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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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精神,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快我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解决平台建设管理分散、办事系统繁杂、事项标准不一、数据共享不畅、业务协同不足、政务服务整体效能不强,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区党委九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快建设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强化协同,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为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强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强化全区统筹。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省级统筹,深化应用成熟模板和技术,推进平台系统、模式流程等标准一条线贯穿到底。

对应全国“一张网”做好衔接,注重统分结合,强化标准规范,充分利用各地(市)、各部门已建各类政务服务平台,整合资源,对标调整,协同共建,推动横向纵向整体联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建设集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便利化水平。

强化协同共享。

坚持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联网是原则、孤网是例外,数据共享是原则,不共享是例外。

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国家、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的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公共支撑作用,以数据共享为核心,不断提升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能力,推动面向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开、政务服务数据开放共享。

强化问题导向。

以人民为中心,以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为标准,全面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痛点”,针对需要多次跑、反复跑、窗口排队长的事项和“进多站、跑多网”等问题,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提高使用率,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大力推行“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审批”。

强化安全保障。

坚持安全第一,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网络安全底线思维,从平台前期规划建设、过程录入集成、后期运维管理全方位抓好安全防控防护,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网络安全规划、安全建设、安全监测和安全态势感知分析,健全安全通报机制,加强综合防范,积极运用安全可靠技术产品,推动安全与应用协调发展,筑牢平台建设和网络安全防线,确保政务网络和数据信息安全。

(三)工作目标。

加快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各地(市)、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与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对接,形成全国政务服务“一张网”。

政务服务流程不断优化,全过程留痕、全流程监管,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有效汇聚、充分共享,大数据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互通,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服务效能大幅提升,全面实现全区“一网通办”。

2019年底前,我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并上线运行,实现全区政务服务“一张网”,大力推进各地(市)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实现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实现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建立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

各地(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按照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要求,加快推进并完成本地区本部门与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

2020年底前,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按照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部门数据共享,满足普遍性政务需求,“一网通办”能力显著增强。

2022年底前,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到全区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二、系统架构

(一)建设框架。

全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覆盖自治区、地(市)、县(区)、乡(镇)、村(居)五级。

各层级之间通过政务数据交换平台进行数据交换、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监督考核、统计分析等。

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是政务服务总枢纽和总入口,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标准规范及相关要求,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并预留端口、联通接口。

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提供政务服务事项管理、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一体化公共支撑。

自治区各部门要统筹整合本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依托自治区级平台公共支撑系统,通过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部门自有业务办理系统对接。

地(市)级各部门要统筹整合本级业务办理系统,依托自治区平台统一入口和公共支撑,汇聚地(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各类政务服务资源,做好与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向企业和群众提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办理和政务服务。

(二)建设内容。

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主要实现自治区政务服务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等功能,主要由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业务办理系统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四部分构成。

———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

是政务服务实施机构为自然人、法人提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入口。

———政务服务管理平台:

是承担政务服务管理职能的机构进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运行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的平台,是政务服务门户信息的来源,是业务办理系统接入的通道。

———业务办理系统:

是政务服务实施机构进行内部审批的专业系统,分为国务院部门业务办理系统、省级政府统建业务办理系统及其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市级统建业务办理系统及其部门业务办理系统。

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合并。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是支撑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业务办理系统运行的基础数据平台,包括集中汇聚的政务服务事项库、办件信息库、社会信用等业务信息库和共享利用的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库,以及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的支撑系统。

(三)建设方式。

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采用自治区统建方式,自治区统一建设覆盖自治区、地(市)、县(区)、乡(镇)、村(居)五级的全区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地(市)、县区不再单独建设本级平台。

拉萨市已建成的拉萨市网上办事大厅要实现与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各地(市)、各部门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依托自治区统一的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平台实现。

三、重点任务

(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

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各相关部门要编制全区标准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按照统一规划、试点先行、突出重点、逐步完善的实施路径,以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为重点,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自治区、地(市)、县(区)三级统一,达到政务服务事项在自治区内“三级四同”最终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事项基本要素统一,实现政务服务“四级四同”的目标。

全面梳理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逐步推进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化。

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流程等信息要素。

建立全区联动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各区域、各层级、各渠道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更新同步,推动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办理流程和评价标准统一。

〔政府办公厅、区审改办牵头,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2019年3月底前完成〕

(二)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按照“一网通办”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依托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基础支撑,推动证照、办事材料、数据资源共享互认,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

整合优化企业开办、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涉及多个部门、地区的事项办理流程,逐步做到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

积极推进多证合一、多图联审、多规合一、告知承诺、容缺受理、联审联办。

通过流程优化、系统整合、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成”。

〔政府办公厅、区审改办牵头,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三)融合线上线下服务。

依托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实体大厅、政府网站和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服务渠道同源发布。

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站点向乡镇(街道)、村(居)延伸。

归集、关联与企业和群众相关的电子证照、申请材料、事项办理等政务服务信息并形成相应目录清单,持续提高办事材料线上线下共享复用水平。

〔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2019年6月底前完成〕

(四)推广移动政务服务。

以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为重点,积极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加快建设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接入各地(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移动端服务资源,提供分级运营、协同联动的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服务。

加强对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的日常监管,强化注册认证、安全检测、安全加固、应用下载和使用推广等规范管理。

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优势,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不断拓展政务服务渠道,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政府办公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五)统一网络支撑。

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依托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构建,通过部署在互联网上的政务服务门户提供统一服务,并与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做好对接工作。

要大力拓展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加强网络安全保障,满足业务量大、实时性高的政务服务应用需求。

各地(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要逐步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

〔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2019年底前完成〕

(六)统一身份认证。

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基于自然人身份信息、法人单位信息等国家认证资源,建设全区统一的身份认证系统,积极稳妥与第三方机构开展网上认证合作,为各地(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及移动端提供统一身份认证服务。

各地(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统一利用全区政务服务平台认证能力,按照标准建设完善可信凭证和单点登录系统,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在不同地区和部门平台重复注册验证等问题,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

各地(市)、各部门已建身份认证系统按照相关规范对接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

〔政府办公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2019年底前完成〕

(七)统一电子印章。

按照国家电子印章技术规范建设自治区统一的印章用章系统,并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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