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厂纪厂规1讲课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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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厂纪厂规1讲课稿
厂纪厂规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入职指引
第三章公司简介
第四章人事制度
第五章工作时间
第六章食宿规定
第七章劳动报酬
第八章休息放假
第九章保险福利
第十章培训制度
第十一章劳动纪律
第十二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三章文件的送达和生效
第十四章解释与修正
第一章总则
1、厂纪厂规适用于所有职员工,包含正式录用之职员工及试用期内之职员工。
2、本公司职员工必须遵守厂纪厂规内容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维护公司良好声誉、保护公司财产,是职员工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4、厂纪厂规将有助于所有职员工熟悉公司的规章制度,使大家工作有章可循。
5、厂纪厂规相关内容与公司现行和今后规章制度、通告、标准作业规定有相抵触时,以公司最新公布的办法或公告、标准作业规定执行。
第二章入职指引
1、您的报到手续,将由综合部负责办理,报到时需提供的资料详见第四章人事制度-个人资料。
2、报到入职后,您所在的部门会指定一名职员工作为您的工作指引人;工作指引人将会向您介绍部门的一些基本情况和您的工作职责。
3、在您入职之后综合部将会为您安排入职培训(新进职员工入职培训),请您务必参加。
4、请您随时关注公司的公告栏,以便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规定以及相关信息。
5、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培训等请您积极的参与。
第三章公司简介
公司全称:
性质:
地址:
电话:
传真:
总公司:
品质政策:
质量第一客户至上追求卓越永续经营
品质目标
客户满意度合格率在98%以上
出货合格率每月在98%以上
环境方针
节能减废,预防污染,遵守法令,持续改善,全员参与,绿化家园。
组织架构:
(见附页1)
第四章人事制度
一、招聘
1、本公司招聘的对象无性别、地域、户口等区别。
公司职员工不因民族、籍贯、性别、语言、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凡应聘的职员工必须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未与原公司解除关系者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2、所有职员工必须年满16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应聘者通常不予考虑聘用。
3、应聘时,必须持有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等有效证明。
4、凡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录用:
1有参加不良帮派、酗酒、聚众赌博、吸食毒等违法行为;
2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关系的;
3被通缉或判刑在案者;
4提供虚假学历证明、身份证明、资格证明、从业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者;
5正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明确告知公司,公司书面表示同意录用的除外)
6有职业病、传染病或疾病者(明确告知公司,公司书面表示同意录用的除外)
7未满16周岁的,男的48岁(包括48岁)以上的,女的45岁(包括45岁)以上的以及其
他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止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8有其他不得录用情形的;
9被公司开除、辞退、自离者以及辞职不满半年者。
(特殊情况经允许除外)
6、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应聘表格,经公司考核、面试合格者后方可聘用。
应聘者接到公司通知后按期到公司报到上班。
二、个人资料
1、职员工应聘时需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并附上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呈交综合部门。
需提交的证件有:
①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
③特殊工种、特种作业证(如会计证、驾驶证、电工证、英语等级证书等等);
④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备注:
提供以上资料办理入职手续,同时需提供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综合部门为每个职员工建立个人档案。
职员工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正确无误,职员工以下情况更改或补充时,须于七日内到综合部门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并交复印件:
①住址与电话号码;
②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国籍;
③婚姻状况;
④女职员工怀孕或小孩诞生;
⑤发生意外或疾病时的联系人。
3.职员工以欺诈手段提交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公司有权随时给予无偿辞退。
三、试用期
1、所有新入职的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如在试用期内请假超过3天以上的,按实际请假天数相应延长试用期。
2、在试用期内公司对职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进行考核、评价,判断其是否符合录用条件。
考核评估必须由综合部门在职员工试用期届满前10-15天实施评估上报,当事人部门主管有义务在试用期届满15天前向综合部门提出。
四、辞工/辞退
1、试用期内,职员工辞工,需提前3天通知公司,如职员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通知职员工并给予辞退。
2、试用期满后,职/职员工辞职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3、试用期满后,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立即辞退:
①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
②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③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利用假证件或威胁手段进入公司的,经发现时;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职员工离厂
1、职员工在试用期后辞工必须提前30天书面申请(试用期内只须提前3天,申请辞职期间不得请假,否则按请假天数延长离职日期);各职员工辞工必须由直属主管、部门主管及厂长级以上领导签核准后方可办理手续。
2、职员工未办理请假、公干或其它有关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3天无故旷工者,按自动离职除名处理。
3、薪金结算:
1)职员工因违纪而被开除者,只结算实际工资,无任何补偿;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具体情况追究赔偿责任。
违反国家法律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2)在试用期后,职员工辞工未提前30天而离厂者,按提前天数扣除提前部分薪资。
3)凡是在试用期内,如职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公司随时都可给予辞退,职员工需提前3天申请方可办理离职,未提前3天申请离职者,需扣除提前部分薪资。
4、离职手续办理
职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完善离职手续,未完善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处理。
离职手续包括:
(1)职辞到期手续办理日为每周星期二;(周二后到期的顺延下周二办理);
(2)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3)按离职办理程序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4)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他公物;
(5)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并到综合部办理退宿手续。
(6)向综合部提交已签完的离职审批表;
(7)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
(8)待所有离职手续完成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资单。
(注:
当月所有离职人员的工资,公司将在次月15日统一发放。
)
5、离职办理程序
(1)职员工辞职或辞退时,需按公司以下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2)职员工辞职须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
职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登记表》→所属主管同意、签名→所属厂长(总经理)同意、签名→综合部备案。
(3)辞退职员工须按一下程序进行审批:
组长/领班填写《职员工辞职/辞退书》→所属主管同意签名→所属厂长(总经理)同意签名→综合部备案→交综合部通知给职员工。
(4)辞工/辞退人员离职手续按以下程序办理:
到综合部领取《离职通知单》并填写→到部门交还办公用品/用具→直接上级签名确认→搬行李到保安室检查并进行退宿→由总务签名确认(保安队长代理)→由综合部人员签名确认后计算工时→扣除相关应扣费用→通知财务部计算工资→离职员工本人于当日下午16:
30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单→离职人员领取工资单并签字确认→2小时内带个人物品离厂→保安部根据各部门负责人签名的《离职通知单》方可放行,并收缴《离职通知单》→综合部存档。
第五章工作时间
一、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
2、公司可根据生产需要,对工作日、上下班时间、班次、就餐时间及工休时间进行调整,全员必须配合。
3、公司因生产需要加班,所有职员工有义务积极配合生产安排。
二、考勤制度
1、全体职员工必须按公司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打卡,除打卡机有故障外,不按规定打卡,一律不计算工时。
上午:
8:
00-12:
00
下午:
13:
00-15:
00
2、迟到/早退在1分钟-30分钟内按1元/分钟,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每月迟到/早退超过3次者,全厂通报批评;屡犯者,视情节轻重而定,严重者可辞退处理。
3、职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差,则要填写《外出人员登记表》,审批后交综合部,保安凭《外出人员登记表》放行并作好记录。
4、因公事不能及时打卡者、忘记打卡者(每月仅限三次),必须填写打卡证明单经上级主管批准交综合部签卡;(打卡机发生故障除外)
5、公司要求加班、值班人员,上下班必须打卡,加班时不得擅离工作岗位,需提前下班必须经上级主管同意方可下班,否则当早退处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加班者,须办理向上级主管请假。
6、上、下班需亲自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否则双方各记小过一次。
三、请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
1、请假:
请假3天以内至少提前半天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超过3天者至少提前1天办理请假手续。
1.1员工请假3天以内呈部门部门主管)审批后交综合部。
1.2全厂员工请假超过3天(含3天)以上的需呈厂长批准。
2、病假必须出具病假单;婚假、丧假等需有书面证明方可,如无相关证明,一律按事假处理.
3、未经请假、请假未核准或假期已满未申请续假而不上班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4、任何人员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到3天者,一律作自动离职处理。
四、旷工
1、旷工:
1.1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
1.2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不上班者;
1.3假期满未及时续假者;
2、1个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到3天者,属于严重违纪,公司一律按自离处理。
3、旷工1天扣3天工资,不足半天按半天计,旷工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
第六章食宿规定
1、公司为职员工提供了食宿方面的便利,并逐步提升和改善职员工的食宿条件,请您务必配合相关的管理工作,并遵守相应的规定,共同创造良好的食宿环境。
2、用餐规定
2.1请在供餐时间内到餐厅内就餐,过时或提前不予供应(因工作需要提前或推迟就餐时需向综合部申请)。
2.2就餐时请自觉排队领餐,并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不得插队、拥挤。
2.3用餐后请随手将桌面之纸巾、残渣、果皮及其它杂物等清理至指定的地点,禁止乱丢垃圾。
2.4就餐时间:
早餐:
7:
30-8:
00
中餐:
12:
00-13:
00
晚餐:
17:
00-18:
00
3、宿舍规定
3.1请按宿管安排的床位入住,不得私自乱搬动床位。
3.2各住宿人员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并配合宿管员的调配和管理。
3.3所有宿舍成员均应做到:
3.3.1保持宿舍环境卫生、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更不得向宿舍外抛弃杂物;垃圾不得堆积于室内。
3.3.2宿舍外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不得乱堆放杂物或私自占用。
3.3.3便后冲水,厕纸入垃圾桶内,严禁将纸巾或其它杂物丢入马桶内,以免堵塞下水道。
3.3.4注意安全,预防火灾,严禁私自安装电器或私拉乱接电源以及在宿舍内玩弄火种。
3.3.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在中午、夜间休息时禁止大声喧哗或大声播放音乐,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3.3.6自觉维护生活区所配置的各项设备设施,人为损坏除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若有自然磨损或出现故障时,请及时联系宿管员进行维修。
3.3.7宿舍应做到每日清扫地面、做到无垃圾、无残渣、窗户、房顶无明显浮尘;墙上无乱张贴的图画、无刻画的痕迹;床上物品应保持整洁、有序,皮箱摆放整齐,桶、盆、口杯、毛巾等洗漱用品应按规定区域摆放。
清洗后的衣物要按指定地点晾晒。
3.3.8综合部将不定期对宿舍进行6S检查,并在评比后实施奖罚,并将检查的结果公布于公告栏。
3.3.9全体人员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人走关水、关电,自觉节约资源。
第七章公司福利
一、薪资发放
1、发放日:
工厂执行下发薪制,每月15日发放员工薪资,如遇周末或节假日,则提前或延迟相应日发放。
2、公司工资不包括如下:
①社会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②电话、伙食、交通、住房补助等;
绩效工资;
④年终奖金;
⑤其他奖金及物质奖励。
3、
3、本公司职员工可依法享受年假、产假、婚丧假、工伤假。
①正式员工在职期间结婚可请婚假,晚婚假为10天,不符合晚婚条件的为3天。
②直系亲属去世,可取3天丧假。
③婚假、丧假期间支付基本工资。
4、职员工请假,公司不支付其假期的工资。
5、每月依法定时15日发放上月的工资,如有特殊原因公司应发通知公布。
二、薪金调整
1、公司规定月薪人员通过试用期后,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个人工作态度、能力、业绩决定其调薪幅度,一般在3%~20%工资,每年一次调薪。
2、员工薪资参照当地规定调整工资。
三、工资等级
参见公司《薪制制度》
第八章休息休假
一、休息
公司保证职员工每周至少休息1天。
如工作需要加班,在本月内必须安排补休,否则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二、法定假
1、全体职员工每年可享受以下11天法定休假:
元旦(1月1日)1天
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3天
清明节(4月5日)1天
劳动节(5月1日)1天
端午节(农历端午当日)1天
中秋节(农历中秋当日)1天
国庆节(10月1~3日)3天
三、有薪假期
1、凡正式职/员工按公司制度休假均可享受下列有薪假:
婚假:
10天(晚婚),必须提供有效婚姻证书。
丧假:
父母或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丧假3天,必须提供当地民政部门的证明文件。
2、婚假应在登记结婚的半年内一次休完。
第九章福利
1、所有职员工每月享有全勤奖。
即按公司规定出勤,当月不旷工,不请假者拥有全勤奖.
2、所有职员工根据公司规定评选优秀奖、全年全勤奖。
3、公司为职员工提供集体宿舍和食堂。
第十章培训制度
1、凡招聘的文员、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须经相应的培训,培训合格后转正(文员、技术人员的培训可按实际情况灵活处理,经双方同意,情况特殊时,公司可延长)。
2、新招的普工由综合部负责新职员工入厂的厂规及常识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安排对其进行岗前现场操作培训,由安全主任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由品管部负责对职员工进行品质基础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新职员工上岗。
第十一章劳动纪律
一、目的
为保持高度的工作效率和优良厂纪,本厂制定了职员工的行为标准,让职员工认真执行。
二、遵守纪律(头发、工衣、工帽示范图见附二)
1、员工每天上班,应提前10分钟做开工前准备,做到不擅离职守、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所有人员勤洗工衣、头发,不允许留长指甲,男生不允许染发、烫发、留长发、胡须、紋身等。
3、所有车间职员工上班必须穿工衣,个人衣服要整洁干净,不得衣冠不整进入工作场所,工衣/工鞋只作上班穿,车间职/员工不允许穿短裤进入车间上班。
4、车间人员上班时间不允许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如食物、挂戴小饰物及手机)
5、本厂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所有人员不可在厂区、车间等地吸烟、玩火。
吸烟者应在指定场所进行。
6、在工作时间内及工作场所,不得饮酒、进食。
三会友、个人电话
1、工作时间内,职员工原则上不得面见私人朋友,如确有必要的,要向部门主管申请,经允许后方可实施。
2、工作时间内,不可随意打私人电话,如确有需要经上级批准后实施。
四、奖惩条例
1、奖惩标准:
大功:
奖500元;
小功:
奖200元;
嘉奖:
奖100元。
三次警告合计小过一次,三次小过合计大过一次,年内记三次大过予以开除处理:
轻微过失:
处分10-30元;
书面警告:
处分30-100元;
降职降薪:
处分100-200元;
劝退/解聘:
处分200-500元。
2、奖励细则: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
1)对经营管理提出具体改良方案,并取得相应效果,确有重大贡献者;
2)经办艰难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贡献;
3)对企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及对企业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之事项。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记小功一次:
1)才能卓越对主管业务改善有特殊贡献,使公司盈利万元以上者;
2)为公司业务发展竭尽全力,做出重大贡献的,使公司创收万元以上者;
3)为本企业增收节支金额超过万元者;
4)遇有重大情况,勇于负责,措施得宜,为公司避免重大声誉及经济损失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记嘉奖一次:
1)行为优良,学识丰富、工作认真、忠于职守,堪为同事楷模;
2)发扬和争取公司信誉,有特殊具体事迹;
3)临时紧急事件处理得当,减免公物损失;
4)见义勇为,救助急难者;
5)自动协助非职务之内工作而成效卓越。
3、处罚细则: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上班时间在吸烟区吸烟,一次超过5分钟(含)以上者;
2)在吸烟区聊天,同一部门有2人(含)者,吸烟区人数超过3人(含)者;
3)本职工作(操作、记录、检验、标签等)失误被主管查出或其他部门投诉者;
4)工作不专心,上班打瞌睡、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不按指定场地、区域标示摆放物品、物料、茶杯等,被检举或被稽查到者;
6)妨碍现场工作秩序及休息娱乐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守则者;
7)初次不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或初次非故意不按工作指引作业者;
8)浪费公物、资源、(水、电、纸张)等情节轻微者;
9)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公务者;
10)乱摘花草、破坏生态绿化或不保持各自责任区域之环境卫生者;
11)不讲究卫生,擅自用嘴吸、吹公用饮水设备器皿之容器者;
12)接听电话等对外联络工作时,不讲文明礼貌,态度粗鲁、恶劣、不友好者;
13)不按规定时间进出厂区及准时作息就寝者;
14)非主管级人员及无正当理由擅自查阅他人资料、档案、调查他人隐私者;
15)资料掌管部门责任人任(他)任查阅他人资料、档案及隐私者;
1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各项项目培训者,或拒不签到者;
17)相关责任岗位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向上级主管或安全小组人员报告者;
18)擅自在厂区推销私人物品者;
19)其他违反稽查表现条例内容及未按要求进行工作环境检点(消防器材等)与机器设备保养者;
20)未按要求保养机械者;
21)进入工作区域或生产场所未按规定佩戴厂牌或不按规定着装者;
22)该卫生值日无故不值日或执行不彻底者;
23)未经许可私自调换宿舍、乱搬床位者;
24)私自移动公用设施者;
25)在工作场所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者;
26)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垃圾和从宿舍前后窗乱丢报废物或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乱倒者;
27)将物品悬挂于电线上者;
28)乱拿或乱放餐盘者,就餐插队、代打饭菜者,餐后不清扫倒在桌上残渣剩饭和乱倒垃圾者;
29)未关风扇或未关灯者;
30)未按离岗规定擅自离岗者;
31)在厂区和宿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涂墙画壁,影响公共卫生或浪费资源者;
32)工作中未经许可不等候接替,擅自下班者;
33)非工作需要或非紧急情况下将物品自高空抛落者;
34)上班时间在生产区域拨打私人电话、玩手机游戏、播放音乐者;
35)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内接待亲友或带小孩者;
36)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者;
37)无正当理由打饭到餐厅外用餐者。
38)违反公司其他规定者。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小过”处分:
1)工作时间内消极怠工或无故拖延工作者;
2)因作业疏忽导致公司财产损失,机器设备、模具或物品材料受损害或造成质量异常者;
3)工作中未经许可不等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4)搬弄是非,制造团体不和及传播谣言影响工作情绪者;
5)未经许可擅自动用厂内生产器具者;工作时间内擅自制造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者;
6)未填写物品放行单私自携带公司物品出厂者;
7)顶撞上司态度恶劣者;
8)未依许可进入公司禁区者;
9)未依作业规范作业、违反工作纪律以致影响生产者;
10)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贵重仪器、生产设备、计算机及其接口设备,教唆或帮助他人为之者亦同;
11)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工作者;
12)将有可利用之材料当垃圾倒掉者;
13)上班时间在岗位上坐睡、靠睡者;
14)在厂区和宿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涂墙画壁,影响公共卫生或浪费资源者;
15)利用公司计算机玩游戏、播放音乐、看与工作无关的文件或图片、上网者;
16)代人刷卡、委托他人刷卡、转借工卡、厂牌者双方或伪造上班记录者;
17)未经许可擅自留宿外来人员者;
18)进入异性集体宿舍过夜者;
19)在宿舍内乱拉电线、电源线等;
20)将物品自高空抛落者;
21)打听或散播其他同事工资和福利待遇者;
22)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23)晚上熄灯后聚会影响他人休息或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危及他人财产、生命安全者;
24)下属犯错知情不报还包庇、袒护下属者;
25)未经主管以上领导批准,跨越工作部门从事不属于自己或私自调班、替班、换岗位者;
26)未经主管以上领导批准擅自更改作业流程的;
27)相关责任岗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通知纠正后仍未立即改善被查出或举报者;
28)本职工作之报告、记录、标示不实,影响公司信誉或造成公司损失者;
29)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被损害或因未按要求保养机器设备给他人财产、身体造成损害不严重者;
30)无主管批准或不可抗力因素,擅自操作由指定人员操作的机械设备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1)不按安全规范操作未造成后果且初犯者;
32)其他情节相同的行为。
(3)、有下列行为之一,予以“大过”处分
1)对同事恶意诬告或诽谤,制造事端者;
2)因工作疏忽、懈怠或督导不周以致公司财务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者;
3)工作时间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私自外出者;
4)对公司来访客户极不礼貌而有损公司印象者;
5)保安人员擅自准予外人进入厂区者;
6)工作时不按规范作业造成严重错料及质量问题;
7)带头闹事,扰乱秩序或贻误公务者;
8)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损失金额为人民币500元以上);
9)未经主管人员允许或非指定操作人员,随意操作机械设备、车辆者(如发生意外伤害公司财产或损伤他人,应承担全部损失);
10)擅自涂改文件、污秽、撕毁公告、公文。
私自查看或复印、盗取、损毁公司文件者;
11)不接受保安检查或管制,强行出入厂区或生活区者;
12)擅离职守致发生事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13)无故动用、损坏消防设施者;
14)未经许可利用厂内设备制造或修理私人物品者;
15)虚报加班或迟到、早退不刷卡企图蒙混过关者;
16)未经许可在厂区内摄影者;
17)故意浪费原材料及物料或毁损,挪用公司财物者除记大过外应按材料的原价赔偿;
18)投机取巧,隐瞒蒙蔽,利用职权谋取非份利益或回扣有具体事实者;
19)未经许可,擅自带外人进入公司办公楼及厂区各部办公室、工作场所者;
20)无故连续旷工1天以上者(含1天)或无故旷工(包括无故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的情形)二次者;
21)在宿舍或厂区内从事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金额较小者;
22)入职或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虚假信息、证件使公司误言造成公司损失较小者;
23)下属犯错知情不报还包庇、袒护下属,因此造成公司损失在500元以内者;
24)未经主管以上领导批准,跨越工作部门从事不属于自己或私自调班、替班、换岗位者因此造成公司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5)未经主管以上领导批准擅自更改作业流程的造成公司损失500以下者;
26)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被损害或因未按要求保养机器设备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