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公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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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公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管理规定
福星惠誉国际城8#楼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管理规定
湖北福星惠誉洪山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编制依据
福星惠誉国际城建筑装饰区域分别为:
首层大堂装饰(含地下室电梯前室装饰);标准层公共区域装饰;8-b号楼各户型室内精装;外立面幕墙等,施工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37—2001)、《建筑水、电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装饰工程防火规范》为依据进行编制。
一、工程概况及施工范围
二、管理规定
三、规范及施工规定
1)防水工程
2)抹灰工程
3)吊顶工程
4)玻璃隔墙工程
5)墙地面饰砖粘贴工程
6)门窗工程
7)木地板工程
8)涂饰工程
9)卫生器具、管道安装工程
10)给排水及强弱电工程
11)室内电气工程
12)幕墙工程
四、成品保护
五、与友邻单位的协调配合
六、安全与治安管理
一、工程概况及施工范围
福星惠誉·国际城K5地块位于徐东大街汪家墩,地处东湖与沙湖之间。
总占地面积约47537㎡,总建筑面积192433㎡,绿地率30%。
项目总体以高档居住为主,集商务办工、商业、娱乐等为一体多功能复合型高端城市综合建筑。
其中,涵盖商业街、酒店公寓楼、高层住宅,造型以现代简约手法为主。
现地产公司推出8-a#楼6~30层简装写字楼;8-b#楼6~30层整体精装公寓楼计划。
精装涵盖8-a#楼6~30层公共区域、走廊、电梯前室和首层大堂;8-b#楼6~30层,单层18户精装、公共区域、走廊、电梯前室和首层大堂。
8-b#楼单层建筑装饰约825.32㎡;计18个销售单元,需精装建筑面积约20633㎡。
其中单层5种户型分别为:
单层
户型
建筑面积
房型
户数
A-1
35.61㎡~35.72㎡
一房一厅
12户
B-1
63.87㎡
一房二厅
2户
B-2
75.33㎡~76.14㎡
一房二厅
2户
C-1
71.22㎡
二房二厅
1户
C-2
84.37㎡
二房二厅
1户
福星惠誉国际城公寓楼8-b号楼主体结构现已施工完毕,配套设施开始施工,根据地产公司及项目公司整体进度计划要求,装饰精装施工单位范围及时间节点如下:
公寓外立面29~30层外幕墙工程(配合精装样板层施工周期)
工期:
10年6月20日~10年7月9日。
10年7月10日~10年8月30日,塔楼幕墙完工。
10年7月10日~10年9月30日,裙楼幕墙完工。
公寓楼8-b室内精装样板层(30层,含电梯前室、走道及各标准户型装饰);工期:
10年7月10日~10年8月10日。
公寓楼8-b各楼层各户型室内精装及电梯前室装饰;
工期:
10年9月1日~10年12月30日。
公寓楼8-b首层入户大堂装饰;
工期:
10年11月20日~10年12月30日。
精装单位时间节点:
施工单位
施工范围
工期
磊鑫幕墙
幕墙
2010.6.20~2010.9.30
鼎元装饰
8#-B-6~10F户内精装及公共部分
2010.9.1~2010.12.30
北京建筑装饰
8#-B-11~15F户内精装及公共部分
2010.9.1~2010.12.30
华天建设集团
8#-B-16~22F户内精装及公共部分、
2010.9.1~2010.12.30
8#-A-18~30F公共部分
2010.7.20~2010.9.10
美嘉装饰
8#-B-30F精装及公共部分样板层
2010.7.10~2010.8.10
8#-B-23~29F户内精装及公共部分
2010.9.1~2010.12.30
凌志装饰
8#-A-6~17F公共部分
2010.7.20~2010.9.10
二、管理规定
1、甲方管理组织机构:
甲方工程师管理区域:
序号
甲方工程师
管理区域
施工单位
1
何城
8-b#楼:
16~30层
美嘉、华天
2
左玉立
8-b#楼:
6~15层
北京建筑、鼎元
3
尹业柱
8-a#楼:
1~30层
华天、凌志
4
王祖祥
8-a、8-b#楼精装及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及精装单位施工用水、用电管理
消防、超强、电信、网通等相关配套单位
2、甲供材料验货:
精装单位提前15天上报供货计划,甲方审核签字后并送达供货商,供货商按时间要求供货,货到现场后,由供货商、精装单位、项目部尹工、监理单位、成本公职中心邓工,按甲方制定的表格验收质量及数量,各方签字确认各留存一份,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到场材料必须取样送项目部封存。
3、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管理:
施工前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图纸会审工作,各精装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详细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含质量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人员组成、成品保护),工期必须符合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
上述资料报监理公司及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所有隐蔽工程验收分项、原材料报验及现场取样送检报监理公司,竣工验收由甲方项目部、监理、物业、营销、共同验收,分户分项隐蔽验收需甲方、监理签字各单位留存一份,竣工后上缴完整的竣工资料给甲方备档。
服从甲方、监理的监督管理。
每周一(14:
30)准时参加监理例会,书面报本周完成情况及下周计划工作和需协调解决事宜,每月末报下月工作计划。
所有装修工程均需做样板,监理及甲方验收后再大面积开始施工。
4、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主体结构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
严禁改动建筑物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风等配套设施。
5、水电管道的安装应在装饰装修前必须主动协调总包及监理完成基础工作,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应从总包提供接驳点,接表计量使用。
6、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
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使用插头连接。
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暂停施工中应切断电缆电源。
7、施工现场用水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临时用水管不得有被损、滴漏,暂停施工时切断水源。
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等设施,结束每日工程后须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严格做到工完场清。
8、装饰装修所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均需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水泥必须为华新水泥。
甲方指定品牌材料、规格及数量,严格委派专人负责管理分发及确认。
施工方应对进场材料的品种、规范、性能进行验收,并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的检测报告说明。
9、材料搬运时须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等公用设施。
施工材料上下各楼层,各施工单位按甲方制定电梯(每家一部)进行运输。
使用前必须对电梯内用木芯板进行保护,不得超重,损坏电梯,各楼层电梯门边处保护封闭处理,操作电梯必须有专人负责。
10、施工过程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它工种及单位的半成品、成品。
对木质装饰装修材料进行防火涂料布应对其表面进行清洁,涂布最少需两次进行。
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存放时远离热源、明火作业场所。
11、照明灯具或镇流器嵌入可燃装饰材料中,应采取隔热措施予以分隔。
明敷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板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得裸露。
施工环境温度须符合防火材料的技术要求,助燃材料在5℃以上的环境进行防火涂层处理。
12、防水施工应采取涂膜防水、待工程完毕后须进行两次蓄水试验,并报甲方监理验收,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
13、建筑及装饰垃圾装袋集中下楼运至总包制定地点堆放,并定时转运出现场。
14、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合同规定上缴3套竣工资料(含隐蔽记录、水电预埋走向)于甲方备案并移交物业。
23、服从总包管理,施工现场不许住人。
三方供货的材料各家装修单位在供货前15天以前向供货方提出,甲供材料必需各精装单位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提出供货时间及周期安排。
严格按甲方制定的表格和流程办理三方供货材料和设备等接受手续。
三、规范及施工规定
1)防水工程
1、基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松动、空鼓、起沙、开裂等缺陷,含水率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要求。
2、地漏、套管、卫生洁具根部、阴阳角等部位,应先做防水附加层。
3、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不得低于1800mm。
4、涂膜涂刷应均匀一致,不得漏刷。
总厚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性能要求。
2)抹灰工程(范围:
卫生间地面;墙面1.8m;阳台地面)
1、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2、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
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3、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
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4、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5、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6、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7、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
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高级抹灰
1
立面垂直度
3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3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3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3)吊顶工程
1、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
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2、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3、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
木质吊杆、龙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必须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4、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5、吊顶高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每层吊顶需留检修孔。
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纸面石膏板
金属板
木板、塑料板、格栅
1
表面平整度
3
2
2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2
接缝直线度
3
1.5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3
接缝高低差
1
1
1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4)玻璃隔墙工程
1、玻璃隔墙表面应色泽一致、平整洁净、清晰美观。
2、玻璃隔墙接缝应横平竖直,玻璃应无裂痕、缺损和划痕。
3、玻璃板隔墙嵌缝及玻璃砖隔墙勾缝应密实平整、均匀顺直、深浅一致。
4、玻璃高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设计钢化玻璃必须钢化。
玻璃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玻璃砖
玻璃板
1
立面垂直度
3
2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3
0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0
2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接缝直线度
0
2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接缝高低差
3
2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6
接缝宽度
0
1
用钢直尺检查
5)墙地面饰砖粘贴工程
1、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
2、阴阳角处搭接方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3、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墙裙、贴脸突出墙面的厚度应一致。
4、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
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向应正确,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高级饰面砖
1
立面垂直度
2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3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3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接缝直线度
2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接缝高低差
0.5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6
接缝宽度
1
用钢直尺检查
6)门窗工程
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
1、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未规定材质等级时,所用木材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符合《建筑木门、木窗》(JG/T122)的规定。
2、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
木门窗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死节及直径较大的虫眼时,应用同一材质的木塞加胶填补。
对于清漆制品,木塞的木纹和色泽应与制品一致。
3、门窗框和厚度大于50mm的门窗扇应用双榫连接。
榫槽应采用胶料严密嵌合,并应用胶楔加紧。
4、胶合板门、纤维板门和模压门不得脱胶。
胶合板不得刨透表层单板,不得有戗槎。
制作胶合板门、纤维板门时,边框和横楞应在同一平面上,面层、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
横楞和上、下冒头应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透气孔应通畅。
5、木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6、木门窗框的安装必须牢固。
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理、木门窗框固定点的数量、位置及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7、木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8、木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木门窗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留缝限值(mm)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高级
高级
高级
1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0
3
2
用钢尺检查
2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0
2
1
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3
框与扇、扇与扇接缝高低差
0
2
1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4
门窗扇对口缝
1.5~2
0
0
用塞尺检查
5
门窗扇与上框间留缝
1~1.5
0
0
用钢尺检查
6
门窗扇与侧框间留缝
l~15
0
0
用钢尺检查
7
窗扇与下框间留缝
2~2.5
0
0
用钢尺检查
8
门扇与下框间留缝
3~4
0
0
用钢尺检查
9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
0
4
3
用钢尺检查
金属门窗安装工程1、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金属门窗的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
2、金属门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
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金属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4、金属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5、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
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6、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7、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
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8、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9、有排水孔的金属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7)木地板工程
地板铺装“双标”正式执行,国家标准《木质地板铺装验收和使用规范》GB/T20238-2006以及建设部《木质地板铺装工程技术规程》(CECS191:
2005)同时推出,将使铺装质量有章可循。
对于新木地板铺装标准,为消费者提供9个简单方法,用以验收木地板铺装是否合格。
1、所使用的配件系统必须是合格产品。
2、地垫的厚度必须大于2mm,整体有轻微的波浪形。
3、踢脚线产品与地板产品衔接的最大间隙应小于3mm。
4、按照铺装标准要求,产品的高低差不能大于0.2mm。
5、用壁纸刀片的刀背插地板的横竖接缝处,如果能插进去则可能缝隙过大。
6、锯切的门套高出地板上表面不能大于1.0mm。
7、站在扣条处,用一只脚的鞋底快速拍打扣条表面,检查扣条是否牢固。
8、地板的用量标准规定损耗率通常不应超过5%。
9、地板与管道及墙壁等交接处应预留8-12mm伸缩缝隙。
8)涂饰工程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
1、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没计要求。
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3、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普通涂饰
高级涂饰
检验方法
l
颜色
均匀一致
均匀一致
观察
2
泛碱、咬色
允许少量轻微
不允许
3
流坠、疙瘩
允许少量轻微
不允许
4
砂眼、刷纹
允许少量轻微砂眼,刷纹通顺
无砂眼,无刷纹
5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mm)
2
1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厚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普通涂饰
高级涂饰
检验方法
1
颜色
均匀一致
均匀一致
观察
2
泛碱、咬色
允许少量轻微
不允许
3
点状分布
-
疏密均匀
复层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l
颜色
均匀一致
观察
2
泛碱、咬色
不允许
3
喷点疏密程度
均匀,不允许连片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
1、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所选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光泽、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3、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
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普通涂饰
高级涂饰
检验方法
1
颜色
均匀一致
均匀一致
观察
2
光泽、光滑
光泽基本均匀光滑无挡手感
光泽均匀一致光滑
观察、手摸检查
3
刷纹
刷纹通顺
无刷纹
观察
4
裹棱、流坠、皱皮
明显处不允许
不允许
观察
5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mm)
2
1
拉5m线,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梭验方法
项次
项目
普通涂饰
高级涂饰
检验方法
1
颜色
基本一致
均匀一致
观察
2
木纹
棕眼刮平、木纹清楚
棕眼刮平、木纹清楚
观察
3
光泽、光滑
光泽基本均匀光滑无挡手感
光泽均匀一致光滑
观察、手摸检查
4
刷纹
无刷纹
无刷纹
观察
5
裹棱、流坠、皱皮
明显处不允许
不允许
观察
9)卫生器具、管道安装工程
1、各种卫生设备与地面或墙体的连接应用金属固定件安装牢固。
金属固定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当墙体为轻质隔墙时,应在墙体内设后置埋件,后置埋件应于墙体连接牢固。
2、各种卫生器具安装的管道连接件应易于拆卸、维修。
排水管道连接应采用有橡胶垫片排水栓卫生器具为金属固定件的连接表面应安置铅质或橡胶垫片。
各种卫生陶瓷器具不得采用水泥砂浆窝嵌。
3、各种卫生器具与台面、墙面,地面等接触部位均应采用硅酮胶或防水密封条密封。
4、嵌入墙体、地面的管道应进行防腐处理并用水泥砂浆保护,其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墙内冷水管不小于10mm。
嵌入墙体、地面或暗敷的管道应作隐蔽工程验收。
5、冷热水管安装应左热右冷,平行间距应不小于200mm。
当冷热水供水系统采用分水器供水时应采用半柔性管材连接。
10)给排水及强弱电工程
一、电气装置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1、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刚劲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2、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相及操作台等金属框架和底座;
3、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3承载电气设备的构架和金属外壳
二、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2、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线接在上孔。
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相连接。
同一场所得三相插座,接线定的相序一致。
3、接地或接零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4、当接插有触电危险家用电器的电源时,采用能断开电源的带开关插座,开关相线。
5、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并带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5米。
6、同一建筑物、构筑物开关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操作灵活、接触可靠。
三、室内给水系统安装
1、室内给水预埋管道必须试压符合设计要求。
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2、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
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行标准。
3、管径小于或等于100㎜的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套丝扣时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做防腐处理。
4、给水塑料管和复合管可以采用橡胶圈接口、粘接接口、热熔连接、专用管件连接及法兰边接等形式。
塑料管和复合管与金属管件、阀门等的连接应使用专用管件连接,不得在塑料管上套丝。
5、铜管连接可采用专用接头或焊接,当管径小于22㎜时宜采用承插或套管焊接,承口应迎介质流向安装;当管径大于或等于22㎜时宜采用对口焊接。
6、给水立管和装有3个或3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始端,均应安装可折卸的连接件。
11)室内电气工程
1、电器、电料的包装应完好,材料外观不应有破损,附件、备件应齐全。
2、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必须是阻燃型产品,外观不应有破损及变形。
3、根据电设备位置,确定管线走向、标高及开关插座的位置。
4、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和设计要求。
5、暗线敷设必须配管。
当管线长度超过15m有两个直角弯时,应增拉线管。
6、同一回路电线应穿入同一根管内,当管内总根数不应超过8根,电线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外皮)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
7、电源线与通讯线不得穿入同一根管内。
8、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与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mm。
9、电线与暖气、热气、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300mm,交叉距离不应小于100mm。
10、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应牢固,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11、安装电源插座时,面向插座的左侧应接零线(N),右侧应接相线(L),中间上方应接保护地线。
12、当吊灯自重在3kg及以上时,应先在顶板上安装后置埋件,然后将灯具固定在后置埋件上。
严禁安装在螺紋的端子上。
13、导线间和导线对在间电阻必须大于0.5M欧姆。
14、同一室内的电源、电话、电视等插座面板应在同一水平标高上,高差应小于5mm。
15、厨房、卫生间应安装防溅插座,开关宜安装在门外开启侧的墙体上。
16、电源插座底边距地宜为300mm,平开关板底剪距地宜为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