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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方案

广西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桂政发〔2016〕5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方案》已经2016年7月7日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1日

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精神,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和产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一带一路”战略,立足区情和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以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经济运行、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为抓手,着力营造宽松公平环境,大力推动政府和社会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不断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积极培育大数据产业和发展互联网经济,尽快健全大数据管理制度规范和标准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为将我区建设成为中国面向东盟的信息枢纽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建成统一的政府大数据基础设施,初步形成跨部门、跨领域的数据共享共用格局。

2018年底前,建成自治区本级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和开放平台,整合金税、金关、金财、金审、金盾、金宏、金保、金土、金农、金水、金质等11个重要信息系统的数据资源,实现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资源、农业、环境、安监、金融、质量、统计、气象、海洋、企业登记监管等领域的政府数据共享和开放。

2019年底前,在医疗健康、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和交通旅游4个公共服务领域实施大数据应用工程。

结合新型城镇化、智慧城市和信息惠民工程,深入挖掘公共服务数据,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开发各类便民应用,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形成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民生服务新体系。

2020年底前,社会创业创新活力得到全面激发,开发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大数据商业化应用,大数据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生产方式转变。

面向东盟服务的行业数据资源得到深入挖掘和商业应用,区域国际数据交易行为活跃,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蓬勃兴起,我区成为面向东盟、连接中南西南地区的大数据集散地。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完善信息基础设施。

1.建设统一的政务数据基础设施。

依托广西电子政务外网云计算中心,建设广西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和政务数据中心,构建统一的政府数据共享和开放平台载体。

严格控制新建数据中心,加快整合规模小、效率低、能耗高的分散数据中心,逐步形成规模适度、保障有力的政务数据中心体系。

加快建设广西电子政务内网,普及和应用广西电子政务外网,推进部门专网和业务应用向电子政务内、外网迁移。

完善信用信息和电子政务数字认证体系建设。

(自治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广西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宽带广西”战略。

构建城乡一体的宽带网络,积极推动下一代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建设,分阶段在全区试点公共热点区域无线局域网覆盖。

争取国家在我区布局建设国内第四个国际互联网出入口,作为中国面向东盟的互联网业务和数据出入口。

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大力推动电信和广电业务双向进入,积极促进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性业务的发展。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夯实数据共享基础。

1.建设人口信息资源库。

在区域资源承载能力、实有人口统筹管理、人口全生命周期管理、社会治安状况、人力资源能力素质、社会就业形势、市场消费能力和公益事业发展、新型城镇化等方面,推动各部门人口信息资源的实时共享,建成人口资源基本信息共享数据库,为政府精准治理提供数据支撑。

(自治区公安厅、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

高效采集企业技术创新、产品质量保障、中小企业发展、劳动就业需求、行政资源配置、产业经济安全、社会事业发展、市场开放竞争、社会信用体系等的各类数据,建设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

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准确掌握社会需求,密切追踪企业运行情况,为完善相关政策和加强宏观指导提供数据支撑。

(自治区工商局、民政厅、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空间地理信息资源库。

围绕自然资源储备和开发利用、人居环境、生态环境、自然灾害、智能交通和现代物流等领域的地理空间数据应用需求,统筹推进“数字广西”“数字城市”、数字县域地理空间框架等建设工作,整合自治区、市、县三级空间地理信息资源,加快建设广西空间地理信息资源库,实现“一张图”管理和共享应用。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测绘地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重要信息系统数据共享交换。

梳理各部门数据交换目录,充分利用统一的自治区电子政务网络,构建跨部门的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推动金税、金关、金财、金审、金盾、金宏、金保、金土、金农、金水、金质等11个重要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和交换。

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和挖掘,实现基于数据的科学决策,推动政府管理理念和社会治理模式进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形成公共职权运行信息资源库。

以提升现代治理能力、规范权力运行、强化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为目标,梳理行政权力、司法权力、服务权力清单,形成部门权力目录,将各类权力运行环节形成的图片、视频、文字材料等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处理,形成部门统一的权力运行信息资源库,并逐步迁移至政务数据中心,形成统一的政府权力运行数据库。

(自治区各具有行政执法权部门以及政法机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6.普及应用自治区电子政务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平台。

根据全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需求,拓展自治区电子政务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平台部署范围,全面推动部门业务信息系统与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对接,为全区政务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政务数据资源开放提供基础支撑。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促进政务数据资源开放。

本着规范管理和稳步推进原则,积极开展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工作,全面梳理各部门信息资源,编制资源目录,推动各部门的政务数据资源交换和向社会开放,重点是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资源、农业、环境、安监、金融、质量、统计、气象、海洋、企业登记监管等领域的信息资源,为社会开展大数据应用开发和市场增值业务提供数据资源。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民生领域数据应用。

1.医疗健康服务大数据工程。

围绕防治结合、医养结合的医疗需求,建设覆盖全民的个人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库,建成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计划生育和综合管理等领域的医疗健康管理和服务大数据应用体系。

充分发挥医疗健康服务大数据作用,大力发展健康咨询、预约挂号、分级诊疗、远程医疗、检查检验结果共享等服务,优化诊疗流程,提高我区医疗服务水平。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2.社会保障服务大数据工程。

建设从城市到农村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大数据统一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支撑大数据在劳动用工和社保基金监管、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监控、劳动保障监察、内控稽核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制定和执行效果跟踪评价等方面的应用。

利用大数据创新服务模式,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为个性化的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教育文化大数据工程。

建立各阶段适龄入学人口基础数据库、学生基础数据库和终身电子学籍档案,实现学生学籍档案在不同教育阶段的纵向贯通。

利用大数据变革教育方式、促进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

加强数字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美术馆和文化馆等公益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网络视听、数字出版等新兴网络文化产业,加快建设媒体资源数据库、知识资源数据库,构建内容汇聚、版权交易、文化传播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丰富的数字精神产品和多样的网络文化服务。

(自治区教育厅、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交通旅游服务大数据工程。

推动交通、公安、气象、安监、地震、测绘等部门业务数据共建共享,建设综合交通服务大数据平台。

充分利用大数据创新应用模式,提升相关部门协同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积极吸引社会优质资源开发交通综合应用,大力发展出行信息、交通引导等交通大数据增值服务。

建立旅游投诉及评价全媒体交互中心,实现对全区旅游城市、重点景区游客流量的监控、预警和及时分流疏导,规范市场秩序和提升旅游服务水平,进一步促进旅游消费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旅游发展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产业数据支撑。

1.工业大数据。

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强工业大数据顶层设计和应用指导。

开展工业大数据应用试点,支持重点企业在生产制造、市场管理、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采集数据,建设聚合分析应用平台,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实现跨越式发展。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农业大数据。

构建广西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与资源要素管理平台,围绕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求,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和农村环境整治等方面,为政府、企业、农户提供公益性、便民化的数据查询服务。

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发掘平台数据,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业保险等数据服务。

(农业厅负责)

3.服务业大数据。

利用大数据支持品牌建立、产品定位、精准营销、认证认可、质量诚信提升和定制服务,研发面向服务业的大数据解决方案。

鼓励创新商业模式、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培育基于大数据应用的服务业龙头企业。

(商务厅负责)

4.电子商务大数据。

加快制定切合我区实际的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办法,完善流程控制、信息共享和数据统计等管理规程。

加快建设政府主导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申报“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利用移动通信、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实现创新发展,汇聚电子商务中形成的大数据资源,为政府加强市场监管和宏观调控提供数据支撑服务。

(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国税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商务厅,各有关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打造数据集散中心。

1.激发大数据创业创新活力。

建设中国—东盟大数据创客中心,通过应用创新开发竞赛、服务外包、社会众包、助推计划、补助奖励、应用培训等扶持方式,引导企业和公众积极利用开放数据资源,面向不同行业、领域研发各类大数据产品,开展数据分析发掘等专业服务。

(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发展大数据产业。

加强政府统筹指导,促进形成科技、食品药品、金融、环境监测、统计大数据。

依托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建立社会大数据交易服务平台,逐步打造成为区域性国际数据交易平台,为社会各领域各行业提供大数据挖掘、分析、展示、交易等市场化服务。

鼓励和支持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统筹推进智慧社区、特色小镇、大数据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积极引进和培育提供数据服务的企业,尽快形成关键支撑技术产业群,重点建设一批基础条件较好、辐射带动作用大的大数据产业基地。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食品药品监管局、金融办、环境保护厅、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发展特色信息服务业。

发挥我区小语种人才优势,发展基于网络实时翻译、语言包开发等技术的各类小语种信息服务,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小语种信息服务企业。

针对中国与东盟企业双向信息检索需求,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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