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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操作规程之HSE技术规范

21操作规程之HSE技术规范

HSE管理体系是一种事前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其自身活动可能发生的危害及后果,从而采取有效的防范手段和控制措施防止其发生,以便减少可能引起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的有效管理方式。

它是一种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方法是国际石油石化企业普遍采用的先进管理体系。

健康(HEALTH)是指人身体上没有疾病,在心理(精神)上保持一种完好的状态。

安全(SAFETY)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健康、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是企业一切经营活动的根本保证。

环境(ENVIRONMENT)是指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影响人类生产和生产活动的各种自然力量或作用的总和。

它不仅包括各种自然因素的组合,还包括人类与自然因素间相互形成的生态关系的组合。

2001年4月4日,中国石化正式对外发布了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向社会郑重承诺:

中国石化追求最大限度地不发生事故、不损害人身健康、不破坏环境;实施安全生产、保护环境、关怀员工健康,向社会提供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产品,不断改进我们的生产和经营,努力实现经济与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

为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改善环境,保护健康;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HSE工作方针,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监督管理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追求最大限度的不发生事故、不损害人身健康、不破坏环境,创国际一流的HSE业绩,特制定本规程。

并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中国石化安[2004]553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荆石化字[2006]21号)有关规定执行。

21.1安全知识

21.1.1硫化氢防护知识

硫化氢有毒且极度易燃,燃烧后产生有强烈刺激性的二氧化硫气体,在危险化学品分类中划为二类易燃气体(有毒),在有毒物质分类中属于Ⅱ类高度危害物质,硫化氢不属于剧毒物质,但是在专家统计的我国中毒排名榜中,排在前四位。

在石化行业中毒排名榜中排在第一位。

硫化氢的性质:

无色,可燃,有臭鸡蛋味道。

(0.4mg/m3可以明显嗅出,10mg/m3国家车间空气卫生标准)4--7mg/m3臭味强,硫化氢溶解性大,能溶于水、汽油、乙醇。

危规号21006,分子量34沸点-60.4℃,熔点-85.5℃,闪点0℃,自燃点260℃,临界温度100.4℃,爆炸下限[%(V/V)]:

4.3爆炸上限[%(V/V)]:

46,半数致死剂量LD50为0,半数致死浓度LC50为618,IDLH为417,最小点火能(mJ)0.077,正常情况下为气态,相对密度1.189,易在低洼处聚集,蒸汽压2026千帕,所以在空气中容易形成非常高的浓度。

硫化氢的特性:

(1)低浓度局部刺激作用明显,眼睛流泪40mg/m3左右。

(2)70--150mg/m3眼、呼吸道刺激症状明显。

(3)300mg/m3左右,全身作用明显,中枢神经窒息。

(4)760mg/m315—60分钟可引起生命危险

(5)1000mg/m3数秒钟可急性中毒,意识丧失,心肺呼吸停止。

(6)1400mg/m3立即呼吸麻痹,猝死。

(7)大约在150mg/m3能立即引起生命和健康危险的浓度,这时可用滤毒罐逃生,处理事故要用外供气式防护设备或空气呼吸器。

硫化氢是窒息性气体,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吸收,皮肤吸收很慢。

吸入的硫化氢很快进入人血液分布全身,与细胞内线粒体中的细胞色素氧化酶结合,使其失去传递电子的能力,造成细胞缺氧,这与氰化物中毒有相似之处。

硫化氢还可能与体内谷胱甘肽中的巯基结合,使谷胱甘失活,影响生物氧化过程,加重了组织缺氧。

高浓度的硫化氢(1000mg/m3以上)主要通过对嗅神经、呼吸道及颈动脉窦和主动脉体的化学感受的直接刺激,传入中枢神经系统,先是兴奋,迅即转入超限抑制,发生呼吸麻痹,以至于出现“电击样中毒”或猝死。

硫化氢接触湿润粘膜,与液体中的钠离子反应生成硫化钠,对眼和呼吸道产生刺激和腐蚀,可致结膜炎、角膜炎、呼吸道炎症,甚至肺水肿。

由于阻断细胞氧化过程,心肌缺氧,可发生弥漫性中毒性心肌病。

人嗅觉阈为0.012—0.035mg/m3。

硫化氢低浓度时,臭味与浓度成正比,超过10mg/m3左右,浓度升高嗅觉反而减弱。

高浓度170--150mg/m3,很快(2—15分钟)引起嗅觉疲劳。

因此不能只凭嗅觉来判断的硫化氢低浓度。

21.1.2瓦斯(石油气)

主要成分:

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等。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第2.1类易燃气体。

危险性综述:

本品易燃,具麻醉性,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侵入途径:

吸入。

健康危害:

本品有麻醉作用。

急性中毒:

有头晕、头痛、兴奋或嗜睡、恶心、呕吐、脉缓等;重症者可突然倒下,尿失禁,意识丧失,甚至呼吸停止。

可致皮肤冻伤。

慢性影响:

长期接触低浓度者,可出现头痛、头晕、睡眠不佳、易疲劳、情绪不稳以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若有冻伤,就医治疗。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闪点:

-74℃,自燃点:

426~537℃。

爆炸下限[%(V/V)]:

2.25爆炸上限[%(V/V)]:

9.65。

危险特性:

极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灭火方法:

切断气源。

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

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

建议:

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

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

尽可

能切断泄漏源。

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

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喷雾状水稀释。

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

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防护器材,穿防静电工作服。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避免与氧化剂、卤素接触。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呼吸系统防护:

高浓度环境中,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

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

避免高浓度吸入。

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21.1.3装置防火知识

21.1.3.1燃烧

1燃烧是可燃物质发生的的氧化反应,即可燃物质与氧(空气)相互作用,同时放出热和光的化学反应过程。

在燃烧过程中物质会改变原有的性质变成新的物质,并实现化学能转变成热能的过程。

2燃烧的条件:

可燃物、助燃物、点火源必须同时存在。

3着火:

可燃物质受外界火源直接作用而开始的持续燃烧叫着火。

4燃点:

可燃物开始着火所需要的最低温度叫燃点。

5闪燃:

在一定温度下,易燃、可燃液体表面上的蒸气和空气的混合气与火焰接触时,能闪出火花,但随即熄灭,这种瞬间燃烧的过程叫闪燃。

6闪燃点:

液体发生闪燃时的最低温度即为液体的闪点。

7自燃:

可燃物质没有外界火源的直接作用,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由于散热受到阻碍,使热量积蓄,温度逐渐上升,当达到一定温度时发生的自行燃烧现象叫自燃。

21.1.3.2爆炸:

1爆炸:

物质自一种状态迅速转变成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以声、光、热机械功等形式放出大量能量的现象叫爆炸。

2爆炸分类:

物理爆炸(爆裂)、核爆炸,化学爆炸。

21.1.3.3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

1、预防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火灾爆炸的一般原则:

根据不同类型的爆炸,制定出相应的切合实际的预防措施或方案。

预防计划或方案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对具有爆炸性物质的管理。

(2)对构成爆炸的点火源的管理。

石油化工企业发生的爆炸事故绝大多数是化学爆炸,而化学爆炸都是爆炸性混合物气体的爆炸。

为了不让混合气体组分达到爆炸范围,生产工艺上可采取下列措施:

(1)使混合气体的组分处在爆炸下限以下或上限以上

(2)使用惰性气体取代空气。

(3)使氧气浓度处于极限值以下。

为此应防止可燃气向空气中泄漏,防止空气进入可燃气的生产系统中,随时控制、监视混合气体组分浓度的变化情况,装设混合气体组分接近危险范围的报警装置,切断物料,自动放空和停车的安全联锁装置。

为了控制点火能源,掌握点火能源,掌握冲击摩擦、明火、高温表面、绝热压缩、电器火花、静电火花、热辐射、光辐射等九种点火源产生的条件,采取相应的对策,消除并加以防范。

2、常见泄压设施:

泄压设备包括安全阀、爆破片、防爆帽、防爆门、防爆球阀、放空阀门等。

3、灭火原理:

从燃烧爆炸的理论角度阐述灭火的原理在于消除着火的三个条件之一,因此灭火的方法有冷却法、隔离法、窒息法和中断化学反应法等四种。

4、阻火设备:

安全阻火设备有:

1)安全液封;2)水封井;3)阻火器;4)单向阀;5)阻火闸门;6)火星熄灭器;7)防油堤;8)燃烧池;9)防火墙。

5、消防:

1)灭火剂:

水、蒸汽、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等。

2)灭火的基本方法:

①冷却灭火法;②隔离灭火法;③窒息灭火法;④抑制灭火法。

3)灭火器:

常用的有①泡沫灭火器;②二氧化碳灭火器;③干粉灭火器等。

6、发生火灾后的正确报警方法

首先拔打“119”(外线和和手机拔打“2279119”),讲清自己的姓名和电话号码,讲清起火单位和详细地址,讲清起火部位、什么物质着火、着火程度、现场灭火的要求,讲清消防通道,然后到路口等候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

21.1.4人员中毒以后急救的主要方法

本装置为甲级易燃易爆装置。

危险化学品有:

硫化氢、液态烃、瓦斯气等。

对人体可能造成的伤害有:

中毒、窒息、冻伤、化学灼伤、烧伤等。

当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知气防站和医院赶到事故现场对伤者进行救治。

在专业急救人员赶来前,不得中断或放弃对伤者的急救。

救护原则是:

a)救护者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即佩戴好空气呼吸器。

b)迅速将患者移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

c)脱离现场后,若呼吸停止,如果确认非中毒伤害,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若心跳停止,则施行胸外心脏按压。

d)皮肤污染时,脱去污染的衣服,用流动清水冲洗。

冲洗要即时、彻底、反复多次。

在进行冲洗时要小心,避免进一步伤害;

e)头、面部灼伤时,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f)当人员发生冻伤时,应迅速复温。

g)当人员发生烧伤时,应迅速将伤者衣物脱去,用流动清水降温,用清洁布覆盖创伤面,避免伤面感染;不要弄破水泡。

烫伤的应用清洁水(最好纯净水)进行降温;

h)骨折时应使患者尽量少动并用固定物进行固定。

i)伤者经紧急治疗后,立即送医院治疗,同时车间应派熟悉伤害原因及过程的人员跟随,协同医院进一步救治。

1、人工呼吸法:

人工呼吸法有口对口吹气,仰卧压胸及俯卧压背等。

但最简单有效的是口对口吹气法,其具体做法是:

将中毒者仰卧,救护者一手托起患者下颌,并尽量使其头部后仰。

另一只手捏紧中毒者鼻孔,救护者深吸气后,紧对伤员的口吹气,然后松开捏鼻的手。

如此有节律地,均匀地反复进行。

每分钟约吹气14~16次。

一般在刚开始吹气时,吹气压力略大一些,频率也稍快些,待过10-20次时,应逐步减少。

但救护者要注意防止将中毒者体内的有毒气体吸入自已体内,引发二次中毒。

2、胸外心脏按摩:

胸外心脏按摩的方法是把患者仰卧在硬床板上,头部稍低。

救护者用一手根部摆在患者胸骨下半段,另一手掌叠于手背上,肘关节伸直,借救护者自己身体的重力向下加压。

一般使胸骨陷下3-4厘米为宜,然后放松。

如此反复有节律的进行,每分钟约6次。

另外,还注意在胸外心脏按摩的同时必须进行人工呼吸。

一般每挤压心脏四次,作口对口吹气一次,倘单人同时兼作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按摩,则每挤压心脏10-15次,就较快的连续吹气两次。

挤压心脏时动作要稳健有力,均匀规则,注意避免挤压用力过猛,挤压位置要正确,否则不但无效,还易导致骨折。

21.1.5防护器具的使用

21.1.5.1过滤式防毒面具:

整套面具由橡胶面具,导气管,滤毒罐和背包四部分组成。

适用于空气中氧含量大于18%,有毒气体浓度小于2%的环境。

因现场氧含量和有毒气体浓度不易掌握,因此不推荐使用。

我装置只允许在焦炭塔顶作业的除焦岗位使用。

21.1.5.2过滤式防毒面具使用方法:

(1)、面具袋中取出滤毒罐,确认符合所需防护有毒气体型号(褐色防有机气体、灰色硫化氢和氨气)。

(2)使用前应认真检查面罩、导管、滤毒罐应完好无损不漏气,呼气阀、吸气阀灵活好用。

(3)戴面具前,首先打开滤毒罐底塞,严禁先戴面具后打开底塞,做到一开(打开堵塞)、二看(查看并确认,滤毒罐上、下口畅通)三戴(戴面具)。

(4)防毒面具将面罩、导管、滤毒罐连接拧紧组装严密后,应将滤毒罐放入面具袋内,防止有毒液滴入袋内。

(5)使用前应用手堵罐底做深呼吸,进行气密试验,发现漏气,应全面检查处理。

注意:

在未脱离作业环境前,严禁自行将面罩取下。

使用完毕后,要清洁、复原,在原处摆放好。

21.1.5.3自吸式长管防毒面具:

该面具是由面罩10~20米长的蛇形橡胶导气管和腰带三部分组成。

适用于缺氧,有毒气体,成分不明和浓度较高的环境里。

特别适用于进入密闭设备,贮罐内从事检修作业时佩戴。

使用前首先进行外观检查,如面罩、导管无裂纹。

将面罩与导管联接好后,进行气密性检验,将面罩戴好后,用手指或胶塞堵住罐体下部小孔深呼吸两次,如有憋闷的感觉,表明气密性较好。

进行气密性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场所,并要先将长管的入气口引放到空气清新的地方或接入洁净的低压风,现场要有专人监护。

注意:

在未脱离作业环境前,严禁自行将面罩取下。

使用完毕后,要清洁、复原,在原处摆放好。

21.1.5.4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空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则:

1、使用过的空气呼吸器每月应进行一次检查。

2、在进行空气呼吸器的维修或拨开快速接头时,不宜带压操作,防止对人造成伤害。

3、空气呼吸器用的压力表每年应校对检查一次。

4、空气瓶不能超压充装。

5、空气瓶不能充装氧气和其它气体、液体,以免发生气瓶爆炸或对人员的伤害。

6、空气呼吸器在使用过程中气压降到60巴以下或报警器报警后,在毒区作业人员必须尽快撤离。

7、在有毒区域作业,严禁在没离开染毒区域时摘下空气呼吸器面罩。

8、在使用空气呼吸器前,必须先打开气瓶阀门,气压在150巴以上方可戴上面罩进行作业,严禁先戴面罩后开气瓶阀门。

9、未经佩戴训练的人员,不能佩戴空气呼吸器进入毒区作业。

10、空气瓶应根据器材使用说明给出年限(一般为8年)使用,超期要强制报废。

11、空气瓶每三年做一次水压试验。

12、非气防专业人员不得私自处理空气呼吸器发生的故障或调校空气呼吸器。

A、压力表

压力表用于指示瓶内贮存空气的压力,压力表与高压导管和减压器相连接,量程为0-400巴)壳外有防震良好的保护罩,以防冲撞时损坏压力表。

B、警报器

当气瓶压力降到50-60巴时发出啸叫报警时,起鸣后可继续使用8-10分钟,佩戴者在听到报警信号后,立即离开作业现场。

C、空气呼吸器使用操作要求

使用前准备工作:

(1)、佩戴前先打开气瓶开关,随着管路,减压器系统中压力的上升,会听到警报发出短暂的音响。

气瓶开足后,检查气瓶的贮存压力,一般应在250-300巴。

不得低于240巴。

(2)、关闭气瓶开关,观察压力表的读数,在1分钟的时间内压力下降不大于20巴,表明供气管系统气密完好。

(3)、高压系统气密完好后,轻轻按供给阀膜片,当气瓶压力降至50-60巴时,警报器气笛发出音响,同时也是吹洗一次警报器通气管路。

注:

空气呼吸器不使用时,每周按此方法检查一次。

D、佩戴使用操作方法:

(1)、提起呼吸器,使其垂直,气瓶阀朝下。

(2)、先将左肩穿过有压力的肩带,然后背上呼吸器,呼吸器背在人体身后,根据身材可调节肩带、腰带并以合身牢靠、舒适为宜。

(3)、全面罩的镜片应经常保持清洁、明亮。

将面罩与供给阀相连(平时也可以连接使用)。

并将全面罩的一条长脖带套在脖子上,使用前全面罩跨有胸前,以便佩戴使用。

(4)、使用时首先打开气瓶开关,将气瓶阀门全开到底,然后再往回关1/4圈,其间报警哨发出短暂的报警声音。

(5)、佩戴上全面罩时,先将面罩收进下巴,由下向上(可不用系带),进行2-3次的深呼吸,感觉舒畅,有关的阀件性能必须可靠,屏气时,供给阀门应停止供气。

用手按压检查供给阀转换开关的开启状态或关阀状态,一切正常时,将全面罩系带收紧,使全面罩与面部有贴合良好的气密性。

系带不必收得过紧,面部应感觉舒适,无明显的压迫感及头痛,此时深吸一口气,转换开关自动开启,供给人体适量的气体使用。

检查全面罩与面部是否贴合良好并气密的方法是:

取下面罩上的快速接头,用手掌根部堵严快速接头口,若感觉到呼吸困难,证明面罩和呼吸阀有良好气密性,注意检查时间应尽量短,以防止窒息。

(6)、在佩戴不同系列的空气呼吸器时,佩戴者在使用过程中应随时观察压力表的指示数值。

当压力下降到50-60巴时,应立即撤离现场,这时警报器也会发出警报音响,告戒佩戴者要迅速撤离现场。

空气呼吸器报警装置,声音洪亮,达90分贝。

(7)、使用后可将全面罩系带卡子松开,从面部摘下全面罩,同时将供给阀转换开关置于关闭状态。

此时从身体上拆下呼吸器,关闭气瓶开关,放尽余气后将供给阀转换开关复位,将呼吸器恢复到应急备用状态。

注意:

空气呼吸器备用状态下要求压力不低于240巴,使用压力不低于150巴。

21.1.6工业用火的管理范围

(l)电焊、气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电热处理、电钻、风镐等及其它临时用电作业。

(3)喷灯、火炉、电炉、熬沥青、炒沙子、黑色金属撞击等明火作业。

(4)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的电气设施。

(5)进入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区或罐区的作业车辆。

(6)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21.1.7用火等级的划分

根据用火部位的危险程度,用火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固定用火。

21.1.8在以下地点用火为一级用火

(1)处于生产状态的易燃易爆装置区。

(2)各类油罐区、可燃气体及助燃气体罐区、液化石油气站。

(3)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及助燃气体的泵房与机房。

(4)可燃液体和气体及有毒介质的装卸区和洗槽站。

(5)工业污水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下水系统的各种井、池、管道等(包括距上述地点15米以内的区域)。

(6)危险化学品库、油库、加油站等。

(7)储存、输送易燃易爆液体和气体的容器、管线。

21.1.9在下列地点用火为二级用火

(1)装置停车检修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经厂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的生产装置按二级用火管理。

(2)运到安全地点并经吹扫处理用火分析合格的容器、管线。

(3)系统工艺管网。

(4)生产装置区、罐区的非防爆场所。

(5)在生产厂区内,不属于一级用火和特级用火的其它用火。

21.1.10特级用火

按规定一般不允许用火的带油、带压或带有其它可燃介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确因生产需要的用火为特级用火;节假日及每日20:

00-8:

00期间的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需进行的检修用火(二、三级用火区域除外)。

特级用火必须经厂级领导、厂有关部门、用火单位对所从事的作业进行风险因素识别并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及应急计划后,方可用火。

21.1.11用火作业票的申请及审批

(1)用火作业票应由用火单位提出,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用火所在车间在用火作业票的相关单位栏内签字。

(2)用火单位、用火点所在单位与用火作业人员对从事的作业进行风险因素识别并制定风险削减措施。

(3)用火单位作业负责人组织落实用火风险削减措施后,相关单位人员认为无误后签字。

(4)在反应器、罐、塔、槽等有限空间内或容器本体用火作业,必须对有限空间内的气体进行分析,其分析报告单由作业负责人填写或粘贴。

(5)一级用火作业票由厂安全部门批准生效。

二级用火作业票由车间领导批准生效。

特级用火作业票由分厂领导批准生效。

所有与用火作业票有关的人员都必须到用火现场查看,并在相应栏内签字。

(6)节假日(包括双休日)及每日20:

00-8:

00期间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从事用火作业,如生产需要必须用火时,须将用火等级相应提高一等,并除按上述规定办理用火作业票外,在之前要向安环部门办理好相关的用火申请、制订好科学实用的防护措施。

21.1.12用火的监护及安全措施的落实

(1)用火须由二人担任监护。

用火点所在单位和用火作业单位各派一人,以用火点所在单位为主。

应指派熟悉用火现场情况的人员做监护人。

(2)用火风险削减措施中的退料、吹扫、置换、分析等工艺措施,由工艺人员落实。

加盲板、设防火屏障等措施由设备人员落实。

一般情况下,灭火器材的准备、含油污水井的封盖等工作,在装置界区内的由生产车间负责,界区外的由用火作业单位负责。

上述作业无论何种情况,双方必须共同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相关责任人签署意见,严格执行“三不动火”的原则。

(3)生产区域内的基建、技措项目等,在工程设计的同时必须考虑施工用火的安全及其措施。

用火安全措施所需的材料、费用应同时列入工程预算。

21.1.13用火的综合技术措施

(l)用火监护人在用火前要对用火现场的移动及固定式消防器材和设施全面检查一遍,确认完好备用,方可用火。

附近无消防设施或关键重点部位的一级动火、特级动火必须申请消防车到现场进行掩护。

(2)凡在存有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上用火,须首先退料并切断各种可燃物料的来源,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并将与之相连的各部位加好盲板(无法加盲板的部位应采取其它可靠隔断措施),防止可燃物料窜入或用火源窜到其他部位,并应采样分析合格。

若分析合格后超过一小时才用火,需重新采样分析。

盲板要符合压力等级要求,厚度不低于3MM,严禁用铁皮或石棉板代替。

(3)在有可燃气体的装置(部位)用火,应使用便携式可燃气、氢气检测仪对用火点附近及周围的动、静密封点进行检测,如有泄漏,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用火作业。

(4)在油罐、塔、釜或其它存有可燃介质的有限空间内用火,在将其内部物料退净后,应进行蒸汽吹扫(或蒸煮)、氮气置换或用水冲洗干净,然后打开上、中、下部人孔,形成空气对流,或采用机械强制通风换气,严防出现死角。

要采样分析有限空间内气体,其可燃介质(包括爆炸性粉尘)含量必须低于该介质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的10%(体积),氧含量19.5%-23.5%(体积)方算合格。

(5)用火前,有限空间内的气体采样分析由化验中心负责。

现场采样时,由车间配合,样品要有代表性(容积大的应多处采样,根据介质与空气相对密度的大小确定采样重点应在上方还是下方)。

分析结果报出后,采样分析样品至少要保留8小时。

出现异常现象,应停止用火,重新采样分析。

(6)凡进入塔、罐、釜、槽等有限空间内用火,必须同时遵守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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