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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四川欣瑞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总 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利润。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由相关领导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

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 20年;

2、机器设备 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3 年;

4、其他设备1 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

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

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

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

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十六、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

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

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

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

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

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 须拒绝办理。

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综合部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综合部专人管理。

办理登记领用手续。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控制企业的发票管理工作,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条例》和《青羊区区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发票购买、发放、使用、缴回的专用登记簿。

购买发票及时在登记簿上登记,已备查录。

 第三条 对于已购入的各类发票,应该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第四条 禁止转借发票、禁止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禁止擅自拆本使用发票。

丢失发票的,必须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情况,并由企业出面向税务机关登记备案。

 第五条 开具发票时要按国家规定实事求是填开,发票各联以复写纸套写,内容摘要真实,数量相符,大小写金额相符,注明日期,必须加盖公章及填开人印章。

 第六条凡作废的发票要收齐所有联次加盖作废印章,并与存根一起妥善保存。

 第七条 使用后的发票要按照发生的时间顺序妥善保管。

 第八条 公司财务经理应定期对各企业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九条 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一、 不按本办法规定保管、使用发票的,扣责任人10元。

 二、 转借、转让、涂改发票以及在填制发票时弄虚作假的,扣责任人10元。

 三、 丢失发票后未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的,扣责任人10元。

 四、 未经批准,擅自拆本使用,销毁发票的,扣责任人10元。

 五、 倒卖、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已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财务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3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4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5条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6条公司设财务部。

财务部设财务总监、财务经理。

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7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100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第8条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 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第9条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5.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条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公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11条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设部长,在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

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12条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分管的财务工作。

  第13条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14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15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16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

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17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

下属公司、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计划帐务部部长会同本单位领导进行监交;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经理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公务员之家,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及上级的指示决议。

  二、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经理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四、负责对新工人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对各科人员的安全责任教育,并检查其落实执行情况。

  五、在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施工进展情况的同时,认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彻底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人员及时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进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考核。

  七、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安排安全技术工作。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 据。

  四、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为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五、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生产单位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六、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公司颁发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检查监督各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和使用,以及安全生产执行落实情况。

  三、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的教育,编写教育材料。

  四、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进行复查,经常深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指导。

  五、负责组织审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六、组织好安全方面的会议,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广安全管理先进典型。

  七、按照伤亡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做好事故的处理,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指导项目部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计划。

  三、协助安全部门编制安全教育计划。

  四、领导财务部门确保公司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公务员之家,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全生产资金及时拨付。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督促检查工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不违章指挥。

  二、定期研究分析工地的安全状况,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竞赛活动,对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措施、落实人员、落实经费、限期整改。

  三、组织工人学习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知识,进行遵章守纪和安全技术教育,坚持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四、发生重伤、死亡和重大设备事故,应迅速报告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和检察院,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清原因,拟定防范措施。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施工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

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5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45天内报出。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上应注明:

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当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序号|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序号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一、资产类 | 17 | 132 |材料成本差异

1   | 101 |现金       | 18 | 133 |委托加工物资

2   | 102 |银行存款   | 19 | 137 |库存产成品

3   | 109 |其他货币资金| 20 | 139 |待摊费用

4   | 111 |短期投资    | 21 | 141 |长期投资

5   | 112 |应收票据    | 22 | 145 |拨付所属资金

6   | 113 |应收帐款    | 23 | 151 |固定资产

7   | 114 |坏帐准备    | 24 | 155 |累计折旧 

8   | 115 |预付帐款    | 25 | 156 |固定资产清理

9   | 117 |内部往来    | 26 | 157 |临时设施

10 | 118 |备用金      | 27 | 158 |临时设施摊销

11 | 119 |其他应收款  | 28 | 159 |专项工程支出

12 | 121 |物资采购    | 29 | 161 |无形资产

13 | 122 |采购保管费  | 30 | 171 |递延资产

14 | 123 |库存材料    | 31 | 181 |待处理财产损溢

15 | 124 |周转材料    | | |

16 | 129 |低值易耗品  | | |

-----------------------------------

序号|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序号|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             |二、负债类|49| 313 |盈余公积 

32| 201  |短期借款  |50| 321 |本年利润

33| 202  |应付票据  |51| 322 |利润分配

34| 203  |应付帐款  | | |

35| 204  |预收帐款  | | |四、成本类

36| 209  |其他应付款|52| 401 |工程施工

37| 211  |应付工资  |53| 411 |工业生产

38| 214  |应付福利费|54| 421 |机械作业

39| 221  |应交税金  |55| 431 |辅助生产

40| 223  |应付利润  | | |

41| 229  |其他应交款| | |五、损益类

42| 231  |预提费用  |56| 501 |工程结算收入

43| 241  |长期借款  |57| 502 |工程结算成本

44| 251  |应付债券  |58| 504 |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45| 261  |长期应付款|59| 511 |其他业务收入

60| 512 |其他业务支出

|      |六、所有者权益类 |61| 521 |管理费用

46| 301 |实收资本   |62| 522 |财务费用

47| 305 |上级拨入资金|63| 531 |投资收益

48| 311 |资本公积   |64| 541 |营业外收入

65| 542 |营业外支出

附注:

1.有调进外汇业务的企业,应增设“外汇价差”科目;

2.有发行不超过一年期债券的企业,应增设“应付短期债券”科目;

3.企业其他业务中经营规模较大、收入较多的业务,可参照相应行业的会计制度,增设有关资产、成本、费用等科目进行核算。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101号科目 现 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内部单位使用的备用金,通过“备用金”科目核算。

二、企业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

科目。

三、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

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全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

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

企业收付的现金,如果有外币现金的,应另行设置外币现金日记帐。

第102号科目 银 行 存 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

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收入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交银行;一切支出

,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现行有关结算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

或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

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并结出帐面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

帐”应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清楚,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发现差额,应及时查明更正。

份终了,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将银行存款的帐面结余与银行对帐单余额调节

相符。

如有不符,属于银行对帐单差错的,应即通知银行查明更正;属于企业记帐差错的

,应由企业作更正的会计分录或补记入帐。

四、企业应指定专人签发银行支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签发支票。

银行汇票、银行本

票和商业汇票,也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企业不准出租、出借银行帐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五、有外币存款业务的企业,可在本科目下设置“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两个

明细科目。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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