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 构筑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暨四个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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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构筑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暨四个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北京化工大学构筑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暨

“四个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切实推进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和消防安全规范化水平,建立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平安北京建设全面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的意见》(京教勤〔2010〕14号)要求,结合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暨“四个能力”建设工程,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组织领导

为统一和有效的开展学校消防安全“防火墙”暨“四个能力”建设工程,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北京化工大学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暨“四个能力”建设工程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组长:

王贵

副组长:

许运清李晓林罗伟张卫东马成元杨亚栩郭奋胡清翰

成员:

徐静年周树芹王永涛靳其兵祁欣高红峡付国柱邓利

刘宏伟董振兴高惠玲苏亚风贾涛许利民雷鸣杨守文

李强靳万民郭亚臣陶贞旭姜厚栋张书志张宏基

办公室主任:

郭亚臣

(二)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防火墙”工程三年建设,全面提高我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消防“四个能力”,全面落实学校各级消防工作组织领导、依法管理、设施建设、检查考评的“四项责任”,有效夯实各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四个基础”。

实现学校消防工作水平明显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火灾火险事故有效遏制的总体目标。

(三)工作原则

强化学校消防安全“防火墙”暨“四个能力”建设工程的领导,各单位、各部门统一行动、协同配合,形成构筑“防火墙”工程的强大合力。

切实加强消防工作机制、制度,消防组织和队伍建设,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

坚持创新工作,以消防安全“防火墙”暨“四个能力”建设工程为契机,积极探索,推进消防安全工作机制、方法和手段创新。

用创新的思维、创新的办法破解工作中的各种障碍、束缚和难题。

二、“防火墙”建设项目

以开展“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为重点,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

在师生员工中普及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知识、灭火和火场逃生技能,着力提升学校各单位的火灾整体防御能力。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我校各单位要确保消防安全责任人负总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各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

不能立即消除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我校各单位要建立志愿消防队伍,保卫处要加强“2110”校园应急处置队伍的培训演练。

各二级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人员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进行处置或控制。

学校各类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门要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消防部门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我校各单位要按照相应的应急疏散预案要求,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要做好演练方案,合理设置演练内容和程序,确保安全顺利。

通过演练达到师生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配置在各单位管理辖区的消防设施、器材,各单位要落实管理责任人,做到设置规范、完好有效;有醒目的标识,有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

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的消防标志。

要落实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学校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参加和组织开展各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师生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懂逃生自救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三懂三会要求。

学校将在今年“119”宣传周期间组织以单位组队参加的“四个能力”建设考核和竞赛等活动。

三、消防安全“防火墙”暨“四个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步骤

(一)按要求部署和全面开展建设阶段(2011年2月~10月)

1、2011年2月下旬,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暨北京化工大学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暨“四个能力”建设工程动员部署会议,下发《北京化工大学构筑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暨“四个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提出总体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职责,全面启动消防安全“防火墙”暨“四个能力”建设工程。

2、2011年2月下旬至3月底。

各单位按照学校会议精神和《北京化工大学构筑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暨“四个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召开动员布置会,全面组织落实“四个能力”的建设工作,制定本单位“防火墙”工程暨“四个能力”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

于3月20日前报保卫处(电子版发bhbwc@)

3、2011年3月至10月。

为“防火墙”工程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开展阶段,各单位按照学校和本单位的“实施方案”规定的项目内容、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全面安排落实开展工作。

(1)3月份为“四个能力”建设全面启动月。

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的动员布置工作,同时利用多种形式做好“四个能力”的宣传发动工作。

各单位至少制作一条横幅悬挂在本单位主要楼宇外,于3月31日前在保卫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四个能力”建设宣传动员布置工作登记表》,报保卫处。

(电子版发bhbwc@)

(2)4月份为修订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月。

各单位根据重新修订下发的《北京化工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化工大学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补充、修订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并对本单位管辖负责范围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改。

于4月29日前在保卫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登记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登记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修订登记表》报保卫处。

(电子版发bhbwc@)

(3)5月份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月。

各单位结合单位实际,组织由师生员工普遍参加的消防灭火疏散演练。

于5月31日前在保卫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单位消防灭火疏散演练统计表》,报保卫处。

(电子版发bhbwc@)

(4)6月份为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集中排查月。

各单位要按照《北京化工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化工大学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集中开展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排查。

掌握本辖区范围内负责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配置地点、标志标识、运行使用状况。

于6月30日前在保卫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使用状况登记表》,报保卫处。

(电子版发bhbwc@)

(5)7、8月份为各单位深入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月。

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借鉴先进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的经验,继续深入推进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电子版发bhbwc@)

(6)9、10月份为单位开展“四个能力”总结月。

要对新入校的师生员工、新进实验室、新开实验室的师生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灭火疏散技能的演练。

做好“四个能力”建设的档案、文字工作。

收集本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以来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并编辑成PPT形式,作为本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的工作汇报材料。

于10月21日前在保卫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北京化工大学“四个能力”建设验收申请表》,连同工作汇报材料报保卫处。

(电子版发bhbwc@)

4、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2月)

北京化工大学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暨“四个能力”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对各单位的“四个能力”建设工作,依据北京化工大学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细则和“达标验收细则”进行考核验收。

经验收没有达到验收标准的,应继续完善提高,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各单位消防安全“防火墙”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的结果将作为2011年北京化工大学“安全管理达标”验收工作重要考核内容。

(二)总结、完善、提高阶段(2012年)

1、各单位对消防安全“防火墙”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学校将组织各单位进行经验交流、肯定成绩,找出不足。

2、各单位在消防安全“防火墙”暨“四个能力”建设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和完善校内验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确保达到“四个能力”建设的验收标准和基本要求,使我校消防安全环境得到全面改善,迎接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来我校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校开展消防安全“防火墙”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是建立学校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有效途径。

对推动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具有良好的安全环境有重大意义。

全校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本单位绝对安全。

2、争取支持,形成合力。

各单位要定期向党政领导班子汇报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做好本单位的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保卫处要做好对各单位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开展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共同促进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上新水平。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有利条件,采用网络、展板、条幅等宣传手段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宣传教育,使广大师生熟知“四个能力”建设的基本内容和整体工作进展情况,为构筑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加强交流,定期汇报

学校各单位之间要相互学习交流,借鉴先进经验,坚持做到边建设、边总结、边提高。

保卫处要组织交流平台,聘请校内外“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起步早、效果好,有工作有特色的部门进行经验介绍或交流。

各单位在每月底前将当月开展“四个能力”建设的情况报保卫处。

保卫处汇总后将以《简报》的形式发至学校各单位。

5、严格考绩,奖优罚劣。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实施步骤、验收标准和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绩效进行全面考核。

对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绩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没有达到验收标准的单位或个人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启动问责制,依照《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行政纪律处分暂行规定》追究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

附件1:

北京化工大学

构筑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细则

“四个能力”建设是指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治本之策。

一、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总体要求:

单位要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一)是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教育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坚持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定期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各单位都要明确防火巡查、消防安全检查的详细内容,落实巡查、检查人员的责任,完善巡查、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有周密的程序督促整改并复查。

(三)是要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特别是重点要害岗位,要有员工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操作章程,要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将防范火灾的任务层层分解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每一名学生。

(四)是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具体工作要求:

1.学校和各单位应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2.单位应定期组织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3.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悉本单位消防工作基本概况,对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月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等情况每周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重点部门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4.单位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7)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

(10)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11)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5.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1)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2)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3)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6.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1)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2)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3)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4)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5)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6)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7)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8)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9)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10)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11)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7.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中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不应少于2次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

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本岗位火灾隐患。

9.员工班前、班后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10.各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管理部门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集体宿舍及学生宿舍严禁使用蜡烛、电炉等明火。

应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

11.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消防安全管理人或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12.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改正;对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当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按程序整改并做好记录。

13.消防安全管理人或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1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15.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着手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总体要求:

单位要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

(一)是学校校园110是校园应急处置主要队伍,要经常进行巡查检查、灭火救援技能的培训。

(二)是各单位要建立志愿消防队,鼓励单位青年员工学习掌握消防知识技能,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三)是要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要保证预案切合实际、操作可行,每次演练要有详细记录,认真讲评。

(四)是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熟悉消防设备,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和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具体工作要求:

1.学校各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2.单位员工应当熟悉和掌握下列内容:

(1)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

(2)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方法;

(3)初起火灾的处置程序和扑救初起火灾基本方法;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学校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除应当掌握本内容外,还应当熟悉本单位灭火力量和扑救初期火灾的组织指挥程序。

4.发现火情火灾应当立即呼救,起火部位现场人员应当于第一时间(一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如下措施:

(1)灭火器材、设施附近的员工利用现场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设施灭火;

(2)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人员拨打电话报警、报告消防控制室、学校值班室或校园110;

(3)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人员负责引导疏散。

5.火灾确认后,单位应当于短时间(三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预案要求通知预案涉及的人员赶赴火场,并报警,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人员;

(2)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利用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扑救火灾;

(3)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4)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5)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6.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正确熟练操作本单位自动消防设施。

7.消防控制室应当悬挂《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火灾接警处置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应急程序》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登记表。

8.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等报学校归口主管部门备案。

三、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总体要求:

各单位师生员工要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要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单位建筑物的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具体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的应急疏散预案要求,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2.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应当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以及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

3.火灾发生后,员工应当迅速判明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立即按照疏散逃生的基本要领和方法组织引导疏散逃生。

4.火灾发生时,应当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稳定火场人员情绪,消除恐慌心理,积极引导学生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向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避难层(间)、楼顶等安全地点疏散逃生,防止拥堵踩踏。

5.发生火灾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1)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2)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3)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6.学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1)在醒目位置设置1张学校总平面图;

(2)每个楼层或房间设置1张疏散指示图;

(3)每个消防设施器材设置1个使用方法标牌;

(4)每个安全出口设置1个安全出口标志;

(5)疏散走道应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6)消防车通道设置提示性标牌;

(7)每个危险场所或部位设置1个警示性标牌。

7.学校内的人员密集场所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总体要求:

单位要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一)是消防设施器材要设施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和图例表明操作使用方法。

(二)是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

(三)是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师生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懂逃生自救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三懂三会”要求。

(四)是新录用的人员,必须首先接受消防培训教育,老员工要定期接受消防培训,消防技能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具体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

消防宣传教育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2.应通过张贴宣传画,播放消防视频、广播,印发消防刊物,举办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答题、演讲比赛以及展板、网络等形式对师生员工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消防知识的普及和教育。

3.单位应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1)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2)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3)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4)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5)每半年至少举办1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通过在校园网络、利用广播、校内报刊、宣传栏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4.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5.各单位管辖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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