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乡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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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乡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
尖峰乡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
(2010--202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我乡教育改革发展进程,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第一部分总体战略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
立足乡情教情,全面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在主要的教育发展目标上与国家确定的中长期教育发展目标一致,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向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迈进,为本乡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推动跨越提供更加有力教育保障。
(二)发展思路
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不动摇,正确把握和处理好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加快发展与深化改革等重要关系。
着力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突破教育发展瓶颈。
统筹教育的健康发展,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协调,提升教育对我乡农业产业化和服务业发展水平的支撑力、贡献力。
夯实基础:
全面提高学校师资配置水平,大力加强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不断扩大教育资源总量。
坚持把硬件和软件项目建设作为工作抓手,围绕重点难点、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项目。
完善考核问责办法,强化项目推动机制。
加快发展:
推动教育事业加快发展、优先发展,统一思想、集中心思、凝聚力量,把教育改革和发展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重点领域,力争十年谋划、五年突破。
真正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建设优先满足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需要。
突出特色:
立足乡情,面向未来,扬长避短,突出重点,注重特色,增强服务。
着眼于学生有个性特长的全面发展,推动安全特色办学,保障学生健康平安地成长。
实现跨越:
努力达到2020年全国教育发展规划指标为目标,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加速赶超,提高水平。
抢抓历史机遇和有利条件,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升全乡教育整体水平,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步伐,努力实现我乡教育跨越式发展。
第二章发展目标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中小学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从根本上改变我乡教育长期落后的状况,逐步向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迈进。
(四)基本目标
中小学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
通过“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到2020年,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85%,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达75%;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扫除青壮年文盲,继续抓好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的培训工作,服务农业经济,为科技兴农作出贡献。
教育质量与教育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到2020年,学校办学水平整体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进一步扩大。
中小学生的学习质量、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健康素质、科学文化素养明显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动手能力、综合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合作交流能力明显增强。
师资配置与办学条件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课程开设的要求,配足配齐学科教师。
到2020年学校师生比符合国家规定的教职工编制标准,达到国家平均水平。
到2020年,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明显增加,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标准。
教育信息基础设施配置与信息化运用水平明显提高,实现“班班通、人人用”。
第二部分发展任务
第三章学前教育
(五)强化政府职责
将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逐步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力主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
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和评价,防止小学化倾向,重视婴幼儿家庭教育的指导。
建立完善幼儿园办园准入和督导制度。
(六)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
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闲置的资源,全乡学前一年和学前三年的幼儿入学率分别达85%和75%。
第四章义务教育
(七)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
积极推进“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加强入学率、巩固率等几个核心指标的监控,加强对转学学生的学籍管理和信息监控,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学生辍学报告制度,健全“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
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学业资助制度,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学校执行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
(八)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经费、校舍、设备等各种资源。
加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教育资源共享的学区化管理。
(九)进一步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
加强中小学寄宿制学校配套生活、卫生设施建设。
优先满足边远村组学生、留守学生住宿需求,在贫困寄宿生补助、减免书杂费等方面适当倾斜。
(十)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按课程计划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大力加强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在农村初中普遍开设《农村实用技术》等地方课程,突出学校办学特色,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大力推进教学改革,提倡多样化的教学模式,积极推行启发式和探究式教学,突出学生参与,加强师生交流,注重实践环节,促进学生学习质量的提高。
加强学校科普教育基地、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和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丰富学习方式,突出动手动脑,促进学生实践能力、科学素质的提高。
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
严格控制班额,逐步推行小班教学。
搭建教学研讨与学术交流平台,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教学交流与研讨活动,大力推行校本教研活动,推动学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
新型农民技能培训工程:
到2020年,建成县级示范性农民文化技术学校,把农业技术推广、科技开发、扶贫开发和教育培训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
第五章依法治教
(十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完善依法、科学、民主的教育决策机制。
积极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监督机制,依法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建立教育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乱收费、办重点班、有偿家教、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等行为的执法监督,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的权益。
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十二)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明确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督促学校建立完善符合实际、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治校,从严治校,依法履行教育教学管理职责。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着力提高学校师生的法律素质。
第六章机制体制改革
(十三)着力打造示范学校工程
随着人口的流动性和教育形势的变化,初中与中心小学合并不可避免,成为九年一贯制学校。
我们要有效整合资源,在班子配备、机构设置、教师管理、教学管理等方面改革试验,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推进机制,努力打造九年一贯制示范学校,做行业的排头兵。
(十四)完善管理体制
完善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加大乡级统筹力度。
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现代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现代教育管理体制。
政府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逐步实现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明确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
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避免千校一面。
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
政府及其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
完善中小学学校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立健全社区、学生家长和专业人士参与中小学管理、支持学校发展的机制。
(十五)完善校园安全保障机制
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应急组织、队伍、能力建设,推进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提高各类突发事件预警、防范和处置能力。
全面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制度,完善学校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中小学生和在园儿童人身安全。
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机制,制定防险救灾应急预案。
开展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专项整治和“整脏治乱”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推进和谐文明校园建设,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第六章队伍保障
(十六)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加强教师聘期考核,完善以品德、能力和工作业绩为导向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探索实行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各界多元的教师评价办法,对教师实行不同类型、不同类别和不同层次学校的分类管理,实现教师队伍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创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年轻又学历的教师,重点补充音、体、美、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解决我乡教师数量不足、学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十七)着力提升师德水平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将师德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切实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引导教师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热爱教育、热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职业情感,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感染学生。
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师德师风考评制度,将师德表现列为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师德状况的监督和评议。
鼓励教师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融入到教育教学中去,发挥师德对学生的引导作用。
(十八)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深化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坚持面向全员,对中小学教师实行每五年一个周期的全员培训。
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名师建设工程”和“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等项目,继续加大农村中小学校长、薄弱学科教师等专项培训。
促进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育教学实践,推动教育教学专业成长。
(十九)落实教师待遇
依法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
积极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依法保证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待遇、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
改善农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
把农村教师周转住房建设列入中小学基本建设规划,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优先保障寄宿制学校教师、特岗教师、交流和支教教师等的住宿基本需求。
第七章经费保障
(二十)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投入保障机制
强化政府增加和保障投入的责任。
政府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确保教育财政拨款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确保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十二五”期末使学校人均教育经费、人均公用经费达到全县的平均水平。
(二十一)加强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推行大额经费使用科学论证与集体决策制。
建立学校经费使用效益和资产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考评和问责机制。
第八章教育信息化
(二十二)建设较为完善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体系
建立和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十二五”期间,建成满足全省中小学教育教学需要的省级教育教学资源中心,整合现有教育信息化资源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到2020年,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运用实现标准化,实现中小学校信息化管理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的现代化服务体系。
第十六章组织实施
(二十三)强化规划实施
完善实施机制。
政府要统筹落实规划实施和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
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规划纲要》作出的部署和要求,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政府各部门要结合职能,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好《教育规划纲要》中的相关任务,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
要明确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制定配套政策,加强督促检查,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好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按照《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若干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项目建立项目责任制,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和监督部门,落实项目责任人,制定具体可操作的项目规划。
加强执行监督。
《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指标要纳入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
在《教育规划纲要》实施的中期,要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对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全面分析检查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中期评估报告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在工作的推进过程中,建立和完善教育改革和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的督导督查制度,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过程督导和专项督查,并通过教育督导报告等形式定期公布。
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规划的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和改进《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工作。
尖峰乡人民政府
2010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