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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中毒防护知识

煤气中毒与预防

一、煤气中毒的概念

(一)、什么是中毒

由毒物对人体的作用而引起病患叫中毒。

一氧化碳是毒物的一种。

在我厂,煤气中毒实质指的就是一氧化碳中毒。

(二)、一氧化碳的产生和特性

含碳物质在燃烧过程中,因空气不足,不能充分燃烧时,会产生一氧化碳。

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有毒气体,比重为0.96,比空气轻,当一氧化碳被人体吸入后,就会引起中毒。

(三)、煤气中毒的机理

一氧化碳是一种窒息性毒气,属Ⅱ级毒物,空气中一氧化碳控制标准为小于30mg/m3。

一氧化碳被吸入后,经肺泡进入血液循环系统。

由于它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Hb)的亲和力比氧气大200~300倍(240倍),故人体吸入CO后,即与血红蛋白结合,生成碳氧血红蛋白(HbCO)。

碳氧血红蛋白无携氧能力,又不易解离,解离速度比氧合血红蛋白(HbO2)慢3600倍,且碳氧血红蛋白(HbCO)的存在影响氧合血红蛋白(HbO2)的解离,阻碍了氧的释放,造成全身各组织缺氧,甚至窒息死亡。

(四)、煤气中毒的症状

轻度中毒者心跳加快,精神不振、头痛、头晕、呕吐、恶心;

中度中毒者,脉搏加快而弱、心慌,眼前昏迷,瞳孔扩大、患者处昏睡之中;

严重中毒者,嘴唇成桃红或紫色,手脚冰凉、脉搏停止。

心脏跳动沉闷而微弱,失去知觉,有时还会抽筋,大小便失禁,如不及时抢救就会死亡。

(五)、不同浓度的一氧化碳对人体有如下影响

CO在空气中的浓度

吸入时间和中毒症状

0.02%200PPm

吸入2-3小时,轻微头痛

0.04%400PPm

吸入1-2小时,开始前额痛

0.08%800PPm

吸入45分钟,头晕恶心、痉挛;

吸入2小时,失去知觉

0.16%1600PPm

吸入20分钟,头痛恶心、痉挛;

吸入2小时,死亡

0.64%6400PPm

吸入1-2分钟,头痛、头晕

吸入10-15分钟,死亡

1.28%12800PPm

吸入1-3分钟,死亡

(六)、煤气中毒程度分类

急性CO中毒:

是指空气中CO浓度较高,人在较短时间内吸入了大量CO,所表现的中毒症状为急性中毒。

慢性CO中毒:

是指空气中CO浓度较低,人体吸入的CO时间较长时,而发生轻度中毒症状:

头疼、头晕、全身无力。

如果继续在这种环境工作、休息,中毒症状将不断加重,若发现不及时,或抢救不及时,可导致死亡。

二、煤气中毒的预防

(一)、造成煤气中毒的原因

发生煤气中毒事故的原因复杂,与设备状况、工作环境、人的行为(精神状态、违反规章制度)、突发事件等因素有关。

简单地说,既有设备造成的客观原因,也有人的行为造成的主观原因。

1.造成煤气中毒的客观因素

CO是无色、无味、有毒的气体,会使人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中毒;

高炉、焦炉、转炉煤气比重分别为1.03、0.36、1.04,比空气轻,遇到阴、雨、雪、雾及寒冷天气,CO不易扩散,就会慢慢聚集在地面1.5米左右,正好是人体呼吸带附近,很容易被人体吸入而引起中毒;

一氧化碳中的碳与人体血红蛋白的结合力比氧与血红蛋白结合力快200~300倍,分解速度则慢3600倍,从而引起人体缺氧窒息中毒。

2.造成煤气中毒主观因素

1)、贯彻执行规章制度不严不细,违规作业,进入煤气地区作业不进行CO检测。

2)、煤气设备泄漏没有及时发现,或发现后而不及时处理。

造成工作环境污染。

3)、在煤气地区、设备附近乘凉、取暖、休息、睡觉。

4)、在停送煤气或煤气地区作业时,不注意风向,或设备内的残留煤气处理不彻底,没有严格执行检测、检查制度。

5)、在煤气地区作业,当煤气超标时,强行蛮干,不采取个人防护措施,不佩戴防毒面具,不进行强行通风等措施。

6)、吹扫煤气管道(设备)的蒸汽未及时断开,当蒸汽压力低于煤气压力时,造成煤气倒窜到蒸气管道,引起中毒。

7)、用水封煤气管道、设备时,由于水压低,煤气倒窜到水管中,引起中毒。

8)、煤气管网、V型水封、排水器,缺乏管理,检查不倒位,造成亏水,补水量不足,使大量煤气泄漏。

9)、当煤气管网压力波动大,或煤气压力超过水封高度要求时,造成水封水位被击穿,煤气泄漏。

10)、作业人员对煤气性质及安全防护知识认识不足,自我保护意识差。

11)、煤气地区的管道、设备附近未设明显警示标志,致使他人贸然进入煤气地区或乱动煤气设备设施。

12)、在煤气管道下、排水沟、暗井处私搭乱建房屋、办公室引起中毒。

(二)、如何防止发生煤气中毒

1、严格执行煤气安全操作规程和厂下发的各项规定。

2、从事煤气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煤气安全知识教育考试合格,否则不能上岗工作。

3、在煤气设备上抽卡盲板、动火检修,必须经安监科同意审批后,煤气防护人员到现场监护,否则不能工作。

4、煤气设备管道打开人孔时,要侧开身子,防止煤气中毒和氮气窒息,检修人员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必须检测一氧化碳浓度,合格后方可作业。

5、对煤气设备,特别是室内煤气设备,应有定期检查泄漏规定和要求,发现泄漏及时处理。

6、对新建、扩建、改建或大修后的煤气设备,在投产前必须进行气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产,试验时间为2小时,泄漏率小于1%/h。

7、发现煤气泄漏或带煤气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

8、严禁在煤气地区停留、睡觉或取暖。

9、煤气岗位人员检查时,必须携带CO报警器,发现CO超标及时处理。

10、蒸汽管道不能与煤气管道长期联通,防止煤气倒窜造成煤气中毒,水管应装逆止阀,以防断水时倒窜煤气。

11、煤气地区应悬挂明显的安全警示牌,以防误入造成煤气中毒。

12、煤气排水器应定期检查溢流情况。

冬季要伴随蒸汽保温,避免因亏水,造成煤气压力超过水封的安全要求,使水封被压穿。

13、在煤气放散过程中,放散上风侧20米,下风侧40米禁止有人,并设有警示线,防止误入。

14、煤气鼓风机、加压机的轴头密封要严密,防止因泄漏发生煤气中毒。

15、当空气中一氧化碳的浓度低于160PPm时,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对一氧化碳浓度作业时间规定:

(1)一氧化碳浓度达到160PPm可工作15-20分钟。

(2)一氧化碳浓度达到80PPm可工作30分钟。

(3)一氧化碳浓度达到40PPm可工作60分钟。

(4)一氧化碳浓度达到24PPm以下可连续工作。

16、在生产、操作、施工中,如一氧化碳浓度超过160PPm时,宜采取通风或佩带防毒面罩的措施。

发生煤气中毒事故时,抢救人员须佩戴氧气呼吸器或空气呼吸器。

在煤气设备(管网)发生煤气泄漏时,严禁冒险抢救或进入泄漏区域。

17、采用V型水封与隔断装置并用的煤气切断方式,不准单独将V型水封作为切断装置使用。

使用V型水封时,补水量要充足,必须保持高水位溢流,泄水管不准泄水,水封要设专人检查监护,防止水封亏水。

煤气爆炸与预防

煤气爆炸

一、煤气爆炸的概念

(一)、什么是煤气爆炸

煤气爆炸是煤气的瞬时燃烧并产生高温、高压的冲击波,从而造成强大的破坏力,这就叫做煤气爆炸。

(二)、煤气爆炸基本要素(条件)

煤气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素,即:

煤气、空气(氧气)和火源(或高温)。

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是互相制约的,同时也是互相联系的。

“缺一不可”是指相互制约的一面;“三个条件同时具备”就有可能发生爆炸,是指相互联系的一面。

二、煤气的爆炸极限

可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最高浓度称为爆炸上限,在爆炸下限至爆炸上限之间的煤气浓度范围就是爆炸极限。

这种混合气体就是爆炸性混合气体。

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的混合气体遇引爆能量不会发生爆炸,所以不是爆炸性混合气体。

低于下限的混合气体中有大量的空气,而煤气不足,所以既不会燃烧,也不会爆炸;高于上限的混合气体中有大量的煤气,所以能够燃烧,也不会发生爆炸。

煤气爆炸的预防

一、发生煤气爆炸的原因

1、煤气设备停气后,没有吹扫干净残存气体,就盲目动火检修,造成残余煤气爆炸。

2、停气的设备与运行的设备只用闸阀或水封断开。

没有用盲板或水封与闸阀联合切断,造成煤气窜入停气设备,动火时引起煤气爆炸。

3、煤气设备在送气前未按规定进行吹扫,管道内的空气与煤气形成混合气体,在未做爆发试验的情况下,冒险点火造成煤气爆炸。

4、强制送风的加热炉,由于故障或停电,致使煤气窜入风管道,造成煤气爆炸。

5、加热炉、窑炉、烘烤炉在正压情况下点火时,易产生爆炸。

6、违章操作,先送煤气后点火。

7、由于烧嘴不严,煤气泄漏炉内,或烧嘴点不着火时,点火前未对炉膛进行通风处理。

二次点火时易发生爆炸。

8、在停送煤气时没有把煤气彻底切断,由于热源倒流造成煤气爆炸。

9、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腐蚀的、不同厚度的钢板焊接拼凑的盲板,使煤气渗漏,动火时易发生爆炸。

10、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煤气管道未进行检查验收就违规引气,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爆炸。

二、如何预防煤气爆炸事故

1、煤气设备和管道要保持严密,防止煤气漏出或空气渗入在一定空间(或管道)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2、煤气设施送气前要用蒸汽或氮气置换设施内的空气。

待未端放散见蒸汽或氮气后,方可引送煤气。

3、停产、检修的煤气设施必须用盲板或闸阀与水封联合切断的形式,可靠切断煤气来源,并彻底进行置换。

还应打开足量的人孔,使设施内部与大气勾通。

4、长时间停用的煤气设施在动火前,必须重新处理残存煤气,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

5、在距煤气设备和煤气作业区10m范围内,严禁火源,煤气设备上的电器开关、照明均应采用防爆式的。

6、在煤气回收工艺中必须严格控制煤气中的氧含量,一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回收。

7、煤气回收和燃烧设备应设置泄爆装置,以防止发生爆炸事故时,造成设备损坏。

煤气用户应装有低压报警器和自动切断阀以防止回火爆炸。

8、加热炉点火时,应严格执行先点火后给煤气的原则。

如一次点火不成功,应排尽炉膛内残存气体,然后再按点火程序操作。

9、煤气检修动火是一项危险工作,检修和生产单位在动火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票》,不论是停气动火或正压动火都应由化验车间取样分析,符合动火要求方能检修,工作中应有防毒措施,工作后要清理火种。

三、预防煤气爆炸的四项原则

1、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和安全规程,一切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2、停、送煤气必须经过吹扫置换,经检测合格后再操作;

3、停气后必须用盲板、眼镜阀可靠的切断煤气来源。

如有V型水封,必须与切断阀并用,并保持水封溢流管溢流;

4、凡是煤气设备(管道)动火,必须经过专业人员检测,批准后方可作业。

煤气安全防护仪器的使用与维护

氧气呼吸器(AHG-2型)

一、氧气呼吸器实物图

二、氧气呼吸器结构

三、氧气呼吸器使用方法

1、首先打开氧气瓶开关,观察压力表所显示的数值,是否达到10MPa。

2、将面具戴好,做几次深呼吸,按手动补给阀,观察呼吸器各部件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如无问题摘下面具关闭氧气瓶,按手动补给排出气囊中残余气体。

3、使用时,人员根据脸形选用适当面具。

将呼吸器佩戴好,右肩左斜,先打开氧气瓶开关,戴好面具,使用人员相互确认后方可进入险区工作。

4、使用过程中随时观察压力表的数值,当低于5MPa时,立即退出险区,未退出险区时,严禁摘下面具。

退出险区后,及时更换氧气瓶可继续工作。

5、使用完毕,先摘面具,后关氧气瓶,拆下氧气瓶,进行氧气充填备用。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一、空气呼吸器的结构

二、空气呼吸器的使用方法

1、将快速接头接好,打开空气瓶开关,观察压力表数值,应在26-30Mpa.

2、关闭气瓶开关,观察压力表的读数,在5分钟时间内,压力下降不大于2MPa,说明气密性良好,轻轻按动供给阀,当压力降至4-6Mpa时,报警器发出声响,证明低压报警功能正常,拔下快速接头。

3、将空气呼吸器背好,调整好肩带、腰带,插好快速接头,将面罩挂于胸前。

4、进入煤气地区,打开空气瓶开关,带好面罩,将头带调到合适的位置。

做2-3次深呼吸,感到畅通,可进入煤气地区。

5、工作过程中,注意气瓶压力,当报警器发出报警时,立即撤离现场,更换空气瓶后方可工作。

6、工作完毕后,要先摘下面罩,轻轻按下供给阀,关闭空气瓶,再次轻按供给阀,拔下快速接头,摘下背板,将背带固定好。

防火、防爆

防火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往往造成巨大的财物损失或人员伤亡。

企业火灾事故有以下一些特点:

   

1、爆炸性火灾多。

爆炸引起火灾或火灾中产生爆炸是一些生产企业(例如石油、化工、矿山企业)的显著特点。

这些企业生产中所采用的原料、生产的中间产品及最终产品多数具有易燃易爆的条件。

就会发生爆炸并导致火灾,火灾又能引起爆炸。

 

2、大面积流淌性火灾。

可燃、易燃液体具有良好的流动特性,当其从设备内泄露时,便会四处流淌,如果遇到明火,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3、立体性火灾多。

由于生产企业内存在的易燃易爆物质的流淌扩散性,生产设备密集布置的立体性和企业建筑的互相串通性,一旦初期火灾控制不利,就会使火势上下左右迅速扩展而形成立体火灾。

   火势发展速度快。

在一些生产和储存可燃物品集中的场所,起火以后燃烧强度大、火场温度高、辐射热强、可燃气体液体的扩散流淌性极强、建筑的互通性等诸多条件因素的影响,使得火势蔓延速度较快。

 

  发生火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可燃物质。

不论固体、液体或气体,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它氧化剂发生剧烈反应的物质,均可称为可燃物质。

如碳、氢、硫、钾、木材、纸张、汽油、酒精、乙炔、丙酮、苯等。

   

2.有氧化剂,即通常所说的助燃物质。

如空气、氧气、氯气、氯酸钾以及高锰酸钾等。

 

3.有点火源。

即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能源。

如明火焰、烟火头、电(气)焊火花、炽热物体、自燃发热物等。

 

所以只要使以上三个条件不具备,就可以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发生事故以后,如果已经采取了限制火灾发展的措施,火灾便会得到控制,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就会减少。

 

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1)火灾分类—固体物质火灾(A类)、液体物质火灾(B类)、气体物质火灾(C类)、金属物质火灾(D类)、电气物质火灾(E类)。

 

2) 灭火器—清水、轻水泡沫、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机,其中清水、轻水泡沫灭火机含有水分不能扑救电气火灾,“1211”、二氧化碳、干粉灭火机都可扑救电气火灾。

 

3) 火灾统计的标准 

① 特别重大火灾:

指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② 重大火灾:

指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一下重伤或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③ 较大火灾:

指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④ 一般火灾:

指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防火措施主要包括:

 

1.易燃易爆场所如油库、气瓶站、煤气站和锅炉房等工厂要害部位严禁烟火,工厂不得随便进入。

 

2.火灾爆炸危险较大的厂房内,应尽量避免明火及焊割作业,最好将检修的设备或管段拆卸到安全地点检修。

当必须在原地检修时,必须按照动火的有关规定进行,必要时还需要请消防队进行现场监护。

 

3.在积存有可燃气体或蒸汽的管沟、下水道、深坑、死角等处附近动火时,必须经处理和检验,确认无火灾危险时,方可按规定动火。

 

4.道生炉、熬炼设备的操作,要坚守岗位,防止眼道窜火和熬锅破漏。

同时熬炼设备必须设置在安全地点作业并有专人值守。

   

5.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禁止使用明火烘烤结冰管道设备,宜采用蒸汽、热水待化冰解堵。

 

6. 对于混合接触发生反应而导致自燃的物质,严禁混存混运,对于吸水易引起自燃或自然发热的物质应保持使用贮存环境干燥,对于容易在空气中剧烈氧化放热的自燃物质,应密闭储存或浸在相适应的中性液体(如水、煤油等)中储存,避免与空气接触。

   

7.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还应做好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1).易燃易爆场所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静电服装鞋帽,严禁穿钉子鞋、化纤衣物进入,操作中严防铁器撞击地面。

 

(2).对于有静电火花产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提高环境湿度,可以有效减少静电的危害。

 

8.可燃物的存放必须与高温器具、设备的表面保持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高温表面附近不宜堆放可燃物。

 

9.熔渣、炉渣等高热物要安全处置,防止落入可燃物中。

   

10.应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不能用水扑灭碱金属、金属碳化物、氧化物火灾,因为这些物质遇水后会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可燃气体、释放大量的热,使火灾进一步扩大。

   

11.不能用水扑灭电气火灾,因为水可以导电,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也不能用水扑灭比水轻的油类火灾,因为油浮在水面上,反而容易使火势蔓延。

 

12.钢铁水泄露发生火灾,不可用水扑灭,因为高温金属液遇水会发生爆炸。

火灾逃生自救12招

1、逃生预演,临危不乱。

 2、熟悉环境,牢记出口。

3、通道出口,畅通无阻。

 4、扑灭小火,惠及他人。

5、镇静辨向,迅速撤离。

6、不入险地,不贪财物。

 7、简易防护,蒙鼻匍匐。

8、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9、缓降逃生,滑绳自救。

 10、避难场所,固守待援。

11、缓晃轻抛,寻求援助。

12、火已及身,切勿惊跑

化工生产中的爆炸有以下特点:

 1. 爆炸事故往往不仅单纯地破坏工厂设施、设备或造成人员伤亡,还会由于各种原因,进一步引发火灾等。

一般后者的损失是前者的10~30倍。

 

2. 化学工业的爆炸事故最多,而且爆炸后引发火灾事故所占的比例也最高。

 

3. 在很多情况下,爆炸事故发生的时间都很短,所以几乎没有初期控制和疏散人员的机会,因而伤亡较多。

 

4.爆炸与爆炸极限 

(1) 爆炸—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地转变成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以机械能形式释放出巨大的能量,或是气体、蒸汽在瞬间发生剧烈膨胀等现象称为爆炸。

(2) 爆炸的分类 

① 物理爆炸—指由物理变化(温度、体积、压力等因素)引起的爆炸。

 例如:

蒸汽锅炉、高压气瓶爆炸。

 

② 化学爆炸—指物质在短时间内完成化学变化,形成其他物质,同时产生大量气体并释放能量的现象。

 

例如:

乙炔、氢、煤气、液化气泄漏遇火种发生爆炸。

 

预防措施主要以下几点:

 

1. 采取监测措施,当发现空气中的可燃气体、蒸汽或粉尘浓度达到危险值时,就应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

 

2. 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应尽量避免动火作业,进行动火作业的地点必须要和易燃易爆的生产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 如需对生产、盛装易燃物的设备和管道进行动火作业是,应严格执行隔绝、置换、清洗、动火分析等有关规定,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

 

4. 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合,汽车、拖拉机的排气管上要安装阻火器;为防止烟囱飞火,炉膛内要燃烧充分,烟囱要有足够的高度。

 

5. 搬运盛有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容器、气瓶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抛掷、防止相互撞击。

6. 进入易燃易爆车间应穿防静电的工作服、不准穿带钉子的鞋。

 

7. 对于物质本身具有自燃能力的油脂、遇空气能自燃的物质以及遇水能燃烧爆炸的物质,应采取隔绝空气、防水、防潮或采取通风、散热、降温等措施,以防止物质自燃和爆炸。

 

8. 相互接触会引起爆炸的两类物质不能混合存放;遇酸、碱有可能发生分解爆炸的物质应避免与酸碱接触;对机械作用较为敏感的物质要轻拿轻放。

  

9. 对于不稳定物质,在贮存中应添加稳定剂。

 

10. 防止生产过程中易燃易爆的跑、冒、滴、漏,以防扩散到空间而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11. 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资格的培训单位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以后方可进行操作。

 

12. 锅炉、压力容器须在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等安全装置保持良好的情况下才能使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防尘、防毒

企业如何做到防止粉尘,防止有毒化学物质对职工的伤害呢?

以及如何配置工厂通风设施,生产设备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减少粉尘,有毒物质对职工的伤害呢?

 

优先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无毒(害)或低毒(害)的原材料,消除或减少尘、毒职业性有害因素;对于工艺、技术和原材料达不到要求的,应根据生产工艺和粉尘、毒物特性,参照有关规定设计相应的防尘、防毒通风控制措施,使劳动者活动的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浓度符合标准要求;如预期劳动者接触浓度不符合要求的,应根据实际接触情况,参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设计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

原材料选择应遵循无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低毒物质代替高毒物质的原则。

对产生粉尘、毒物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含露天作业的工艺设备),应优先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避免直接人工操作。

为防止物料跑、冒、滴、漏,其设备和管道应采取有效的密闭措施,密闭形式应根据工艺流程、设备特点、生产工艺、安全要求及便于操作、维修等因素确定,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通风和净化措施。

对移动的扬尘和逸散毒物的作业,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移动式轻便防尘和排毒设备。

 

对于逸散粉尘的生产过程,应对产尘设备采取密闭措施;设置适宜的局部排风除尘设施对尘源进行控制;生产工艺和粉尘性质可采取湿式作业的,应采取湿法抑尘。

当湿式作业仍不能满足卫生要求时,应采用其他通风、除尘方式。

产生或可能存在毒物或酸碱等强腐蚀性物质的工作场所应设冲洗设施;高毒物质工作场所墙壁、顶棚和地面等内部结构和表面应采用耐腐蚀、不吸收、不吸附毒物的材料,必要时加设保护层;车间地面应平整防滑,易于冲洗清扫;可能产生积液的地面应做防渗透处理,并采用坡向排水系统,其废水纳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贮存酸、碱及高危液体物质贮罐区周围应设置泄险沟(堰)。

工作场所粉尘、毒物的发生源应布置在工作地点的自然通风或进风口的下风侧;放散不同有毒物质的生产过程所涉及的设施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使用或产生高毒物质的工作场所应与其他工作场所隔离。

 

防尘和防毒设施应依据车间自然通风风向、扬尘和逸散毒物的性质、作业点的位置和数量及作业方式等进行设计。

经常有人来往的通道(地道、通廊),应有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并不宜敷设有毒液体或有毒气体的管道。

通风、除尘、排毒设计应遵循相应的防尘、防毒技术规范和规程的要求。

1)当数种溶剂(苯及其同系物)蒸气或数种刺激性气体同时放散于空气中时,应按各种气体分别稀释至规定的接触限值所需要的空气量的总和计算全面通风换气量。

除上述有害气体及蒸气外,其他有害物质同时放散于空气中时,通风量仅按需要空气量最大的有害物质计算。

2)通风系统的组成及其布置应合理,能满足防尘、防毒的要求。

容易凝结蒸气和聚积粉尘的通风管道、几种物质混合能引起爆炸、燃烧或形成危害更大的物质的通风管道,应设单独通风系统,不得相互连通。

3)采用热风采暖、空气调节和机械通风装置的车间,其进风口应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区并低于排风口,对有防火防爆要求的通风系统,其进风口应设在不可能有火花溅落的安全地点,排风口应设在室外安全处。

相邻工作场所的进气和排气装置,应合理布置,避免气流短路。

4)进风口的风量,应按防止粉尘或有害气体逸散至室内的原则通过计算确定。

有条件时,应在投入运行前以实测数据或经验数值进行实际调整。

5)供给工作场所的空气一般直接送至工作地点。

放散气体的排出应根据工作场所的具体条件及气体密度合理设置排出区域及排风量。

6)确定密闭罩进风口的位置、结构和风速时,应使罩内负压均匀,防止粉尘外逸并不致把物料带走。

7)下列三种情况不宜采用循环空气:

空气中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的粉尘、纤维,含尘浓度大于或等于其爆炸下限的25%时;

对于局部通风除尘、排毒系统,在排风经净化后,循环空气中粉尘、有害气体浓度大于或等于其职业接触限值的30%时;

空气中含有病原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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