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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文件

无锡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无锡市防汛抢险物资储备仓库工程-电动单梁起重机设备

货物类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

 

招标单位:

无锡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5年2月

目录

第一部分谈判概况

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二、谈判文件

三、报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五、谈判

六、签订合同

七、保密

第三部分技术要求及清单

第四部分合同文本

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谈判概况

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就起重机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无锡市防汛抢险物资储备仓库工程-电动单梁起重机设备

三、项目内容:

1、本项目的施工标分一个标段

2、范围包括:

实施内容包括2台5t*22.5m单梁桥式起重机及其配套等。

3、施工总工期:

30日历天以内(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

4、工程地点:

无锡市防汛抢险物资储备仓库

四、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

2015年2月9日至2012年2月24日

2、领取地点:

无锡市复兴路155号五楼133室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2月14日下午2:

00

(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

2015年2月14日

2、谈判地点:

无锡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1合格报价人的条件

1.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被邀请的供应商可参加谈判。

1.2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本谈判文件对报价人所规定的资质条件。

1.3报价人领取谈判文件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1.4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2.报价费用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业主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

3.谈判文件的内容

谈判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谈判概况;

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技术要求及清单;

第四部分合同原则;

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4.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1报价人澄清要求的提交: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均可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按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代理机构。

4.2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

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的形式回复各报价人。

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4.3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

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谈判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前2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4.4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

无论是否根据报价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代理机构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

4.5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

如果召开标前会,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发出通知。

4.6代理机构在组织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三、报价文件

5.报价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5.1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5.2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报价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报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报价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6.1报价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本次谈判,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内容和需要报价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

(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6.2报价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报价函(见‘报价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报价文件格式’);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报价文件格式’);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5.按照报价人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6.报价截至日前报价人近3个月交纳社保金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7.报价人企业简况;

8.报价一览表(见‘报价文件格式’);

9.报价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10.报价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见‘报价文件格式’);

11.同报价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手册、介绍、说明书等技术材料;

12.本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表;

13.报价货物配件、耗材、选配件、工具、备件清单;

14.售后服务响应、培训、维修等承诺;

15.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

15.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6.3报价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仿宋体四号字,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报价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报价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

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须编排页码。

为方便评审,报价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6.4保证金

(1)报价人须在谈判开始前提交报价总金额的1千元作为保证金

(2)在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报价人持保证金收据到代理机构办理报价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手续。

(3)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付履约保证金的手续,待货物验收合格后全部退还(不计利息)。

6.5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

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2)报价人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7.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7.1报价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

报价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7.2报价人照搬照抄谈判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7.3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7.4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7.5报价人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8.报价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10个日历天。

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9.报价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9.1组成报价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9.2报价人在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9.3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9.4报价人须注意:

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报价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报价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谈判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报价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报价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

若报价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9.5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所要求的报价文件的份数提交报价文件。

(1)报价人应保证报价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报价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字。

由报价人代表签字的,报价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谈判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报价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9.6报价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

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报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签字。

9.7因报价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0.报价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0.1报价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报价人须将报价文件所有正、副本及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

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的签字及报价人公章。

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地址,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

10.2如果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报价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机构对报价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报价文件,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报价人。

11.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

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2.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2.1报价人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2.2报价人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报价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报价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谈判时启封”字样。

12.3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人不得撤回报价。

五、谈判程序

13.第一轮公开报价

13.1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业主代表、报价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3.2参与人员必须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3.3第一轮公开报价前,由已经签到的报价人推荐代表查验所有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主持人拆封,进行第一次公开报价。

13.4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报价人名称、报价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4.组建谈判小组

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谈判小组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5.第一轮谈判

15.1资格性审查

评审工作开始后,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

15.2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须审查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2)报价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谈判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业主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的;

(4)不符合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5)联合体报价文件未附联合体报价协议书的;

(6)报价文件附有业主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5.3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在‘专家谈判笔录’中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

15.4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报价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

15.5谈判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

具体步骤为:

(1)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技术陈述;

报价人须结合谈判文件技术要求,对所报价货物规格、型号、技术性能、生产工艺、制造设备、材料材质、安装调试以及报价组成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技术陈述。

(2)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报价人技术陈述情况,与报价人进行技术谈判;

(3)技术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参数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15.6第一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一轮谈判整体情况,对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并要求报价人做出书面响应承诺。

16.第二轮报价

16.1各报价人以第一轮谈判后书面技术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报价即调整性报价;

16.2代理机构将在各报价人第二轮报价完毕后,向所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公布第二轮报价情况

17.第二轮谈判

17.1谈判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第二轮谈判。

具体步骤为:

(1)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商务陈述;

报价人须结合谈判文件商务要求,对所报价货物的供货时间、售后服务、业绩、信誉、质保内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商务陈述。

(2)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报价人商务陈述情况,与报价人进行商务谈判;

(3)商务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商务参数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17.2第二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二轮谈判情况,对采购项目商务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并要求报价人做出书面响应承诺。

19.最终报价

19.1各报价人以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三轮即最终报价;

20.报价的澄清

第三轮报价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第三轮报价情况向谈判小组通报。

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1.确定成交候选人

21.1本次谈判比照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1.3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汇总各评审专家个人意见,形成谈判小组集体推荐意见,确定成交候选人。

21.谈判过程保密

21.1谈判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报价人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1.2在谈判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

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报价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3.成交通知

23.1成交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报价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

成交通知书对业主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业主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报价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3.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4.签订合同

24.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业主签订合同。

24.2成交人应按照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业主签订合同。

成交人不得再与业主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4.3在合同履行中,业主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业主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4.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七、保密

25.保密

报价人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第三部分技术要求及清单

本工程选用吊车技术参数:

1、起重机类型:

电动单梁

2、吨位(T):

5T

3、跨度(mm):

22500

4、工作级别:

中级别

5、最大轮压(Kn):

42

6、总重(Kn):

57

7、吊车宽度B(mm):

3500

8、每侧轮数:

2

9、外轮距W(mm):

3000

10、建议轨道:

38Kg/M

11、轨高(mm):

134

12、起吊工作高度:

~5800mm

13、备注:

地操

14、数量:

2台

 

第四部分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无锡市防汛抢险物资储备仓库工程-电动单梁起重机设备

 

江苏省建设委员会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目录

一、合同协议书

二、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

四、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承包人银行履约保函

 

一、合同协议书

投资人:

(全称)

发包人:

(全称)

承包人:

(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无锡市防汛抢险物资储备仓库工程-电动单梁起重机设备

工程地点:

建设地点位于严埭港水利枢纽内,利用存量用地建设

工程内容:

电动单梁起重机设备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2、工程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

实施内容包括2台5t*22.5m单梁桥式起重机及其配套等。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月日(以发包人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

竣工日期:

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通过。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和优先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招标文件(含澄清答疑)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投标书及其附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报价单

6.2各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投资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

10.3本合同各方约定并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价款结清自行终止。

投资人:

(公章)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地址: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二、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三、专用条款

i.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_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____/________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_《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无锡市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及政策文件_。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本工程施工图纸以及设计文件要求和工程设计要求。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开工前一周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按发包人提出的施工技术要求和工艺及行业标准或行业通用习惯执行。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提供四套(含发标时一套)

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承包人不得擅自移至其他地点、其他项目使用或套用

4.3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

ii.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5.2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

_总监_______________

5.3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1)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与管理(施工与保修阶段);

(2)在施工期间如遇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邻近财产需立即采取措施时,监理工程师有权在未征得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必需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5.4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1)同意分包工程或指定分包人;

(2)变更价款;(3)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工程延期;(4)确认索赔额;(5)预备费(暂定金额)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6)因不可抗力的因素产生的费用;(7)其它需要发包人行使的权力。

_

5.5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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