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公园小区住宅工程监理见证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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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公园小区住宅工程监理见证计划
湖滨公园小区住宅工程
见证计划
编制:
审批:
*****监理公司
***项目监理部
年月日
目录
1.本工程建设项目概况3
1.1工程基本概况3
1.2建筑设计概况3
1.3结构设计概况5
2.见证取样和送检依据6
2.1国家和北京市工程建设见证取样送检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文件。
6
2.2本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7
2.3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等及有关的招标投标文件7
2.4经批准的监理规划。
7
2.5经审核的施工试验计划。
7
2.6与本专业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
7
3.见证取样送检要求8
4.见证取样和送检程序9
4.1审核施工试验计划、编制见证计划9
4.2选定检测机构,递交《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10
4.3现场旁站取样,并送检试样10
4.4检测机构收样,检测并告知试验结果10
4.5报告领取,不符合处理及存档11
5.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11
5.1见证人员配置11
5.2人员资格和职责12
6.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项目计划12
6.1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计划12
6.2实体检验计划13
7.见证记录14
7.1见证记录应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填写14
7.2见证记录参考样表格式14
1.本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1工程基本概况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湖滨公园小区住宅工程
2
工程地址
*************区
3
建设单位
***********公司
4
设计单位
*********设计院
5
监理单位
***********公司
6
质量监督单位
*****质量监督站
7
施工单位
***********公司
8
合同工期
总工期:
900日历天;开工日期:
2017年9月17日
竣工日期:
2019年6月3日
9
合同质量目标
合格,结构长城杯银奖
1.2建筑设计概况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建筑功能
住宅
2
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
103708m2
地上部分建筑面积:
62058m2
建筑用地面积:
15000m2
地下部分建筑面积:
41650m2
3
建筑层数
G1、G2、G3楼地下4层,车库部分地下3层
地上:
G1楼21层,G,2楼20层,G3楼为11、12、14、16层
4
建筑层高
G1楼
地上21层,地下4层。
地上层高2.8m,地下一层层高3.9m,地下二层层高3.5m,地下三、四层层高3.4m
G2楼
地上20层,地下4层。
地上层高2.8m,地下一层3.9m,地下二层3.5m,地下三层、地下四层3.4m
G3-1楼
地上16层,地下4层.地上层高2.8m,地下一层层高3.9m,地下二层层高3.5m,地下三、四层层高3.4m
G3-2楼
地上12层,地下4层.地上层高2.8m,地下一层3.9m,地下二层3.5m,地下三层、地下四层3.4m
G3-3楼
地上11层,地下4层.地上层高2.8m,地下一层层高3.9m,地下二层层高3.5m,地下三、四层层高3.4m
G3-4楼
地上14层,地下4层,地上层高2.8m,地下一层层高3.9m,地下二层层高3.5m,地下三、四层层高3.4m
5
建筑高度
±0.000标高42.3m
建筑高度:
60m
室外地坪标高-0.45m
6
建筑平面
横轴编号
1~15
纵轴编号
A~G
横轴间距
8400mm
纵轴间距
8400mm
7
建筑防火
本工程G1、G2为一类高层,G3为二类高层;高层地下室、地下车库为一级
8
墙体
承重墙体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墙;
非承重的外围护墙为100、200、250厚免抹灰连锁砌块,强度要求不小于MU3.5;
地下室隔墙、地上卫生间、机房主要使用150厚免抹灰连锁砌块,强度不小于MU3.5;
地上和地下的防火墙采用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
1.3结构设计概况
地基类别
天然地基
基础结构型式
筏型基础
屋盖结构型式
钢筋混凝土屋盖
底板厚度
700mm
抗震设防烈度
8度
钢筋类别
HPB300钢筋(φ)HRB400钢筋(Φ)
钢筋连接
当钢筋直径d≥20mm均采用机械连接
混凝土强度等级:
区域
部位
强度等级
抗渗等级
基础
基础垫层
C15
/
筏板(采用60天龄期)
C30
P8
墙柱
地下四层—地下二层外墙
C40
P8
地下一层外墙
C40
P6
墙(地下四层-四层)
C40
/
墙(四层以上)
C30
/
框架柱
C40
/
梁板
地下二、三层
C30
/
其余各层
C30
/
地下室顶板无上部结构部位
C30
P6
屋面
C30
/
其他构件
楼梯、坡道
C30
/
圈梁、构造柱、过梁
C20
/
人防构件
顶板
C30
P8
2.见证取样和送检依据
2.1国家和北京市工程建设见证取样送检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
(3)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建建〔2000〕211号)
(4)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建质〔2009〕289号)
(5)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2〕388号)
2.2本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2.3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等及有关的招标投标文件
2.4经批准的监理规划。
2.5经审核的施工试验计划。
2.6与本专业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工程建设监理规程》DBJ01-41-2002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
《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京建质[2009]289号)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0)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14-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1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01-81-2004)
其他相关专业规范标准。
3.见证取样送检要求
3.1施工单位及其取样、送检人员必须确保提供的检测试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
3.2见证人员必须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过程进行见证,且必须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的真实性。
3.3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4进场材料的检测试样,必须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严禁在现场外制取。
3.5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样,除确定工艺参数可制作模拟试样外,必须从现场相应的施工部位制取。
3.6对检测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报告严禁抽撤、替换或修改。
4.见证取样和送检程序
4.1审核施工试验计划、编制见证计划
4.1.1在单位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工程量、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的检验频率和抽样密度,科学、合理地编制施工试验计划,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核。
4.1.2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相关规定和审核通过的施工试验计划编制见证计划。
4.2选定检测机构,递交《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
4.2.1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对备选检测机构进行考察,核查内容包括:
计量认证(CMA)证书,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资质证书,试验室管理制度,检测人员资格等;若有需要,可进一步核查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4.2.2项目监理机构确定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本工程的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并正确填写《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
4.2.3《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报本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告知承担相应见证试验的检测机构。
4.2.4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更换时,应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4.3现场旁站取样,并送检试样
4.3.1施工单位施工试验人员按照经审批的施工试验计划和相关文件规定,在施工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件)制作。
4.3.2取样时,见证人员在取样现场进行旁站见证。
4.3.3试验人员和见证人员应对试样或其包装采取有效的标识、封志、签字。
4.3.4试验人员和见证人员正确填写《见证记录》,见证人员经核实无误后签字并盖章,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各留一张存档,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4.3.5送检单位填写见证检测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并将试样送至经过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并经考察共同选定的检测机构。
《见证记录》应随同试件送至试验室。
4.3.6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真实性的观察要素应包括:
取样地点或部位、取样时间、取样方法、试样数量(抽样率)、试样标识、存放及送检等。
4.4检测机构收样,检测并告知试验结果
4.4.1检测机构核对确认告知书、见证记录、试样数量和规格以及封样标识、封志信息(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试件编号)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信息无误后检测机构收样,并依据检验要求确定检测周期、告知委托方。
4.4.2检测机构按相关标准、规范及时安排样品检测。
4.4.3对出现的不符合检测结果,检测机构应当日告知监理机构。
4.4.4检测试验完成后应签发检测报告,并加盖“有见证试验”专用章。
4.5报告领取,不符合处理及存档
4.5.1检测机构通知委托方报告完成。
4.5.2施工单位核对报告:
是否具备见证试验钢印、CMA章、检测机构章,委托信息是否正确、齐全。
4.5.3确认无误后,施工单位及时取回报告,并将其中一份试验报告原件交项目监理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见证记录》台帐,试验、检测结果应记入台帐。
4.5.4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结果达不到规定标准,针对不同情况,如钢筋试验不合格应按有关规定允许加倍取样复试时,加倍取样送检与复试应按标准和有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要求执行,同时应向公司、建设单位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4.5.5项目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将见证记录和试验报告归入技术档案。
5.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
5.1见证人员配置
见证人员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由具有建筑施工检测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序号
姓名
性别
专业
备注
1
×××
男
土建
2
×××
男
电气
3
×××
男
暖通
…………
…
…………
5.2人员资格和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试验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4)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5)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6.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项目计划
6.1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序号
原材名称
规格型号
复试取样批次
监理见证次数
1
锚栓
12mm
1
1
2
锚栓
16mm
1
1
3
化学锚栓
10mm
1
1
4
热轧钢筋
HRB400E-25mm、20mm、16mm、14mm、12mm、10mm
各1次
各一次
5
灌钢胶
CGSR-A/B
1
1
6
I浸渍胶
CFSR-A/B
1
1
7
粘钢胶
CBSR-A/B
1
1
8
碳纤维布
CFS-I-300
1
1
9
植筋胶
CBRR-A/B
1
1
10
高强度低合金结构钢Q345B
6、10、12、20mm
1
1
11
混凝土强度试块
每盘取一次
每盘起一次
12
高强度大六角螺栓连接副
M20
1
1
13
高强度大六角螺栓连接副
M24
1
1
15
防水材料
1
1
16
焊条
1
1
17
焊丝
1
1
18
高强度无收缩灌浆料
CGM
每进场一次取1次1
每进场一次取1次
19
高强度无收缩灌浆料试块
CGM
每浇筑一次取1次
每浇筑一次取1次
6.2实体检验计划
1.植筋拉拔试验
2.预埋件拉拔试验
3.锚栓承载力现场检验
4.钢结构焊缝无损检测
5.钢结构防火涂料检测
6.新增钢筋混凝土工程的实体检测
注:
以上试验计划为见证计划,在施工过程中会根据实际进场强狂和用量进行调整。
7.见证记录
7.1见证记录应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填写,其中:
试样编号应有统一性、唯一性,检测项目和检测结果判定依据应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
7.2见证记录参考样表格式
见证记录
表B11
资料编号
工程名称
试件名称
生产厂家
试件品种
材料出厂编号
试件规格型号
材料进场时间
材料进场数量
代表数量
试样编号
取样组数
抽样时间
取样地点
使用部位
(取样部位)
检测项目
(设计要求)
检测结果判定依据
产品标准
验收规范
设计要求
抽样单位
(施工单位)
抽
样
人
签字
日期
见证单位
(建设/监理单位)
见
证
人
签字
日期
钢筋/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
供应单位
见
证
人
签字
日期
有见证送检章
送检情况
检测单位
送检时间
注:
本表一式三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