜炎奈瑟菌、白喉棒状杆菌、炭疽芽孢杆菌、牛型放线菌、念珠状链杆菌、李斯特菌、钩端螺旋体和梅毒螺旋体对本品敏感。

本品对流感嗜血杆菌和百日咳鲍特氏菌亦具一定抗菌活性,其他革兰阴性需氧或兼性厌氧菌对本品敏感性差。

本品对梭状芽孢杆菌属、消化链球菌厌氧菌以及产黑色素拟杆菌等具良好抗菌作用,对脆弱拟杆菌的抗菌作用差。

青霉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发挥杀菌作用。

【用法用量】青霉素由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给药前必须先皮试,皮试阴性才能使用。

  

1.成人:

肌内注射,一日80万~200万单位,分3~4次给药;静脉滴注:

一日200万~2000万单位,分2~4次给药。

  

2.小儿:

肌内注射,按体重2.5万单位/kg,每12小时给药1次;静脉滴注:

每日按体重5万~20万/kg,分2~4次给药。

  

3.新生儿(足月产):

每次按体重5万单位/kg,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出生第一周每12小时1次,一周以上者每8小时1次,严重感染每6小时1次。

  

4.早产儿:

每次按体重3万单位/kg,出生第一周每12小时1次,2~4周者每8小时1次;以后每6小时1次。

  

5.肾功能减退者:

轻、中度肾功能损害者使用常规剂量不需减量,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延长给药间隔或调整剂量。

当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50ml/分时,给药间期自8小时延长至8~12小时或给药间期不变、剂量减少25%;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时,给药间期延长至12~18小时或每次剂量减至正常剂量的25%~50%而给药间期不变。

  

6.肌内注射时,每50万单位青霉素钠溶解于1ml灭菌注射用水,超过50万单位则需加灭菌注射用水2ml,不应以氯化钠注射液为溶剂;静脉滴注时给药速度不能超过每分钟50万单位,以免发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

青霉素过敏反应较常见,包括荨麻疹等各类皮疹、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等和血清病型反应;过敏性休克偶见,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使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毒性反应:

少见,但静脉滴注大剂量本品或鞘内给药时,可因脑脊液药物浓度过高导致抽搐、

分类

品名及临床应用

 

肌肉阵挛、昏迷及严重精神症状等(青霉素脑病)。

此种反应多见于婴儿、老年人和肾功能不全患者。

  

3.赫氏反应和治疗矛盾:

用青霉素治疗梅毒、钩端螺旋体病等疾病时可由于病原体死亡致症状加剧,称为赫氏反应;治疗矛盾也见于梅毒患者,系治疗后梅毒病灶消失过快,而组织修补相对较慢或病灶部位纤维组织收缩,妨碍器官功能所致。

  

4.二重感染:

可出现耐青霉素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或念珠菌等二重感染。

  

5.应用大剂量青霉素钠可因摄入大量钠盐而导致心力衰竭。

【禁忌症】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皮试液为每1ml含500单位青霉素,皮内注射0.05~0.1ml,经20分钟后,观察皮试结果,呈阳性反应者禁用。

必须使用者脱敏后应用,应随时作好过敏反应的急救准备。

  

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3.青霉素水溶液在室温不稳定,20单位/ml青霉素溶液30℃放置24小时效价下降56%,青霉烯酸含量增加200倍,因此应用本品须新鲜配制。

  

4.大剂量使用本品时应定期检测电解质;  

5.对诊断的干扰:

  

(1)应用青霉素期间,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能出现假阳性,而用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

  

(2)静脉滴注本品可出现血钠测定值增高。

  

(3)本品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试验未发现本品引起胎儿损害。

但尚未在孕妇进行严格对照试验以除外这类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

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药物相互作用】  

1.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磺胺类可干扰本品的活性,故本品不宜与这些药物合用。

  2.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和磺胺药减少青霉素的肾小管分泌而延长本品的血清半衰期。

青霉素可增强华法林的抗凝作用。

  

3.本品与重金属,特别是铜、锌、汞呈配伍禁忌。

  

4.青霉素静脉输液中加入头孢噻吩、林可霉素、四环素、万古霉素、琥乙红霉素、两性霉素B、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苯妥英钠、盐酸羟嗪、丙氯拉嗪、异丙嗪、维生素B族、维生素C族等后将出现浑浊。

  

5.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同瓶滴注可导致两者抗菌活性降低,因此不能置同一容器内给药。

分类

品名及临床应用

 

 

品名

苄星青霉素

级别

剂型

注射剂

规格

120万*1支

【功效主治】主要用于预防风湿热复发,也可用于控制链球菌感染的流行。

【适应症】适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所致的轻度或中度感染,或需长期使用青霉素作为预防措施的患者,风湿性心脏病患者,治疗早期梅毒。

【药理毒理】本品为青霉素的二苄基乙二胺盐,其抗菌活性成分为青霉素。

青霉素对溶血性链球菌等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和不产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具有良好抗菌作用。

对肠球菌有中等度抗菌作用。

淋病奈瑟菌、脑膜炎奈瑟菌、白喉棒状杆菌、炭疽芽孢杆菌、牛型放线菌、念珠状链杆菌、李斯特菌、钩端螺旋体和梅毒螺旋体对本品敏感。

本品对流感嗜血杆菌和百日咳鲍特氏菌亦具一定抗菌活性。

本品对梭状芽孢杆菌属、消化链球菌和产黑色素拟杆菌等厌氧菌具良好抗菌作用,对脆弱拟杆菌抗菌作用差。

青霉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发挥杀菌作用。

【用法用量】肌注:

60万~120万U/次,2~4周1次,临用前加注射用水适量,制成混悬液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

青霉素所致的过敏反应在应用本品过程中均可能发生,其中以皮疹为多见,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和血清病型反应等少见,严重者如过敏性休克偶见;过敏性休克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使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二重感染:

可出现耐青霉素金葡菌、革兰氏阴性杆菌或念珠菌二重感染。

【禁忌症】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

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它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青霉素过敏史者约有5%~7%的患者可能存在对头孢菌素类药物交叉过敏。

3.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4.应用本品须新鲜配制。

5.应用青霉素期间,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能出现假阳性,而用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试验未发现青霉素引起胎儿损害,但尚未在孕妇中进行严格对照试验以除外这类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药物相互作用】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和磺胺药减少青霉素的肾小管分泌而延长本品的血清半衰期。

青霉素可增强华法林的抗凝作用。

分类

品名及临床应用

 

 

品名

阿洛西林钠

级别

剂型

注射剂

规格

1g*支

【适应症】主要用于敏感的革兰阳性菌及阴性菌所致的各种感染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包括败血症、脑膜炎、心内膜炎、化脓性胸膜炎、腹膜炎及下呼吸道、胃肠道、胆道、泌尿道、骨及软组织和生殖器官等感染,妇科、产科感染,恶性外耳炎、烧伤、皮肤及手术感染等。

【药理作用】该品是青霉素类抗生素,第三代广谱半合成青霉素,对G+菌、G-菌及厌氧菌有效,能强烈地对抗绿脓杆菌。

适用于G+菌、G-菌及厌氧菌引起的感染。

对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有效。

【用法用量】静注或静滴:

2~4g/次,用输液溶解和稀释,每4小时1次。

静注宜缓慢(5分钟以上)。

成人4-6克/日,重症可增至10-16克/日,分2-4次静滴,儿童75毫克/公斤体重/日,分2-4次静滴,婴儿100毫克/公斤体重/日,分2-4次静滴。

轻度感染(如无合并症的尿道炎等):

每日100-125mg/kg,成人可按每次2g,每6小时一次。

中度感染:

每日150—200mg/kg,成人可按每次3g,每6小时一次。

重度感染:

每日225—300mg/kg,成人可按每次3g,每4小时一次或每次4g,每6小时一次。

肾功能受损者用量:

肌酐清除率>30ml/min者按正常用量。

10—30ml/min者:

轻度感染按每次1.5g,每12小时一次;中度感染按每次1.5g,每8小时一次;重度感染按每次2g,每8小时一次。

<10ml/min者;轻度感染按每次1.5g,每12小时一次;中度感染按每次2g,每12小时一次;重度感染按每次3g,每12小时一次。

儿童用量酌减。

【不良反应】

①该品可致过敏性休克,用药前应作过敏试验。

②可出现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胀、腹泻、食欲不振等,口服给药时较常见。

其他尚有静脉炎。

大剂量应用可出现神经系统反应,如抽搐、痉挛、神志不清。

个别人氨基转移酶升高。

③尚可见药、药物热等过敏反应。

少数人可发生白色念珠菌继发感染。

【禁忌症】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前须做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者禁用。

2.交叉过敏反应:

对一种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抗生素也过敏。

也可能对青霉素胺或头孢菌素类过敏。

3.肾功能减退患者应适当降低用量。

4.下列情况应慎用:

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5.对诊断的干扰:

⑴用药期间,以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时可出现假阳性,用葡萄糖酶法者则不受影响;

⑵大剂量注射给药可出现高钠血症;

⑶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6.应用大剂量时应定期检测血清钠。

7.静脉滴注时注意速度不宜太快。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该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血循环,并有少量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用该品虽尚无发生严重问题的报告,但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仍须权衡利弊,因其应用后可使婴儿致敏和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

【药物相互作用】

1.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等抗生素和磺胺药等抑菌剂可干扰该品的杀菌活性,不宜与该品合用,尤其是在治疗脑膜炎或急需杀菌剂的严重感染时。

分类

品名及临床应用

 

2.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药可减少该品自肾脏排泄,因此与该品合用时使其血药浓度增高,排泄时间延长,毒性也可能增加。

3.该品与重金属,特别是铜、锌和汞呈配伍禁忌,因后者可破坏其氧化噻唑环。

由锌化合物制造的橡皮管或瓶塞也可影响其活力。

呈酸性的葡萄糖注射液或四环素注射液皆可破坏其活性。

也可为氧化剂、还原剂或羟基化合物灭活。

4.该品静脉输液加入头孢噻吩、林可霉素、四环素、万古霉素、琥乙红霉素、两性霉素B、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苯妥英钠、盐酸羟嗪、丙氯拉嗪、异丙嗪、维生素B族、维生素C等后将出现混浊。

5.该品可加强华法林的作用。

6.该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混合后,两者的抗菌活性明显减弱,因此两药不能置同一容器内给药。

7.该品可减慢头孢噻肟及环丙沙星自体内清除,故合用时应降低后两者的剂量。

 

分类

品名及临床应用

 

品名

氟氯西林

级别

剂型

注射剂

规格

0.5g*1支

【适应症】软组织感染,如脓肿、疖、痈、氟氯西林钠蜂窝织炎、创口感染、烧伤、中/外耳炎、皮肤移植保护、皮肤溃疡、湿疹、痤疮、手术预防用药;呼吸道感染,如肺炎、脓胸、肺脓肿、鼻窦炎、咽炎及扁桃腺炎;其它感染,如心内膜炎、脑膜炎、败血症、奈瑟氏菌感染、败血症性流产、产褥期感染、骨髓炎。

【药理作用】本药是半合成异恶唑青霉素,为耐酸青霉素,通过侧链改变使之具有一个受保护的中央β-内酰胺环,从而具有抗青霉素酶的作用,并且具有更广的抗菌谱,包括产生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

本药的抗菌谱与邻氯青霉素相似,对青霉素耐药或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绿色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芽孢杆菌、炭疽杆菌、产单核细胞李斯特氏菌、白喉棒状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及脑膜炎奈瑟氏菌有效。

【用量用法】静滴、静注:

2~4g/日,分2~4次注射。

溶于20ml注射用水中,在3~4分钟内缓注或加入输液中静滴。

胸腔内注射:

250mg/日,溶于5~10ml注射用水中。

关节腔注射:

250~500mg/日,溶于5ml注射用水中。

口服:

0.25~0.5g/次,4~6次/日,饭前2小时服。

儿童:

2~10岁为成人剂量的一半,<2岁为成人剂量的1/4。

【注意事项】慢性、复发和严重感染或吸收不良时,宜选用非胃肠道给药。

非胃肠道给药溶液最好在药液配制后数小时内使用,使用前充分振摇,缓慢注射。

本药可加入到常用的静脉注射液体中,如生理盐水、5%葡萄糖和1/6M乳酸钠。

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和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患者常出现药疹。

青霉素类与头孢菌素类合用可以出现交叉过敏或交叉抗药性。

本药不宜结膜下和鞘膜内注射。

长期用药偶见导致非敏感细菌过度生长。

对妊娠和哺乳的影响就目前已知情况而言,妊娠期使用氟氯西林,未见引起胎儿任何危险。

由于本药可少量分泌入乳汁,因此有引起婴儿致敏的危险,但这种危险很小。

【药物相互作用】

1.抑菌抗生素(四环素和红霉素)可以对抗本药的杀菌作用。

2.本药不能和粘菌素甲烷磺酸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和多粘菌素B配伍使用。

3.丙磺舒可减低本药的肾脏排泄。

4.本药不能与氨基酸溶液、脂肪乳和血液混合。

分类

品名及临床应用

 

 

品名

磺苄西林钠

级别

剂型

注射剂

规格

2g*1支

【适应症】主要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铜绿假单胞菌、某些变形秆菌属以及其他敏感革兰氏阴性菌所致肺炎、尿路感染、复杂性皮肤软组织感染和败血症等。

对本品敏感菌所致腹腔感染、盆腔感染宜与抗厌氧菌药物联合应用。

【药理毒理】磺苄西林属广谱半合成青霉素类抗生素,对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枸橼酸菌属、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流感嗜血杆菌、奈瑟菌属等其它革兰阴性菌具有抗菌作用。

本品对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以及不产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亦具抗菌活性。

本品对消化链球菌、梭状芽孢杆菌在内的厌氧菌也对有一定作用。

  

磺苄西林的作用机制为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发挥杀菌作用。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也可静脉注射;中度感染成人一日剂量8g,重症感染或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时剂量需增至一日20g,分4次静脉给药;儿童根据病情每日剂量按体重80~300mg/kg,分4次给药。

  磺苄西林钠临床上主要用于铜绿假单胞菌、变形杆菌、大肠杆菌等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肺炎等。

  2、腹腔感染,如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等。

  3、泌尿系统感染,如肾盂肾炎、膀胱炎、尿道炎等。

  4、妇产科感染,如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等。

  5、浅表性化脓性疾病,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扁桃体炎、术后创口感染、外伤性或烧伤性感染等。

  6、败血症。

  7、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

8、中耳炎、腮腺炎、副鼻窦炎等。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磺苄西林钠过敏反应常见。

严重的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Ⅰ型变态反应)的发生率为0、004-0、04%,其病死率可达10%。

血清病型反应(Ⅲ型变态反应)亦非少见,发生率为1-7%。

其它过敏反应尚有溶血性贫血(Ⅱ型变态反应)、药疹、接触性皮炎、哮喘发作等。

2、毒性反应磺苄西林钠肌注区可发生周围神经炎。

静脉大剂量注射可引起口周围、面部和四肢皮肤发麻,严重时有肌颤、抽搐等神经毒性反应,此反应尤易见于婴儿、老年人和肾功能减退病人。

3、赫氏反应和治疗矛盾用磺苄西林钠治疗梅毒或其它感染时可有症状加剧现象,称赫氏反应。

治疗矛盾见于梅毒病人,系由于治疗后梅毒病灶消炎过快,但组织修补过迟,或纤维组织收缩,妨碍器官功能所致。

4、血液学改变静脉注射磺苄西林钠偶可产生中性粒细胞、白细胞减少。

5、肝功能改变少数患者使用本品后可出现肝酶升高,肝活检显示非特异性肝炎,停药后症状消失。

6、消化道反应用药后可出现恶心、呕吐、腹胀、腹泻、食欲不振、上腹部灼热感等胃肠道症状。

7、二重感染磺苄西林钠治疗期间可出现革兰阴性杆菌或白念珠菌感染,念珠菌过度繁殖可使舌苔呈棕色甚至黑色。

8、其它磺苄西林钠滴注浓度过大或过快,在注射部位可能引起疼痛、硬结等。

【禁忌症】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分类

品名及临床应用

 

【注意事项】

1、磺苄西林钠与青霉素类药有交叉过敏反应,与头孢菌素类药有部份交叉过敏。

2、禁用于对本药或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

3、慎用于以下人群:

  3.1、对头孢菌素类药过敏者。

  3.2、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3.3、哺乳期妇女(磺苄西林可经乳汁排出,乳母采用本品后可使婴儿致敏)。

  3.4、孕妇。

4、严重肝、肾功能障碍患者。

5、年老、体弱者。

6、使用本品后可出现中性粒细胞、白细胞减少。

7、少数患者使用本品后可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8、长期用药期间应常规检查肝、肾功能和血象;大剂量应用时应定期检测血清钠水平。

9、使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呈阳性反应者禁用。

10、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约5%~7%可能存在对头孢菌素类药物交叉过敏。

【药物相互作用】

1、庆大霉素与磺苄西林钠联合后可互相增强对肠球菌的作用。

但本品与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一样,与氨基糖苷类混合后,两者的抗菌活性明显减弱。

2、丙磺舒可阻滞磺苄西林钠的排泄,从而升高本品的血药浓度。

 

 

分类

品名及临床应用

 

 

品名

阿莫西林钠氟氯西林钠

级别

剂型

注射剂

规格

0.25g*0.25g*1支

【适应症】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消化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口腔及耳鼻喉感染。

【药理毒理】本品为阿莫西林钠和氟氯西林钠按1:

1比例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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