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婚姻Word 文档.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061373 上传时间:2023-01-03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42.2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古代婚姻Word 文档.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古代婚姻Word 文档.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古代婚姻Word 文档.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古代婚姻Word 文档.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古代婚姻Word 文档.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古代婚姻Word 文档.docx

《古代婚姻Word 文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古代婚姻Word 文档.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古代婚姻Word 文档.docx

古代婚姻Word文档

古代婚姻制度的内涵与类型

【一】婚姻的社会内涵

中国传统婚姻,它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具有社会意义的大事。

《礼记?

婚义》云:

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

通俗地说,婚姻是两个家族的事,婚姻除了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之外,还担负着一定的政治与经济使命,所以,中国的婚姻往往是强强联姻连横,弱弱联盟合纵,所谓的门当户对尽在其中矣。

中国传统婚姻首先是一门社会学,讲究的是门第与血统。

这一点,在魏晋时期甚盛,魏文帝设九品中正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遂成为当时社会一大特色。

婚姻方面,世族与寒门之间禁止互通有无。

一旦有人违规操作,世族耻,寒门惊。

南齐王源将女儿嫁给富阳王氏儿子,就有人上书皇帝,说王源蔑祖辱宗,求罢王源之官。

上书本应用黄纸,可由于“耻辱着你的耻辱”,上书者就用白简了。

《北史?

陈元康传》载:

左卫将军郭琼因罪处死,其妻乃名门卢氏之女,被赐于寒门陈元康,元康大喜,立即清理门户,撵走了自己的元配夫人。

《北史?

孙骞传》载:

孙出身寒门,政府把罪人之妻、名门之女韦氏赐之,孙像中了探花似的,风光极了。

看来,名门之后作了寡妇也不怕,完全可以花开两家,各婊一支。

寒门穷家女就没有这等待遇了。

唐朝时,魏征、房玄龄都尽力与山东世族通婚。

唐高宗时的宰相薛元超,自认为平生一大遗憾就是没有“娶五女姓”。

如今,中国虽无世族,但开始流行名门之后。

代表人物多了,这里仅举一个,洪晃,有兴趣,翻翻她的《我的非正常生活》,我在书店用一个钟头对付完的,看得挺乐。

名门之后,其实是世族的一个变种,严格说来,中国的世族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世族。

因为中国流行光棍革命,新贵都是光棍出身,顶多贵它三百年,身上的泥毛还没有洗净,新的光棍就打过来了,老世族就可能呜呼了。

相形之下,日本的皇室血统才值得一提,绵延至今。

鉴于中国传统男人眼界高,寒门女贫家女难嫁的现象,白居易写首劝人诗:

贫为时所弃,富为时所趋,红楼富家女,金镂绡NFEA4襦,见人不敛手,娇痴二八初,母兄未开口,已嫁不须臾。

绿窗贫家女,寂寞二十余,荆钗不值钱,衣上无真珠。

几回人欲聘,临日又踯躅,主人会良媒,置酒满玉壶,四座且勿饮,听我歌两途。

富家女易嫁,嫁早轻其夫,贫家女难嫁,嫁晚孝于姑,闻君欲娶妻,娶妻意如何?

扪心问一下,到底自己娶妻是为何?

老白这首诗真是够苦口婆心的,奈何中国传统男士都是黄盖,我愿意挨,关你甚事?

总之,中国传统婚姻身负着不能承受之重的社会负担,所以,其悲剧性就是不可避免的。

为了传宗接代,为了繁荣家族,为了政治联盟,为了经济联盟,为了高贵血统,为了安抚蛮夷,什么都有,就是没有爱情的影子。

仅举一例,刘备同志,把女人视作衣服,硬着头皮穿了几件,那也是为了让衣服给自己生个接班人,结果衣服给他生了个咋也扶不起的乐不思蜀的刘阿斗,老天还算有眼。

呵呵。

【二】婚姻中的宇宙秩序

《礼记》云:

天地合,而后万物生焉,夫昏礼,万世之始也。

很明显,婚姻中的男女结合相当于天地之合。

正因为婚姻以宇宙秩序为参照物,这就导致了婚姻的神圣性与不可颠覆性。

作家写小说,懒得离婚。

其实是自己给自己找台阶,因为离不得婚跟懒没有关系,男女构成乾坤,地不能反天,这是首要的,同时,天也不能反地,天地绝,乃敢与君绝,中国的爱情都是指天道地来发誓的,这说明婚姻在人们思维里,就是宇宙。

婚姻乃是天经地义,而要打破婚姻,更是反天,相当于盘古开一回天地,一般人玩不起这个。

【三】婚姻中的道德学

婚姻维持着社会关系和宇宙秩序,所以婚姻需要力量,需要支撑点。

而在以德治天下的中国传统社会里,道德便是最好的利器了。

中国婚姻里,有两个道德支点。

一为礼,二为义。

首先谈礼。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非媒不娶

古代婚姻中介称“媒妁”。

媒,谋也,谋合二姓者也。

妁,酌也,斟酌二姓者也。

《礼记?

曲礼》郑玄笺注:

媒者,通二姓之言,定人家室之道。

《周礼》中更是定了一个媒官:

媒氏,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

其职责范围:

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

仲春之月,令会男女。

于是时也,奔者不禁。

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

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看来,这个媒氏之官职相当于现在的婚姻登记所,但是职权要比后者大多了。

男子三十岁,女子二十岁之前得解决自己的婚姻问题,否则政府不愿意呢。

后来,这官方机构被民间媒婆所取代。

但民间媒婆逐渐被民众丑化,也不知是什么原因。

至于一些少数民族的新娘子,更是在上轿之前大骂媒婆。

让人感觉,媒婆就像那妓院老板娘似的,至少像人贩子。

但婚姻程序里,又离不开媒婆这个角色。

《礼记》云:

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

《战国策》更是言:

处女无媒,老且不嫁,舍媒而自衒,敝而不售。

一句话,如果没有媒人,男女双方不能交往的;如果自己找婆家,忽忽,丢死人啦。

如果说这是道德规定的话,那后来就上升为法律规定了——《唐律》云:

为婚之法,必有行媒。

元典章也是如此规定。

如果有人以身缺德,以身试法,那么,没有好果子吃。

《左传?

昭公十一年》载:

声伯之母不聘,生声伯而出之。

没有媒人,生米煮成熟饭,即便生了孩子,还是休你回家。

《史记?

田敬仲完世家》载:

齐泯王遇杀,其子法章变姓名,为莒太史敫家庸,太史敫女,与私通焉……莒人共立法章,是为襄王。

襄王既立,立太史氏为王后。

没想到王后她爹觉得丢脸,云:

女不娶媒,因自嫁,非吾种也,污吾世,终身不睹。

老先生跟女儿断绝关系了。

看来那时以德治天下执行的效果不错,否则老太史完全可以事后再给女儿行媒娶之仪的,何苦如此自觉?

明媒正娶

光有媒还不行,还得有个正当的婚姻程序。

具体说来是六步。

第一步,纳采,即由媒人传言,再由男方给女方家中送礼物。

尽管现代中国,男女平等了,女追男成为普遍现象,但从程序上,还是男方给女方家送礼物,男方占主动地位。

旧时的纳彩礼,一般是大雁。

据《白虎通?

嫁娶》中推测:

贽用雁者,取其随时而南北,不失其节……又是随阳之鸟,妻从夫之意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

总之,男方第一次给老丈人家送礼,送去的就是一个杀威棒:

到俺家,要老实点,规矩点儿!

第二步,问名。

吓唬完了,该问姑娘名字了。

戏剧中,男人一见女人,问小姐芳名的,严格来讲,就是耍流氓。

因为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

《西厢记》中,张生见红娘,就“小生姓张,名珙,字君瑞,未婚待娶”地瞎报一通,实在是流氓到家了,欠揍。

相形之下,倒是法国流氓们做得稍好一点,电影里,男人跟女人到教堂结婚了,才想起来问女方:

亲爱的,你叫什么来着?

不过,其他程序都做得不到位,所以,还是流氓。

第三步,纳吉。

《仪礼?

士昏礼》载:

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

后来民间把纳吉改叫合婚了。

就是把男女双方的生肖及生辰八字合一下,看生肖是否相克,八字是否相配。

总之,程序很复杂的。

八字,是根据天地人合一的原理,把男女出生的时间按天干地支排列一下,看是否合谐。

至于生肖相克,民间早编了顺口溜,这里顺便溜几个,以备大家不时之需作参考:

子鼠见羊万年愁,不叫白马见青牛,虎见巳蛇如刀割,兔子见龙不长久,酉鸡不与犬相见,亥猪不可见猿猴。

当然,还有更精短好记的,比如:

鸡嫁猴,不到头;猴嫁鸡,好夫妻。

等等,咱们这里就不再宣传迷信了。

现在人们都不迷信了,开始用缘分两字来概括婚姻与爱情。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

无奈与困惑,尽在其中了。

第四步,纳征。

《仪礼?

士昏礼》载:

征,成也,使使者纳币以成婚礼。

币,即后世所谓彩礼。

彩礼分等级,天子用“谷圭”(按某些学者的意思,中国好多祭器及文字遗留有生殖崇拜的痕迹,比如孔丘,字仲尼。

丘的原始意思是男人生殖器,尼的原始意思又是女人生殖器。

孔圣人原来拥有这么些名和字,几千年的中国儒士尊奉的就是这么个东西,呵呵,有意思。

至于“圭”,那是古代贵族参加各种典礼时手里持的一个玩意儿。

据李敖的考证,圭的原始意思也是男性生殖器。

谷,在《老子》的书里,也是象征着女性生殖器,呵呵,天子用“谷圭”作彩礼,也算是归宗了——天字第一号大流氓。

至于诸候,则用“大璋”。

士人用“束帛,鹿皮”,庶人小民则只能给丈人家送“帛五两”。

这些人都不够流氓,咱就不再揭发他们了。

第五步,请期。

成婚日期,由男方决定,正式通知女方。

至于请字,那是跟你客气。

相当于中国的教师节,可别自作多情,以为自己不是老九了!

第六步,亲迎。

也就是说,结婚的当天,男方得亲自迎娶媳妇儿,不能找人代劳的。

皇帝佬儿也不能例外。

《礼记?

哀公问》载:

大婚既至,冕而亲迎。

这里还不能自作多情,以为男方的亲迎是降尊纡贵,非也。

《礼记?

郊特牲》如此解释:

男子亲迎,男先于女,刚柔之义也。

天先乎地,君先乎臣,其义一也。

余下来就是成亲礼了,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拜对方。

第二天早上,媳妇再拜舅姑,然后下厨做饭,做好后请舅姑吃,自己再吃他们碗里剩下的。

意味着你嫁到这里,就是伺候公婆,吃剩饭的。

《红楼梦》里,王熙风能耐再大,也是站桌边伺候王夫人与贾母吃饭的。

至此,六步全部完成。

如果一个女子是这样娶到家的,那么,就是她一生骄傲的资本了。

电影里也经常出现这样的镜头,元配夫人与小妾吵,动不动就这么一句:

我是八抬大轿,明媒正娶来的。

而小妾对男人要求的也是:

跟了你,可以,你用八抬大轿来抬我。

中国传统女性喜欢“坐轿子”由此可见一斑,而中国男性,就只好多抬轿子了。

婚姻的仪式也注入了如此深厚的道德内涵,可见以德治天下在中国的深入民心。

直到如今,乡下人结婚,领结婚证那天,尚不叫结婚。

“典礼”才叫结婚。

所谓的典礼,就是迎亲仪式。

甚至于乡下男女不领结婚证,只要举行了典礼仪式,就是名正言顺的夫妻了。

而只领结婚证不典礼,乡下人看来,相当于私奔和未婚同居,有伤风化的。

婚姻生活里还有好多礼,比如男主外,女主内,夫唱妇随,三从四德,举案齐眉,七出三不出等,这些都在女性传统文化里讲过,这里不再重复。

下面讲“义”,义里面有几个关键问题:

妻子死亡与夫之再娶

中国传统礼制,妻亡,禁止男人再娶。

《白虎通?

婚娶》云:

人君无再娶之义。

《公羊传?

庄公十九年》也云:

诸侯不再娶。

这样一说大家肯定要笑,什么呀,中国传统男人哪有这义气。

有,被鲁迅先生骂得狗血喷头的林琴南,妻死后终身未娶。

比停妻再娶的周树人,那可是“义气”多了。

不过,这种守节信义的男人太少了,不足为证。

总的来讲,这种规定只是挂羊头卖狗肉,所谓的不能再娶,只是说,不能再娶第二个正妻,再娶来的不能叫元妃,只能叫继室。

至于民间,不能叫元配,只能叫续弦。

废话,后来的当然不能叫元配了。

传统社会里,男人就是这样跟女人讲义的,文字游戏而已。

当然了,元配与续弦在死后的待遇是不一样的,元配与夫同葬,非元配们就只能靠边“葬”了。

因民间继室续弦流行,后来就出个变通法:

元配葬于夫左,续弦葬于夫右。

如此说来,老蒋的尸骨应该回老家,跟人家毛福梅葬于一起。

至于朱安,死前一直妄想与周树人葬于一处,只可惜,那是白日做梦。

夫之死亡与妻之再嫁

夫讲义气,妻死后不再娶元配。

那女人更得义气了,夫死后,终身不嫁。

当然,开初这只是一种道德提倡,到宋朝,守节女人都被政府与儒士们夸作贞烈女,女人们就更讲义气了,再后来,道德提倡上升为法律规定,寡妇不能再嫁了。

当然,民间还会变通,穷人生存不下去,照样嫁寡妇。

比如祥林嫂,第一任丈夫死了,婆家就把她卖给贺老六。

婆家不义,但祥林嫂够义气,一进贺老六家,就一头往香炉上撞去,只可惜没练过武,速度不够,没有成功。

临死前的祥林嫂是有着很大的恐惧的,那就是:

到阴间后,两个男人会一人一半把她分开的。

祥林嫂智商不够,否则会说:

没事儿,两个男人,一个葬我左,一个葬我右,左边葬元配,右边葬继室。

可惜哪,她没有这思想水平!

离婚与恩断义绝

严格来讲,中国传统婚姻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离婚,因为它完全是在不平等的基础上,以践踏女性尊严为代价而进行的。

也就是说,男家有权休妻,而妻不能休夫。

《白虎通?

嫁娶》载:

夫有恶行妻不得去者,地无去天之义。

意思很明白,夫是天,不能去天,否则,反天了不是?

直到现在,夫妻双方较量,动不动就是这样一句:

我再不镇压他(她),他(她)就反天了。

其实反天的原始意思只有三个:

臣反君,子反父,妻反夫。

也许正因为这一点,才导致现代许多人看了王思懿版的潘金莲后,对她又疼又怜又爱。

我的一个男同事说:

唉呀,如果潘金莲生在现在,我一定把她娶回家,不让她受一点委屈。

呵呵,这里开个玩笑啊。

如果说《白虎通》里的规定只是道德礼制的话,那么到唐朝,就上升为法律规定了。

唐律规定:

妻妾擅自离去者,两年徒刑。

逃离后又改嫁他人,罪加二等。

总之,只有七出三不出才是法定离婚。

当然,还有一个恩断义绝,法律可以据此强制男女离婚。

按班昭的意思,男人娶女人,是对女人的恩典。

照此推理,所谓的恩断义绝,当是夫断恩,妇绝义。

这方面的条款还不少,这里列举几个:

夫打丈母娘(估计潘金莲没娘了,否则她完全可以使个鬼点子让武大打丈母娘两下);夫打老丈人;夫杀妻家人;夫与丈母娘通奸等。

这是针对男方来讲。

对于女方,好像严格了点:

妻骂公婆(武大也没了娘,否则金莲同志用这一手也不错啊);妻骂婆家人;妻与夫家人通奸;妻欲害夫;妻与公公通奸——也就是红楼梦里焦大所骂的“扒灰”。

一夜夫妻百日恩,到此玩完!

婚姻类型,指的是男女双方选择配偶到嫁娶成婚等一系列过程中所采取的方式方法,其中包括了很多制度、地方习俗、伦理准则及审美取向。

中国历史悠久,人口众多,民间婚姻形式多种多样,多到不好分类的地步。

有人总结,到明清时期,中国民间的婚姻形式足有15种之多。

盛义在自己的《中国婚俗文化》里将其分门别类,列出七大类:

血缘婚、氏族婚、掠夺型、财产型、补偿型、信仰型和其他类。

随着社会的发展,旧的婚姻类型在不断地消失,新的婚姻类型也可以不断地出现。

近年来,王小波的妻子李银河一直在呼吁给同性恋立法,准许同性恋结婚等问题,所以,不久的将来,中国可能出现一种新的婚姻形式:

同性型。

当然,它不是中国传统婚姻类型,所以,不在我们的讲解之列。

另外,血缘婚、掠夺婚、氏族婚等上古婚姻形式,因在上面已经述及,这里不再赘述。

下面给大家介绍的,是近古以来的典型的婚姻类型,而且可能和一般人的分类不同,也算是“一家之分”吧。

【一】政治和亲婚

它一度是中国王朝安邦定国的一大外交政策。

具体措施是,把皇家宗室女嫁给少数民族首领。

它与欧洲封建社会流行的王室联姻有点不同。

尽管中国的和亲婚与欧洲的王室联姻都是一定意义上的政治、军事联盟,但我们大中国的心理感觉与众不同:

汉家皇帝一厢情愿自作多情地认为,自己与周边四夷的国王,包括匈奴的单于、乌孙的昆弥、突厥的可汗、吐蕃的赞普,在地位是不平等的,我们居上,人家居下,那么汉家女儿远嫁异邦首领,那叫下嫁。

意思是说,我们公主嫁到你们夷狄那边,不是门当户对,更不是高攀,而是有辱身份,下了一个台阶。

之所以这样说,一是我们在地理上的汉国中心论,也就是基于这种心理,我们才叫中国的。

二是基于我们的文化中心论。

由于文化上的优越感,导致我们的历史越发展,我们看周边兄弟越野蛮,也就是说,我们越文明,看周边兄弟越不像人。

宋时,二程等思想家们带头把周边夷狄视作畜类。

大清时期,西夷来犯,我们又一古脑地把来犯的西夷视作畜类。

把皇家宗室女嫁与畜类,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而这勇气,来自于国家安全方面的考虑。

汉朝首创和亲外交,始作俑者是大流氓刘邦,以宗室长公主嫁匈奴单于。

其后是武帝刘彻,先后把细君公主与解忧公主嫁给乌孙王。

再其后是汉元帝,搞了个“昭君出塞”。

昭君这一出,从名义上来讲,相当于元帝把自己的女人出让给少数民族兄弟,不像宗室女之外嫁,好歹是要替自己娘家说好话的,而昭君就不一样了,在后夫面前替前夫说好话。

不知是昭君这个角色不好当,还是昭君漂亮得盖过所有外嫁公主了,或者是因了昭君的民间身份,总之,昭君最得文史家青睐,还得民间舆论同情。

相形之下,细君与解忧公主就有点默默无闻。

到了唐朝,用于和亲的公主之多,多到掰完两手手指,再派上两脚脚趾还不够用的地步。

而且“和亲”用作两国间王室通婚的专词,也自唐代始。

唐人陈陶《陇西行》:

“自从贵主和亲后,一半胡风似汉家。

中国的政治和亲婚与欧洲的王室联姻都是一定意义上的政治、军事联盟,但汉家皇帝一相情愿地认为,自己与周边四夷的国王,在地位上是不平等的。

唐朝最著名的两次和亲,乃是641年,文成公主嫁吐蕃赞普松赞干布。

709年,雍王李守礼女金城公主嫁吐蕃赞普迟德松赞。

当然,严格说来,宗室女并不是真正的公主,只是要用于外交了,才把她们破格提拔为公主的。

这种提拔,既是对外嫁女的安慰,也是对外方女婿的糊弄吧。

而外方女婿也不含糊,平时不骚扰老丈人家,关键时刻还能替老丈人出气。

贞观二十二年,唐太宗派长史王玄策出使吐蕃,一方面和洽两国关系,另一方面也是去看望远嫁的文成公主。

王玄策率出使队伍带着大批绢帛文物上路,途经天竺国时,不幸遭到天竺人的抢掠,除了王玄策带着少量人马逃出外,大部分人马及物品全都被抢去。

王玄策狼狈地抵达吐蕃,拜见了松赞干布并说明了遭劫的情况,松赞干布二话不说,派遣大军讨伐天竺,捣毁了他们的都城,俘虏了天竺王子,还缴获了大批牲畜,救回了唐朝使节随从人员,算是替大唐老丈人出了一口气。

大唐在自己最厉害的时候,随便给夷狄一个宗室女,那夷狄也得把咱当真公主看待。

可到了咱式微的时候,咱的皇帝,不但得拿出亲生女儿,而且这亲生女儿在夷狄那边好像也不受人待见。

晚唐的唐肃宗把女儿宁国公主,下嫁回纥英武威远毗伽阙可汗。

史载当时送亲的使者见对方做女婿的有点大模大样,就郑重其事地告诉对方:

“比中国与夷狄婚,皆宗室子。

今宁国乃帝玉女,有德容,万里来降。

”一句话,原先所谓的公主都是假冒伪劣,我们这次可是真格的。

据说那可汗女婿听了,遂有点惭愧的意思。

不管怎么说,跟当初松赞干布迎接文成的盛况差远了,更何况,这一点“惭愧”还是咱们唐书的一面之辞,不知人家回纥是如何记载的。

德宗时,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咸安公主嫁回纥。

穆宗时,又把自己的妹妹永安公主许给了回鹘可汗。

尚未成行,保义可汗就死了,永安公主留在唐土,出家做了道士。

穆宗的另一妹妹太和公主,则于同年嫁给保义可汗的儿子——崇德可汗。

值得一提的是大宋王朝,尽管老打不过辽、夏、金、元,成天“和议”,但绝不提“和亲“,所以,宋朝公主没一个外嫁的。

壮哉大宋!

元朝有三位公主嫁给高丽国王,包括世祖忽必烈的一位亲生女儿。

最后想说明的是,也并不是做了人家的老丈人,这女婿就不跟咱打仗了,非也。

正如民间的婚姻,并不是做了亲家,就亲得不得了,打架的多呢。

还有,历史上的和亲中,也并全是我们汉家做老丈人,我们也有做女婿的时候。

明朝,朝鲜经常给咱皇宫里送美女。

清末袁世凯出任朝鲜监国,掌握重兵,平乱御倭,李熙王朝一次赠给美姬四人,其中一位还是李氏内戚,亦即“宗室出女”。

历史上咱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帮助朝鲜,明朝抗日援朝,清朝抗日援朝,这里面何尝没有松赞干布般尽女婿义务的成分呢?

【二】强权干涉婚

这一类婚姻形式的特点是,婚姻当事人无法决定自己的命运,一切都是外部强力促成,自己无法反抗。

当然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促成的聘娶婚,当事人也无权自行改变,但这两类婚姻形式所遭遇的外力,在程度上是不太一样的。

强权干涉,是强力、暴力、权力、控制力的合成,而聘娶婚,父母还可能照顾一下子女的意愿,而子女至少在口头上允诺父母:

但凭父母作主!

这类婚姻因具体操作的不同,又分作以下几类:

选婚

所谓的选婚,是古代帝王的婚配形式。

为皇上选女人,是谓选婚,始于西汉,东汉时作为制度被确立下来。

以后历代历朝,都把这一传统发扬光大,被选女人无权拒绝,就跟那义务征兵似的。

皇上选婚,一般定在八月,因为八月是皇家查户口,算赋税的时间,所以捎带着就把民间美女拨拉到皇宫了,故叫“八月算人”。

《后汉书?

后纪》载:

“汉法常因八月算人,遣中大夫与掖庭丞及相工,于洛阳乡中阅视良家童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姿色端丽合法相者,载还后宫,择视可否,乃用登御。

”唐太宗曾为自己的科举制而感叹:

天下英才尽入我彀中矣!

其实,中国皇帝还应为选婚而多一叹:

天下美女尽入我宫中矣!

《隋书?

炀帝纪》载:

隋炀帝“密诏江淮诸郡,阅视民音童女姿质端丽者,每岁贡之。

《汉书?

王莽传》载:

王莽“遣散大夫、谒者各四十五人,分行天下,博采乡里所高有淑女者上名”。

《晋书?

武元杨皇后传》载:

晋武帝“博选良家以充后宫,先下书禁天下嫁娶,使宦者使使车,给驺骑,驰传州郡。

……名家盛族子女多败衣瘁貌以避之”。

这个晋武帝太不像话,我说中国天子乃天字第一号流氓,一点也没夸张。

皇上要选媳妇了,民间就得禁嫁娶,说句不好听的,皇上一掺乎,民间男人娶到手的媳妇儿,便都是皇上那天字第一号流氓选剩下的。

为什么中国农民都特别向往皇帝那屁股下的宝座,天下女人任我挑,当是一味最大的诱惑。

更恐怖的是,民间女人为了不跳那流氓窝,自己作践自己,把自己打扮得尽可能的丑陋些。

这一点,倒有点类似小日本进中国后,民间女人往自己脸上抹泥灰、煤水,甚至抹小孩屎尿的,这一点我母亲亲眼见过,那时候她还小,但是真切地记住了这一幕。

这样说来,中国皇帝倒跟那小日本一样了。

《后汉书?

桓帝邓皇后纪》载:

汉桓帝“多内幸,博采宫女至五六千人”。

汉家皇帝的威风尽在此中了。

在这方面,突破纪录的,当是唐玄宗,史载:

开元、天宝年间“宫嫔大率至四万”。

怪不得“白头宫女说玄宗”呢,四万宫女,可够皇上忙乎的!

罚婚

罚婚是针对犯人及其家属而采取的惩罚措施。

罪犯被判刑之后,其妻女即被充公。

方式有二:

一是罚配给别人,比如边关军卒。

古代军人比较惨,找不到媳妇。

无奈,政府只好动用权力慰军,一般人家的妻女不好动用,只好动用犯人妻女了,把她们分配给边关军人,这是政府性慰军。

第二种方式就是把犯人家属及其后代纳入贱民之列。

所谓的贱民,是相对良民而言的。

小日本进中国,“你的大大的良民”,乃是很中国特色的一句话。

如果不是良民,那么,就无权与良民通婚,只好找相同档次的贱民,贱上加贱,有点类似于“黑五类”,黑上加黑,总之,系统内部消化,黑贱自成亲家。

赠赐婚

赠赐婚有三项:

赠婚、赐婚、指腹婚。

所谓的赠婚,是指家长、族长或权势者,把自己手中控制的女人作为礼物赠给自己所亲近的人。

比如,孔家老二就把自己的女儿赠给了自己的学生公冶长,还将哥哥的女儿赠给了南容,你看这老师当得多好。

怪不得学生都尊敬他呢。

至于赐婚,则是指帝王将相或匪头贼首把自己手中的女人当作奖品送给自己喜欢的人。

赐婚在古代社会很平常,史载“元帝以后宫良家子王嫱字昭君赐单于”。

元帝把自己的女人赐给少数民族兄弟,真正做到了汉匈一家。

至于把真公主假公主赐给少数民族兄弟的,更多了。

细君,解忧,文成,金成,多了去了。

这些镜头,我们在影视里也能看见,电视《还珠格格》里就有,皇帝一高兴,指谁就谁。

更可笑的是,匪首也有这种权限,比如宋江就慷慨地把英武美丽的扈三娘赐给了自己的手下——矮脚虎王英,也不知宋江这老小子凭的是什么。

至于“指腹婚”,在民间更为流行。

两个男人是哥们儿,一喝酒,就拿老婆肚里的孩子作了交情。

看来中国男人都先天地具有帝王或匪首气概,动不动拿别人的婚姻当作自己的儿戏。

无权支配别人,好歹有自己的儿女供自己潇洒一下。

【三】聘娶婚

聘娶婚,是指男子以财物作聘礼而娶妻,女子因聘礼而出嫁。

《礼记?

曲礼》说:

非受币,不交不亲。

意思是说,没有“币”作为聘礼,男方是不能与女方交亲的。

聘礼这一关,皇帝也不能免,《汉宫仪》载:

皇帝聘皇后,黄金万斤。

汉末,平帝娶王莽女为后,有司私自给这小姑娘涨了价,奏请给黄金二万斤。

给人的印象,皇家婚姻颇像一桩大买卖,事实上也正是如此。

长期以来,民间社会最流行的婚姻形式当是聘娶婚,直到如今,乡下婚姻里还保留有聘娶婚的诸多特征。

但是。

聘娶婚一直受到人们的攻击,其受人攻击乃是由于它自身的两个特征:

聘娶婚的实质乃是父母包办婚姻

既然父母包办,那么父母在这场婚姻中,可能不去考虑子女的爱情、性格与审美取向,考虑更多的当是双方家庭的利害关系甚至是自己的审美口味。

比如张学良的第一任夫人于风至,最开始即是由张作霖那老家伙相中并作主为儿子订下的,当时张学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其它模板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