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员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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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员管理
流程编号:
SOP(SS:
LS)-OP-2003-01
流程名称:
促销员管理流程
生效日期:
2003年10月15日
第一部分:
流程说明
1.0目的
为加强门店对促销员的统一管理特制定本流程,以规范促销人员分类、申请、报到、奖惩、终止派驻及相关工作要求。
2.0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供应商派驻至大超、综超门店推介其商品的各类促销人员。
3.0流程规则:
3.1促销员,是指供应商为提升销售派驻至门店推介其商品的人员。
分为长期促销和短期促销二种。
3.2长期促销员,指在合作档口、租赁柜台、形象专柜等必须派促销员的柜台工作的促销员。
3.2.1派驻期为一年。
3.2.2派驻原则:
必须有促销人员工作的岗位则派驻长期促销员,如合作档口、租赁柜台、形象专柜等。
3.3短期促销员,指在超市内货架、非专柜散架、堆头、N架、促销车等促销位进行促销的促销人员。
3.3.1派驻期为半年、3个月、1个月、临时(临时为一个月以下的)。
3.3.2如短期促销中半年期促销员是合作档口、租赁柜台、形象专柜的按长期促销人员派驻原则安排.其它按以下原则派驻:
-根据半年的销售排行榜,在同类产品中销售名列前茅的品牌或商品
-对于代理品牌多的供应商,根据同类产品半年的销售排行榜,销售名列前茅的厂家
-属于系列化商品的品牌
-对于特殊的、专业化的、必须有人员配合销售的品牌或商品
-卖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人员需求的
-DM商品、堆头商品、季节性商品、配合公司和门店各类促销活动的商品
-供应商大型促销活动期、新商品上柜推广期、节假日期间
-经采购员审核认为必要的并经公司特批商品
-长期促销人员休假时间超过1周时
3.4门店的促销员派驻编制,由采购提出,经营运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批准,采购员据此与供应商洽谈促销员派驻的具体事宜。
3.5促销员根据派驻时间有不同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供应商提出换人不需缴纳违约金。
试用期结束后换人原则上需缴纳违约金,采购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收取。
3.6门店负责管理促销员日常工作,可以调派促销员协助门店其它区域工作,但应遵循促销员调派原则。
3.7门店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促销员有权辞退,但同时应知会采购部。
对于促销员不符合门店工作要求的,短期促销员在门店办理换员手续,但长期促销员应须向采购提出换人申请,由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谈判换人事宜。
3.8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增减促销员,所有供应商提出的长期促销员变动要求,皆应经采购部批准后由采购通知相关门店执行;短期促销员的变动要求应经门店商品部门、店总批准后由门店促销部办理手续执行。
3.9长期促销员到期后仍不办理续签手续的,采购营销促销部每季度汇总一次报城市财务在供应商货款中扣除促销人员管理费。
3.10供应商欠薪由促销部提供欠薪清单,人力资源部协助办理。
4.0流程涉及部门的主要职责
4.1采购部:
负责提出促销员初步编制,并征求营运部门意见;与供应商洽谈促销员派驻、更换、续签、欠薪等事宜;出具促销员报到证明;审批供应商换人申请;实施对供应商的处罚;填开供应商缴费单。
4.2财务部:
负责促销员培训费、管理费、押金等费用的收取;收取供应欠薪扣款及相关扣项;退还离职促销员工服及人员押金。
4.3业态事业部:
审核采购提出的门店促销员编制。
4.4门店促销部:
针对门店实际状况提出促销员编制建议;负责促销员入、离职手续的办理(包括对促销员实施入职培训及工作考核、发放促销员工服及开具押金收取单等);对不合格促销员提出更换建议;办理短期促销换人手续;对供应商违规处理提出处罚建议;调查到期促销员并催促供应商到总部办理续签手续;对供应商欠薪情况进行调查。
4.5门店店总:
负责促销员\供应商罚项相关意见的签署.
5.0流程的输入输出
5.1输入
-派驻促销人员供应商明细
-促销人员编制申请明细
-促销通知单
-供应商介绍信
5.2输出
-促销人员档案
-更换促销人员申请
-终止派驻促销人员申请表
第二部分:
流程描述
1.0确定促销员编制
门店促销员编制由采购和营运部门共同确定,具体由采购提出,交营运部门加签意见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1.1无论新店旧店,促销员编制一律由买手提出需求,经相关商品经理和总商品经理签字确定后报采购营销促销部,明细格式由采购促销部提供。
1.2采购促销部将汇总的促销人员需求报告发华南营运各业态事业部征求意见。
1.3采购本部各商品采购部需在新店开业前45天向采购本部营销促销部提供标准格式的《新店促销人员编制申请明细》。
1.4采购本部各商品采购部需在新店开业前30天向采购本部营销促销部提供以所申请的编制为依据的标准格式的《派驻促销人员供应商明细》。
1.5《促销人员编制申请明细》和《派驻促销人员供应商明细》需经相关部门GMM签字确认。
1.6营运各业态事业部根据门店意见、门店员工数量,营业面积、商品数、柜台情况、门店最大容纳人数等具体情况,对门店促销员编制申请提出意见,反馈给营销促销部。
1.7采购促销部根据营运部门反馈的意见,与营运共同协商修改后,将确定的促销员编制报公司审核批复,并在公司批复后执行。
2.0促销人员收费标准
2.1供应商促销人员在促销合同期内需根据促销期的不同,一次性收取一定的培训费和管理费,同时为便于管理,还需收取一定的促销人员押金,押金在促销期满退场后予以退还。
2.2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收费
项目
长期
促销员
短期促销员
收费方式
缴交地点
押金返还地点
6个月期
3个月期
1个月期
临时期
培训费
100元/人
100元/人
50元/人
50元/人
10元/人
现金、支票扣货款
城市财务
----
管理费
600元/人
(50元/月)
600元/人
(100元/月)
450元/人
(150元/月)
200元/人
(200元/月)
20元/人/天
现金、支票、扣货款
城市财务
----
押金
500元/人
500元/人
300元/人
100元/人
100元/人
现金、支票
门店财务
门店财务
工衣押金
100元/人
100元/人
100元/人
100元/人
100元/人
现金
门店
门店财务
2.3促销人员培训费和管理费由相关采购按以上标准开单,华南各城市财务收取,押金由收取押金门店按以上标准开单并收取。
2.4对采购注明促销员人员押金收费低于规定收费标准或免收人员押金的,经采购品类GMM签字审批后,门店方可按低标准收费或免收费。
2.5工装押金、人员押金由促销员在门店办理入职手续时交纳。
2.6需要派驻促销员,但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培训的,培训费照收。
2.7促销结束后,供应商/促销员持门店促销部签字确认的押金收据至门店财务办理退款手续。
3.0供应商申请派驻促销员
3.1采购根据公司已批准的促销人员编制与供应商洽谈。
3.2供应商提交申请并填写一式2份的《供应商派驻促销人员确认书》.申请与确认书由采购营销促销部提供.如在派驻人员的同时还有促销活动的,还需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促销活动申请表》)
3.3采购审核后开具促销通知单并将相关资料上报相关商品经理和总商品经理审批。
3.4供应商凭促销通知单在各城市财务缴纳相关费用。
3.5供应商凭收款收据到采购营销促销部开具《供应商促销通知单》。
3.6《供应商促销通知单》、《供应商促销申请表》和《供应商派驻促销人员确认书》需经采购促销部加盖促销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促销部盖章日为周1、周3、周5下午,如因特殊情况在非盖章日需盖章的,需由本部分管GMM签字后,促销部方可盖章。
3.7供应商通知促销员到相关门店办理报到手续。
4.0促销员报到
4.1促销员凭有效的《供应商促销通知单》及以下相关个人资料证明前往门店促销部报到。
-供应商介绍信(应注明供应商促销人员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学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经深圳市卫生防疫站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和公共卫生知识培训证(其中接触食品人员须有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非深圳户口人员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
-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4.2门店促销部按公司要求对供应商促销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要求如下:
-年龄小于26周岁(特殊情况或技术工除外)。
-男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0米。
-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口齿清楚,容貌端正,无身体残疾。
-愿意接受本公司的管理和工作时间、班次安排。
-熟悉所促销的商品,具有一定促销经验。
4.3对于审核合格的人员,门店促销部办理入职手续,发放“促销人员工牌”;对于审核不合格的促销人员退回供应商,被本公司其他门店辞退的人员不得录用。
4.4门店促销部在办理促销人员入职手续时,应做好相应登记工作。
对于短期促销员通知报到后7日内仍未办理报到手续的供应商应知会采购促销部取消其派驻资格,并按公司规定处罚。
(长期促销员只作处罚,不取消派驻资格)
4.5促销员缴纳物品押金。
4.5.1促销人员在促销部办理入职手续后,凭促销部开出的押金收费单,到门店财务部交纳人员押金及工衣押金。
4.5.2促销员凭收据到门店支持部物料专员处领取工衣、建立考勤卡,并由物料专员作好相应登记工作。
4.5.3需用促销车的,由促销人员凭财务部开具的押金收据到促销部领取,促销专员将促销车发出后,留下促销人员的押金收据并做好登记工作,同时指引促销人员到相应楼层(区域),由相应商品部门经理根据要求安排促销地点。
4.6促销员培训及考核。
促销人员必须参加我公司组织的各种入职培训及考核。
5.0促销人员试用期
5.1促销员根据派驻期限的不同分为不同的试用期(详见下表)。
5.2试用期内,供应商和卖场共同对促销人员的销售业绩和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促销人员供应商和卖场可以向采购提出更换要求,在试用期内无论哪方提出更换均不收取违约金,但需在新的促销员到位后原不合格促销员方可离开,否则需收取违约金。
5.3试用期后如果供应商需更换人员需由供应商交纳违约金。
违约金的收取需经相关采购确认后方可收取。
5.4促销人员试用期
项目
长期促销员
短期促销员
备注
6个月期
3个月期
1个月期
临时期
试用期
1个月
1个月
1周
1周
0天
临时人员无试用期
6.0不合格促销员的更换
6.1长期促销员的更换:
6.1.1供应商提出换人申请的,由供应商交书面申请,经门店商品部门经理、店总签字确认后由门店促销部统一反馈采购部相关品类经理。
6.1.2由门店提出换人申请的,由门店提交书面申请,经门店商品部门经理、店总签字确认后由门店促销部统一反馈采购部相关品类经理。
6.1.3采购接到换人申请后,与供应商洽谈,给供应商开具《供应商更换促销人员通知单》。
6.1.4如试用期后换人,需收取供应商违约金和人员培训费(已接受过我司培训的除外),采购在《供应商更换促销人员通知单》上注明需扣除供应商违约金1000元/人和人员培训费,如协商供应商免交或降低收费标准的,需经采购GMM审批。
6.1.5供应商到城市财务交费,采购营销促销部确认交费后才给予加盖“促销专用章”。
6.1.6在等同于试用期的时间内要求供应商将所换促销员到位,同时知会采购本部营销促销部登记备案。
6.1.7在新促销员到位后,原促销员方可办理离职。
在新促销员到岗前,原促销员离职,应扣供应商违约金。
6.2短期促销员的更换:
6.2.1供应商提出换人申请的,由供应商交书面申请,经门店商品部门经理、店总签字确认后由门店促销部统一处理。
如试用期后换人,商品经理同意换人,则可直接到促销部办理换人手续。
如商品部门经理不同意换人,则应收取供应商违约金和人员培训费(已接受过我司培训的除外),由促销经理在《供应商更换促销人员通知单》上注明扣供应商违约金和培训费金额(按以下标准扣除执行),由店总审批,交门店财务部,门店财务上传城市财务扣货款,同时门店促销部知会采购相关品类买手。
项目
短期促销员
备注
6个月期
3个月期
1个月期
临时期
违约金
1000元/人
500元/人
500元/人
300元
违约金从供应商货款中扣除
6.2.2由门店提出换人申请的,由门店提交书面申请,经门店商品部门经理、店总签字确认后由门店促销部统一处理。
6.2.3在新促销员到位后,原促销员方可办理离职。
7.0促销员请假
7.1请假在3日以内的,经区域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将申请及请假条交至门店促销部,方可开始休假。
7.2请假超过3日的但不超过一周的,由派出供应商出具证明,经区域主管、部门经理及门店副总签字同意后,将申请及请假条交至门店促销部,方可开始休假。
7.3因事情紧急,无法当面请假的,应在休假前向部门经理电话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休假,休假完毕后应在门店促销部办理补假手续。
此类请假一般不得超过3天。
7.4未经办理上述手续擅自不上班的,一律视为旷工。
8.0促销员离职
8.1促销员凭供应商证明和本人申请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至门店促销部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并根据表中所示项目至有关部门办理手续,交清领用物品。
8.2办理完毕后,将“员工离职(申请)表”交门店促销部,门店促销部签字后,执离职申请表及押金条,到门店财务出纳领取押金。
8.3供应商所更换的促销人员应于通知之日起7日内至门店促销部办理报到手续,或由供应商办理停止派驻促销人员手续。
如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开始办理有关手续或提供合适人员,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促销人员派驻资格(长期固定促销员除外),并按公司规定处罚。
8.4因违反纪律,被本公司辞退者,不得再进入本公司属下的任何门店进行促销。
9.0门店间促销员调动程序
9.1促销员在调出门店办辞职手续,然后到调入门店办理报到手续。
报到时视同新到岗促销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9.2如人员调动涉及人数变动,则需供应商填写促销人员编制调整申请表,报采购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10.0长期促销员续签
10.1门店促销部每月第一周进行上月店内长期促销员到期情况检查,对到期的长期促销员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催促供应商到采购部办理续签手续。
10.2门店促销部每季度汇总一次本季度内促销员到期仍未办理续签手续的供应商明细报采购营销促销部,采购营销促销部交相关买手签字确认后,报财务部在供应商货款中扣除人员管理费(按长期促销员每月人员管理费50元/人扣除)。
10.3采购营销促销部当季度内将促销员的续签情况知会门店。
11.0终止派驻促销员
11.1供应商提出终止派驻促销人员申请
11.1.1供应商向采购部索取“终止派驻促销人员申请表”,并填写表中第一部分内容,加盖申请公司印章。
11.1.2供应商将表格交相关采购员,经商品经理级以上人员签字同意后执行并通知相关门店。
11.2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有关手续而擅自撤出促销人员者,对派出供应商按公司规定处罚,并终止促销合作关系。
11.3因促销人员或供应商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情节严重者,公司将终止其合作关系。
12.0促销员日常工作要求
12.1仪容仪表
12.1.1头发应修剪、梳理整齐,保持干净,禁止梳奇异发型。
男员工不准留长发(以发脚不盖过耳背及衣领为适度),禁止剃光头、留胡须。
女员工留长发应以发带或发夹固定,头发扎起后从头顶量起的长度不得超过40cm。
12.1.2女员工提倡上班化淡妆,不得浓妆艳抹。
男员工不宜化妆。
12.1.3指甲修剪整齐,保持清洁,不得留长指甲,不准涂有色指甲油(化妆柜员工因工作需要可除外)。
12.1.4上班前不吃葱、蒜等异味食物,不喝含酒精的饮料,保证口腔清洁。
12.2着装
12.2.1形象柜专柜的长期促销员和半年期的短期促销员可以着能够体现其品牌形象的服装,但需供应商在《供应商派驻促销员确认书》和《供应商促销申请单》上注明;
12.2.2临时期促销人员在促销活动期,若是其促销活动内容与品牌形象有关的(有形象道具和形象宣传的),如:
化妆品的现场演示、形象堆头、供应商自备的形象促销台等也可申请着其品牌服装;
12.2.3采购根据供应商促销确认书和申请单上的服装要求对其服装进行审核,对有损公司形象的服装需要求供应商更换,若无法更换的,则要求着华润万佳服装;
12.2.4场内促销车,超市内其它柜组促销人员原则上需着万佳服装,如有特殊情况的确需要着自己服装的,需另外申请报批,由分管GMM和分管营销促销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着自己的服装;
12.2.5着装应整洁、大方,不得有破洞或补丁。
纽扣须扣好,不应有掉扣。
不得卷起裤脚,不得挽起衣袖(施工、维修、搬运时可除外)。
12.2.6上班必须着工衣。
工衣外不得着其他服装,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在商场、办公场所以外着工衣。
12.2.7男员工上班时间应着衬衣、西裤,系领带。
女员工应着有袖衬衫、西裤、西装裙或有袖套裙,不得着短裤、短裙(膝上10cm以上)及无袖、露背、露肩、露胸装。
12.2.8男员工上班时间应穿深色皮鞋,女员工应穿丝袜、皮鞋。
丝袜不应有脱线,上端不要露出裙摆。
鞋应保持干净。
禁止穿拖鞋、雨鞋或不着袜子上班。
12.3言谈举止
12.3.1应该面带微笑、主动使用礼貌用语和顾客招呼;注意称呼顾客,来访客人为“先生”、“小姐”、“女士”或“您”,指第三者时不能讲“他”,应称为“那位先生”或“那位小姐(女士)”。
12.3.2站立时应做到:
收腹、挺胸、两眼平视前方,双手自然下垂或放在背后。
身体不得东倒西歪,不得驼背、耸肩、插兜等,双手不得叉腰、交叉胸前。
12.3.3不得搭肩、挽手、挽腰而行,与顾客相遇应靠边行走,不得从两人中间穿行。
请人让路要讲对不起。
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工作场所奔跑。
12.3.4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得当众挖耳、抠鼻、修剪指甲,不得敲打柜台、货架、商品,不得跺脚、脱鞋、伸懒腰。
12.3.5不得用手指、头部或物品指顾客或为他人指示方向。
用手指示方向时,要求手臂伸直,四指并拢,大拇指自然弯曲,掌心自然内侧向上。
12.3.6不得模仿他人说话的语气、语调;上班时间不得开玩笑、闲聊,不得大声说话、喊叫,不得哼歌曲、吹口哨。
12.4顾客服务要求
12.4.1到岗一天内应熟悉所派驻门店各楼层的商品分布情况,对本楼层的商品则要能指出准确陈列位置;应熟悉所派驻门店各种服务项目分布情况,如服务台、收银台、办公区、存包处、提款机、修鞋处、锁边房、公用电话、维修处、储值卡查询及购买储值卡等项目所处位置等。
12.4.2为顾客提供真诚的服务,如实介绍商品,不夸大其辞。
12.4.3当顾客需要帮助时,应该主动上前帮助顾客,绝不允许对顾客说:
“我正忙着”;如果正忙于接待其他顾客,则应该尽快完善对前一位顾客的服务,同时还应注意商品的安全。
12.4.4如果遇到不会讲普通话的顾客,而又听不懂对方语言,应微笑示意顾客稍候,并尽快请能听懂该语言的人员协助。
12.4.5在接待顾客有关询问时,应耐心细致地给予解释,对于不清楚的内容应该请求其他知情的同事给予协调,给顾客一个满意的答复。
12.4.6不得以任何形式推介顾客到华润华润万佳各门店以外地点购物;在介绍本单位产品时,不得贬低本商场经销的其它商品。
12.4.7在对商品做现场促销时,如有顾客走到促销商品前,应及时停止使用喇叭并为身旁的顾客推介商品。
12.4.8顾客要求打折时,对不属于公司规定打折范围的商品,应委婉地解释:
本商场属于明码标价,商品价格合理,不能够打折。
对于一次性购买金额较大(2万元以上)的顾客,可通知团购主管,由团购主管根据公司规定处理。
12.4.9服务完毕后或顾客离开时,应由衷地向顾客致谢:
“谢谢光临,欢迎再度光临华润万佳!
”
12.4.10营业时间过后,如果仍有顾客在商场内挑选商品,不得有任何催促的言行,应象平常一样耐心为其提供服务。
12.4.11如果怀疑顾客偷拿商品,不得强行检查顾客的物品,应及时与防损员联系或提醒顾客是否忘了付款。
12.4.12对顾客在商场内拍照、吸烟或在超市内吃食物的行为,应婉言制止;提醒顾客不要将手提包(袋)等贵重物品放在购物车(篮)中;制止小孩在商场内奔跑或在扶梯(含扶梯踏板)上玩耍。
12.4.13顾客反映商品价格过高时,应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上级反馈。
如果顾客要求退货,应指引其到商场服务台办理。
12.4.14在接待顾客投诉时应注意:
以冷静的态度聆听顾客的意见;不要逃避顾客的抱怨;不要为自己辩护;不要太过感情用事;不因时、地、人的不同而改变说话的内容;不要争着下结论,但处理要迅速,必要时将情况向上级汇报。
12.4.15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顾客、客户或同事发生争吵。
12.5班次安排
12.5.1促销员上班时间按派驻门店作息时间执行。
12.5.2促销员每周上班班次由所在区域主管负责安排,并由部门经理进行审核。
12.5.3上下班时必须在门店指定位置打卡。
12.5.4上下班时必须走员工通道,并自觉接受门店值勤防损员的检查。
12.5.5不允许私自换班、顶班,班次调换必须经由所在区域部门经理批准。
12.5.6顶班人上下班必须按规定打卡,真实反映顶班人作息时间。
顶班时间不视为加班。
12.5.7上班时间未经部门以上人员同意不得离开商场。
12.5.8未经主管同意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2.6促销员跨岗调派
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安排促销员离开促销岗位,协助其他岗位的工作,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2.6.1临时安排促销员到其他岗位工作,不应跨越楼层调派。
例如食品的促销员,不能安排到日杂区去工作。
12.6.2需要安排促销员为顾客送货的,原则上百货类商品由各百货类商品的促销员负责送货,超市商品由超市商品的促销员负责送货。
安排促销员从事送货工作,应该订立时间表安排不同厂家促销员轮流工作,每名促销员每天从事送货工作不应超过一小时。
12.6.3各个楼层的迎宾员由该楼层促销员担任。
各楼层要订立排班表安排不同厂家促销员轮流服务,每名促销员每天在此岗位工作不超过一小时。
12.6.4不得安排促销员到快餐厅、面包房做外买或洗碗、清台工作。
12.6.5对于形象柜、专柜员工,不应调派到其他岗位工作;对于电器柜、生鲜合作档口员工,不应跨商品大类调派。
12.7班前、班后例会与交接班
12.7.1促销员工上下班必须准时参加班前、班后例会。
例会时按规定要求站立。
12.7.2班前、班后例会分为门店例会、区域例会和柜组例会。
早班员工于每日上班时先在商场大厅集合参加门店例会,然后为区域例会;区域例会每天营业前、营业结束后各召开一次;柜组例会每天中午、下午交接班时间进行。
12.7.3每天下班前必须在交接班本上记录交接事项,要求简洁明了,字迹清晰。
交接内容包括:
例会所传达的工作要求;当班工作中遗留的问题。
12.7.4班后应及时查看交接班本,跟踪落实所交代的工作。
12.8清场
12.8.1部门经理、防损人员或服务台值班员通知清场后,促销员应迅速到指定地点列队,听从主管的指挥有序地从员工通道离开商场。
12.8.2加班人员在员工通道进口防损岗处完善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商场。
12.9环境要求
12.9.1应在非营业时间完成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