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规程汇总.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5971178 上传时间:2023-01-02 格式:DOCX 页数:54 大小:61.7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操作规程汇总.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4页
安全操作规程汇总.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4页
安全操作规程汇总.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4页
安全操作规程汇总.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4页
安全操作规程汇总.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操作规程汇总.docx

《安全操作规程汇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汇总.docx(5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操作规程汇总.docx

安全操作规程汇总

 

汉罗特电气(上海)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5日修正

 

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目录

 

序号

名称

数量

发放部门

备注

1

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

金属焊接、切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3

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4

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

5

剪板机安全操作规程

6

锯板机(干式)安全操作规程

7

锯板机(湿式)安全操作规程

8

单刀切纸机安全操作规程

9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0

上胶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1

压机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2

化学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13

树脂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4

动火规定

15

高速分散机安全操作规程

16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7

立式上胶机安全操作规程

18

反应釜工安全操作规程

19

卧式上胶机安全操作规程

20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21

剧毒品安全操作规程

22

固定砂轮机操作规程

23

停水、停电、停汽紧急处理措施

24

作业安全规程

 

1.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未经正规培训的人员不得操作此叉车;

2.仔细阅读操作指南和所有的标示,熟悉此叉车,操作指南随此叉车一起提供;

3.每次使用前后都必须对叉车进行常规检查,不得操作有故障或有损坏的叉车;

4.只有经过正规培训的修理人员方可修理此叉车;

5.一定要安装好护顶架和档货架以防重物砸下;

6.起动之前一定要把换档手柄置于空档,拉好手制动;

7.仔细驾驶,运行时货叉和属具必须放得尽可能低,门架必须后倾,绝对不允许前倾;

8.运行时注意观察行人,障碍物及行走路线,留出行车间隙,特别要注意护顶架和后面的平衡器,注意避开行人;

9.不要把手、脚及身体的其它部位伸出驾驶室;

10.载着货物在坡道上运行时,上坡时前进,下坡时后退,绝对不允许在坡道上转向;

11.转弯前必须减速,避免突然起动,刹车和转弯,不正确的操作会引起侧向倾翻;

12.不允许超载和起升不稳的货物;

13.在任何情况下此叉车不得用于载人或把人运送到高处;

14.离开叉车前一定要拉好手制动,货叉或属具放在低处,换档手柄置于空档,拔下钥匙,不得停于坡道上。

 

 

2.金属焊接、切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不焊、割)

1、焊工无操作证,又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不能焊、割。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作业,未经审批,不得擅自焊、割。

3、不了解作业现场及周围的情况,不能盲目焊、割。

4、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不能盲目焊、割。

5、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未经彻底清洗,不能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的部位及设备,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7、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得焊、割。

8、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彻底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时,不能焊、割。

9、作业部位与外单位相接触、在未弄清对外单位有否影响,或明知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10、作业场所附近有与明火相抵触的工种,不能焊、割。

 

3.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1、司炉工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工作时应集中思想,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时刻不忘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经常观察设备运转情况。

2、当班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仪表是否正常,必须满足各用汽部门用汽量,节约能源。

3、司炉工应经常注意炉内的水位,以防炉内缺水,脱水现象的发生,一般应将水位表的水位保持在中间状态。

4、水处理人员应做好对锅炉给水,炉内水测定工作。

在树脂失效时,及时清洗,保证给水合格。

5、排放污水应在压力比较低时进行,排放污水量应从最高水位放至最低水位。

6、锅炉如发生意外情况,应迅速关闭风机,打开炉门等紧急措施。

7、开放蒸汽阀门时,必须缓慢的进行,不能在压力表针跳动的情况下升压。

8、必须作好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未到,应坚守岗位。

9、非岗位操作人员,严禁开动鼓风机等其他设备,凡锅炉房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循本厂指定的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范。

10、做好文明生产工作,做到干净明亮,争创优秀锅炉房。

11、不按安全规范操作,造成设备损坏,每次扣200元。

 

4.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

1、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2、装卸、取用危险化学品时要戴防护手套。

3、有机试剂、易燃物品应远离火源。

4、碰撞、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化学危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5、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严禁危险化学品冒、漏、滴现象发生。

对进入仓库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6、物品要分类储存。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品种繁多,性质各异,储存时要分区、分类、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储存、标识明晰、定人员管理。

7、化学性质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不准同库储存。

8、高温天气对仓库采取适当的降温措施。

9、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检查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状况(每天不少于2次),严禁危险化学品冒、漏、滴现象发生。

10、与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

11、如不慎发生有毒、有害物品吸入、皮肤接触或危险化学品泄漏时,必须立即起动《事故应急预案》。

 

5.剪板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严格按使用说明操作。

2、严禁将手或工具等置于上下刀刃之间。

3、严禁剪切超厚、超硬或有焊疤、夹渣、焊缝、残边等缺陷材料。

4、机器调整或检修时必须关断电源。

5、按规定定时润滑设备。

6、如发现异常和非正常响声应立即停车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7、不得将非加工物品置于工作台面。

8、操作本设备时,确保足够光线。

 

6.锯板机(干式)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

2、严格按照本设备允许范围内的材料方可作业。

3、先启动吸尘装置,后开启电动机,注意锯片旋转方向正确后方可将物件放入后靠山,然后移动台面。

4、不能擅自将所锯物件贴进锯片后再启动电动机。

5、严禁将金属物件放入本设备加工。

6、本设备运转时不能将手伸向旋转锯片位置。

7、本设备工作时,电动机突然停止工作,必须先切断电源,然后处理善后工作。

8、如不按照以上要求操作,造成后果从严处理。

9、操作本设备时,确保足够光线。

 

 

7.锯板机(湿式)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操作此设备。

2、使用前,开启冷却水,锯片与板子距离1公分以上方可启动主电机,并事先戴好防噪声耳塞。

3、使用中,锯片必须匀速锯切,不准随意调节变速器,用完后,必须关掉调速电机。

4、加工厚板移动时,用力均匀,防止压伤手指。

5、使用完后,锯板机必须停靠在最南端,并且必须切断电源。

6、最后,必须将锯板机台面上及沟槽中的碎屑以及地上的垃圾清理干净,再用水冲洗干净,并关闭给水阀。

7、操作本设备时,确保足够光线。

8、如违反上述操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9、严禁将其他非加工物品放置在工作台面上,不得将手伸入旋转锯片位置,发现非正常情况,立即切断电源。

 

8.单刀切纸机安全操作规程

1、本设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生产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2、设备运行中,如遇故障(断纸,打绉等异常现象),必须在切断电源,确认停车后,方可处理。

3、如需调整裁切长短和滚刀间隙,必须由机修工操作,不得擅自拆、调设备。

4、设备运行,滚刀转动时,任何情况下,严禁将手伸入滚刀上方及上下刀刃处。

5、停机后,必须保持设备清洁,特别在裁切上胶纸(布)等材料后,滚刀口一定清理干净。

6、如违反本规程,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的从严处理。

 

9.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必须熟悉车间的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种类及性能,对电气设备性能未充分了解,禁止冒险作业。

2、电工每日应定期检查电缆、电机、电控制台等设备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检查电机温度时,先检查无电后,再以手背试验。

3、除临时施工用电或临时采取的措施外,不允许架临时电线,不允许乱挂灯,仪表工具和电焊机等应用安全的开关和插座,原电气线路不得擅自更改。

4、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定期检修保养,不用的电气设备线路要彻底拆除。

5、部分停电作业,当临近有电体距检修人员0.9米以下者,须用干燥木材等橡皮或绝缘材料作可靠的临时遮拦。

6、使用电动工具时,有防触电保护。

7、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场面之间角度以60度为宜,在水泥场面使用梯子时,要有防滑措施,并要有人扶住梯子。

8、发现设备任何导电部分接地时,在未切断电源前,除抢救触电者,一律不允许靠近,离开周围4米之外,室内离开1.8米,以免受跨步电压损伤。

9、在修理设备时,拉下开关和闸刀,必须在开关和闸刀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在带电设备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处,应挂上“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挂上“应在此工作”的警示牌。

10、负责对员工安全用电知识的指导和培训。

 

10.上胶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上班要集中精力,服从指挥,精心操作。

严禁脱岗、串岗、睡岗。

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2、厂区内必须加强明火管理,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作业场所,不准任意动用火和进行产生火花、高温的作业,严格按《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的规定执行。

3、严禁“三违”(违反工艺纪律、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安全纪律)现象发生。

对违章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对违章作业,任何人都有权制止。

因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的,应从严处理。

4、生产车间和岗位,不准随意启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不准高声怪叫和乱敲、乱丢杂物等,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5、不准在机器、设备、管道上放置和烘烤衣服和其它杂物,讲究文明生产。

6、每位职工应懂得防火、防爆、防毒的一般安全技术知识及消防、防护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掌握人身急救的方法。

7、严格交接班制度。

做到交班清,接班明,开好交接班会。

生产记录如实填写,岗位记录与报表要整洁。

8、切纸滚刀转动时,任何情况下,严禁将手伸入滚刀内,在下方拉纸时,须待滚刀刀口转到最低处起来后方可将手伸入。

9、清洗浆缸轧辊(大滚筒)和收卷轧辊时,必须在停止转动时方可清洗,严禁在转动时清洗,否则将会引起夹伤人员的严重后果。

10、在操作中要与传动件和暴露的蒸汽管道保持一定距离,以免卷入及烫伤等造成伤害。

11、开启蒸汽阀门时,必须缓慢进行,防止发生压力表指针跳动和管道振动的现象,在此之前,必须先打开排污阀门,排污结束,关闭排污阀。

 

11.压机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上班要集中精力,服从指挥,精心操作。

严禁脱岗、串岗、睡岗。

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2、厂区内必须加强明火管理,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作业场所,不准任意动用火和进行产生火花、高温的作业,严格按《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的规定执行。

3、严禁“三违”(违反工艺纪律、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安全纪律)现象发生。

对违章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对违章作业,任何人都有权制止。

因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的,应从严处理。

4、生产车间和岗位,不准随意启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不准高声怪叫和乱敲、乱丢杂物等,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5、不准在机器、设备、管道上放置和烘烤衣服和其它杂物,讲究文明生产。

6、每位职工应懂得防火、防爆、防毒的一般安全技术知识及消防、防护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掌握人身急救的方法。

7、严格交接班制度。

做到交班清,接班明,开好交接班会。

生产记录如实填写,岗位记录与报表要整洁。

8、在操作中要与传动件和暴露的蒸汽管道保持一定距离,以免卷入及烫伤等造成伤害。

9、锯、切板人员应严格遵守《锯、切板机操作规程》。

10、上下护梯应双手抓紧,注意自身安全,以防摔倒。

11、搬运厚板应轻搬轻放,以免砸伤。

12、进出模时,应相互配合好,避免操作错误,引起人员伤害。

13、开启蒸汽阀门时,必须缓慢进行,防止发生压力表指针跳动和管道振动的现象,在此之前,必须先打开排污阀门,排污结束,关闭排污阀,冷却时,必须先关闭蒸汽阀,再开排污阀,后开给水阀,冷却结束,关闭给水阀。

12.化学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危险化学品时,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

2、酒精灯要用火柴点燃,不许直接接火,以免酒精溢出引燃,酒精灯用完后,用灯帽盖上,忌用口吹灭。

3、使用易燃品和易爆品时,应远离火源以免发生事故。

4、用试管加热物品时,管口不准朝向任何人,以免药品喷出伤人。

5、任何物品不能触及皮肤,固体物品不准用手抓取,任何物品不能直接闻味,不得入口尝试。

6、未经允许,各类物品不得随意掺合或研磨,以免产生有害气体或发生爆炸。

7、稀释浓硫酸时,切忌将水倾入浓硫酸中,以免喷出伤人。

8、实验时如有毒气或特殊气味气体发生,应将实验装置置于通风处或移至窗外,演示实验在通风橱内做,以免危害身体。

9、实验室内严禁饮食,吸烟,实验完毕,必须将手洗净。

10、使用玻璃仪器时,要轻拿轻放,以免破损造成伤害。

11、下班前,关闭实验室外围门窗及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13.树脂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上班要集中精力,服从指挥,精心操作。

严禁脱岗、串岗、睡岗。

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2、严禁“三违”(违反工艺纪律、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安全纪律)现象发生。

对违章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对违章作业,任何人都有权制止。

因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的,应从严处理。

3、生产车间和岗位,不准随意启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不准高声怪叫和乱敲、乱丢杂物等,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4、不准在机器、设备、管道上放置和烘烤衣服和其它杂物,讲究文明生产。

5、每位职工应懂得防火、防爆、防毒的一般安全技术知识及消防、防护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掌握人身急救的方法。

6、车间内及周边50米内严禁烟火,加强明火管理,如维修保养需动火时,严格执行《动火规定》。

7、进出物料时,必须先将容器与防静电装置保持良好的连接。

8、定期检查安全阀的灵敏状况和消防器材的储备状况。

9、使用危险化学品时,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

10、发现包装容器破损的,必须及时处置,并注明标识,防止发生危险化学品冒、漏、滴现象。

11、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严禁发生超压、超温现象。

12、操作前,必须先检查电器、设备(附件、管道等)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开启蒸汽阀门时,应缓慢进行,防止发生压力表指针跳动及管道振动的现象。

操作时,必须先开排污阀,再开蒸汽阀。

排污结束,关闭排污阀,冷却时,必须先关闭蒸汽阀,再开排污阀,后开给水阀,冷却结束,关闭给水阀。

13、上班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必备的劳防用品,不得穿鞋底带金属桩子鞋子。

并随时打开门窗确保通风。

14、如不慎发生有毒、有害物品吸入、皮肤接触或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按《急救措施》进行救治,必要时立即起动《事故应急预案》。

15、下班前,必须将水、电、汽全部关闭,并关闭车间外围的门窗。

 

14.动火规定

一、企业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工作的需要,在厂区内划固定动火区或禁火区。

二、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必须是:

1、距离易燃易爆厂房、设备、管道等不应小于30米,并处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2、生产正常放空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固定动火区不得有管沟、电缆沟等。

3、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不准堆放易燃杂物,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4、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与危险源隔开,门窗要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5、固定动火区的划定,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安全科登记审批。

三、厂区内除固定动火区外,其它均为禁火区。

在禁火区内使用电、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角向磨光器等可产生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作业,都必须申请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动火许可证的审批,必须符合下列手续:

1、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区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如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按本规程“特殊动火”执行。

2、在易燃易爆车间、岗位、设备、管道及周围动火称一类动火,如一类动火由厂安全科审批。

3、在固定动火区和一类动火范围以外的动火,或在一类动火范围内从事非焊接切割作业产生火花的作业或抬拿高温物料等工作,称二类动火。

二类动火由动火所在车间审批。

4、具有特殊危险作业和区域的动火为特殊动火。

特殊动火由生产、技术、消防部门审查并报请生产厂长、总工程师批准。

必要时消防车、救护车在动火现场待命。

四、认真逐项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各项内容。

动火许可必须在批准期间和范围内使用,超过规定动火时间必须重新办理动火手续。

动火的各级负责人,必须做好如下安全工作:

1、动火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动火前详细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执行人在动火前,必须向现场当班班长呈验动火许可项目,经确认审批手续齐全、措施落实并经签字后方可动火。

3、动火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停止作业。

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执行人检查现场,消除明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

4、当班班长(或工段长)在动火作业中,如发现生产系统有紧急情况或异常,必须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动火分析人必须在动火许可项目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

五、动火分析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执行有关标准,并符合本规程“7”的要求。

一切动火工作,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防火防爆措施。

动火前期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1、设备管道经化工处理合格。

必须切断气体或液体来源,进出口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绝,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设备内部的易燃易爆物质彻底清除。

置换彻底,不留死角。

2、动火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清除干净,附近的水封、阴井、阴沟无可燃气体散发,道路畅通。

3、动火监护人员及消防器材等到岗就位。

4、如进入设备动火,还必须办理“入罐作业许可证”。

六、动火施工中还必须执行下列安全规定:

1、一切可以移动或可以拆卸的生产设备、管道、部件应移到固定动火区进行。

2、动火现场10米以内,不准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刷漆等工种作业。

3、动火使用的设备、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其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

不许在设备、工艺管道上搭接电焊零线(二次线)或在上面试火。

4、氧气瓶、乙炔瓶应离动火点10米以上。

不准将氧气瓶、乙炔瓶放置在化工管架、动力架空线下方。

5、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应停止高空动火。

6、高处动火要用装盛焊渣的接火盘;或装设铁皮、石棉布围栏,防止火星飞溅,捕集焊渣。

动火前自上而下进行检查,在动火垂直下方10米范围内不准存放易燃物品,也不准有可燃气体、液体排放。

 

15.高速分散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动本设备前,必须检查电器,机械的良好状况后,方可使用。

2、容器盛放的树脂,不得超过该容器总容量3/5,容器停放必须平稳,以免倾倒。

3、分散主机调速从慢到快,缓慢进行,分散结束,先将主机转速调到零位,然后关闭主机电源。

4、使用结束后,必须切断主机电源,确认主轴停转后,方可清洗主轴和分散叶轮。

并将主轴下降到最低位。

5、分散机运行中,必须有人监护。

 

16.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必须由专人负责,专人持有效作业证操作,操作人员应了解电动葫芦的结构特点和工作性能,并熟悉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操作。

2、开机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吊钩、钢丝绳、机械、电气、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必要时,用望远镜察看各部分的情况。

3、检查一切正常方可通电工作,工作中应注意脚下,防止障碍物绊倒伤人。

4、起吊货物时,不得斜拉硬拽,以免损伤导绳装置及钢丝绳。

5、起吊货物时应注意载荷量,不得超负荷使用。

6、严禁电动葫芦吊物越人而过,注意吊物不要碰挂其它设施或物品,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7、电动葫芦不允许将负荷长时间悬吊在空中,以免损伤机件永久性变形或其它事故。

8、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被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9、电动葫芦的限位器是防止吊钩上升或下降,超过极限位置而设的安全装置,不得当作行程开关使用。

10、工作中应注意电动葫芦每个步骤的运行情况,如发生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操作或采取紧急措施,以防止发生意外,严禁带故障运行。

11、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上升到离地面2M以上的高度,并切断电动葫芦的总电源。

12、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13、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起动,绝缘必须良好。

正确按动电钮,操作时注意站立的位置。

14、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开关复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15、设备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维修。

16、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A: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

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B: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

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C: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D:

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E: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等。

 

17.立式上胶机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设备、电、汽系统及阀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穿原料布时要拴牢,并轻轻送下,防止伤人

3.穿好原料布后,打开阀门给气升温。

4.加树脂时要注意桶边刺割刮手,并防止金属物撞击树脂桶。

5.开车前将电机调速仪表调至零位,检查各处无误后,通知所有人员离开机器设备500毫米以外时,方准开车。

6.电机调速仪表在停车后应转到零位,开车时再从零开始。

7.机器开动后,应随时检查如下各项:

(1)电机有无激烈振动和升温过高现象;

(2)变速箱声音及主轴与各链轮、齿轮咬合情况是否良好;

(3)通风设备是否好用,效果是否明显;

(4)蒸汽管的表压数据是否正常;

(5)中间变速时,要给信号停车进行。

8.操作人员应随时检查袖口、裤腿是否扎紧,防止卷入机器。

9.清理烘箱内部时,要注意安全事项并穿戴好保护用品。

10.底材穿入底胶辊和产品续入收卷机收卷时,不得戴手套操作。

11.停车后树脂、溶剂应打回桶中密封盖好。

12.装有自动切割机的设备的安全要求:

(1)将产品续入压送辊时,必须将切割机离合器分离;

(2)上压板堆料时,必须将切割机离合器分离后,方准用手将料拉出;

(3)更换切刀时必须切断设备电源;

(4)机电部件失灵时应及时修理。

13.在使用起重机械起吊设备时,应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14.停产时要切断电源,关闭水、汽阀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