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填制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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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填制规
报关单填制规范:
进口货物报关单四联:
海关作业、企业留存、海关核销、进口付汇
出口货物报关单五联:
海关作业、企业留存、海关核销、出口收汇、出口退税
首先,大家都知道报关单要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单货相符、货证相符。
所以,"不同合同、不同贸易方式、不同口岸、不同发票、不同手册,不同提单,不同运输方式,不同征免性质,不同批文的货物不得填制在同一张报关单上"!
从看到从
(一)预录入编号……—直到第(四十七)海关审单批注,但是我们考试只需要大家填到第四十一项,后面六项的因为都是由海关填写的部分所以考试不涉及!
带着以下问题去学习和贯穿报关单填制规范:
(1)在未实际进出境的情况下栏目的填报要求
(2)哪些栏目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为空,哪些栏目无论如何不能为空
(3)各代码所对应的物流流向是什么,有的是用进出口,有的仅适用进口
下面我就着重给大家将报关单填制规范归纳起来讲讲:
============================================================
(一)预录入编号
(二)海关编号
预录入编号和海关编号在报关单填制的已知条件中会直接给出,如果给了我们就填,没给就不用填写。
已知条件是指在考试题目当中以明确客观的文字展现出的一些不可预制或不可査找的内容,这些内容一般均为题目中所必须的条件。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名称及代码)教材P333
㊣此栏目会在已知条件中给出,不用记忆
▲内容来源:
已知条件
该栏目应当填写载运货物运输工具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进口口岸——货物进入我国关境第一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出口口岸——货物运离我国关境前最后一个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这里还应包括非关境的口岸海关,如未实际进出境则以正式报关的海关视为"口岸海关"
一般情况下不得填报直属海关的名称及代码,因为只有隶属海关才负责办理具体报关业务。
如题干中只给出不同直属海关的代码而无隶属海关名称及代码,就填报直属海关。
反之即可填报相应口岸的隶属海关名称及代码。
有时本栏目也许根据经营单位代码第五位来在备选答案中判断具体海关名称。
★具体要求:
1未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货物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如:
深加工结转、保税货物内销征税;
2转关运输进出境货物,填报进境地及出境地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3不同特殊监管区域间结转,填报对方区域主管海关名称及代码。
【例题】中国电子国际经济贸易公司(1103530006)持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向企业所在地的海关报关办理加工贸易余料结转业务。
A、北京海关0100B、京中关村0113
C、京加工区0126D、京通关处0108
【例题】北京某外贸公司通过海运方式进口货物,货物经天津新港海关(代码:
0202)进境,然后以直转的方式将货物转关至北京十八里店海关(代码:
0119)办理正式报关纳税手续。
在货物正式报关时,报关单的进口口岸栏应填写
A北京海关0100B十八里店0119
C、天津海关0200D、新港海关0202
●一般情况下请选择相对应的隶属海关;如没有相应隶属海关、仅有直属海关的情况下才可填报直属海关名称及代码。
(四)(代码及编号)(代码及编号)教材P334
㊣此栏目会在题目的报关单备案号栏目中或者已知条件中出现,不用记忆
▲内容来源:
已知条件
此栏目中一般情况下主要有两种情况比较容易考到:
一是填写加工贸易合同中《登记手册》编号,二是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时必须提供的《进出口货物征免证明》的编号,一般情况下,如果涉及一般贸易的话,—般情况下此栏为空。
(特例:
鼓励项目、自有资金、科教用品免税进口,一般贸易+Z)
加工贸易备案号是12位编码,一般是由第1位的英文字母和后面的11个数字组成。
【例题】备案号:
C23021300015
我们从备案号的第一位字母就可以判断出来贸易方式是进料加工。
其中考到频率最高的代码有:
B—来料加工登记手册编号
C—进料加工登记手册编号
Z—征免税证明编号
D—加工不作价贸易设备手册编号
E—加工贸易便捷通关电子帐册编号
H—出口加工区的保税货物的电子帐册备案号
Y—原产地证书编号
★具体要求:
1、出口加工区货物,保税货物填“H”电子帐册备案号;电子账册备案号填"H****D"电子帐册备案号
2在合同和发票中,注意甄别与贸易方式相对应的货物,不同贸易方式要分单填报。
3、CEPA项下原产地证书编号填写要求:
Y+原产地证书编号
●对于备案号栏中填报原产地证书编号的特殊要求:
此栏目仅限填写CEPA香港、澳门项下的原产地证书编号,并且需要在随附单据栏中再填一次。
其他国家(地区)的原产地证书编号填报在"随附单据"栏中。
●备案号一栏和贸易方式和征免性质等栏目存在着一定的逻辑关系,如果备案号里面是以"B、C、D、Z"开头的编号,那么这个报关单的贸易方式就不可能是"一般贸易"。
(详见附—)
●在此也有备案号为"Z"的一般贸易,请注意这点。
(五)进口日期/出口日期教材P337★
㊣此栏目会在题目的报关单备案号栏目中或者已知条件中出现,不用记忆。
例如,在题目已知条件中提到
"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与XX年X月X日向XX海关(海关代码xxxx)申报进境"。
▲内容来源:
已知条件
进口日期——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出口日期——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曰期
本栏目应为8位数,顺序为年是4位,月、日各2位,如2009年10月1日填为20091001在预录入报关单(没有海关编号的报关单为预录入报关单)的时候时,因为并无法预期实际办结的日期,所以出口时此栏目为空
●在进口提前报关或提前报关的转关运输情况下;'进口曰期"栏为空
●对于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以海关接受申报进/出口日期为准
(六)申报日期P337
▲内容来源:
已知条件
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曰期
本栏目应为8位数,填报要求同进出口日期
●进口时申报日期应晚于进口日期;出口时申报日期应早于出口日期,此点适用于报关单改错及综合实务题。
(七)经营单位(中文名称及编码)P338
㊣此栏目内容不仅会出现在本类题目中,在综合实务题中出现的可能性也很大。
几种情况下经营单位的确定方式非常重要请特别注意。
例如,A企业提供征免税证明委托B外贸企业进口机器设备,而A企业第6位代码为3,以此判断经营单位。
▲内容来源:
已知条件
经营单位可以理解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理报关企业)
【特别牢记】(此部分代码只需记住以下内容,教材上其他相关内容不做重点记忆)
经营单位代码由10位数组成,分为4段
XXXXXXXXXX
—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1)第一位至第四位为企业属地的行政区划代码
(2)第五位为经济区划代码
"1"表示经济特区
"2"表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两个特殊开放地区
"3"表示高新技术开发区
"4"表示保税区
"5"表示出口加工区
"6"保税港区★
"7"表示物流园区
"9"其他未列名地区
(3)第六位为企业经济类型代码
"1"表示国有企业
"2"表示中外合作企业
"3"表示中外合资企业(合资企业)
"4"表示外商独资企业(外资企业)
"8"有报关权而无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4)第七位到第十位为顺序代码
★具体要求:
1、经营单位指对外鉴定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在海关登记注册并有外资经营权的中国境内的法人或者组织),这里注意代理进出口的情况;
2、经营单位代码第六位为8的,不能填报为经营单位;
3、鉴定与执行合同不是同一家企业的以执行合同的企业的经营单位
4、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不是填报代理方而是填报外商企业,并需要在报关单的备注栏内注明'委托公司进口"。
切记此项规则仅适用于进口《征免税证明》中的设备。
而非自用设备或者设备非《免表》中备案,则不可适用此项规则。
【例题】中外合资沈阳贝沈钢帘有限公司(210123XXXX)使用自有资金,委托上海新元五矿贸易公司(310591xxxx)进口镀黄铜钢丝。
注意:
经济区划代码中"9-其他未列名地区"是指在相应地区内,除了代码为“1、2、3、4、5、6、7”列明以外的地区。
●为应对考试,应牢记第5位经济区划代码,如题目中提示"经营单位同收货单位"时,填报"境内目的地"一栏时可能会用到。
(八)运输方式(名称或代码)教材P340
㊣此栏目请以提运单据上的运输方式为准,单据名称或者运输描述
▲内容来源:
提运单据
指载运货物进出关境所使用运输工具的分类
主要涉及到的是:
水路运输(代码2)★
适用于船舶载运进出境的方式,通过BySea、Shipped,Vessel,BILLOFLADING(B/L),Container,VovageNo.、VovNo.等来判断
公路运输(代码4)★
适用于汽车载运进出境的方式
航空运输(代码5)
适用于飞机载运进出境的方式,通过ByAir、MAWB、HAWB等来判断
其他运输(代码9)
适用于特殊运输形式(如人扛、驮畜、管道等)及手册结转、深加工结转、非区保税加工货物内销等
代码0、1、7、8、W、X、Y、Z都是指进出区的报关时所用,而非进出境。
★2009年教材新增代码"H"的深港西部通道运输方式,但不做考试范围
注意:
如出现两程或两程以上提单的情况,一定要选择载运进出我国关境的运输工具名称及方式。
在报关单中,【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提运单号】栏中都有可能运用到这条原则。
【例题】Shipped:
FromBUSANToTIANJINPerAirFreight制单时假设为海运
●填写上述运输方式时如果填写运输方式名称,注意必须填写完整"XX运输"。
●在这里应当准确掌握无实际进出境的运输方式,这点很可能出现在非报关单填制题目中。
●出口加工区与区外之间进出货物,区内企业填报"9",区外企业填报"Z"。
(九)运输工具名称教材P342
㊣此栏目请以提运单据上的运输方式为准
▲内容来源:
提运单据
1水路运输需要填写船名、航次号
填报格式:
"名称或编号"+/+"航次号"
【例题】大力丸/0641
Vessel(VSL)、S/S为船名,VoyageNo.、V0Y、V.为航次号,另在Shippedper、Shippedby后面也会跟随船名及航次号
2、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
【例题】CA9774
【例题】
OceanVesselVoyNo.Portofloading
M/YCOSCOHONGFENGV.302NSANTOSBRAZILIANPORT
PortofDischangPortofDelivery
HONGKONG
Mark&No.DALIANCHINA
2ndVESSEL:
M/YCOSCOHONGKONGV.028
3、运输方式代码为“9”的其他运输填报运输方式名称,例如:
管道。
●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免于填报
●运输方式代码为“9”时需填报具体方式名称
(十)提运单号P345
㊣此栏目请以海运提单和空运运单编号为准
▲内容来源:
提运单据
海运提单:
BillofLading(B/L)
空运提单:
MasterAirWavBill/MAWB总运单HouseAirWavBill/HAWB分运单
水路运输:
有分提单填报"提单号"+*+"分提单号",没分提单的直接填报总提单号;
航空运输:
有分运单填报"总运单号"+_+"分运单号",没有分运单的填写总运单号。
另外航空运单在没有明确指出是总运单还是分运单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运单的编号来进行判,其中总运单编号通常为11位(3位数字-8位数字),而分运单编号通常为8位。
●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免于填报
(十一)收货单位/发货单位(有代码填名称及代码,无代码填名称)P347
㊣此栏目一般需要根据已知条件进行判断
▲内容来源:
已知条件
当企业自行进出口货物的时候,本企业就为收发货单位;当外贸企业接受企业委托办理进出口手续的时候,则委托人为收发货人。
这里可以将其理解为进出口货物的所有人。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要区分委托进出口与委托加工的关系,不要误将委托加工企业算作收发货单位。
【例题】中外合资沈阳贝沈钢帘有限公司(210123XXXX)使用自有资金,委托上海新元五矿贸易公司(310591XXXX)进口镀黄铜钢丝。
加工贸易的收、发货单位应与《登记手册》的"经营单位"一致,减免税货物的收、发货人应与征免税证明的申请人一致。
【例题】A公司委托B公司进口一批货物,货物进口后B公司受A公司指示,将货物运至C公司进行加工。
经营单位:
收货人:
境内目的地:
(十二)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P347
㊣此栏目需要根据附一关系进行判断
▲内容来源:
已知条件
常用贸易方式:
—般贸易0110、
来料加工0214、来料深加工0255B
进料加工0615、进料深加工0654C
合资合作设备2025、外资设备物品2225Z
货样广告品A3010
无代价抵偿3100
直接退运4500
退运货物4561
与其他各项关系详见附一
(十三)免征性质(简称或代码)P371
㊣此栏目需要根据附一关系进行判断
常▲内容来源:
已知条件
用征免性质:
—般征税101
其他法定299科教用品401
加工设备501、来料加工502、进料加工503
中外合资601、中外合作602、外资企业603
鼓励项目789、自有资金799
(十四)结汇方式(名称或代码)P375★
㊣征税比例栏目不用填写,结汇方式通常会在合同或发票当中以英文简写或全称的方式表现
▲内容来源:
合同发票
如果有会在已知条件中给出结汇方式(Payment/PaymentTerm/PaidbyL/CNO.T/T)
1信汇一M/T
2电汇一T/T
3票汇一D/D
4付款交单D/P
5承兑交单一D/A
6信用证一L/C
●在随附单据中结汇方式可能以英文全称的方式表示,此时要注意甄别。
●征税比例栏目不用填写。
(十五)许可证号P376
㊣此栏目会在已知条件中给出,如已知条件没给则不填写,此栏目指的许可证应仅为【进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监管证件代码"1、4",教材P388)两种,且以上两种证件号码不必再填写进入随附单据栏目。
其他证件则填报在随附单据栏目中。
这里应当注意《监管证件代码表》中代码1、2、3、4、Gx、v的监管证件均只可填入"许可证号"栏目,同时因考试大纲需要所以我们只需掌握其中一部分。
▲内容来源:
已知条件
●此项目包括"进口许可证"R"出口许可证"编号,但并不包括"自动进口许可证"。
(十六)起运国/运抵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P376
㊣此栏目主要注意以发票和运输单据中的条件进行判断。
▲内容来源:
提运单据
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则起、抵地不变,如中转地发生商业交易则以中转地为起、抵地填报。
请注意商业交易的概念:
商业交易一般指买卖关系。
在判断是否在中转地发生商业性交易可以看发票上出票人所在地和中转地有是否为同一地,如果是即可判断为其发生了商业性交易。
例如:
FROMYOKOHAMATOXINGANGVIABUSAN
TAIPEIINTRANSITTOSHANGHAI
某些贸易合同中采用了FCA、CIP等贸易术语并可能涉及到联程运输,例如从瑞士购买的货物,由瑞士苏黎世运至德国汉堡港再装船运往上海港,此时:
'PortofLoading:
Hamburg"仅是装船港口,而"PlaceofReceipt:
Zurich"接货地苏黎世才是此次运输起始发出的地点,所以起运国应为瑞士而非德国。
●无实际进出境的情况下,运输方式代码为"0、1、7、8W、X、Y、Z"时,此栏目填报为"中国"o
●单独关境区的中文填报严格按照教材''国别(地区)代码表"中所列中文填写。
P357页。
●如随附单据中仅给出国家(地区)英文名称,应自行翻译成相应中文名称填报,尤其要注意根据相关港口名称判断其所在国家(地区)。
(十七)装运港/指运港(中文名称)P380
㊣此栏目以运输单据为准,有时需要根据已知条件文字进行判断
▲内容来源:
提运单据
装货港一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
对于发生运输中转进口的货物,最后一个中转港就是装货港。
指运港——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最终目的地不可预知的,可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填报。
指运港不受运输中转的影响。
【例如】:
此货物运往国外买方港口釜山则指运港填写釜山;例如2:
此货物运往国外买方港口釜山但同时得知国外买方会将此货物继续运往大阪则指运港填写为大阪)
●无实际进出境填报"中国境内"(区别于十六)。
●如随附单据中仅给出港口英文名称,应自行翻译成相应中文名称填报。
(十八)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名称及代码)P380
㊣此栏目可根据经营单位代码第五位判断,或者结合题目中的文字条件和单据中的相关企业地址判断
▲内容来源:
已知条件、合同发票
境内目的地如果条件给出必须精确到区,例如:
北京西城、江苏南通
这里的代码与经营单位区域代码的表示方法相同,5位代码但是应当回过头来注意经营单位代码第五位的含义。
其代码为“1~7”为列名的特殊区域,如不符合上述特殊区域范围内的,则均应表示为“9”即“其他”,境内目的地则为“江苏昆山其他”
(十九)批准文号P381
㊣此栏目会在已知条件中给出,如未给出则不必填写
▲内容来源:
已知条件
出口——《出口收汇核销单》
进口为空
(二十)成交方式(名称或代码)P381
㊣此栏目以发票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为准
▲内容来源:
合同发票
进口报关单中所显示的最终价格为CIF价(成交方式+运费+保费=CIF)
出口报关单中所显示的最终成交价格为FOB价
进口时海关系统自动默认运保费为逻辑相加,出口时海关系统自动默认运保费为逻辑相减。
【注意】如在进口单据中同时给出CIF、运费和保费、FOB,我们只需要填写一次CIF价而无须填写运保费
进口——如果给FOB就需要填写运保费,如果给CFR就需要填写保费
出口——如果给CIF就需要填写运保费,如果给出CFR就需要填写运费
CIF(代码为1)-CIF/CIP/DAF/DES/DEQ/DDU/DDP
CFR(代码为2)-CFR/CPT
FOB(代码为3)FOB/EXW/FCA/FAS
成交方式
运费
保费
CIF
X
X
进口
CFR,C&F,CNF
X
√
FOB
√
√
出口
CIF
√
√
CFR,C&F,CNF
√
X
FOB
X
X
●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进口成交方式为CIF,出口成交方式为FOB。
(二十一)运费(运费标记代码)P382
㊣此栏目以发票或提运单据中的相关条款为准
▲内容来源:
合同发票
表现形式"FREIGHT","AIRFREIGHT","INTERNATIONALFREIGHT","FREIGHTCHARGES"等
运费标记"1"——运费率★
"2"——运费单价
"3"——运费总价
例如:
5%的运费率填报为"5/1",24美元的运费单价填报为502/24/2,7000美元的运费总价填报为502/7000/3
【注意】货币代码部分只须掌握以下常用代码即可
美元(502)港币(110)日元(116)英镑(303)欧元(300)人民币(142)
●进口填报CF价格,出口填报FOB价格,此栏目与贸易方式、单价总价相联系。
●应注意在题目中已给出的几项产品中甄选需填报运费;如题目中给出@单价,注意根据实际数量计算各项费用总价。
●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总和填报在"运费"栏目中。
(二十二)保费(保费标记代码)P383
㊣此栏目以发票或提运单据中的相关条款为准
▲内容来源:
合同发票
表现形式"INSURANCE"或"INSURANCECHARGES"等
保险费标记:
“1”——保险费率★
“3”——保险费总价
例如:
0.3%的保险费率填报为"0.3/1",10000港元的保险费总价填报为110/10000/3
(二十三)杂费
㊣此栏目以发票或提运单据中的相关条款为准
▲内容来源:
合同发票
杂费栏式用来调整完税价格之用,主要目的在于根据成交价格法调整因素(参考P278-P282页)将已包含在成交价格中的费用扣减出去,或者将未包含在成交价格中的费用加入进去。
“1”——杂费率★
“3”——杂费总价
例如:
1.5%的杂费率填报为"1.5/1",应扣减的650港元的杂费总价填报为110/-650/3
计入因素有:
销售佣金、经纪费、回扣、包装费、特许权使用费等
扣减因素有:
购买佣金、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折扣等
●注意不应将已包含在成交价格中但又单独列明的计入费用填报在本项,反之扣减亦然。
(二十四)合同协议号P384
㊣此栏目以合同中的编号为准,如未提供合同,则查看发票中的合同号栏目。
应填写合同/协议号的全部字头和号码
▲内容来源:
合同发票
S/NConfirmationAgreementOrderNo.ContractNo.PurchaseOrderNo.(P/ONo.)
(二十五)件数P384
▲内容来源:
提运单据
件数、包装件数一般以PackingList上内容为准,有时参考Marks&No.
此栏以实际运输包装的件数为准,与舱单件数一致。
如件数中涉及托盘件数则应填报托盘数量。
具体要求:
1、包装描述中有托盘就按托盘数量填报
2、没有托盘的填报运输包装数量
3、既无托盘又无运输包装数量,填报集装箱数量
4、注意参考PakingList上的包装数量和种类
【例如】CartonNo.1-40件数就为40CaseNo.7-14件数就为8
本栏目不得填报为0,裸装、散装货物填报为“1”
如:
2PALLETS100CTNS,件数为2
如:
1CONTAINER20PALLETS800CASES,件数为
(二十六)包装总类(中文名称,表现材质)P385
㊣注意要以包装数量相匹配,有时出现在合同的包装条款或Marks&No.中▲内容来源:
提运单据
常见包装种类有:
CASES木箱
CARTON纸箱(CTNS)
BARREL桶装(BRLS)
BULK散装
PALLET托盘
BALES布包(BLS)
集装箱和裸装混装填报为"件"
●包装种类的表述中必须包含包装的材质
(二十七)毛重(千克)P385★
㊣此栏目以装箱单或提运单据为准,不得为空
▲内容来源:
提运单据、合同发票
GrossWeight=G/W=G.W.
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1千克的填报为1;超出1千克的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第五位以后直接忽略,并非四舍五入。
这里应注意不要在栏目中填写重量单位,只填数字。
【例如】实际重量为0.412千克,填报为1千克;实际重量为1.27899千克,填报为1.2789千克。
本项目的填报应当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