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英雄山中学届高三月考语文试题Word版含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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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英雄山中学届高三月考语文试题Word版含答案

英雄山中学2019届高三阶段性测试

语文试题

2018.10

第Ⅰ卷阅读题(70分)

一、现代文阅读(35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1-3题。

“内圣外王”之说不符孔子圣人规

现代新儒家喜以“内圣外王”四字综括孔子之道及其所开创的儒家思想。

殊不知,内圣外王之说实有悖于孔子圣人观。

孔子本人未以内、外之分来定“圣”、“王”之别。

他所视之为最高境界的“圣”,内在之德与外化之功必须兼备,即必须内外兼通。

《论语·雍也》载:

“子贡曰:

‘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

可谓仁乎?

’子曰:

‘何事于仁,必也圣乎!

尧舜其犹病诸!

’”孔子以“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为“圣”,“圣”圣显然并非仅指个人的内在之德,而更重外在的惠民济众——甚至连王天下之尧舜都不足以当此。

此“圣”虽然远超仁境,但却以仁为根本,仁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而立人、达人至其极,即是博施于民而济众,亦即圣。

可见,即使是仁境,孔子也不认为其仅指个人的内在之德,而还必须有外在的立人、达人之功,至于作为仁之极的圣境,其必备化人之功,自不消说。

这一思想,孔子在他处还有更明确的表达。

在他与子路的一段对话中,孔子认为“修己以敬”是成为君子的必由之路,但却远未臻圣境。

“修己以安百姓”方可成圣。

显然,孔子所谓“圣”是指内外兼通的内德外化,而不仅仅是指与外王之化有别的“内圣”之德。

《说文解字》训“聖(圣)”为“通”,则孔子以内德外化兼通为“圣”,可谓不违训诂。

如认为“内圣外王”意指内修圣德而外施王政,是仅把圣解作圣德,此解既不合训诂,又违背孔子的思想。

儒家经典《五行》以“闻而知之”为圣,此解与“圣”之本义正相通。

《说文》认为“聖从耳”,段玉裁注引《风俗通》曰“聖者,声也,言闻声知情”。

“聖”之甲骨文像人上着大耳。

可见,圣之本义当与听闻相关,而能闻声知情则可谓之通,故“通”乃“圣”之引申义。

《五行》所谓“圣”近乎其本义,而孔子则取其引申义。

无论本义抑或引申义,圣都不能直接解作圣德。

故以“内圣外王”概括孔子思想,“圣”之义即无着落。

孟子已视孔子为内怀圣人之德而外无王者之位之圣人,且其圣人观已有异于孔子。

荀子欲合“尽伦之圣”与“尽制之王”为一体,以成“圣王”之教。

然荀子此“圣王”之“圣”仅为“尽伦之圣”,显然异于孔子所谓内德外化兼通之“圣”。

或许正因受孟、荀圣人观之影响,故“内圣外王”之语虽始出于《庄子·天下》而非孟、荀之口,然现代新儒家却仍喜以之概括孔子及儒家思想。

只是他们未曾顾及,虽可以内修其德、外以德化统括孔子及儒家思想,然无论就训诂抑或思想层面而言,皆难以将孔子之所思简约为“内圣外王”。

(选自《中国社会科学报》,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被孔子视为最高境界的“圣”,必须兼具内在之德与外化之功,而他本人并未以内、外之分来定“圣”“王”之别。

B.和个人的内在之德相比,孔子显然更看重外在的惠民济众之举,就此而言,甚至连王天下的尧舜都不足以称为“圣”。

C.“圣”以仁为根本,而即使是仁境,也必须有外在的立人、达人之功,作为仁之极的圣境,自然也应该具备化人之功。

D.“修己以安百姓”方可成“圣”,这里的“圣”是指内外兼通的内德外化完全不同于与外王之化有别的“内圣”之德。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说文解字》训“聖(圣)”为“通”,孔子以内德外化兼通为“圣”,两者对于“圣”的理解在这一点上是一致的。

B.把“内圣外王”理解为内修圣德而外施王政,是把“圣”只解作圣德,既不合训诂,又与孔子的圣人观不相符。

C.由“聖”的甲骨文可知其本义当与听闻相关,而能如《说文》所说“闻声知情”则可谓之“通”,故“通”乃其引申义。

D.《五行》以“闻而知之”为圣,与“圣”之本义相近,而孔子则取其引申义,无论哪种“圣”都不能直接解释为圣德。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孟子视孔子为内怀圣人之德而外无王者之位之圣人,他所理解的“圣”和孔子的“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圣”不同。

B.荀子欲合“尽伦之圣”与“尽制之王”为一体以成“圣王”之教,此“圣王”之“圣”与孔子所说的“圣”明显不同。

C.“内圣外王”之语虽非始出于孟、荀之口,正因为受二人影响,现代新儒家却仍喜欢以此概括孔子及儒家思想。

D.作者博古通今、引经据典,所引文段既有孔子自己的言论,又有儒家其它的经典篇章,可谓材料丰富,论证有力。

(二)、文学类文本阅读(14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4-6题。

阳光路十七号

王虹莲

新婚后不到一个月,他就出去打工了。

他们山村的男人几乎全出去谋活路,山上的东西实在是不能养活他们。

她在家里,种地、养猪、赡养老人,等待着他从远方寄来的信和钱。

每个月,他都会给家里寄来钱,或多或少。

她似孩子一样,跑到储蓄所存起来,舍不得花掉一分钱。

他们文化都不高,写封家书还是够用的。

他的字丑陋,可是她喜欢,那字里行间,满是对她的牵挂和惦念。

她也回信,羞涩地表达着惦记。

正是新婚,她的每一瓣心花里,全是那个黑黑瘦瘦的男子。

他的地址她早就背下来了——阳光路十七号。

阳光路,多好听的名字。

在那个繁华的大城市,这条路一定是铺满了金灿灿的阳光。

何况,他在来信中说,阳光路是一条非常漂亮的路,绿阴蔽日,碎石铺就,这里条件相当好,住的是有露台的那种房子,虽然是打工,可并不觉得苦。

于是她的想像就更加完美,问,那阳台上有杜鹃花吗?

有水仙花吗?

那围墙上青藤爬满了吗?

这种幻想让她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感。

所以,等待着阳光路十七号的来信成了她最大的快乐。

她喜欢听他描述外面的世界,那些红白相间的房子,那些穿着漂亮衣服的女孩子,那悠扬的钢琴声;他还说起过麦当劳,说,什么时候你来,我带你去吃。

但那年的春节,他却没有回来。

他说,公司组织去海南旅游,机会难得,还是明年再回去吧。

她逢人便说,我们家男人去海南旅游了,公司组织的。

好像公司是个很气派的词,好像海南是国外一样。

存折上的钱越来越多了,她跟他说,明年你回来,我们一起盖个新房子吧。

他们在信上的计划是那么美好,盖个新房子,买几只小猪仔,再种点玉米,生一个小孩子。

想着想着,她就会甜蜜地笑。

他离开家快两年了,她想他想得快发了疯了。

于是她准备动身去找他,想给他一个惊喜。

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她到达了那个城市。

那真是一个美丽的大都市,她一下子就晕了,如果不是警察帮助,她简直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她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的纸条递给警察。

警察说,很远的地方,在郊区呢,离城市还有两个小时的车程。

她呆住,以为听错了,他明明说是在市中心啊。

坐了两个小时的车,她又打听这个地方,有人指给她说,往前走,那边搭的简易棚子就是!

她终于看到一块破牌子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

那是一块简陋的木牌子,上面有水泥和白灰。

她也看到了那些简陋的房子,真是红白相间,红的砖,上面画着白线。

而刚才路过那些漂亮的小区时,她也的确看到了带露台的房子,听到了钢琴声,可那都是别人的快乐。

旁边的人说,这片大楼快盖完了,这片简陋的房子也快拆除了,这帮农民工也应该回家了。

他们在这儿干了快两年了,为挣钱都舍不得回家,可春节时老板跑了,连路费都没给他们留。

站在那简陋的房子前,她哭了。

她没有去找他,而是又坐三天三夜的火车回了家。

回家后她写信给他:

我想你了,回家吧。

一个月后,他带着大包小包回了家,当然,还带着一份不再新鲜了的麦当劳。

她让他吃,他说,你吃,我在外面总吃。

她含着眼泪吃完那个叫汉堡的东西,然后说,不好吃,不如红薯粥好喝呢,怪不得你说吃腻了。

整整一夜,他给她讲外面的世界,一直说阳光路十七号,她听着,在黑暗中流下眼泪。

最后,她握住他的手:

因为有你,那条路才叫阳光路。

她一直没有说,她去过阳光路十七号。

那是她一个幸福而心酸的秘密。

(选自《中国青年》杂志,有删改)

4.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小说第二段写她“等待着他从远方来寄来的信和钱”,一方面体现了他们原本生活的艰辛,另一方面也凸显了她对丈夫的牵挂和惦念。

B.小说结构严谨,前有伏笔,后有照应。

如前文丈夫来信中写到“带露台的房子”“钢琴声”,与后文写到她遇到的真实情况形成了呼应。

C.女主人公勤劳质朴,看重爱情,她独自在家劳作,并赡养老人;男主人公辛苦节俭,细心体贴,不断寄钱回家,还用善意的谎言安慰妻子。

D.小说以小见大,透过一对小夫妻的经历,表达了对社会的批判;同时也写出了社会底层小人物的命运,彰显了他们卑微生活之中的人性美。

5.小说以“阳光路十七号”为题,有何用意?

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5分)

 

6.请探究文章结尾划线句的意蕴。

(6分)

 

(三)实用类文本阅读(12分)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7-9题。

江平:

我所能做的是呐喊

10月4日,江平搬离养老院,回到位于北京南四环温泉公寓的住所。

公寓里的一切保持原貌:

几盆绿植长势喜人,墙壁上挂着他最钟意的一幅照片——某次演讲时,他双手分开,向上延展,整个姿态仿佛在呐喊着什么。

尽量减少外出时间,让自己习惯于老年生活——他即将迎来85岁生日,“老去”的困境无法逃脱,只能接受。

让他矛盾的是,某些重大时刻,他又忍不住在公众场合出现,思考、发声、呐喊。

纵观江平的一生,法治二字始终贯穿。

他参与和见证了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立法的历程,尤其是从起草民法典到《物权法》出台,长达近30年。

面对争议,江平选择与一众法学家集体高调回应。

2007年3月16日,“五年八审”的《物权法》终于高票通过。

十多年后,回顾这段历史,江平总结,当时遭遇的最大困难,是法律没有得到真正的重视,或者说,法律本身也被当作一种工具,容易受领导意志和行政力量干预。

江平是那一代人中声誉最隆的法学家之一,更重要的是,终其一生,他都在为推动中国的民主法治和宪政思想无限呐喊。

他曾说自己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学家,因为掉入时代的缝隙,没有读过多少书,也没有写出什么像样的法学专著。

“我是一个法律活动家,我以社会为舞台,在立法、司法、政府部门和企业等诸多领域为建立现代法治国家助推了一把力。

从某种意义说,江平作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学工作者的生命,从50岁才真正开始。

那是1979年,他终于摘掉戴了22年的“右派”帽子,回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律课程。

重回学校不久,江平便提议开设复兴民法传统的罗马法和西方民商法课程。

他用当年留学苏联所积累下来的理论和资料编写教材,法大所有选修这两门课程的学生都由他授课。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的孔祥俊是江平的博士生,他说听江老师的课,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他的思维方式,“我们这些学生,更多的是从具体层面、制度层面看待案例,他却能把制度融进案例,从里面抽出一个精神来”。

孔祥俊回忆,当年的课堂上,江老师常常给他“醍醐灌顶”之感。

江平常说,包括他在内的这一代法律人,在法学界的作用,就是一架“人梯”,在接受过现代法律教育,拥有法治理念后,被投放到教育岗位,为硕士生、博士生,花费七年甚至十年的时间,搭建一架学习法律的梯子。

他用这样一种方式唤醒未来中国的法律人。

直到现在,法大每一个学生都会在毕业的时候穿上一件文化衫,上面印着江平在30年前手书的一句话:

只向真理低头。

63岁那年,江平卸任一切公职,继续通过写文章、发表演讲和在公共法律事件上表达意见来发挥影响力。

到广东打工的湖北大学生孙志刚在收容所被殴打致死后,江平激烈抨击收容遣送制度。

重庆李庄案第二阶段,已经81岁的江平顶着巨大的压力,加入李庄案法律顾问团,为捍卫中国律师制度和律师合法权益鼓与呼。

总有人问这位跌宕一生的老人,对中国的未来怎么看。

他总是笑眯眯的:

“这个社会总是朝向一个更美好的前景发展,这是我始终相信的。

所以在困难的时候,我也总是乐观的。

”在江平看来,属于自己的时代正在缓缓落幕。

“我们这一代法律人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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