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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职责制度汇总

 

管理制度汇编

 

2014-05-10

 

《初中规章制度汇编》前言

十八大以来,法制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我们党将在十八届四中全会重点确定“依法治国”的纲领。

目前我国的教育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已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我们办学必须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据此结合我们的实际制定有关制度,是学校“依法办校“的具体体现。

本册《初中规章制度汇编》,依据我校《办学章程》对过去的制度进行了增补和修订,由于编辑时间仓促,难免有不足和疏漏,我们将在今后的实践中逐步完善。

此《初中规章制度汇编》仅作内部学习资料。

 

校长:

 

目录

管理制度6

一、基础管理制度6

01.城固县初中办学章程6

02.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15

03.学校教职工奖惩条例17

04.学校档案管理制度18

05.学校文件、资料管理制度19

06.现金管理制度19

07.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19

08.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19

09.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实施办法20

10.学校首问负责制细则22

11.学校教职工“十不准”规定22

12.财务管理制度23

13.教工考勤制度23

14.值班制度23

二、教学工作制度24

15.教学常规管理制度24

16.骨干教师培训制度26

17.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26

18.教师工作实绩量化考核表27

19.校本教研管理制度27

20.校本培训制度33

21.化学药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37

22.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37

23.危险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38

24.学生实验守则39

25.物理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39

26.化学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40

27.生物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40

28.仪器室管理制度41

29.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41

30.实验室管理制度42

31.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43

32.化学实验室教学管理制度43

33.化学仪器室管理制度44

34.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45

35.生物实验室教学管理制度45

36.生物仪器室管理制度46

37.物理实验室管理制度46

38.物理实验室教学管理制度47

39.物理仪器室管理制度47

40.实验员管理工作制度48

41.计算机教室安全管理制度48

42.办公室微机使用规定49

43.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49

44.2012-2016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49

45.电教机房管理制度50

46.电教设备、电教教材管理制度50

47.电教软件资料保管、使用规程51

48.设备维护管理制度51

49.网络安全事故处置措施51

50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方案52

三、德育工作制度53

51家长委员会章程53

52.学生会章程54

53.安全责任追究制度56

54.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59

55.学校消防安全制度59

56.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60

57.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细则及奖惩制度60

58.学校安全教育制度62

59.班主任安全责任书64

60.政教处主任安全责任书65

61.课间操检查制度65

62卫生管理制度66

63卫生检查制度67

64卫生检查标准67

65.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68

66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69

67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70

68.体育活动中学生受伤事故应急程序72

69.学校校舍楼梯挤踏和坠落事故应急程序72

70.校园内犯罪分子持刀行凶事件应急程序72

71.校园内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程序73

72学生交通伤害事故应急程序73

73.火灾事故应急程序73

74.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74

75.升旗制度75

76.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评选标准与办法76

77.《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76

78.《中学生守则》78

79.学生学籍管理制度78

80中学生考勤制度79

.四后勤工作制度80

81学校关于节水、节电的有关规定80

82.食堂卫生安全管理规定80

83.学校卫生管理制度81

84.学校饮水机安全使用规定81

85.食堂安全管理制度82

86.食堂清洁卫生制度82

87.学校门卫岗位职责82

88.门卫管理制度83

89.食堂工作管理制度84

90.体育库房管理使用制度84

91.校舍及教学设施安全检查维修制度84

92.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85

93.音乐教室使用规定85

94.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85

95.食物中毒报告制度86

96.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应急程序86

97.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86

岗位职责87

一、管理人员工作职责87

98.校长职责87

99.党支部书记职责87

100.教学副校长职责88

101德育副校长职责88

102工会主席职责89

103.教务处主任职责89

104.政教处主任职责90

105.总务处主任职责91

106.电教主任职责91

107.保卫科科长职责92

108.团委书记职责92

109.工会女工委员职责92

110.财务管理人员职责93

111.档案员职责93

二、教育教学工作人员职责94

112.教师职责94

113.年级组长职责94

114.教研组长职责95

115.班主任职责95

116学校心理咨询员职责96

117音乐教室管理员职责96

118化学实验室管理员职责97

119生物实验室管理员职责97

120物理实验室管理员职责97

121多功能教室管理员职责97

122教育信息化工作小组职责98

123网络管理员职责98

124计算机教室管理员职责99

125安全工作管理责任书99

三、后勤服务人员职责101

126广播、电工职责101

127图书管理员职责102

128学校校产管理人员职责102

129食品卫生管理机构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102

130门卫职责103

管理制度

一、基础管理制度

01.初中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

城固县柳林初中位于城固县西大门柳林镇,始建于解放初期,“普九“时与草寺初中合并,新建于现校址。

现有学生338人,教职工56人。

近年来,学校树立“以师生发展为本,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思想,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成为县内近年教育质量提高较快的学校之一。

第三条:

学校性质为: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为城固县教育局。

第四条:

学校的办学宗旨是:

学校的一切教育教学工作着眼于为了学生和教师的可持续性发展,为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的发展创设最佳环境,为更好地服务于柳林辖区、造福周边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第五条:

学校的办学策略是:

依法治校,科研兴校。

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发展特点,认真执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道德品质,使学生具有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的素质,有稳固科学知识和劳动技能,为上一级学校输送优秀人才和为国家培养适应于现代化发展的劳动者。

第六条:

学校的办学目标:

努力把学校办成环境优美、设施现代、管理科学、师资精良、特色鲜明、质量一流的市级名校。

近期目标:

不断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加大校建投入,达到陕西省农村初中办学标准要求。

中远期目标:

全面达到陕西省高质量、高标准初中要求。

第七条:

学校校训、校风、教风、学风、作风。

校训:

文明、勤奋、团结、创新。

校风:

团结、进取、诚信、感恩。

教风:

文明、严谨、爱生、敬业。

学风:

勤奋、守纪、尊师、力行。

作风:

勤政廉洁、求真务实。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校长和副校长由教育局聘任。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为学校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管理和领导工作。

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学校从实际出发,设立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电教处和保卫科。

中层机构负责人由校长会研究推荐上报,由县教育局评聘。

第十条:

党支部在学校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和监督。

负责学校政治思想工作,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团结、教育、动员教职工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

领导工会、共青团、支部书记由上级党委任命或由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党支部依据《党章》规定的原则组建。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

教职工代表对学校工作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民主评议权。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学校重大条例规定和制度出台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二条: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研讨学校重大事项或突发性事件、布置和落实具体工作任务的常规会议,由校长召集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领导和处室中层领导及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

校长对讨论的事项有最后的决策权。

根据工作需要,主管校长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成员为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及处室中层相关领导。

第十三条:

政教处具体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教务处具体负责教学管理和学籍.考籍的管理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电教处负责推动学校各环节信息化建设的工作,保卫科具体负责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四条:

健全群团组织

1、建立柳林初中工会委员会,下设组织委员、生活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女工委员,接受党支部和县教育局工会的双重领导。

工会主席、委员由全体会员或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依据《工会法》规定的原则组建。

 2、建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柳林初中委员会,接受校党支部和镇团委的双重领导。

书记、委员由党支部任命或提名侯选人,经共青团代表大会依据《共青团章程》民主选举产生。

3、学校建立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群众组织:

学校学生委员会,接受政教处、校团委的领导,并在其指导下开展工作。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委员由年级组提名候选人或班级推荐、个人自荐,再通过竞选产生。

学校聘学生会指导教师一名。

4、 建立柳林初中少年先锋队组织,接受校团委的领导。

第十五条:

建立学校内部管理机制。

管理工作实行纵横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机制。

校级领导除纵向负责分管若干处室外,还横向分管若干年级的全面工作,实行全员聘任制。

建立柳林初中专项性综合组织

1、创建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2、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3、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4、综合治保领导小组;

5、德育工作领导小组;

6、教师职称评聘考核领导小组;

7、家长委员会;

8、贫困学生资助领导小组;

9、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10、营养餐领导小组和膳食委员会。

第十六条:

完善和规范年级组、教研组组织形式。

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分别由政教处和教务处提名,经行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由校长聘任。

第十七条:

学校实行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办学章程》为核心,建立起综合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总务后勤管理、教育信息化管理、党群工作管理等系统的配套管理制度。

用制度管人管事,注重制度执行情况的考评检查,推进依法治校。

第三章教师管理

第十八条:

教师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

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授予的权利,同时应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把建设一支思想品德高尚、教学业务精良、教育理念先进、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方法和手段,且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作为立校兴校的根本策略。

第十九条:

教师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

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穿着得体,举止文雅,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服从领导,勤恳工作。

关爱每一位学生,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收费,不搞有偿家教。

教师有权对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

认真备课、上课,认真布置作业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

学期初有工作计划,学期末有工作总结或专题小结。

第二十一条:

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接受继续教育,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职能培训,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参加学历进修或有关培训。

第二十二条:

拓宽教师来源,引进名师、骨干教师。

学校执行教师资格证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实行评、聘分离。

第二十三条:

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每学年末对教师进行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考核,制定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标准,坚持考核的全面性、客观性、公正性。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受聘、评职称、任教、晋级的依据。

考核优秀者予以表彰奖励,对教学业务水平低、教学效果差的教师予以调整流动,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体罚、侮辱学生以及其他影响教师形象等情节严重者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学校大力推进“名师工程”,评选校级骨干教师,校级学科带头人和校级名师,坚持“传、帮、带”,加速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成长,不断扩大骨干教师队伍,造就一批在省市县有一定影响的名师。

学校创造条件让骨干教师外出培训、外出考察拜师学习。

第二十五条:

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

教师依法享受工资、津贴、政府规定的医疗、休假、福利等待遇。

学校要完善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岗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等制度,加大考核力度,体现“多劳多得,优质多得,责重多得”的分配原则,逐步提高教师福利待遇。

第四章德育工作

第二十六条:

学校坚持德育为首,认真贯彻有关法规文件,建立健全德育机构,使学校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确定“学校无闲时,时时都育人,学校无空处,处处都育人,学校无小事,事事都育人”的德育工作理念。

第二十七条:

建立以党支部、政教处、教务处、团委、班主任代表、政治教师代表组成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

政教处是学校德育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各项德育工作。

团、队、班主任、任课老师是德育工作的具体实施者,管教管导。

第二十八条:

明确德育工作的重心。

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以养成教育为核心,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人文精神和科学态度,开展伦理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二十九条:

加强班集体建设,开展“优秀班集体”创建活动;加强校团委建设。

认真贯彻《国旗法》,坚持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参加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开展热爱祖国 教育、热爱家乡教育。

第三十条:

加强人防教育、法律教育、安全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配合,成立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定期召开家长会,树立家校共同教育理念。

每届新生进校后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活动。

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形成本校特色的德育体系。

第三十二条:

完善德育管理制度,加强德育科研和实践,加大德育工作的奖励力度。

第三十三条:

强化年级组功能,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活动,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依法治教,积极做好“问题学生”的转化和“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防止学生辍学,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校风。

第三十四条:

加强健康教育,加强青春期教育。

政教处设立心理咨询室、心语信箱,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

积极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及心理健康教育,关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十五条:

不断丰富校园文化活动,确定每年四月为体育节——“田径运动会”,十二月为艺术节——“迎新年文艺汇演”。

第五章教学工作

第三十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开足开全开好国家规定的各种课程,通过深入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方法和途径。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

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逐步完善探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不断开发以校园文化为特色的校本课程,探索一条具有柳林初中特色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

第三十七条:

坚持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实验活动,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优化课堂教学目标,优化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方法和优化教学过程。

第三十八条:

坚持课程、教材、教法的改革实验,不断推进高效课堂,确定以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基础,以高质量的课堂教学为中心,以培养优良的心理品质和学习能力为重点,促进“全面育人”的教改方向。

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第三十九条:

加强体育、卫生、艺术等工作,做好一年一度的学生体检工作,控制在校生的近视率。

扎实开展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积极参加各类竞技比赛。

培养学生健康理念,陶冶学生情操,发展学生各方面素质,使之学有所获,终身受益。

  第四十条:

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育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

注重发挥现代教育信息化技术的使用效益,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归档。

第六章科研工作

第四十一条:

学校要加强教研活动管理。

加强教研组建设,规范校本研修活动。

学习有关教育教学理论和经验,树立正确的教学观。

执行常规教学管理制度:

提倡①领导听评课。

②教研组长例会。

③集体备课。

④教案、作业、听课笔记、业务进修笔记检查。

⑤教学质量分析,⑥教师教学情况问卷调查。

⑦教学效果考核评价奖惩。

第四十二条:

充实教科研组,确立教科研为教师成长服务,为教育实践服务的理念。

实施“科研兴校”策略,规范教科研工作制度,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

  第四十三条:

电教中心负责创建良好的信息化教育教学环境,做好技术支持服务,健全设备、功能室的管理制度,并与学校的教科研工作相结合,以提高教学质量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的巨大优势,不断推动学校信息化应用工作的发展。

第四十四条:

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级课题研究工作,学校主动承担省市乃至国家级的课题研究任务。

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学科研,积极探索综合实践活动和校本课程的开发。

每位教师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教学论文。

教师须树立“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以“夯实基础、学会学习、主动发展、培养个性”为目标,为学生的生存和发展而努力探索。

实施“精品工程”,提高优质意识和精品意识。

实现科研引领,资源共享,提高优质课、精品课的比例,力求轻负担、高效率、高质量。

第四十五条:

成立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对学校教科研工作予以指导、评审,每学年举行一次教育科研成果的评选和奖励。

力争培养一批教研型的优秀教师群体。

第七章总务后勤工作

第四十六条:

总务后勤工作必须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的观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

搞好校园建设,实现校园四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为学校的发展和教育教学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四十七条:

严肃执行财物制度,购物、报销、严格审批程序。

坚持勤俭办事与适度超前并重的原则,按教育局采购中心规定,完善采购审批手续添置教育教学设备,力求做到收支平衡,努力做到勤俭办校。

  第四十八条:

严格执行主管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违规违纪收费。

努力增收节支,保证教育教学需要。

第四十九条:

建立学校档案,加强校产管理,加强日常维护,做好资产登记工作,制定并严格执行校产管理、使用、赔偿制度,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

第五十条:

学校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学校财务报表实行定期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

  第五十一条:

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确保饮食卫生与安全,为师生提供满意服务。

第五十二条:

按照省初级中学标准,规划校舍建设,尽快达到国家标准。

创建整洁、优美、和谐的校园环境,不断丰富校园环境的文化内涵,使学校成为柳林镇的亮点之一,让周边社会满意、让辖区老百姓认同的优质学校。

第八章学生管理

第五十三条:

凡在柳林初中学习的学生。

学校按国家学籍管理办法管理学生学籍,健全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对转学、休学、复学、借读等严格手续程序,严格执行毕业证书颁发制度。

第五十四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教育的权利,有权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有权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和教师工作,有权接受平等的教育和获得公正的评价,有权使用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

第五十五条:

学生要自觉维护学校声誉,积极为校争光。

学生要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的各项要求,遵守学校关于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做到爱党爱国,自尊自爱,团结友爱,礼貌待人,遵纪守法,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有文化的合格的中学生。

第五十六条:

学校建立学生奖励制度,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表现优秀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给予表彰。

学校每学期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其它单项先进,予以全校表彰。

学校积极筹措奖励基金,对品学兼优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第五十七条:

对违规、违纪或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教师应遵循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加以教育。

必要时予以相应的处分。

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如果学校教师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学生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和依法提出诉讼。

第五十八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申请学费减免或补助、结对助学、爱心捐助等形式提供资助。

同时欢迎社会各界捐资助学。

第五十九条:

加强对学校安全、卫生的管理。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学生健康检查制度,坚持开展疾病预防、近视眼防治的宣传教育。

第九章安全与保障

第六十条:

按照教育在先,预防为主,强化管理的原则,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建立和健全各种安全防范制度,实行校内各部门“安全责任制”,实行人防、技防、物防的“三防制”和“一把手”负责制。

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组织、工作队伍、管理制度。

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签订安全协议,增强师生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六十一条:

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十二条:

学校组织师生参加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劳动等活动均应考虑安全因素,妥善采取预防措施,保证师生安全。

凡组织外出活动,须事先书面报告,经城固县教育体育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具体实施。

第六十三条:

认真贯彻实施学校卫生条例,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进行防毒、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等安全教育活动。

健全各项组织,配备必要的值班执勤人员和安全监督员,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为师生创设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杜绝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伤害事件,确保全校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

第十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校长室。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在实施中,如与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条例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条例、政策为准。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的制定与修改权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是学校实施全面管理的基本依据,学校各项工作都必须符合本章程基本原则。

02.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200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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