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监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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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监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
网监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
序
号
法律法规名规章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处罚层级分类)
裁量幅度
行政处罚权限
(执法单位、程序)
条款
规定内容
1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治
安管
理处
罚法
第
25
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区公安局分管领导或市局业务处(队)部门领导审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1、在社会及群众中散布、传播虚构的事实,如:
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食品卫生、商品物质短缺、疫情、险情、灾情、警情、战争等不实信息,尚未造成后果的;
2、向相关部门谎报险情、疫情及向各级公安机关报告虚假的刑事、行政警情或者向110报警服务台报告虚假的信息的,因相关部门的正确判断,排除险情、疫情、灾情、警情而未采取措施,未造成后果的;
3、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未造成后果的。
构成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序
号
法律法规名规章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处罚层级分类)
裁量幅度
行政处罚权限
(执法单位、程序)
条款
规定内容
2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治
安管
理处
罚法
第
27
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区公安局主管领导或市局业务处(队)领导审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未造成后果的。
构成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序
号
法律法规名规章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处罚层级分类)
裁量幅度
行政处罚权限
(执法单位、程序)
条款
规定内容
3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治
安管
理处
罚法
第
29
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1、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2、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处五日以下拘留。
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区公安局主管领导或市局业务处(队)领导审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1、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较大危害或者3次以上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
2、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受到破坏一天以上无法工作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3、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一天以上无法工作或造成严重损失等比较严重后果的。
构成情节较重,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序
号
法律法规名规章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处罚层级分类)
裁量幅度
行政处罚权限
(执法单位、程序)
条款
规定内容
4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治
安管
理处
罚法
第
33
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区公安局主管领导或市局业务处(队)领导审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序
号
法律法规名规章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处罚层级分类)
裁量幅度
行政处罚权限
(执法单位、程序)
条款
规定内容
5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治
安管
理处
罚法
第
42
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区公安局主管领导或市局业务处(队)领导审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1、多次实施上述所列行为或者造成一定后果的;
2、实施上述所列行为之一,情节恶劣或者造成较大影响的。
构成情节较重,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序
号
法律法规名规章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处罚层级分类)
裁量幅度
行政处罚权限
(执法单位、程序)
条款
规定内容
6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治
安管
理处
罚法
第
47
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区公安局主管领导或市局业务处(队)领导审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序
号
法律法规名规章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处罚层级分类)
裁量幅度
行政处罚权限
(执法单位、程序)
条款
规定内容
7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治
安管
理处
罚法
第
49
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区公安局主管领导或市局业务处(队)领导审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盗窃数额200元以上视为情节较重,盗窃数额虽未达到200元,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也视为情节较重:
1、因盗窃行为受过处罚或者一年内实施二次以上盗窃行为的;
2、结伙、流窜盗窃的;
3、使用专用工具或技术性手段盗窃的;
4、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未成年人、低保人员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财物的;
5、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特定款物的;
7、教唆或者胁迫、诱骗未成年人盗窃的;
8、其他情节较重情形的。
构成情节较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序
号
法律法规名规章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处罚层级分类)
裁量幅度
行政处罚权限
(执法单位、程序)
条款
规定内容
7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治
安管
理处
罚法
第
49
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诈骗数额在300元以上的视为情节较重,诈骗数额虽未达到300元,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也视为情节较重:
1、多次进行诈骗活动的;
2、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低保人员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财物的;
3、有诈骗前科劣迹的。
构成情节较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区公安局主管领导或市局业务处(队)领导审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序
号
法律法规名规章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处罚层级分类)
裁量幅度
行政处罚权限
(执法单位、程序)
条款
规定内容
7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治
安管
理处
罚法
第
49
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敲诈勒索数额在300元以上的视为情节较重,敲诈勒索数额虽未达到300元,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也视为情节较重:
1、敲诈勒索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低保人员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财物的;
2、挥霍敲诈勒索所得,致使财物无法返还的;
3、有敲诈勒索前科劣迹曾被处理过的。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元以上的视为情节较重,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元,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也视为情节较重:
1、故意损毁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财物的;
2、有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前科劣迹的;
3、故意损毁国家机关、领导人住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重要场所财物的。
构成情节较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区公安局主管领导或市局业务处(队)领导审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序
号
法律法规名规章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处罚层级分类)
裁量幅度
行政处罚权限
(执法单位、程序)
条款
规定内容
8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治
安管
理处
罚法
第
54
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
(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
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
1、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
2、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3、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有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
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
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区公安局主管领导或市局业务处(队)领导审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序
号
法律法规名规章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处罚层级分类)
裁量幅度
行政处罚权限
(执法单位、程序)
条款
规定内容
9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治
安管
理处
罚法
第
55
条
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区公安局主管领导或市局业务处(队)领导审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序
号
法律法规名规章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处罚层级分类)
裁量幅度
行政处罚权限
(执法单位、程序)
条款
规定内容
10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治
安管
理处
罚法
第
68
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区公安局主管领导或市局业务处(队)领导审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1、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4册以下、图片20张以下、影片2部以下、音像制品2盘以下;
2、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3次以下的。
构成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序
号
法律法规名规章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处罚层级分类)
裁量幅度
行政处罚权限
(执法单位、程序)
条款
规定内容
11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治
安管
理处
罚法
第
69
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2、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3、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上述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区公安局主管领导或市局业务处(队)领导审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序
号
法律法规名规章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处罚层级分类)
裁量幅度
行政处罚权限
(执法单位、程序)
条款
规定内容
12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治
安管
理处
罚法
第
70
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区公安局主管领导或市局业务处(队)领导审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1、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赌博的;
2、一年内曾因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受过治安处罚的;
3、引诱、教唆未成年人赌博的;
4、组织、招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5、多次或者在公共场所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6、一年内曾因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受过处罚的;
7、通过计算机网络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8、发行、销售“六合彩”等其他私彩的;
9、组织、招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10、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
构成情节严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序
号
法律法规名规章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处罚层级分类)
裁量幅度
行政处罚权限
(执法单位、程序)
条款
规定内容
13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计
算机
信息
系统
安全
保护
条例
第
20
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停机整顿:
(一)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
(二)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的;
(三)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的;
(四)接到公安机关要求改进安全状况的通知后,在限期内拒不改进的;
(五)有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其他行为的。
1、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
2、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果的;
3、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的;
4、有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其他行为。
警告。
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区公安局主管领导或市局业务处(队)领导审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接到公安机关要求改进安全状况的通知后,在限期内拒不改进的。
停机整顿。
序
号
法律法规名规章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处罚层级分类)
裁量幅度
行政处罚权限
(执法单位、程序)
条款
规定内容
14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计
算机
信息
系统
安全
保护
条例
第
23
条
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或者未经许可出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除予以没收外,可以处以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1、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
2、未经许可出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
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除予以没收外,可以处以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区公安局主管领导或市局业务处(队)领导审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单位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
序
号
法律法规名规章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处罚层级分类)
裁量幅度
行政处罚权限
(执法单位、程序)
条款
规定内容
15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计
算机
信息
网络
国际
联网
管理
暂行
规定
第
14
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的
2、未按规定通过互联网络进行国际联网的;
3、未按规定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的。
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区公安局主管领导或市局业务处(队)领导审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序
号
法律法规名规章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处罚层级分类)
裁量幅度
行政处罚权限
(执法单位、程序)
条款
规定内容
16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计
算机
信息
网络
国际
联网
管理
暂行
规定
实施
办法
第
22
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未领取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限期办理经营许可证;在限期内不办理经营许可证的,责令停止联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对个人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用户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
1、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2、接入网络未通过互联网络进行国际联网的。
责令停止联网,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执法人员及执法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区公安局主管领导或市局业务处(队)领导审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未领取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的。
警告,限期办理经营许可证。
未领取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在限期内不办理经营许可证的。
责令停止联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序
号
法律法规名规章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处罚层级分类)
裁量幅度
行政处罚权限
(执法单位、程序)
条款
规定内容
17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计
算机
信息
网络
国际
联网
管理
暂行
规定
第
22
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违反本办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