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竞赛规则修改1.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5992306 上传时间:2023-01-02 格式:DOCX 页数:127 大小:46.8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田径竞赛规则修改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7页
田径竞赛规则修改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7页
田径竞赛规则修改1.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7页
田径竞赛规则修改1.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7页
田径竞赛规则修改1.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田径竞赛规则修改1.docx

《田径竞赛规则修改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田径竞赛规则修改1.docx(1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田径竞赛规则修改1.docx

田径竞赛规则修改1

规则

页数

修改内容

现有规则

提议修改

100

总则

总则

1

100

123

删除语句

凡举办规则第1.1中所述的国际田径比赛,均应遵守IAAF的规则,在各种通告、广告、秩序册和印刷品中均应声明此点。

除了世界锦标赛(室内、室外)和奥运会外,其它所有比赛都可以采用不同于IAAF技术规则规定的形式,这些比赛形式将由对比赛有管控权的各机构/组织决定。

注:

建议IAAF各会员协会在举行各自的田径比赛时亦采用本规则。

凡举办规则第1.1中所述的国际田径比赛,均应遵守IAAF的规则,在各种通告、广告、秩序册和印刷品中均应声明此点。

除世界锦标赛和奥运会外,其它所有比赛都可以采用不同于IAAF技术规则规定的形式,这些比赛形式将由对比赛有管控权的各机构/组织决定。

注:

建议IAAF各会员协会在举行各自的田径比赛时亦采用本规则。

115

国际技术官员(ITOs)和国际越野、路跑、山地跑官员(ICROs)

国际技术官员(ITOs)和国际越野、路跑、山地跑官员(ICROs)

2

115.1

125

修改

1.假如相关组织没有事先指定,那么技术代表应从已任命的国际技术官员(ITOs)中指定1人为主ITO。

如果可能,主国际技术官员将为比赛日程中的每个项目指派至少1名国际技术官员。

该国际技术官员应对该项目的裁判长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持。

在该项目比赛的全过程中,技术官员都必须在场,他们要确保比赛完全符合IAAF技术规则、技术规程和技术代表作出的有关决定。

如果出现问题或观察到他们认为需要提出意见的事情,他们首先应向该项目的裁判长提出。

如有必要,可提供应该如何做的建议。

如果该建议未被采纳,并出现明显违反IAAF技术规则、技术规程和技术代表作出的有关规定的情况时,该国际技术官员将对此作出裁决。

如果有关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应向IAAF技术代表报告。

在田赛项目比赛结束时,他们应在成绩记录单上签名。

注:

当有关裁判长缺席时,负责该项目的国际技术官员应与该项目主裁判一起工作。

1.假如相关组织没有事先指定,那么技术代表应从已任命的国际技术官员(ITOs)中指定1人为主ITO。

如果可能,主国际技术官员将为比赛日程中的每个项目指派至少1名国际技术官员。

该国际技术官员也应是该项目的裁判长。

118

国际发令员和国际终点摄像裁判

国际发令员和国际终点摄像裁判

3

118

127

规则第1.1(a)、(b)、(c)和(f)所述的所有在体育场举行的比赛,将分别由IAAF或相关的地区联合会指派国际发令员和国际终点摄像裁判员。

由技术代表指派国际发令员为比赛发令(和执行其它职责)。

国际终点摄像裁判员要监督所有终点摄像工作。

规则第1.1(a)、(b)、(c)和(f)所述的所有在体育场举行的比赛,将分别由IAAF或相关的地区联合会指派国际发令员和国际终点摄像裁判员。

由技术代表指派国际发令员为比赛发令(和执行其它职责)。

国际终点摄像裁判员要监督所有终点摄像工作并作为终点摄像主裁判。

120

竞赛官员

竞赛官员

4

120

129

增加

竞赛官员

[…]

距离测量主录像裁判员

5

120

129

修改

……..

-电子测量裁判员1人(或多人)

……..

……..

-主电子测量裁判员1人和适当数量的助理

……..

5

125

130

增加

1.如条件允许,应分别任命1名(或多名)检录、径赛、田赛、全能裁判长以及外场裁判长(赛跑和竞走),

径赛裁判长和外场裁判长无权管辖竞走主裁判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宜。

1.如条件允许,应分别任命1名(或多名)检录、径赛(可能的话包括1名录像裁判长)、田赛、全能裁判长以及外场裁判长(赛跑和竞走)。

径赛裁判长和外场裁判长无权管辖竞走主裁判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宜。

录像裁判长应在录像控制室工作并应与径赛裁判长保持联络。

125

裁判长

裁判长

7

125.1

130

增加

一到多名........以及一名录像裁判长

前文已提及

8

125.2

131

修改

当有关裁判员对名次有争议而不能判定时,径赛裁判长和外场裁判长有权判定比赛的名次。

如果径赛裁判长在发令问题上的意见与发令组不一致,该裁判长可决定相关事宜;但是,当发生了使用经国际田联批准的起跑犯规监测仪检测到起跑犯规的情况除外,除非该裁判长有理由确定该起跑犯规监测仪提供的信息明显不准确。

应从径赛裁判长中指定1人作为起点裁判长监督发令工作。

当有关裁判员对名次有争议而不能判定时,径赛裁判长和外场裁判长有权判定比赛的名次。

如果径赛裁判长在发令问题上的意见与发令组不一致,该裁判长可决定相关事宜;但是,当发生了使用经国际田联批准的起跑信息系统显示起跑犯规的情况除外,除非该裁判长有理由确定该起跑信息系统提供的信息明显不准确。

应从径赛裁判长中指定1人作为起点裁判长监督发令工作。

9

125.2

131

增加注释

注:

为了达到本规则适用规程的目的,包括广告条例及与之相关的颁奖仪式包括照相,绕场跑和与观众互动等等的完成才是该项目的结束。

10

125.5

131

修改并增加注释

5.任何运动员如果在比赛中违反体育道德或者有不正当行为,裁判长都有权予以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

给予运动员警告,应向运动员出示黄牌;取消比赛资格,应出示红牌。

这两种处分均应填入成绩单。

裁判长作出的警告和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应传达给竞赛秘书和其他裁判长。

5.任何运动员如果在比赛中违反体育道德或者有不正当行为或违反162.5条规定,裁判长都有权予以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

给予运动员警告,应向运动员出示黄牌;取消比赛资格,应出示红牌。

这两种处分均应填入成绩单。

裁判长作出的警告和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应传达给竞赛秘书和其他裁判长。

注:

1、裁判长如认为条件允许,可在未予警告的情况下取消运动员的比赛资格(见规则144.2)

2、按照本规则,当运动员被取消比赛资格时,裁判长如果知道已经向该运动员出示过黄牌,应出示第二张黄牌,紧接着出示红牌。

3、假如已经向该运动员出示过一次黄牌,但是裁判长并不知情,当裁判意识到这一情况的时候,视同此张黄牌同红牌一起出示。

相关裁判长应立即采取措施,提示运动员或他的队伍被取消比赛资格。

127条

检查员(跑和竞走项目)

检查员(跑和竞走项目)

11

127.4注1

133

修改

注1:

检查员发现运动员离开自己的分道或在接力区外交接棒,应立即用适当的材料在跑道上标出犯规地点

注1:

检查员发现运动员离开自己的分道或在接力区外交接棒,应立即用适当的材料在跑道上标出犯规地点、或在图纸上用类似的标记标示、或用电子手段标示。

129条

发令协调员、发令员和召回员

发令协调员、发令员和召回员

12

129

134-135

重新组织表达方式

1.(b)监督发令组每位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6.只有发令员有权决定按规则第162.7警告和取消比赛资格。

 

7.发令协调员应为每名召回员确定专门的任务和位置,召回员如观察到任何起跑犯规情况都有权召回运动员。

在运动员起跑犯规被召回或被中止后,召回员应向发令员报告他的观察结果,由发令员决定是否给予哪名运动员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见规则第162.6和162.9)。

1.(b)为每名召回员确定专门的任务和位置并监督发令组每位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6.发令协调员应为每名召回员确定专门的任务和位置,召回员如观察到任何起跑犯规情况都有权召回运动员。

在运动员起跑犯规被召回或被中止后,召回员应向发令员报告他的观察结果,由发令员决定是否给予哪名运动员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见规则第162.6和162.9)。

7.只有发令员有权决定按规则第162.7警告和取消比赛资格。

13

129

135

重新组织表达方式

4.比赛时,应有1名或多名召回员协助发令员工作。

注:

在200米、400米、400米栏、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异程接力和4×400米接力项目比赛时,至少应安排2名召回员。

5.召回员的站位应能看清他所负责的每位运动员。

6.只有发令员有权决定按规则第162.7警告和取消比赛资格。

7.召回员如观察到任何起跑犯规情况都有权召回运动员。

在运动员起跑犯规被召回或被中止后,召回员应向发令员报告他的观察结果,由发令员决定是否给予哪名运动员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见规则第162.6和162.9)。

8.在使用蹲踞式起跑的比赛中,应使用规则第161.2中所述的经国际田联批准的起跑犯规监测仪帮助工作。

4.比赛时,应指派1名或多名召回员协助发令员工作。

注:

在200米、400米、400米栏、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异程接力和4×400米接力项目比赛时,至少应安排2名召回员。

5.召回员的站位应能看清他所负责的每位运动员。

6.召回员如观察到任何起跑犯规情况都有权召回运动员。

在运动员起跑犯规被召回或被中止后,召回员应向发令员报告他的观察结果,由发令员决定是否给予哪名运动员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见规则第162.6和162.9)。

7.只有发令员有权决定按规则第162.7警告和取消比赛资格。

8.在使用蹲踞式起跑的比赛中,应使用规则第161.2中所述的经国际田联批准的起跑犯规监测仪帮助工作。

132

竞赛秘书、技术信息中心(TIC)

竞赛秘书、技术信息中心(TIC)

14

132.3

136

增加新条目并重新编号

2.运动员在不同规格下进行的比赛中(例如器械重量或跨栏高度不同),应在比赛成绩中标示处具体不同之处,或者使用不同的规格显示成绩。

3.如适用,在准备出场名单和比赛成绩的时候应使用以下标准缩写:

未参赛:

DNS

未完成比赛:

DNF

罚下:

DQ

无成功试跳/掷:

NM

径赛因排名晋级:

Q

径赛因用时晋级:

q

田赛因及格标准晋级:

Q

田赛不因及格标准晋级:

q

由裁判长决定晋级下一轮:

qR

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晋级下一轮:

qJ

黄牌:

YC

第二张黄牌:

YRC

红牌:

RC

136

风速测量员

风速测量员

15

136

137

修改

风速测量员应确保按规则第163.10(径赛项目)和第184.11(田赛项目)的规定放置风速仪,测定有关项目的跑向风速,记录测速结果,在风速记录表上签名后交给竞赛秘书。

应为每一台非遥控控制的风速仪指派风速测量员,风速测量员应测定他所负责项目的跑向风速,记录测速结果,在风速记录表上签名后交给竞赛秘书。

16

136

137

修改

风速测量员应确保按规则第163.10(径赛项目)和第184.11(田赛项目)的规定放置风速仪,测定有关项目的跑向风速,记录测速结果,在风速记录表上签名后交给竞赛秘书。

风速测量员应测定他所负责项目的跑向风速,记录测速结果,在风速记录表上签名后交给竞赛秘书。

 

137

电子测量裁判员

电子测量裁判员

17

137

138

修改,编号

当使用电子、视频测距或者其他科学测量仪器时,应指派1名(或多名)测量裁判员。

比赛开始前,他要与有关技术人员会面,熟悉该种仪器。

比赛前,他须根据技术人员和器材校正实验室的技术要求,检查测距仪器的安放位置。

1.当使用电子、视频测距或者其他科学测量仪器时,应指派1名主测量裁判员。

2.比赛开始前,他要与有关技术人员会面,熟悉该种仪器。

比赛前,他须根据技术人员和器材校正实验室的技术要求,检查测距仪器的安放位置。

141

年龄组和性别组

年龄组和性别组

18

141.1

139

修改

[少年:

U18

青年:

U20]

 

18

141.2

140

在本条规则最后加注释

注:

见第22.2条对违反第141条规定的处罚。

142

报名

报名

19

142.3

141

加注释

注:

在超过三轮试跳(掷)的比赛中,裁判长不得允许运动员在最后一轮试跳(掷)时不按抽签顺序进行试跳(掷),但可以允许运动员在前面的轮次中不按抽签顺序进行试跳(掷)。

143

服装、鞋和号码布

服装、鞋和号码布

20

143.4

142

增加

鞋钉尺寸

4.在塑胶跑道上举行的比赛,鞋钉在鞋掌或鞋跟外突出的部分,其长度不得超过9毫米。

跳高和掷标枪鞋钉的突出部分,长度不应超过12毫米。

鞋钉靠近尖端的50%必须能插在边长为4毫米的正方形标尺内。

鞋钉尺寸

4.在塑胶跑道上举行的比赛,鞋钉在鞋掌或鞋跟外突出的部分,其长度不得超过9毫米。

跳高和掷标枪鞋钉的突出部分,长度不应超过12毫米。

鞋钉靠近尖端的50%必须能插在边长为4毫米的正方形标尺内。

如果跑道生产商或体育场管理者要求更低的标准,则应遵照相关要求。

注:

跑道必须适于接受规则要求的鞋钉。

21

143.7

143

重述现行说法并修改

运动员号码布

7.要为每名运动员提供两块号码布,将其分别佩戴在胸前和后背的显著位置。

在撑竿跳高和跳高比赛中,运动员可在胸前或背后佩戴一块号码布。

号码必须与秩序册中的号码一致。

如果在比赛时穿着训练服,则必须按相同的规定佩戴号码。

除运动员号码外,可在任何一块或所有号码布上印运动员的名字或其他适宜的身份信息。

运动员号码布

7.要为每名运动员提供两块号码布,将其分别佩戴在胸前和后背的显著位置。

在撑竿跳高和跳高比赛中,运动员可在胸前或背后佩戴一块号码布。

除运动员号码外,可在任何一块或所有号码布上印运动员的名字或其他适宜的身份信息。

如使用号码,号码必须与参赛名单或秩序册中的号码一致。

如果在比赛时穿着训练服,则必须按相同的规定佩戴号码。

22

143.11

143

增加新条目

11.运动员如果以任何方式违反此条规则的规定同时:

(a)拒绝听从相关裁判长的指示,或

(b)拒绝参加比赛

该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144

对运动员提供帮助

对运动员提供帮助

23

144.2

144

修改

2.有关裁判长应对在比赛中、在比赛区域内提供或接受帮助的任何运动员给予警告,并告诫他如重犯将取消其该项目的比赛资格。

 

.....

144.3根据本条款的规定,下列情况应被认为是给运动员提供帮助,应该禁止:

(a)比赛中,由非参加同一比赛者、已被超圈者或将被超圈者提供速度分配帮助,或使用其他任何技术设备的(规则第144.4(d)允许的除外)。

(b).....

2.有关裁判长应对在比赛中、在比赛区域内提供或接受帮助的任何运动员给予警告,并告诫他如重犯将取消其该项目的比赛资格,但在规则144.3(a)条所述情况下,如果裁判长认为情况许可,可立即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

.....

144.3根据本条款的规定,下列情况应被认为是给运动员提供帮助,应该禁止:

(a)比赛中,由非参加同一比赛者、已被超圈者或将被超圈者提供速度分配帮助,或使用其他任何技术设备的(规则第144.4(d)允许的除外)。

(b).....

见下文技术委员会措辞

24

144.2

144

修改

2.有关裁判长应对在比赛中、在比赛区域内提供或接受帮助的任何运动员给予警告,并告诫他如重犯将取消其该项目的比赛资格。

2.有关裁判长应对在比赛中、在比赛区域内提供或接受帮助的任何运动员给予警告,并告诫他如重犯将取消其该项目的比赛资格。

注:

在144.3(a)规则规定的情况下,无需警告也可直接罚下。

25

144

144

重组,移除

分段时间显示

1.可以正式宣告和/或显示比赛的分段时间和领先运动员的参考时间。

除此之外,未经有关裁判长事先批准,在比赛区内的任何人都不得向运动员传递此类时间信息。

只有当相应地点没有向运动员显示这样的时间,才可批准向比赛中的所有运动员宣告。

注:

这里所说的比赛区域被定义为比赛进行的场地,并且只有参赛运动员或相关规则和规定授权的工作人员能够进入的区域。

这样的区域通常设有物理隔离带。

提供帮助

2.有关裁判长应对在比赛中、在比赛区域内提供或接受帮助的任何运动员给予警告,并告诫他如重犯将取消其该项目的比赛资格。

如果运动员随后在该项目中被取消比赛资格,那么他在该项目该轮中取得的成绩被视为无效。

但此前取得的成绩被视为有效。

3.根据本条款的规定,下列情况应被认为是给运动员提供帮助,应该禁止:

(a)比赛中,由非参加同一比赛者、已被超圈者或将被超圈者提供速度分配帮助,或使用其他任何技术设备的(规则第144.4(d)允许的除外)。

(b)运动员在比赛区域内拥有或使用录像机、盒式录音机、收音机、CD机、无线通讯机、移动电话或类似装置。

(c)除了使用符合规则第143条的比赛鞋外,使用为运动员提供有利条件的任何技术或设备。

4.根据本条款的规定,下列情况不被认为是提供帮助,可以允许:

(a)运动员与其教练员进行交流,该教练员不在比赛区内。

为便于这种交流,并且不干扰比赛进行,应在靠近每一项田赛比赛地点最近的看台上为该项参赛运动员的教练员保留座位。

(b)可在比赛区域对运动员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以使运动员能够参加或继续参加比赛。

此类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可由组委会任命的佩戴袖标或背心、或身着其他明显服装的医务官在比赛区域进行,也可由注册的随队医务人员经医务代表或技术代表的专门批准,在比赛区域外的医务治疗区进行。

但不得延误比赛的进程或该运动员按既定的顺序进行试跳或试掷。

一旦运动员离开检录处,无论是在比赛中或是比赛开始前,其他任何人对运动员进行此类护理或治疗,均被认为是对运动员提供帮助。

(c)出于保护或医疗目的的任何类型的个人保护(例如绷带、带子、腰带、支持物等)。

裁判长与医务代表一起合作,有权核实任何使用上述物品的情况是否合理(参见规则第187.5)。

(d)假如这些装置没有用于与其他人联系,在比赛中运动员可以携带个人装置,如心率仪、速度距离监控器、步幅传感器。

(e)运动员在田赛中观看比赛回放,由运动员的代表在非比赛区摄录的前面试跳(掷)的影像,(见规则第144.1的备注)。

拍摄设备及影像资料不得带入比赛区域。

风向、风力信息

5在各个跳跃项目、掷标枪和掷铁饼项目的合适位置应设置一个或多个风向袋,以便向运动员显示大致的风向和风力。

饮用水/海绵块

6.(a)在5000米及以上的径赛项目中,根据天气情况,组委会可向运动员提供饮用水和海绵块。

(b)在10000米以上的径赛项目中,将设置饮水/海绵、饮料供应站。

饮料可以由组委会提供或运动员自备,并放置在运动员方便拿取的位置,或由授权人员递送至运动员。

由运动员提供的饮品,自该运动员或其代表上交之时起,应始终处于组委会指派人员的监管之下。

医务检查和提供帮助

1.(a)此类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可由组委会任命的佩戴袖标或背心、或身着其他明显服装的医务官在比赛区域进行,也可由注册的随队医务人员经医务代表或技术代表的专门批准,在比赛区域外的医务治疗区进行。

但不得延误比赛的进程或该运动员按既定的顺序进行试跳或试掷。

一旦运动员离开检录处,无论是在比赛中或是比赛开始前,其他任何人对运动员进行此类护理或治疗,均被认为是对运动员提供帮助。

(b)在比赛中,医务代表或大会医务人员命令某运动员退出比赛,该运动员应立即执行。

提供帮助

2.有关裁判长应对在比赛中、在比赛区域内提供或接受帮助的任何运动员给予警告,并告诫他如重犯将取消其该项目的比赛资格,但在规则144.3(a)条所述情况下,如果裁判长认为情况许可,可立即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

如果运动员随后在该项目中被取消比赛资格,那么他在该项目该轮中取得的成绩被视为无效。

但此前取得的成绩被视为有效。

注:

在144.3(a)规则规定的情况下,无需警告也可直接罚下。

3.根据本条款的规定,下列情况应被认为是给运动员提供帮助,应该禁止:

(a)比赛中,由非参加同一比赛者、已被超圈者或将被超圈者提供速度分配帮助,或使用其他任何技术设备的(规则第144.4(d)允许的除外)。

(b)运动员在比赛区域内拥有或使用录像机、收音机、CD机、无线通讯机、移动电话或类似装置。

(c)除了使用符合规则第143条的比赛鞋外,使用为运动员提供有利条件的任何技术或设备。

(d)赛跑或竞走运动员使用假肢或其他相应设备。

(e)在比赛时,若非有关联或其专门任务要求,运动队官员为运动员提供建议(例如执教建议,跳跃类项目中指出起跳点,但是水平跳跃项目中指出起跳失败,赛跑或竞走项目中提示距离和时间间隔除外)

4.根据本条款的规定,下列情况不被认为是提供帮助,可以允许:

(a)运动员与其教练员进行交流,该教练员不在比赛区内。

为便于这种交流,并且不干扰比赛进行,应在靠近每一项田赛比赛地点最近的看台上为该项参赛运动员的教练员保留座位。

(b)根据规则144.1可在比赛区域对运动员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以使运动员能够参加或继续参加比赛。

此类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可由组委会任命的佩戴袖标或背心、或身着其他明显服装的医务官在比赛区域进行,也可由注册的随队医务人员经医务代表或技术代表的专门批准,在比赛区域外的医务治疗区进行。

但不得延误比赛的进程或该运动员按既定的顺序进行试跳或试掷。

一旦运动员离开检录处,无论是在比赛中或是比赛开始前,其他任何人对运动员进行此类护理或治疗,均被认为是对运动员提供帮助。

(c)出于保护或医疗目的的任何类型的个人保护(例如绷带、带子、腰带、支持物等)。

裁判长与医务代表一起合作,有权核实任何使用上述物品的情况是否合理(参见规则第187.5)。

(d)假如这些装置没有用于与其他人联系,在比赛中运动员可以携带个人装置,如心率仪、速度距离监控器、步幅传感器或其他类似装备。

(e)运动员在田赛中观看比赛回放,由运动员的代表在非比赛区摄录的前面试跳(掷)的影像,(见规则第144.1的备注)。

拍摄设备及影像资料不得带入比赛区域。

 

26

144.4(d)

145

修改

(d)假如这些装置没有用于与其他人联系,在比赛中运动员可以携带个人装置,如心率仪、速度距离监控器或步幅传感器。

(d)假如这些装置没有用于与其他人联系,在比赛中运动员可以携带个人装置,如心率仪、速度距离监控器、步幅传感器或其他类似装备。

145

取消比赛资格

取消比赛资格

27

145.2

146

修改

2.运动员违反体育道德或有不正当的行为,将在正式成绩中注明被取消参赛资格的原因。

按规则第125.5的规定,如果运动员在一项比赛中由于违反体育道德或有不正当的行为,或者根据规则第162.5而得到第二次警告,应被取消该项目的资格。

如果第二次警告发生在其它的项目中,则只取消其第二次警告所在项目的资格。

他在被取消资格的该项目该轮中取得的成绩被视为无效,但此前项目或此前全能项目的个人成绩应考虑有效,如果运动员因违反体育道德或有不正当行为被取消项目资格,则他应被裁判长处以取消所有后续比赛包括全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