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考核表监理单位.docx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考核表监理单位.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考核表监理单位.docx(9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考核表监理单位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考核表
(总分1000分)
1目标(3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检查与评分情况
1.1
目标的制定
监理单位应有效的分解合同及与建设管理单位签订的年度安全责任书所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
监理单位相关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相应的分级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应包含人员、机械、设备、交通、火灾、环境等方面的各项指标;
安全生产目标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以文件的形式发布。
10
①未分解安全生产目标,扣2分/项;
②人员、机械、设备、交通、火灾、环境方面的安全指标缺项,扣1分/项;
③安全生产目标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扣2分;
④未以文件的形式发布(查文件及文件清单),扣3分。
1.2
目标的控制与实施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总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分级目标,制定安全目标保证措施,落实到相关部门、岗位;
监理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严格实施安全目标保证措施并进行动态调整。
14
①未制定具体的目标保证措施,扣1-5分;
②目标保证措施未落实到相关部门、岗位,扣1-3分;
③无安全目标实施情况的检查记录或资料不齐全,扣1-5分;
④保证措施未进行动态调整,扣2分。
1.3
目标的监督与考核
监理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应按规定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纠偏,并保存有关记录;
监理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应按规定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考核与评价报告应形成文件并保存。
6
①未对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得分;
②监督、检查记录不规范、不完整,扣1-2分;
③未按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扣3分/次;
④考核与评价报告未按要求形成文件和保存,扣2分/次。
2组织机构和职责(4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检查与评分情况
2.1
安委会
监理单位在现场应成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主任,相关监理工程师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安委会工作制度,并将安委会组成、工作制度送建设管理单位备案;
监理单位安委会每月应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分析本项目及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上次安委会会议部署事项的落实情况,安排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决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要措施,会议应有记录或纪要。
8
①未成立安委会并以文件形式发布,不得分;
②未建立安委会工作制度,不得分;
③未将安委会组成、工作制度送建设管理单位备案,扣5分;
④未按规定召开安委会会议,扣2分/次;
⑤安委会会议无记录或纪要,扣3分/次;
⑥安委会主任未主持或参加会议,扣1分/次;
⑦上次会议工作要求未落实,扣1分/项。
2.2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主管安全的副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召开每月的安全工作例会,检查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闭环整改,会议形成完整记录。
10
①未按规定召开安全工作例会,扣2分/次;
②总监理工程师或主管安全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未主持或参加安全工作例会,扣1分/次;
③安全例会无记录或记录不规范、不完整,扣1-2分/次;
④监理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未按要求闭环整改,扣2分/项;其它参建单位存在的问题未按要求闭环整改,扣0.5分/项。
2.3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监理单位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理人员,负责落实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要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监督工作记录应规范、完整;
安全监理人员对危险性较大工作应进行现场监督。
14
①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扣5分;
②未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扣5分;配备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资质不符合规定,扣2分/人;人员数量不符合规定,扣2分/人;
③未按规定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或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扣1-2分/次;
④安全监理人员对危险性较大工作未进行现场监督(查看监督记录或旁站记录),扣3分;
⑤现场监督检查无记录,发现违章现象未制止并未跟踪整改(查看违章处罚记录),扣2分/次。
2.4
安全职责
监理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以文件形式发布;
监理单位各级、各类岗位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监理单位应对各级、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进行评审与更新。
8
①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5分;
②未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及职责有遗漏,扣1-3分;
③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以文件形式发布,扣2分;
④主要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未履行安全职责,扣1-5分;
⑤被抽查人员对安全职责不清楚,扣1分/人;
⑥未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扣2分;
⑦未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进行评审,扣2分;
⑧更新后未以文件形式发布,扣2分;
⑨工期调整,未按规定审查或组织审查,扣5分。
3安全生产投入(3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检查与评分情况
3.1
费用管理
监理单位应及时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进行审查;
监理单位应及时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监理单位应及时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实际使用项目及费用进行审核;
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管理台帐。
15
①未按规定审查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扣2分/次;
②未按规定检查、验收安全生产费使用情况,扣1-2分/次;
③未按规定审查安全生产费用实际使用项目及费用,扣1-2分/次;
④无安全生产费管理台帐,扣5分;台帐记录不完整、不及时,扣1-3分。
3.2
费用使用
监理单位应监督安全生产费的使用范围符合国家和合同规定。
15
①安全生产费使用范围不符合相关规定,扣2分/项。
②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扣5分;
③无安全费用投入的有效证据,扣5分。
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6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检查与评分情况
4.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识别、获取制度,及时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监理单位应建立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并及时更新发布;
监理单位应及时传达、部署政府、上级和建设管理单位安全生产的要求。
10
①未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识别、获取制度,扣3分;
②未建立并发布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扣5分;
③发现使用失效、过期的法规、规程、标准规范或不齐全,扣1分/处;
④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年度内未审核更新,扣2分;
⑤未及时传达部署政府、上级和建设管理单位安全生产要求,扣2分/次。
4.2
规章制度
监理单位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布实施;
监理单位应建立不少于附录A中所示的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应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大型施工机械;现场防火防爆、施工用电、脚手架、工程分包和安全教育培训等项工作,建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及时传达到相关单位、部门和岗位。
20
①附录A中的安全管理制度缺项,扣5分/项;
②附录A中的安全管理制度未正式发布,扣3分/项;
③未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大型施工机械;现场防火防爆、施工用电、脚手架、工程分包和安全教育培训等项工作,建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扣10分;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不完善,扣1-5分;
④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未及时传达到相关参建单位、部门和岗位,扣3分;
⑤相关部门、工作岗位的规章制度配置不全,扣2分/处。
4.3
操作规程
监理单位自有设备并雇用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的,应引用或编制适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引用或编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监督。
10
①未根据岗位、工种特点,引用或编制适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扣2分/项;
②岗位操作规程有缺陷、不适用的,扣2分/项;
③未对施工单位引用或编制安全振作规程进行有效的监督,扣1-2分。
4.4
定期评审
监理单位每年至少应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一次评审。
5
①未评审,扣2分;
②无评审记录或结论,扣1分。
4.5
修订
监理单位应根据详审情况、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出的问题、安全事故案例、评价与考核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5
①未按评审结果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扣1分/项;
②无修订记录资料,扣1分/项。
4.6
文件和档案管理
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制、使用、评审和修订的有效性;
监理单位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台帐,安全记录应及时整理和编目。
10
①未按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制、使用、评审和修订进行管理,扣2分;
②未按规定建立安全记录台帐,扣2分;
③未按规定对安全记录台帐进行及时整理和编目,扣1-3分;
④安全记录不规范,扣1-2分。
5教育培训(7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检查与评分情况
5.1
教育培训管理
监理单位应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或责任人,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监理单位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帐,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评估和改进。
10
①主管部门或责任人不明确,扣2分;
②未制定培训计划,扣2分;
③未建立培训记录和档案,扣3分;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不完整,扣1-2分/次;
④未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扣1分。
5.2
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分管安全的副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15
①总监理工程师未经安全培训或未持有效证件,扣5分;
②分管安全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未经安全培训或未持有效证件,扣5分;
③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或未持有效证件,扣3分/人。
5.3
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法规、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安全规程、生产技能的培训,并经考试验证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
新入工地监理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监理单位自有设备并雇用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的,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法规、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安全规程、生产技能的培训,并经考试验证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进行资格审查。
20
①现场监理人员未按相关安全规程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仍进行作业,扣1分/人;
②新入工地监理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上岗,扣2分/人;
③新入工地监理人员培训学时不足的,每少5学时扣1分/人;
④现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仍进行作业,扣1分/人;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有效证件上岗,扣3分/人。
5.4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
监理单位对参观、学习、实习等外来人员,应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和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并做好相关监护工作。
15
①未有效监督施工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扣1-2分/单位;未对外来人员进行教育和告知,扣1分/次。
②未保存相关方和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扣1-2分。
5.5
安全文化建设
监理单位应制定安全活动策划方案,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宣传、教育和引导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保障安全施工水平持续提高;
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学习国家、上级单位和建设管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分析安全生产风险和预防措施。
10
①未制定安全活动策划方案,扣2分;
②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如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工作经验交流等),学习国家、上级单位和建设管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或无活动记录,扣1分/次;
③总监理工程师、分管安全的副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参加安全活动,扣1分/人次。
6施工设备管理(120分)
6.1 施工设备基础管理(4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检查与评分情况
6.1.1
管理组织机构
监理单位应明确部门和专人履行对施工设备进行监督。
4
①未明确部门和专人履行对施工设备进行有效的监督,扣4分。
6.1.2
制度管理
监理单位应制定自有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
监理单位应建立施工设备监督管理制度。
8
①未制定自有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扣4分;
②未建立施工设备监督管理制度,扣4分
6.1.3
验收及检验管理
监理单位对进入现场的自有设备使用前应进行验收,特种设备应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
监理单位应对进场的施工设备进行验证。
10
①自有设备进场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扣1分/台;
②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检验合格证不在有效期内,扣8分/台;
③自有设备合格证、制造单位生产资质、运输车辆牌证等证件不齐全,扣2分/项;
④监理单位未对进场的施工设备进行验证,扣1-5分(标准为1分/台,累计最多扣5分)。
6.1.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
监理单位自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入场时应进行检验确认;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培训;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验证并保存记录。
8
①自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不得分;
②自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培训,扣3分/人;
③未对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并保存记录,扣2-5分;
④未建立特种设备监督台账,扣2分;
⑤特种人员管理台账和特种设备监督台账未及时更新,扣1分/处。
6.1.5
档案管理
监理单位应建立自有设备和施工设备台帐及管理档案,档案应齐全、清晰、准确、有效。
4
①未建立自有设备台帐及管理档案,不得分;
②未建立施工设备台帐及管理档案,扣3分;
③档案资料不完整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扣1-3分;
④未按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归档自有设备和施工设备相关资料,扣1-2分。
6.1.6
危险作业控制
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组织识别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使用、维修、拆除的危险点,制定应对措施,在作业中执行。
6
①未有效的监督施工单位组织识别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使用、维修、拆除的危险点,并制定应对措施,扣2分/台次;
②未有效的监督施工单位在作业中按应对措施执行,扣3分/台次。
6.2 施工设备使用管理(6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检查与评分情况
6.2.1
设备性能及作业环境
监理单位自有设备金属结构、运行机构、电气控制系统无缺陷;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可靠;防护罩、盖板、梯子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应完备可靠;
设备基础应进行验收确保符合技术文件要求,并定期检验;
设备干净整洁,悬挂标识牌、检验合格证,明示安全操作规程;设备运行范围内无障碍物,满足安全运行要求;
两台及以上设备在同一区域使用,可能发生碰撞时,应制定相应安全措施。
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确保施工设备性能和作业环境满足安全运行要求。
20
①设备金属结构、运行机构、电气控制系统存在缺陷,扣2分/项;
②安全防护装置的设置不符合要求或不能起到保护作用,扣3分/项;
③设备基础、轨道未经验收或定期检验,存在缺陷,扣2分/项;
④作业环境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扣2分/项;
⑤两台及以上设备可能发生碰撞,未制定相应安全措施,扣2分/项;
⑥未有效的监督施工单位,施工设备性能和作业环境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扣1-3分。
6.2.2
操作维修保养
监理单位应制定自有设备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办法;
应对自有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设备维修结束后应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制定施工设备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办法。
15
①未制定自有设备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办法,扣3分/项;
②未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扣2分/项;设备维修后未进行检查验收投入使用,扣2分/次;
③未有效的监督施工单位制定施工设备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办法,扣1-3分。
6.2.3
安全监督检查
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特点、季节变化、特定危险源、时间周期等对自有设备组织专项检查;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特点、季节变化、特定危险源、时间周期等对施工设备组织专项检查。
15
①未根据施工特点、季节变化、特定危险源、时间周期等对自有设备和施工设备组织专项检查,扣2分/次;
②未有效的监督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特点、季节变化、特定危险源、时间周期等对施工设备开展专项检查,扣1-3分。
6.2.4
相关方施工设备管理
监理单位应将外租设备及监理合同中由业主提供的设备纳入自有设备范围进行统一管理;
监理单位外租设备时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10
①未将外租设备及业主提供的设备纳入统一管理,扣3分/台;
②外租设备未签订租赁合同,扣5分/台次;租赁合同中,未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扣3分/项。
6.3 施工设备安装、拆除管理(20分)
6.3
安装、拆除管理
监理单位自有特种设备的安装、拆除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关键工序进行安全监督。
20
①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单位的资质不符合要求,扣5分;
②未对施工设备安装、拆除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督,扣1-3分。
7作业安全(290分)
7.1 项目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13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检查与评分情况
7.1.1
设计管理
监理单位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进行施工图会审;
施工图会审中应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会审意见中对所审部分工程的安全性应做出评价;
应分析变更可能引起的安全风险,提出风险评价的意见。
15
①工程开工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图会审,扣1分/项;
②施工图会审意见中未对所审部分工程的安全性做出评价,扣1分/处;
③未对变更可能引起的安全风险,提出评价意见,扣1分/项。
7.1.2
施工技术管理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作好以下工作:
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录C)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录D)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批准、备案应规范,并设专人现场旁站、监督;
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见附录E),季节性施工,应经安全评估并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实施;
项目施工必须有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严格实施;
针对国家、行业和地方规定的危险作业项目施工前,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填写、审查、签发应规范(见附录F);
项目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0
①未对达到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扣1分/项;
②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扣2分/项;
③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扣2分/项;
④未对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编制、审核、批准,扣2分/项;施工单位未设专人现场旁站监督;扣1分/项;
⑤未对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季节性施工等进行安全评估,扣2分/项;
⑥未在项目施工前编制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实施,扣1分/项;
⑦未在危险项目施工前,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扣2分/项;
⑧未在项目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扣1分/项。
7.1.3
施工用电
监理单位应按规定组织或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用电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
监理单位应按规定组织或督促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用电检查,形成记录。
10
①施工用电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未审查,扣5分;监督实施不到位,扣1-3分;
②未按规定对施工用电进行检查,扣2分/次;
③现场施工用电不规范,扣1-2分。
7.1.4
安全设施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必须实现“三同时”,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应与工程进度同步;
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在暴雨、暴雪等极端天气前后,组织或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
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在地震后组织或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
?
20
①未建立《安全设施管理制度》,扣1分;
②项目安全设施未做到“三同时”,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未与工程进度同步;扣2分/处;
③未按规定在暴雨、暴雪等极端天气前后,组织或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扣1-2分/次;
④未按规定在地震后组织或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扣2分/次;
⑤现场安全设施不规范,扣1分/处。
7.1.5
受限空间作业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辨识受限空间、公示、采取隔离措施,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受限空间作业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作业票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5
①未有效辨识受限空间、公示、采取隔离措施,扣1分/处;
②受限空间作业未办理施工作业票或履行审批手续,扣1分/处。
7.1.6
跨越架与脚手架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跨越架、脚手架搭设需经验收合格,挂牌使用;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大型、特殊形式跨越架、脚手架搭拆方案进行论证、审批;
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在暴雨、暴雪等极端天气前后组织或督促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脚手架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
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在地震后组织或督促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脚手架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
10
①跨越架、脚手架搭设未经验收投入,并挂牌使用,扣1分/处;
②大型、特殊形式脚手架搭设未进行设计及方案论证,扣2分/项;
③未对大面积的脚手架和大面积模板支架搭设、拆除过程进行旁站监督,扣2分/项;
④未按规定在暴雨、暴雪等极端天气前后,对脚手架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扣1分/项;
⑤未按规定在地震后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扣2分/次。
7.1.7
防火防爆
监理单位应督促相关单位制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督促相关单位现场防火、防爆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督促施工单位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