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592349 上传时间:2022-10-11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8.8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docx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docx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

  篇一:

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应当注意的法律事项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应当注意的法律事项

  一、物业服务合同的作用

  物业服务合同是规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院在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时,也以物业服务合同为主要依据之一。

因此,物业服务合同是维护业主权益的重要依据。

  二、物业服务合同的种类

  1、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的主体和时间不同,物业服务合同可以分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后期《物业服务合同》。

  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受业主大会的委托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缔结《物业服务合同》,自《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然终止。

  本文仅对由业主委员会受业主大会的委托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这种情况进行探讨。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分别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比较少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也不在本文叙述范围。

  2、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的方式不同,物业服务合同可以分为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与酬金制物业服务合同。

  包干制是指由合同双方根据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协商确定物业费收费标准,业主按此标准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费、提供物业服务,自负盈亏。

  酬金制是指,合同双方根据物业服务成本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确定一个预收费标准,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预交物业费。

预收的物业服务成本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如果预收的物业费不足以支付物业服务成本及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差额

  部分应当由业主补交;若有结余,仍属于业主所有。

  三、业委会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流程

  1、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由业主大会决定。

  2、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合同条款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协商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3、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业委会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应当注意的法律事项

  1、注意程序合法性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

  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业委会无权自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确定物业服务合同内容,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方案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应该经过业主大会通过方可生效。

选聘或者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小区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对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条件和方式等约定了具体规则,比如有的要求物业服务合同文本必须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业委会方可签订,业委会的行为需严格遵守小区规则。

如果程序不合法,可能导致物业服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

  2、注意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约定不明,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物业服务活动包括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等,服务内容丰富、范围较广,每个小区的具体情况又各不相同。

由于认知上的差异,很可能导致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出现偏差,产生矛盾。

因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双方来说都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物业服务合同中容易因约定不明而产生纠纷的部分主要有:

(1)收益归属:

车库、车位的收益归属,供暖、公共部位广告、地下室出租的收益归属,其他公共部位收益的归属;

(2)服务范围和标准:

哪些事项属于物业服务范围,哪些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哪些服务可以另行收费,哪些不应当另行收费;约定应符合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试行)一级、二级还是三级标准,如果有超过或低于该标准的特别约定应另行写明;(3)物业费收费标准、时间和方式,何种情况下业主享有拒交物业费的抗辩权,无正当理由业主拒交物业费的违约责任;(4)物业管理用房的使用,有的物业公司擅自将物业管理用房出租,而物业服务合同对此却没有相应规定,引发一系列行政投诉和民事诉讼;(5)合同终止的条件:

期满解除或提前解聘或不可抗力,明确业主大会、业委会、业主委员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前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除经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提前解除合同;(6)合同终止后的交接:

物业公司在合同终止后向业委会移交公共部位和物业管理资料的期限和方式,明确需要移交的部位和资料目录,财务的交接。

  3、注意细化双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某些概括性条款,应当加以细化。

合同约定得越明确越细致,越有利于合同双方实现权利、履行义务。

比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及业主有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进一步补充约定“监督”的方式和步骤,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如何配合监督工作;“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及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应当进一步补充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在何时或何种情况下应当以何种方式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及业主公布相关情况。

  4、注意明确违约责任

  要在物业服务合同里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的责任要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特别是对提前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及时退出或未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提前撤出的情况,虽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对其处罚的内容,但是它弥补不了给业主带来的实际损失,所以一定要约定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应按天交纳违约金,这样才能有效保护全体业主的利益。

  篇二: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等内容进行约定。

A.服务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

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

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

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三:

万科物业服务合同

  万科四季花城

  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

  乙方:

武汉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一章物业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服务;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物业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四)。

  第五条乙方服务内容不含业主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家政服务以及业主车辆等特定财产的保管服务,但业主与乙方协商一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章合同时效

  A、甲乙双方共同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

  B、未依法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形成续聘或解聘乙方的决议并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七条本合同任何一方依据法规及合同约定决定提前中止、解除本合同或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均应当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并与甲方共同做好因物业服务而发生的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乙方为物业服务而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处理等;乙方为物业服务而对

  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由业主或业主重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自行与协议对方协商确定是否履行以及具体履行方式。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及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各项管理制度,履行管理规约、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不按时交纳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交纳,并配合和协助乙方按有关规定处理物业与业主的纠纷,对仍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可要求乙方停止对其提供物业服务(包括水电供给即代收代管服务)。

  4、业主应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对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享有监督权。

  5、业主委员会应当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并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6、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对物业维护保养、清洁卫生等工作提供通行和工作便利,如因不配合工作给乙方或他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