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人身伤害安全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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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人身伤害安全措施
茅岭站新港物流园工程
开通茅岭站3道及货场8、9道
防止人身伤害安全措施
组织设计方案
(K138+628~K143+400)
编制:
黄猛
审核:
朱和金
批准:
潘能创
施工单位: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区域指挥部
日期:
2016.10.13
开通茅岭站3道及货场8、9道人身安全方案
一、工程概况
茅岭站设计为五条到发线,二条货物线共七条股道,采用分步开通的方式进行施工。
根据施工计划,9月18日已经开通了1、2道及正线信号设备使用,剩余3、4、5道及货场二条货物线还末开通。
本方案编制内容为开通茅岭站(K140+100~K141+900)3道及货场8、9道相关信号工程施工中防止人身伤害安全措施。
二、安全目标及安全保证措施
(一)安全目标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严密的安全保证体系和措施,确保实现“四杜绝,一确保”:
杜绝铁路交通特别重大、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C类)及以上责任事故;
杜绝工程建设四级及以上重大事故;
杜绝重大及以上路外伤亡事故、责任职工死亡事故和责任从业人员死亡及以上事故,无人身重伤事故;
杜绝责任火灾、重大爆炸及以上事故,无等级火警事故;
确保施工生产及铁路交通安全。
(二)安全方针
施工中把确保列车运行绝对安全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三)安全管理原则
坚持一手抓生产,一手抓安全,两手都要硬的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管理原则。
坚持重在控制、适当约束的原则。
坚持安全与速度互保、安全与效益兼顾的原则。
(四)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提高安全意识,经常对全员进行遵章守纪的安全教育。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条例》。
工程开工前,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现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南宁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铁路工务规则》、《施工技术安全规程》、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以及铁道部、铁路局有关既有线施工的各项管理办法、规定等。
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使用前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安质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应用的培训。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利用安全月,安全周以及安全竞赛等各项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教育应经常进行,及时传达上级安全文件精神。
2.安全培训上岗制度
开工前,项目经理及“三员”(安全员、防护员、带工员)按业主安排进行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项目部对上线职工、合同工、劳务工等所有上线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在施工过程中,各作业段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不定期的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含劳务工)对各施工工序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特殊工种由安质部门组织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建立特殊工种培训台帐。
工种变动时,要首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各项培训工作按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程序〉〉要求,制订培训计划,并建立相应人员培训、考试及考核档案。
3.施工方案逐级审批制度
凡在营业线上开工的项目,必须上报施工方案,对施工方案的审批,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施工组织人员的资历、能力以及施工组织方案、安全保证措施,要经监理、业主的逐级审核和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方可开工,按照批复下达的施工计划施工。
4.劳务工安全管理制度
作业队使用劳务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办法,并依照本制度管理。
劳务工招用后编入施工班组,必须接受班长、施工负责人及带工人员的领导。
作业队应选派责任心强、懂技术、懂管理、作风正派的人员带工,进行安全质量指导检查。
带工人员应对劳务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有责任。
必须根据施工进度、特点对劳务工进行安全、技术要领讲解,经常进行安全提示,确保生产安全。
5.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八不准制度
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不准施工;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没有召开施工协调会、没有准备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准备工作的不准施工;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没有制订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五)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
1.电气化区段人身作业安全措施
所有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在未办理停电接地手续之前,均按有电对待。
电气化铁路上的施工和作业,均须按带电要求办理各项手续。
电气化区段各单位每年必须认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电气化安全措施的专门学习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准在电气化区段作业(考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
非电气化区段调入电气化区段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在铁路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带领,劳务工不得单独上线作业;施工维修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的职工担任防护员,劳务工不得担任防护工作;施工维修作业要严格按照规定设置现场施工安全防护,防护人员要切实履行防护职责,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铁路营业线施工、维修单位要加强对劳务工的施工安全培训,按照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要求,根据施工维修作业内容进行应知应会和安全专业技术培训;做好特殊作业岗位的安全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要加强对劳务工正确规范使用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的培训和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施工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控制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到位。
在带电接触网下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处理时,要由供电部门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对非电气化区段的有关人员进入电气化区段进行抢险、救灾或处理应急突发事件时,有关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告知电气化区段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并设专人防护。
在电气化铁路天桥及跨线桥靠近跨越接触网的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栅网。
在电气化区段,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所有人员和所携带的物件(如长杆、导线等)与接触网设备、牵引变电设备和电力机车的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禁止通过任何物体,如棒条、导线、水流等与上述设备相接触。
所有进入电气化区段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间接带电作业使用的各种绝缘工具,必须有“安全标志”和“产品合格证”,且其材质的电气强度不得小于3KV/cm。
有关单位要制定绝缘工具的专门保管制度和防潮措施,并按要求定期进行试验。
绝缘工具在每次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有无损坏,用清洁干燥的抹布擦拭有效绝缘部分,并用2500V兆欧表分段测量有效绝缘部分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
工务、电务等部门使用的连接线应用截面积不小于70mm2的铜线做成,不得出现断股、散股和绝缘胶皮损坏,一经发现立即停用或报废。
电气化区段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预想;使用绝缘护品和绝缘工具前,必须进行双人互检,确认状态良好;施工作业时,必须制定三级安全卡控措施;需接触网停电时,必须由供电部门按程序办理停电手续,装设可靠的临时接地线,并设专人监护,必须明确监护的对象、范围和安全注意事项。
禁止在接触网支柱上搭挂衣物、攀登支柱或在支柱旁休息。
禁止在吸流变压器下、支柱、铁塔下避雨。
在雷雨天气巡视设备时,不准靠近避雷针、避雷器。
雨天作业时,必须远离接触网支柱、接地线、回流线等设备。
在距离接触网支柱及带电部分5米以内的钢管、脚手架、钢梁杆、道口金属杆等金属结构上,均需装设接地线。
在距接触网5米范围内使用发电机、空压机、搅拌机等机电设备时,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严禁向接触网上抛挂绳索等物体,发现接触网断线或在接触网上挂有线头、绳索等物体时,不得与其接触,必须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并将该处加以防护,立即通知供电部门进行处理。
遇雨雪等天气不良情况下,禁止靠近接触网设备部件等;禁止使用带金属的雨伞等物在接触网下作业。
2.既有线施工行车安全保证措施
为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项目部将认真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及铁路局有关文件要求与运营单位根据不同的施工内容签订不同的《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
认真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有关条款。
将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时刻敲响警钟。
做好施工行车组织和技术组织,杜绝一切行车事故的发生。
在工程项目施工前,应保证按照项目经理部应和本段内有关运营单位建立对应联系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和批准的施工计划,遵守安全规定,互为监督,协调配合,尽职尽责,堵塞漏洞,消除不安全因素。
项目经理部和重要工点保证指派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在开工前对全体参加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主动协调运营部门间的关系,同运营部门签定施工安全协议,做好行车、施工安全的防范工作;保证行车安全和施工生产安全。
行车线施工作业,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组织、方案措施施工。
严格把住点前方案审定、施工准备,点中安全检查,点后工程质量三大关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减少对运输的干扰和影响。
行车线各类作业必须登记要点或同车站联系,严格作业程序,办理要点手续。
施工完了,必须消记。
线路两侧堆放的材料机具,必须符合限界规定,并且堆码稳固,严防滑塌侵限。
快速列车通过地段,线路两侧施工机械及堆放物品距钢轨头部外侧必须保持在3m以上。
严禁擅自动行车设备,杜绝超计划施工和点前超量作业。
行车线施工的各种防护用品及停车、慢行等信息标志必须齐全、有效、醒目并按设正确,快速列车通过的施工及其限速区段在原减速信息牌前方800米处增设快速列车减速信息牌。
对施工作业人员,尤其是劳务工应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做好岗位联防联控。
劳务工不许单独上线,必须置于有经验的路工和施工负责人监督之下。
强化惯性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杜绝违章蛮干。
对断轨、胀轨、物料侵限、损坏行车设备等“两违”的事故苗子,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严肃地提级调查分析、处理。
施工前与运营维修单位签订施工配合协议,在维修单位帮助下,对地下管、线、电缆设施的位置进行确认,划定施工范围,必要时请维修单位同意配合施工,确保既有线运输秩序。
开工前向运输部门了解作业区段所有客车通过时间,对参加施工人员交底,做到心中有数,把保证客车安全放在首位。
安排施工作业计划时,同时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对行车有影响的项目不安排在客车通过前的时间内进行。
必须有干部跟班作业,监督检查作业过程。
施工中必须加强作业防护工作,确保防护措施的落实,保证通讯设备、器具状况良好。
各作业防护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呼唤应答制度,确保通讯联络准确或指挥到位。
使用无线信息设备不得干扰行车调度信息系统。
所有施工人员在线路旁施工时,必须穿黄色防护服装,严禁穿红色服装,以免引起司机误认信息。
遇有大雨、暴雨、连阴雨时,不得开挖杆坑、电缆沟。
杆坑开挖时,必须保证路基的稳定,不得使其受到破坏和减弱。
开挖的沟、坑必须保证路基稳定,原则上不能敞口过夜,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回填的,要加强巡回检查,做好防塌措施,防止弃土或建筑材料堵塞水沟。
加强与地方气象部门联系,夏季做好汛期防洪工作,一旦发生危及行车、人身和工程安全的灾情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车、人身和工程安全。
汛期施工,要落实防洪责任制,严格实施防洪值班制度,对重点防洪区段和部位设防洪监督岗,设专人昼夜监护看守。
落实雨前、雨中、雨后巡视检查制度,发生问题立即设置防护措施,并报告有关部门。
牢固树立抢通意识,加强救援工作,一遇险情立即出动,尽快恢复线路畅通。
站内利用行车间隙进行施工时,要征得车站值班员的书面认可,施工项目应该是能随时能撤离的工作,且满足列车运营条件。
3.既有线施工设备安全保证措施
加强与设备管理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做好施工配合。
我方须提报施工配合计划,签订施工安全协议,配合计划主要包括:
施工项目、施工区间、地点、影响范围、施工时间、施工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劳力及机具准备情况。
在施工项目正式施工72小时前向有关配合单位书面送达施工配合计划。
在既有线施工时,要保证既有设备的安全,在施工中对正在使用中的设备严格按照“三不动、三不离”的原则,当既有设备确实影响施工,需要移动时,要提前与设备所属单位联系,请求配合,并指派专人在行车室盯台要点,设备移动完毕要试验其完好。
施工中,按设计要求及有关安全规则、规定对既有设施进行防护,并经常监视既有设备,发现异常,立即停工加固处理,确认无影响后方可继续施工。
遇有危及安全的特殊紧急情况时,相机处置,事后2天内必须向甲方补办批准手续。
4.夜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夜间施工前,根据施工项目,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人员均认真贯彻执行夜间施工安全措施,安质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落实。
使用的工具、材料提前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发现有缺陷的料、具及时更换。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穿反光防护服装。
施工前派专人对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并确认完好,现场作业人员照明工具配备齐全,照明工具运行状况良好,满足作业需要,同时后勤组应准备好备用照明工具。
对所使用的车辆确认运转正常,工作状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夜间施工必须加强防护力量,统一指挥,保证通讯设备、器具状况良好,确保防护措施的落实。
防护人员之间采用呼唤应答制。
夜间作业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负其责。
施工负责人应经常与防护人员保持通讯联系,做到每三分钟进行一次应答,确保施工负责人实时掌握现场各施工地点情况。
夜间作业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5.其他保证人身安全措施
进入既有线施工时,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商,明确每次施工作业的范围和内容,求得相关单位的协助和配合。
在开工前对全体参加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各施工人员必须熟知相关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施工要求和作业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对没有安全交底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接受,有权抵制违章指令。
合同工、劳务工要有职工带领,且不得担任安全防护员、爆破工、带班人员,不得单独使用和操作作业车辆。
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施工人员进入既有线施工现场后,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挂好安全带,使用手持和移动电动工具要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在路肩、桥梁、隧道施工时,严格按《安全技术规则》规定,提前制定安全措施,加强防护人员,使措施落实到人。
施工人员要事先明确避车地点。
进行杆、塔等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带安全帽,地面作业人员应站在规定范围。
传递工具、材料应使用绳索,严禁抛递。
严格执行安全奖惩制度,贯彻与经济挂钩的安全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广泛开展安全月活动,定期评比,树立安全生产好班组和安全个人标兵,开创安全生产新局面,确保实现建设安全线目标。
作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在工地、驻地及职工宿舍张贴醒目的安全生产图片和标语,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
各工种的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施工要求和作业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施工前8小时及施工过程中禁止饮酒,严禁酒后操作,对没有安全交底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接受,有权抵制违章指令。
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互控他控,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三、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措施
作业队安排施工时,做好施工准备,减少车辆运行的时间。
食堂在烹调过程中使用轻油作燃料或电作能源,确保排放达标。
全体员工禁止在现场焚烧垃圾和有毒有害物质。
全体员工在清洁过程中,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
食堂排污口安装过滤筛网,清洁员每天清理,送回收站。
办公、施工驻地将下水管道接入城市既有下水道网络中;
全体员工在使用水时应尽量节约,减少用水量和污水的排放量。
对办公活动所产生的一般废弃物集中存放,并由清洁工每天进行清理。
对施工产生的废弃物,施工完后立即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地清。
四、劳动卫生、职业健康保障措施
抓好施工现场的劳动卫生、职业健康安全保障和医疗保健工作。
重视疾病预防工作,成立项目部劳动卫生及职业健康安全保障小组,实施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
所有施工作业场所必须设置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对从事食堂等服务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主要检查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和皮肤病等疾病。
雨季施工作好衣物、被褥的晾晒,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对作业人员集中生活起居的场所及使用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搞好环境卫生,及时清理现场及生活区的垃圾,防止蚊蝇孳生,灭“四害”以预防流行疾病的传染,对传染疾病患者及时隔离治疗。
建立施工区域、粉尘、毒物、物理因素等职业危害监督、监测制度,对施工器具定期进行检疫消毒。
五、文明施工措施
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文明施工。
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标准工地。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各项文明施工措施。
做到科学施工,文明施工,并落实如下有关要求:
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牌,注明工程项目名称、业主、子系统集成单位、项目经理和现场施工代表人姓名,开、竣工日期等。
在驻地内设置宣传栏、安全生产揭示栏和工程质量进度栏以及主要技术、管理岗位职责和质量、安全体系图等。
进场施工人员统一着装,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将配带胸卡上岗。
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并做到整洁、美观、线型和顺。
施工区域的围护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
不占用道路进行施工。
凡在施工区域内,按规定设置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及照明灯,便于车辆行人通行。
如遇暴雨季节要派人值班,确保安全。
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设置安全防护标志,各类材料、设备、预制构件机具、成品、半成品做到有序堆放,不得侵占车行道、人行道。
广泛进行环境卫生知识宣传,负责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定期进行驻地环境卫生大扫除,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
施工作业场地清洁干净,经常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牢固树立“用户至上”思想,加强和业主等有关部门的日常联系工作。
在创建文明施工标准工地的过程中,充分听取建设单位和接管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处理好与当地政府的关系。
正确处理施工中、生产中与其他专业的协调、配合。
建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
做到驻地及施工现场卫生生活设施齐全、布局合理,符合规范要求,并有专人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