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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个人学习计划

检察院个人学习计划

  篇一:

检察院政治和业务学习计划

  检察院政治和业务学习计划

  为了加强干警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业务水平,促进严格执法,政工科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今年的政治和业务学习计划,有关事宜如下:

  一、学习时间.版权所有

  每周一为各科室自行组织学习;每周五下午为全院政治和业务学习。

  二、学习方式

  1、由政工科组织观看司法考试名校教师授课光碟各科室负责人轮流辅导有关法律的学习,由政工科负责安排。

  2、由党组书记主讲党务知识,并有教案。

  3、由院领导领读学习有关文件精神。

  三、学习内容

  政治学习方面:

以党的“十六大”、区、州院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及本市有关政策、法规、会议文件、>等为学习的主要内容;业务学习方面:

以司法考试的相关内容为核心,有针对性、有侧重地开展各业务科室的业务学习如反贪业务、刑法、审查批捕与立案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控告申诉检察、法纪检察等。

  四、学习要求.版权所有

  1、严格考勤,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没有请假而不按时参加学习的罚50元;

  2、辅导人因特殊原因误课,与政工科协商安排时间补课,无任何理由误课,辅导人一次罚50元;

  3、学习时必须带笔记本和相关资料(material);

  4、每季度进行一次政治或业务考试,考试不及格者,每人罚100元,考试成绩第1名奖50元。

  五、学习督查

  全院学习由政工科具体负责实施,学习时间请假全年累计超过六次者及考试成绩不及格达三次者,各项评比将不予评优。

  篇二:

检察院诉讼监督局新民诉法学习计划

  检察院诉讼监督局新民诉法学习计划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民诉法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切实提高民行干警对新民诉法立法本义和内涵的准确理解和把握,加强业务水平,提高办案素质,促进严格执法,我部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今年关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与《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的学习计划,有关事宜如下:

  一、学习时间

  每周五下午组织学习;业余时间干警自行复习渗透所学内容,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检测复习成果。

  二、学习方式

  1、由民行科组织观看司法考试名校教师授课光碟,各组负责人轮流辅导有关法律的学习,并安排课表,组织考试。

  2、由主任检察官主讲民行业务知识,理论结合实践,使干警更深入的了解新民诉法与诉讼监督规则的立法本义。

  3、由院领导领读学习有关省高院及最高院下发文件精神。

  三、学习内容

  以司法考试的相关内容为核心,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与《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为基础。

  有针对性、有侧重地开展业务科室的理论学习。

结合历年经典案例,根据新民诉法所做的修改重新研读,深刻掌握新旧民诉法的区别。

  四、学习要求

  1、严格考勤,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

  2、学习时必须带笔记本和相关资料;

  4、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试,成绩公布。

  5、学习时间请假全年累计超过六次者及考试成绩不及格达三次者,各项评比将不予评优。

  民行检察干警必须要主动适应民诉法的新要求,主动转变执法办案理念,要通过此次学习全面领会新民诉法修改的立法精神、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法律要义,争取将民诉精神尽快融入到日常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去,认真做好新旧民诉法的衔接应对工作。

  附:

学习课表一张。

  业务培训课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5月16日:

民事诉讼法的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5月23日:

管辖

  5月30日:

审判组织

  6月06日:

回避制度

  6月13日:

民事诉讼参加人

  6月20日:

证据

  6月27日:

期间、送达、调解

  7月04日:

保全和先予执行

  7月11日: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诉讼费用7月18日:

考试

  7月25日:

审判程序

  8月01日:

简易程序

  8月08日:

二审程序

  8月15日:

特别程序

  8月22日:

审判监督

  8月29日:

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9月05日:

执行程序

  9月12日:

涉外民诉

  9月19日:

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一)

  9月26日:

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二)10月10日:

考试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10月17日:

总则

  10月24日:

管辖

  10月31日:

回避

  11月07日:

受理

  11月14日:

审查

  11月21日:

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

  11月28日:

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12月05日:

对执行活动的监督

  12月12日:

案件管理

  12月19日:

其他规定

  12月26日:

考试

  篇三:

中共孝南区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XX年学习计划

  中共孝南区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XX年学习计划

  20XX-05-061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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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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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南检字【20XX】6号

  20XX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关键年,为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科学决策水平和工作创新能力,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要求,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将20XX年党组中心理论学习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顺利完成建设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核心区战略目标、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努力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思想保证。

  二、学习方式

  在分散自学和自主选学的基础上安排集中学习。

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自学时间全年不少于30天,按照区委要求参加党校学习。

采取专题学习、专题辅导、专题研讨、专题讲座、专题交流等形式进行,全年学习不少于10次,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日(节假日除外),特殊情况顺延至下一周的周五。

  三、学习内容与安排

  学习内容: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两型社会建设、提高改革创新能力等重大问题,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和一系列战略决策,检察机关的指示、决定等文件讲话,以及法律、经济、科技、军事方面的知识。

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次:

专题辅导(2月份)

  主题: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解读。

  主讲人: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水学

  第二次:

专题学习(3月份)

  主题:

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中心发言人: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孙咏堂

  第三次:

专题研讨(4月份)

  主题:

1、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2、学习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中心发言人: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俊华

  第四次:

专题辅导(5月份)

  主题:

廉政党课

  主讲人: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水学

  第五次:

专题讲座(6月份)

  主题:

新出台法律知识讲座

  主讲人: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俊才

  第六次:

专题辅导(7月份)

  专题:

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机制

  中心发言人: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咏堂

  第七次:

专题学习(8月份)

  主题:

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中心发言人: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莉

  第八次:

专题研讨(9月份)

  主题:

1、加强新形势下维稳工作的思考;

  2、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中心发言人:

全体党组成员

  第九次:

专题学习(10月份)

  主题:

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中心发言人: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孟军

  第十次:

专题学习(11月份)

  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

  中心发言人:

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吕海文

  第十一次:

专题交流(12月份)

  主题:

党组中心组专题调研成果交流

  中心发言人:

全体党组中心组成员

  以上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水学担任,副组长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孙咏堂担任,学习秘书由姚国平同志担任。

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要求,以“八好”(拟订好计划、预定好主题、准备好资料、参谋好形式、协调好时间、起草好文稿、组织好报道、整理好档案)为标准,共同做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有关工作。

  

(二)健全制度。

进一步健全学习计划、个人自学、中心发言人、调研撰文、学习旁听、检查通报、年终述学、考勤考核等制度。

党组中心组负责人根据工作大局需要,列出重大课题,组织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并随时抽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学习笔记及论文发表情况。

  (三)创新形式。

继续坚持“三学”互动学习模式,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

建立理论学习联系点制度,邀请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系统有关单位等部门旁听其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

坚持“调研月”活动制度,抓住事关我院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专题调研,集思广益,形成改进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四)增强实效。

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解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转变思想作风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提高理论水平与提高执政能力相结合,努力在统揽全局、科学决策、维护稳定、改革创新上有新突破,真正达到理论学习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的。

  望党组中心组要参照本计划组织学习,并于20XX年3月底前报区委宣传部理论科。

  主题词:

20XX年理论学习计划

  报:

市检察院、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法委

  发:

院党组成员、各局、科、处、室、队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20XX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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