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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发电机组技术规格书

柴油发电机组

技术规格书

目录

1.总则:

1

2.标准和规范3

3.使用条件5

4.技术要求5

5.表面处理及涂漆10

6.铭牌和标志10

7.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测试仪表11

8.检验及试验11

9.技术文件要求12

10.包装及运输准备13

1.总则:

1.1.本技术规格书描述了用于“项目”中“柴油发电机组”的设计、制造、材料、供货、检验、试验、交付、标志、运输、文件和服务等的最低技术要求。

1.2.本技术规格书属于“柴油发电机组请购文件”的一部分。

1.3.对于在本技术规格书中引用的、但未在本规格书中定义的术语,必要时参考中国国家标准和IEC标准中所包括的定义内容。

1.4.有关项目的具体数据,将在构成请购文件的数据表、单线图及其它文件中详细说明。

1.5.本公司保留对本文件增加、删除、修改的权利。

1.6.单位和图例

所有单位应采用国际单位制;电气图例符号和文字符号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或IEC标准的

规定。

1.7.语言除非另有规定,所有通信文件、设备的警告标志、安装说明、试车说明、操作说明和需地方当局批准的文件应采用中、俄文。

1.8.偏差柴油发电机组的设计、制造、材料、供货、检验、试验、交付、标志、运输、文件和服务应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卖方在其投标书中应详细列出并说明所有与本技术规格书及构成请购文件的其它文件的偏差,所有偏差应在订货前取得买方的书面认可和批准后方可生效。

若没有提出偏差,将视为卖方完全接受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为方便买方对卖方的技术响应情况进行准确分析,卖方宜就买方的技术规格书进行逐条回应。

1.9.冲突的处理

(1)本技术规格书的内容与相关规范、规定和构成请购文件的供货要求、数据表、单线图、一次系统图及补充说明等冲突时,应按下列优先顺序执行:

(a)请购文件中的供货要求、数据表、单线图、一次系统图和补充说明等。

(b)国际标准。

(c)中国国家标准。

(d)中国行业标准。

(e)本技术规格书。

(2)本技术规格书的内容与相关标准、规范或构成请购文件的数据表、图纸及补充说明等冲突时,使用本技术规格书的各方均应以书面方式将冲突内容提交买方澄清。

1.10.卖方(供货商)的责任

(1)柴油发电机组的设计、工艺技术、制造、材料、供货、检验、试验、交付、标志、

运输、文件和服务等应为卖方特定的排他性责任,卖方应根据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和良好的工程惯例开展工作。

(2)本技术规格书内容与相关标准、规范或构成请购文件的数据表、图纸及补充说明等冲突时,卖方应以书面方式提交买方澄清。

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并充分描述本技术规格书或构成请购文件的数据表、图纸及补充说明等与有关标准的不同点。

(3)卖方不应使用假设代替买方未提供的信息,卖方应从买方或可靠的渠道获得必要的信息;卖方因缺少信息而提出的索赔是不能被接受的。

(4)为确保设备的正确安装,操作及维修,卖方(卖方)应提供所有必须的或附加的工具,专用工具和附件的清单以及维护管理和维修的相关软件。

即使这些设备在图纸、技术规定或数据表中未列出。

(5)对于与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不同,但实质上可为买方节约资金的设备或附件,卖方可作为一项选择内容将其列出,这类选择内容应在卖方的投标书中单独列出且单独报价。

柴油发电机组应是全新的、优质的且符合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卖方的标准设计和标准产品,所选用部件或附件的材料及制作工艺在质量上均应是一流的,部件或附件应为市场上现有的标准产品。

(6)为了满足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在任何情况下,与本规格书所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而无偏差提出并不意味着免除卖方在该规格书范围之外所应承担的责任。

(7)在设备预期寿命时间内,卖方应能提供所有备品配件及维修技术支持服务。

2.标准和规范

下列标准和规范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技术规格书的引用构成本技术规格书的条文。

本技术规格书出版时这些标准和规范的版本均为有效版本。

所有标准和规范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技术规格书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和规范最新版的可能性。

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改版均不适用本技术规格书。

凡是不注日期或修改号(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格书。

2.1.中国国家标准

内燃机电站通用试验方法

GB/T20136-2006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电控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GB/T10233-200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2012

电工产品不同海拔的气候环境条件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低压电气设备的高电压试验技术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50062-2008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GB/T50063-200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2006

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T7261-2016

22中国行业标准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内燃机电站总装技术要求

JB/T7606-1994

工频柴油发电机组组额定功率、电压及转速

JB/T8186-1999

工频柴油发电机组组技术条件

JB/T10303-2001

2.3.国际标准

Basicandsafetyprinciplesforman-machineinterface,markingandidentification-codingprinciplesforindicationdevicesandactuators

IEC60073

Degreesofprotectionprovidedbyenclosuresforelectricalequipmentagainstexternalmechanicalimpacts(IKcode)

IEC62262-2002

3.使用条件

3.1.正常使用条件

1)安装地点:

若无特殊说明,柴油发电机组安装于非爆炸危险环境的室外,其使用条件为GB/T2820.1规定的使用条件。

2)项目基础条件:

3.2.辅助电源情况:

1)系统电压:

AC380V/220±15%,三相四线(L1,L2,L3,NPE)/TN-S系统

2)额定频率:

50Hz土0.5Hz

4.技术要求

4.1.对柴油发电机组的定义

4.1.1.本请购文件定义的柴油发电机组,是由一台用以产生机械能的往复式内燃(RIC机、一台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的发电机组成。

同时还应包括用于连接原动机和发电机的部件(如联轴器、齿轮箱)和适用的承载和安装部件、控制装置和开关装置、辅助设备、户外型机组所带的罩壳等。

4.1.2.柴油发电机组的辅助设备包含并不限于:

1)启动系统;

2)进排气系统;

3)冷却系统;

4)润滑油系统;

5)燃油系统;

6)辅助电源;

7)罩壳(如需要);

4.2.电气额定值(发电机端输出)

本项目所采用的柴油发电机组的电气额定值应是:

1)额定电压:

AC0.4kV3P;

2)额定频率:

50Hz;

3)功率因数:

0.8;

4)主用功率:

见数据表;

5)备用功率:

见数据表;

4.3.功率定额定义

4.3.1.柴油发电机组的功率定额应当符合GB/T2820.1-2009的第13节的规定。

4.3.2.柴油发电机组的功率是发电机端子处为用户负载输出的功率,不包括基本独立辅助设备所吸收的电功率。

4.33除非另有规定,柴油发电机组的功率定额为在额定频率下、功率因数cos①=0.8时,

以千瓦(kW)表示的功率。

4.3.4.除非另有规定,本技术规格书提及柴油发电机组的功率时,均指其主用功率;柴油发电机的主用功率即是GB/T2820.1-2009的第13.3.1条规定的XX功率(XXX。

4.4.一般技术要求

4.4.1.柴油发电机组的运行模式应当是符合GB/T2820.1-2009的第6.1款所规定的运行模式。

分别为:

1)恒定负荷持续运行;

2)变负荷持续运行;

3)恒定负荷限时运行;

4)变负荷限时运行;

442.柴油发电机组的运行方式应当是符合GB/T2820.1-2009的第6.3款所规定的运行方式。

分别为:

1)单机运行

2)发电机组并联运行

3)与电网并联运行

4.4.3.柴油发电机组的运行模式及运行方式在构成请购文件的数据表中体现。

4.4.4.柴油发电机组的控制装置和开关装置应当符合规范GB/T2820.4-2009的规定,同时具

备手动/自动控制功能。

4.4.5.柴油发电机组的启动时间应满足构成请购文件的数据表中的要求。

应能在规定的启动时间结束时,满足向负载100%供电的要求。

4.4.6.柴油发电机组的性能等级应是符合GB/T2820.1-2009的第7节中所规定的G3级。

4.4.7.柴油发电机组的构型应是符合GB/T2820.1-2009的第8.3款的D构型。

有底架,控制装置、开关装置和辅助设备整体安装,并有罩壳。

考虑到本项目的运输、安装条件,柴油发电机组的罩壳应是户外型集装箱式静音箱(标准40尺集装箱)。

4.4.8.按照本技术规格书第3.1款规定的“150029-ENG-PP-01设计基础”中提供的数据,柴油发电机组应能满足抗震设计的要求。

4.4.9.卖方应在前苏联/独联体国家拥有出口业绩,宜在本项目所在国拥有出口业绩,卖方应在投标阶段提供业绩证明。

4.5.运行性能

4.5.1.柴油发动机的自启动装置应能满足在本技术规格书规定的环境温度下正常启动。

4.5.2.发电机的绝缘/温升等级应符合GB/T2820.2-2009规定的“H”级。

4.5.3.柴油发电机组的燃油和润滑油箱的容量应在不补给的条件下满足构成本请购文件的数据表中规定的持续运行时间的要求。

4.6.柴油发动机的技术要求

4.6.1.柴油发动机应采用整机原装进口的高性能优质产品,所选品牌应提供全球联保服务

(IWS)。

卖方应在投标阶段随同标书提交产品报关单、产品的原产地证书等证明。

4.6.2.柴油发动机的功率特性最低至少应符合GB/T2820.2-2009的规定。

为保证为负载连续

供电,柴油发动机输出的实际功率应不大于其使用功率。

4.6.3.柴油发动机的调速系统应是:

电子监控管理系统(ADEC)。

4.6.4.柴油发动机应采用燃油共轨、全电子喷射、四冲程、废气涡轮增压、空空中冷型。

4.6.5.柴油发动机应是高可靠性、低噪音、低油耗的。

4.7.交流发电机的技术要求

4.7.1.交流发电机应采用整机原装进口的高性能优质产品,所选品牌应提供全球联保服务

(IWS)。

卖方应在投标阶段随同标书提交产品报关单、产品的原产地证书等证明。

4.7.2.交流发电机应采用高效率的无刷自励、单轴承、旋转磁场三相同步交流发电机。

4.8.控制装置和开关装置

4.8.1.柴油发电机组的控制装置应采用原装进口的优质产品,所选品牌应提供全球联保服务(IWS)。

卖方应在投标阶段随同标书提交产品报关单、产品的原产地证书等证明。

4.8.2.控制装置的人际界面应支持中、俄双语,技术成熟、操作简单、界面友好。

4.8.3.控制装置和开关装置应一体安装在柴油发电机组的罩壳内(户外型集装箱式静音箱)。

4.8.4.控制装置和开关装置的供电电源见本技术规格书第3.2款。

485.装置的结构应符合GB7251.1的规定。

4.8.6.控制装置应支持柴油发电机组的下列运行模式:

1)自动运行模式;

2)手动运行模式;

3)测试模式;

4.8.7.自动模式下,柴油发电机组在接到自启动信号时,可以在(0〜300s可调)内启动机

组,并在30s内正常供电(负载获得100%供电)。

当市电恢复,机组能在(0〜600s可调)内卸载,并在冷却延时过后自动停机。

4.8.8.保护功能:

1)当机组运行出现故障时,自动紧急停机发出声光报警,以防损坏机组。

2)柴油发动机保护有:

润滑油压过低报警/停机、发动机超速停机、冷却液温度过高报警/停机、启动失败和盘车失败停机、蓄电池电压过低或过高报警。

3)交流发电机保护有:

短路、交流电压过高/过低、频率高/低等。

4)其他符合GB/T2820.4-2009规定的,必须的保护功能应由卖方在投标阶段补充完善。

4.8.9.测量和监控

1)发动机转速;

2)发动机机油油压;

3)发动机水温;

4)电瓶电压;

5)发电机组/线电压;

6)发电机电流;

7)发电机视在输出功率;

8)发电机频率;

9)发电机组硬件参数;

10)机组运行操作记录,机组故障记录;

11)其他符合GB/T2820.4-2009规定的,必须的测量和监控功能应由卖方在投标阶段补充完善。

4.8.10.柴油发电机组应是电启动,启动蓄电池系统应具备足够容量(考虑环境应留有余量),启动蓄电池系统同时作为控制装置的后备电源,保证控制设备在所有条件下能可靠工作。

电池组应符合IEC623的规定。

4.8.11.启动蓄电池系统配套有电池充电器,应是宽电压型自动浮充电器,可根据电瓶容量的存储情况进行自动充电及断开控制。

4.8.12.当需要启动柴油发电机组时,启动蓄电池系统应在15秒内动作,如启动失败须能在失败后5秒,再次提供启动,须能提供连续六次的启动,而不会达到按制造厂商规定损坏电池的程度。

4.8.13.柴油发电机组的开关装置应是符合GB/T2820.4-2009规定的A型一一独立的发电机组开关装置。

开关装置的出线导体为浇铸式密集型母线,埋地敷设引至柴油发电机组的罩壳边。

开关装置的配置应能满足与出线导体端接的需求。

4.8.14.开关装置的主输出断路器应是三极框架式空气断路器(ACB),应采用优质进口或合

资产品。

低压抽屉式开关柜及其内部元器件、测量仪表和附件应符合本技术规格书“标准和规范”章节中引用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8.15.框架式空气断路器参数

(1)额定频率:

50HZ

(2)断路器型号:

空气绝缘型

(3)额定工作电压:

0.4kV

(4)额定绝缘电压:

1kV

(5)额定电流:

630A〜5000A

(6)额定脉冲冲击电压:

8kV

4.8.16.开关装置的额定值应充分考虑柜体内的热源;温升值应控制在IEC60439所规定的值

内。

4.8.17.开关装置应适于IEC60364-3规定的TN-S系统。

4.8.18.开关装置内所有的电气元件应能承受可能通过的过负荷电流和短路电流,所有机械构件应能承受短路电流冲击的影响。

4.8.19.控制装置和开关装置的电气线路标识色应按如下颜色:

(1)三相:

L1黄,L2绿,L3红,N蓝;

(2)单相:

L黄,N蓝;

(3)DC:

+棕,-蓝;

(4)控制电缆:

任意色;

(5)接地线:

黄绿;

4.8.20.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隔离距离、介电性能、温升、电击防护、短路保护及短路耐受强度、对电子设备供电电路的要求、电磁兼容性和成套设备内的电气连接等应符合GB7251.1和IEC60439-1的规定。

4.8.21.二次回路应采用铜芯连接导线,最小截面应不小于1.5mm2,但引至测量表计电流回

路的导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

4.9.发电机的中性点接地及方案保护

4.9.1.发电机中性点接地方法是符合GB/T2820.4-2009规定的a方案一一直接接地。

4.9.2.发电机的接地故障保护方案由卖方在投标阶段提出,在技术澄清阶段进一步明确,对于具备项目所在地业绩的卖方,应在投标阶段说明项目所在地的供电管理部门对发电机接地故障保护装置的要求。

4.10.罩壳(户外静音集装箱式静音箱)的技术要求

4.10.1.应采用标准40尺集装箱,发电机组安装于集装箱式静音箱内;

4.102具有符合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认证证书(卖方应在投标阶段提供证明资料),整机组可直接作为标准集装箱海运;具有可防止海浪、雨水侵入的能力,罩壳的IP等级应至少达到IP54(即户外安装的最低要求)。

4.10.3.集装箱大梁应采用方管制造,以提高集装箱机械强度,承受更高的发电机组动载冲击;

4.10.4.箱体两侧设有侧门,方便用户日常维护和检修;箱外设有爬梯;

4.10.5.集装箱前后均可开门,方便用户对发电机和发动机散热器日常维护与检修;如有大修需要,机组可方便地从集装箱任何一端取出;

4.10.6.集装箱内设二盏防爆灯,控制屏上设一盏防爆灯,方便用户操作和维护;照明电源宜取自柴油发电机组的控制装置。

4.10.7.集装箱底部设有发动机“三漏”收集系统,防止发动机可能出现“三漏”而污染环境;

4.10.8.静音型箱体内部布置有高性能耐老化阻燃型隔音材料和吸音材料,吸声棉层厚度

50mm,箱体内壁材料采用镀锌冲孔钢板;

4.10.9.进排风均采用特制消音通道,并配套重型消声器,模块化消音片采用多层吸声岩棉组合而成;

5.表面处理及涂漆表面处理按生产厂家标准执行。

暴露的金属部件均应涂有适合现场条件的防护层,防护层应具有一定的防腐性能。

控制装置和开关装置的柜体外壳表面颜色为RAL7035。

柴油发动机、交流发电机的涂装按生产厂家标准执行。

户外静音集装箱式静音箱在招投标的技术澄清阶段确定。

6.铭牌和标志柴油发电机组的柴油发动机、交流发电机、控制装置、开关装置、罩壳上均应设有铭

牌。

铭牌的材料应不受气候的影响,并应固定在明显可见的位置。

铭牌上所标志的内容应永久保持清晰(可采用蚀刻、雕刻、打印或光化学处理等方式)。

柴油发动机铭牌的标志内容为厂家标准。

交流发电机铭牌的标志内容应符合GB755-2008的要求。

控制装置和开关装置铭牌的标志内容为厂家标准。

罩壳的铭牌的标志内容应至少符合GB/T13306的要求。

铭牌文字应为中英双语。

7.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测试仪表

7.1.安装及试运行期间的备品备件安装及试运行期间的备品备件由卖方推荐,卖方应在投标书中提供安装及试运行期间的备品备件清单供买方审查。

7.2.两年正常运行所需备品备件两年正常运行所需备品备件由卖方推荐,卖方应在投标书中提供两年正常运行所需备品备件清单供买方审查。

7.3.专用工具及测试仪表安装需要的专用工具及测试仪表由卖方推荐,卖方应在投标书中提供专用工具及测试仪表清单供买方审查。

8.检验及试验

8.1.参考的规范和标准

柴油发电机组的检验及试验项目及方法应符合GB/T2820GB/T12786和GB/T20136的规

定。

8.2.型式试验的项目由卖方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下列试验报告:

(1)绝缘电阻测量;

(2)耐压试验;

(3)常温及低温启动;

(4)控制装置试验;

(5)测量电压整定范围;

(6)测量频率降、稳态频率带、频率范围、瞬态偏差及恢复时间;

(7)测量电压调制、稳态电压偏差、不平衡度、瞬态偏差及恢复时间、波形等;

(8)连续运行试验;

(9)温升试验;

(10)自启动试验;

8.3.出厂试验应包含并不限于:

(1)检查外观、成套性、标志和包装;

(2)启动及试运行试验;

(3)控制装置的例行试验;

8.4.现场检查与试验

8.4.1.设备在现场安装后,卖方应按国家的有关标准和需方的有关要求进行有关检查、试

验和调试,并提前15天将现场试验方法、试验步骤、试验内容等提交需方确认。

8.4.2.现场检查

-外观(安装工艺)检查;

-技术文件完整无缺漏;

-设备安装牢固可靠;

-依据技术图纸要求整定电气参数。

8.4.3.通电运行及调试验收柴油发电机组的试运行试验及调试验收由买、卖双方在技术澄清阶段商讨确定。

9.技术文件要求

9.1.投标文件在询价阶段,应按工程采购承包商的规定提供文件,以便对卖方的投标文件进行恰当的评估。

这些文件至少应包含——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

(1)卖方文件清单;

(2)柴油发电机组样本;

(3)柴油发电机组技术规格书;

(4)柴油发电机组数据表;

(5)初步的开关装置系统图(标明各种元件和数据);

(6)初步的发电机组结构图;

(7)初步的发电机组外形图、安装图、安装基础图;

(8)控制装置和开关装置外形图;

(9)人机界面例图;

(10)安装及试运行期间的备品备件清单

2年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专用工具清单;

(11)第三方元器件及分包商清单;

(12)试验证书和检验报告;

(13)报关单等及原产地证书;

(14)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认证证书

(15)业绩报告;

(16)偏差表;

(17)供货清单;

9.2.提交给买方审核的最终文件提供给买方的最终文件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经更新的本技术规格书第9.1款所列文件的最终版;

(2)控制装置和开关装置的一次系统图及二次原理图;

(3)控制装置和开关装置的接线图;

(4)保护整定计算书;

(5)安装、调试和运行手册;

(6)维护手册;

(7)铭牌大样;

(8)元器件及材料一览表(显示所有可更换部件的完整再订购信息)

10.包装及运输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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