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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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docx

重庆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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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

(试行)

 

 

重庆市规划局

2005年10月

目录

 

1总则……………………………………………

(1)

2总体城市设计……………………………………

(1)

3片区城市设计……………………………………(3)

4地段城市设计……………………………………(6)

5附则……………………………………………(8)

附录A:

本导则主要名词解释

附录B:

本导则用词说明

附录C:

城市设计常用要素参考图例

附录D:

电子数据技术标准

条文说明

附加说明

重庆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

(试行)

1总则

1.1为统一重庆市城市设计技术文件的内容与深度,使城市设计编制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技术导则。

1.2城市设计是对城市空间形态和环境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安排,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

1.3在重庆市城市规划区内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应遵循本技术导则。

1.4城市设计分为总体城市设计、片区城市设计和地段城市设计。

1.5城市设计编制应针对不同的项目制定相应的技术大纲,有针对性地提出城市设计的任务、目标、原则和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1.6城市设计编制应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公众参与,提高城市设计的质量。

2总体城市设计

2.1总体城市设计的主要任务

从宏观上研究确定城市空间的总体形态,提出改善城市景观形象和空间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构建富有特色的城市空间形态格局与人文活动场所的总体框架。

2.2总体城市设计的主要内容与深度

2.2.1制定城市设计目标与总体思路

研究城市整体的空间环境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潜力,提出城市设计的目标、基本原则和总体思路。

2.2.2研究和塑造城市风貌特色

通过对城市空间形态特征及重要特色资源的分析,对城市基本风貌和地域特色进行发掘和提炼,制定城市风貌特色延续和发展的目标、策略和措施,进行城市风貌特色分区,并提出相应的城市设计指引。

2.2.3确定城市空间景观结构框架

1)结合城市自然环境、历史脉络、文化习俗和城市功能发展需要,确定城市的总体形态与空间景观结构,彰显城市格局的自然和人文特色。

2)确定城市竖向轮廓的总体形象与特征,确定城市建筑高度控制原则及建筑高度分区。

3)组织城市眺望系统,确定城市重要视廊及控制要求。

4)对现状建筑景观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城市色彩、夜景、建筑风格等建筑景观方面的整体设计构思。

5)分析城市重要自然和人工地标的现状,确定城市重要地标的布局,明确其性质、特征和形象主题,制定城市设计的相关导则。

2.2.4组织城市开敞空间系统

分析研究城市山体、水域、绿地、湿地、广场空间、街道空间以及其他开敞空间的环境特征,从增强开敞空间的生态服务功能(如改善热环境、风环境)和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等方面提出建设控制的目标、原则与思路。

1)制定城市自然山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及滨水环境建设的总体设计方案。

2)明确各类绿地的布局和规模,提出艺术风格要求和绿地控制指标。

3)明确城市各类广场的位置、性质、规模、场所意义特征和界面控制要求。

4)明确城市主要街道空间的景观特征及相关环境设施要求,确定城市景观性道路的功能和布局,组织城市步行空间,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地和专用停车空间。

2.2.5划定城市形象塑造的特定意图区

根据塑造城市整体风貌特色的总体要求,划定城市设计特定意图区,明确其景观特征和设计控制导则,为下一层次城市设计的开展提供技术依据。

对重要的特定意图区制定其重要特色与环境工程意向方案。

2.2.6市民活动系统设计

根据城市游憩交往、娱乐健身、集会庆典、民俗文化等各类人文活动的行为特征和分布规律,合理布局市民公共活动场所,明确公共活动空间的社会活动性质、内容、规模及相应的环境设施建设要求。

2.2.7提出城市设计实施的措施和建议

提出城市设计实施的时序安排、实施的策略和措施,以及管理实施运作机制的建议方案。

2.3总体城市设计成果

2.3.1总体城市设计成果包括总体城市设计导则、图纸和附件(设计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和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

2.3.2总体城市设计导则

应采用法规条文格式书写,直接表述城市设计的目标和内容,提出强制性要求和指导性意见。

文字表述应规范、准确、简洁,体现设计内容的指导性、强制性和可操作性,并附表达城市设计意图的缩图。

2.3.3城市设计说明书(或专题研究报告)

设计说明书(或专题研究报告)的内容为分析现状、论证设计意图、解释设计导则等,为下一层次的规划设计以及城市设计的审查、批准和规划管理提供全面的技术信息。

2.3.4图纸

1)城市空间格局演变分析图

主要表达不同历史年代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的变迁和城市空间形态格局的演变。

2)城市肌理及密度现状分析图

根据城市的地理环境、历史文化背景和开发建设状况,对城市典型区域的肌理特征及现状建筑密度进行分析。

3)城市景观资源分布现状图(1:

5000-1:

10000)

标示构成城市景观的山脉、河流、森林等自然景观资源、历史文化资源以及绿地、广场、标志性建筑等人工景观资源的现状位置或范围。

4)城市道路、广场及绿地分布现状图(1:

5000-1:

10000)

标示构成城市开敞空间的道路、广场、绿地的分布现状。

5)城市空间格局设计构思图(1:

5000-1:

10000)

主要表达对城市总体空间艺术格局的创意和构思,标示城市轴线、城市开敞空间、城市建筑空间和城市中心等的规划布局。

6)城市风貌特色设计分区图

主要表达在不同的地理环境、历史文化背景和用地功能条件下,城市不同区域的城市风貌特色设计意向,并界定各分区的范围。

7)城市眺望系统设计图(1:

5000-1:

10000)

标示城市重要标志性景点、眺望点的位置及视廊的走向和平面控制范围。

8)城市道路、广场、绿地系统规划图(1:

5000-1:

10000)

主要表达城市道路特别是景观性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系统的布局结构、功能组织,用地分布的位置及范围。

9)特定意图区规划图

主要表达城市设计特定意图区的布局位置、范围及其风貌特色塑造的构思。

对重要的特定意图区制定其重要特色与环境工程意向方案(可采用城市设计分图图则形式表达)。

10)历史文化环境保护规划图(1:

5000-1:

10000,选作)

主要标明城市历史街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需保护的其他历史建筑、纪念物(地)的位置,明确文化氛围营造、保护范围和相关空间管制要求。

2.3.5根据城市的不同性质、规模和特点,可以对图文适当增减或合并。

2.3.6城市设计图纸中应标明项目名称、图名、图例、风玫瑰、比例尺、设计日期、编制单位等内容。

3片区城市设计

3.1片区城市设计的主要任务

在城市规划或总体城市设计的指导下,对特定区域进一步提炼城市景观要素,重点塑造区域特色,深化完善景观系统、用地功能布局、交通组织、空间管制和建筑容量控制等要求,做到定性、定量、定位和定质。

3.2片区城市设计的主要内容与深度

3.2.1片区特色的定位

明确片区在城市中或特定区域中的功能和景观特色定位,制定相应的设计原则、指导思想和承上启下的城市设计目标。

3.2.2用地功能布局与建筑容量研究

1)在城市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指导下,合理布局片区各类用地,完善城市功能。

2)结合片区用地功能布局和城市风貌特色塑造等方面的要求,提出片区内适宜的建筑总容量和容量分布的建议方案。

3.2.3确定片区空间景观结构

对片区内主要轴线、节点、特色区域等进行综合分析,明确各部分之间的空间关系,构建完整的空间景观格局。

3.2.4提炼城市景观要素

根据片区的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特色和片区整体形象塑造的要求,发掘和提炼片区独特的城市景观要素,提出景观要素在空间布局和空间形态上的强制性控制要求和指导性意见。

 

3.2.5确定片区城市色彩基调和色彩分区

通过对片区城市色彩的分析研究,明确片区的色彩基调,并根据片区内地域特点和功能特点,对城市色彩进行分区,并提出相应的设计指引。

3.2.6片区交通组织与道路空间设计

1)对片区周边和片区内部的动态交通、静态交通系统进行分析,制定交通组织方案和道路交通规划方案,提出交通改进的措施和对策。

2)对景观性道路、城市重要干道的道路空间、道路两侧景观、道路对景等提出设计控制要求。

3.2.7城市公共环境艺术设计

对城市重要环境设施(街道小品、市政环卫设施、标识系统、雕塑、广告等)、城市夜景、绿化景观(街道景观绿化、公园绿地等)进行整体设计构思,制定重要环境设施的意向性设计方案或选型方案。

3.2.8制定片区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方案

根据实际需要,选取片区内重要景观节点,制定详细的城市设计方案。

3.2.9提出片区城市设计实施中重要的和具有控制性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议、实施的时序安排和相应的政策措施。

3.3片区城市设计成果

3.3.1片区城市设计成果包括城市设计导则、图纸、附件(设计说明书、专题报告和基础资料汇编)、三维动画和模型。

3.3.2城市设计导则

城市设计导则应采用法规条文格式书写,直接表述城市设计的目标和内容,提出强制性要求和指导性意见。

文字表述应规范、准确、简洁,突出城市设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附表达城市设计意图的缩图。

3.3.3设计说明书(或专题研究报告)

设计说明书(或专题研究报告)的内容为分析现状、论证设计意图、解释设计导则等,为下一层次的规划设计以及城市设计的审查、批准和规划管理提供全面的技术信息。

专家审查、咨询和市民公示意见汇编应纳入说明书附录。

3.3.4图纸

1)区位分析图

分析片区在城市中的地位和特点,以及与城市的视觉空间关系等。

2)土地利用现状图(1:

2000-1:

5000)

分析现状的土地资源利用情况和各类用地分布特点。

3)现状建筑分析图(比例1:

2000-1:

5000,选作)

包括对建筑层数、高度、质量、建筑风格、结构形式等的分析。

4)综合现状分析图(1:

2000-1:

5000)

对片区的地形地貌、景观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的分布、现状道路交通组织、开发建设态势等进行分析。

上述内容可分别绘制。

5)片区历史文化环境、城市空间形态和肌理分析图

表达片区与城市的文化传承关系,空间形态的演变过程和空间的图底关系等。

6)片区总体空间形态设计图(1:

2000-1:

5000)

主要表达城市设计景观要素布局和空间关系。

7)土地利用规划图(1:

2000-1:

5000)

主要表达片区的用地功能规划布局。

8)建筑容量控制规划图(1:

2000-1:

5000,选作)

根据片区用地功能布局的特点,确定不同区域的适宜建筑容量,并制定容量控制要求。

9)历史文化景观保护图(1:

2000-1:

5000,选作)

划定历史文化景观的核心保护区、建筑控制区和景观协调区的范围,并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和控制要求。

10)交通组织及交通设施规划图(1:

2000-1:

5000)

表达片区内车行和人行交通组织以及与其他区域的交通联系,确定主次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以及主要交叉口、广场的位置和控制范围,重要控制点的标高,并标示必须配置的交通设施(车站、公交站、停车场、人行天桥或地道等)的位置。

11)城市色彩基调设计分区图(1:

2000-1:

5000,选作)

表达片区内城市色彩的分区,并提出相应的城市设计指引。

12)片区三维鸟瞰效果图和重要节点效果表现图

13)主要景观展开面设计图(1:

2000-1:

5000)

表现主要街景立面或沿江、沿山的景观展开面等的建筑体量、高度及色彩等的组合关系,提出城市轮廓线高度控制的建议值和允许浮动值。

14)公共环境艺术设计方案或选型方案图

主要表达片区内的环境设施(街道小品、市政环卫设施、标识系统、雕塑广告等)、景观灯饰、硬质景观(铺地、堡坎、护坡等)和绿化景观的设计要求和视觉效果,可分别绘制。

15)要素城市设计图则(1:

500-1:

2000)

针对城市设计所提炼的各项景观要素,要求在现状地形图上编制城市设计分图图则(彩图)。

图则中必须表达的内容包括:

a、表达同类景观要素的总体空间布局形态、空间组合关系及设计构思。

b、对重点景观要素所涉及范围的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分布、景观建设条件(如现状高层建筑分布、开发项目的红线范围和建设阶段)、周边环境关系(如主要的公共设施、市政设施、企事业单位分布)等现状情况进行分析。

c、明确各景观要素的城市设计控制要求,标明需要控制的走向、位置、范围、角度、高度等,明确所要达成的环境氛围和景观效果。

d、以上图纸内容可分别绘制,为便于查询,图则中应注明景观要素的区位及编号。

16)重要节点城市设计图则(1:

500-1:

2000,选作)

主要表达重要节点城市设计构思和空间管制要求,明确强制性规定和指导性意见。

节点设计的数量自定,内容参照地段城市设计中地块城市设计图则的要求。

3.3.5三维动画和模型(选作)。

3.3.6根据片区的不同性质、规模和特点,可以对图文适当增减或合并。

3.3.7片区城市设计图纸中应标明项目名称、图名、图例、风玫瑰、比例尺、设计日期、编制单位等内容。

 

4地段城市设计

4.1地段城市设计的主要任务

以城市规划或上一层次城市设计为依据,对城市局部地段的土地使用、空间形态、建筑形体、广场绿地、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环境小品及人文活动场所等进行详细安排与设计,进一步明确地块性质和开发强度,提出强制性要求和指导性意见。

4.2地段城市设计的主要内容与深度:

4.2.1土地使用和建筑用途规划

对设计地段内的土地使用和建筑用途进行详细安排,对各地块的建筑总量、建筑密度、容积率、车行交通的出入口方位、建筑限高、绿地率等提出具体控制要求。

4.2.2城市空间和建筑群体形态设计

1)通过研究公共空间的平面和竖向形态,空间的主次、联系、方向、尺度和风格特征,空间的出入口、人流和车流的流线,提出空间系统组织、功能布局、形态设计、景观组织、尺度控制、界面处理等方面的控制和引导要求。

2)对建筑群体组合的形态、建筑造型、位置、尺度、体量、高度等提出控制与引导要求。

4.2.3道路交通规划

提出车行交通、步行交通和交通设施的规划方案,协调道路交通设施与建筑群体、公共空间的关系。

4.2.4公共开敞空间的设计

1)对绿地、广场、眺望平台等的位置、性质、规模和空间形态进行设计,提出控制引导要求。

2)制定公共空间的设计方案与场所氛围设计要求,对绿地布局与风格,植物选择与配置,环境小品位置、风格等提出控制和引导要求。

3)制定公共空间的无障碍设计方案。

4)对具有防灾避难功能的开敞空间进行相关设施、标识、场地等的布局安排。

5)对市政管线敷设方式提出景观限定要求。

4.2.5建筑风格与建筑环境色彩设计

根据设计地段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特征,提出该地段的色彩基调控制与环境色的组合要求,制定可选用的色彩系列,对建筑的形式、风格、外部材质、屋顶形式等提出设计指引。

4.2.6城市公共环境艺术设计

1)对设计地段内的花坛、护栏、树圈、铺地、喷泉、雕塑、灯具、座椅、邮筒、垃圾箱、饮水处、站牌、路标、城市地图栏、问讯处、电话亭、售报亭、候车亭、治安亭、公共卫生间等环境小品进行布置安排,制定设计方案或明确选型方案,对小品的形式、色彩、材质、照明等提出设计指引。

2)明确环境空间的无障碍设施设置要求。

4.2.7场地竖向设计

对场地、建筑和主要道路进行竖向设计,对堡坎、梯道和护坡等进行工程景观艺术处理。

4.2.8近期实施规划

制定城市设计的近期实施目标,提出近期实施工程项目建议,估算工程投资。

4.3地段城市设计的成果

4.3.1地段城市设计的成果包括城市设计导则、图纸、附件(设计说明书、专题报告和基础资料汇编)、三维动画和模型。

4.3.2城市设计导则

城市设计导则应采用法规条文格式书写,直接表述城市设计的目标和内容,明确强制性要求和指导性意见。

文字表述应规范、准确、简洁,体现城市设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附表达城市设计意图的缩图。

4.3.3设计说明书

设计说明书的内容为分析现状、论证设计意图、解释设计导则等,为其他规划设计以及城市设计的审查、批准和规划管理提供全面的技术信息。

专家审查、咨询和市民公示意见汇编应纳入说明书附录。

4.3.4图纸

1)区位分析图

分析设计地段在城市或片区中的区位特点以及与周围地区的视觉空间关系。

2)综合现状图(1:

500-1:

1000)

对场地的地形地貌、景观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的分布、现状建筑状况、土地利用现状、道路交通现状、开发建设态势等进行分析。

上述内容可分别绘制。

3)设计总平面图(1:

500-1:

1000)

主要表达建筑群体及环境总平面,标绘建筑平面轮廓建议线及平面轮廓控制线(建筑位置不得超越此线)以及保留建筑、公共设施的位置等。

4)主要景观界面立面图(1:

300-1:

500)

标示主要空间界面(主要街道、广场、水岸等)建筑群体的高度轮廓建议线及高度轮廓控制线(建筑高度不得超越或低于此线),表达建筑群体的立面形象、色彩及风格特征。

5)公共空间设计图(1:

500-1:

1000)

标绘公共空间的主次、功能、位置、尺度、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界面、空间出入口方位与联系路径、地面铺装、绿化及环境小品布置等。

6)群体空间、重要节点和重要景观展开面设计效果图

7)道路交通规划图(1:

500-1:

1000)

标绘道路走向、坡度、红线宽度、断面形式、路缘石半径、平曲线半径、交叉口坐标和标高,明确主要道路交叉口形式、人行天桥(地道)、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的布置和用地界线,标示步行道的走向、宽度和设计要求。

8)城市公共环境艺术设计图

主要表达市政公用设施、环卫设施布局和选型,环境小品的设计或选型,广场和街道的铺装形式、绿化的配置,以及照明设计和无障碍设计,提出重要节点公共环境艺术设计方案。

可分别绘制。

9)场地竖向设计图(1:

500-1:

1000)

主要表达广场、绿地、建筑和道路的坐标、标高、排水方向、坡度和工程景观艺术处理方案。

10)城市更新的措施和实施时序安排的说明性图纸。

11)地块城市设计图则(1:

500-1:

1000)

以“地块”或以“街坊”为单位,在现状地形图上编制地块城市设计系列图则(彩图)。

为便于查询,图则在开篇应有图则索引图,即地块编号图。

图则中必须表达的内容包括:

a、标明地块的区位、地块的边界和编号;标明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容积率等主要控制指标;标明地块内公共配套设施、绿化禁建区位置及范围,文物保护单位、历史街区的位置及保护范围;标绘建筑平面轮廓建议线及平面轮廓控制线(建筑位置不得超越此线);标明道路红线、道路交叉点的控制坐标、标高,标明道路坡度、坡向、宽度及分幅、转弯半径、路缘石半径、公交站场、停车港、公共停车场、加油站、禁止开口路段、人行过街地道和天桥等;标明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大型市政通道的地下及地上空间的控制要求;标明对环境有特殊影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防护距离和范围;标明主要的自然限制要素如不良地质地段、洪水淹没区等的位置和范围。

b、表达街坊内各地块空间的功能组织要求和街坊外部空间与城市空间的衔接关系;明确街坊重要节点、口门、观景点等的位置及空间处理要求;明确街坊主要景观界面的处理要求和开敞空间与建筑空间之间界面的处理方式;明确街坊内部公共步行系统的组织及与城市人行系统在平面和竖向上的衔接关系,标示步行道和公共通道的控制宽度和集散空间范围,说明无障碍设施的设置要求。

c、表达街坊建筑群形体设计的总体效果,明确其在城市建筑群体景观组织中的地位和在建筑造型、风格及地方特色上的总体控制要求;明确各建筑物与周边重要建筑物在高度、体量、色彩、屋顶形式、裙房界面、细部设计等方面的协调方式和控制要求;明确街坊内各建筑物的高度控制范围,高层建筑的适宜细长比、建筑主立面的面宽控制要求;标示建筑后退线和高层建筑后退线。

d、说明各地块内建筑物室外地坪标高与城市人行系统标高的关系及标高控制范围;明确建筑物室外场地绿化与周边城市道路绿化、城市公共绿地的衔接关系,说明室外场地绿化布置特点及树种、植被配置要求;明确户外广告及城市标识的设置的位置、数量及与建筑物立面的协调方式等控制要求;明确环境小品与雕塑在主题、风格、位置、数量等方面的控制要求。

4.3.5三维动画和模型(选作)。

4.3.6根据场地的不同特点,可以对图文适当增减或合并。

4.3.7地段城市设计图纸中应标明项目名称、图名、图例、风玫瑰、比例尺、设计日期、编制单位等内容。

 

5附则

5.1本技术导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5.2本技术导则由重庆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5.3主要名词解释见附录A,本技术导则用词说明见附录B,城市设计常用要素参考图例见附录C,电子文档数据标准见附录D。

 

附录A

 

本导则主要名词解释

 

1、城市设计:

指为提高城市空间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城市景观艺术水平,对城市空间形态和环境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安排。

2、城市规划区:

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3、动态交通:

指由行人、各类客货运输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所产生的交通流,及其在道路上流动状况以及相互之间的衔接。

4、静态交通:

为各种交通方式提供所需要的道路交通网络设施的数量和布局。

5、城市风貌:

由一个城市的自然景观、社会景观和人文景观共同构成的有别于其他城市的特殊表象及其所承载的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内涵所构成的城市个性特征。

6、城市肌理:

由各种因素的历史积淀所形成的城市空间结构及次结构的组合关系,它反映了城市社会发展的文化脉络,承载着城市社会内部关系的信息。

7、城市公共环境艺术:

指在城市开放空间场所中,结合为公众提供的各种设施所表现的视觉环境艺术。

附录B

 

本导则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

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

“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

“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附录C城市设计常用要素参考图例

 

附录D电子数据技术标准

电子数据是指《重庆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以下简称《技术导则》)中所要求的全部成果的电脑数据,包括文字、图形、表格、照片等数据文件。

这部分成果是规划档案的组成部分,是规划信息系统的数据来源,必须保证其准确性和规范性。

设计单位在向规划主管部门提交城市设计编制成果时,必须以光盘形式提交一套全部城市设计成果的电子数据文件。

光盘中的内容应符合以下技术标准:

1内容的完整性

光盘中的数据文件应按其类别分类整理,主要包括文本数据、图形数据、多媒体演示数据等几类,分别建立目录保存。

CAD图形文件(dwg格式)中插入有照片(或光栅地形图)的,应将照片(或光栅地形图)与dwg图形文件保存在同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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