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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协议书

劳务协议书

劳务分包协议书总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半律、行下摆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工程的劳务发包给乙方施工。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工程承包范围:

根据甲方担的工程施工图、有关设计文件、设主说明及施工过程中下发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规定内容进行的尚城领域综合体工程结构、建筑劳务施工及内脚手架、周转材辅材等内容、建设单位和甲方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配合工作。

包括除“临时设施、临时水电(总承包人只提供到二级配电箱(含二级配电箱)、临水提供至各楼层边缘具体见总平面图)、大型机械(塔吊、施工电梯、裙房物料提升机、混凝土输送泵)、外脚手架、工程主材(钢材、混凝土、水泥、砂石、砖砌体、砌块、石材地、地墙砖、外墙漆、保温材料)、安全消防设施、建设单位和总承包人明确的专业分包工程”外结构、建筑所包含所有施工内容及完成该项施工内容的相应周财转、辅材、措施、工完场清费用、安全文明施工、不可预见费用。

具体工作内容见附件一;总承包人明确的专业分包工程:

基础机械挖填土石方工程、防水工程、所有水电安装工程、栏杆工程(砖砌或砼栏板除外)、铝合金门窗、金属结构工程、烟道工程、外墙干挂工程(或外墙贴文化石)。

建设单位专业分包工程:

详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5、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实测实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按国家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6、安全目标:

重大事故“六无”(无死亡、无重伤,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无机械事故)、安全等级达优良;7、文明施工目标:

确保省级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1确保中建CI(金奖)达标工程。

第二条合同工期1、本合同工程工期为日历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方面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准。

2、延期开工:

经甲方书面许可可以延期开工。

3、进度:

甲方根据建设单位整体开发计划和项目具体情况制订下发的周、月、季总体进度计划,乙方必须签字认可,并进一步细化,制订出详细、可实施的并经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的财、月、季进度计划,在每周例会时向甲方提交下周进度计划,月未一次工程例会提交下月进度计划工程进度计划应当但乙方须自上述原因发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办理工期签证,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工期方可予以顺延,否则工期不予顺延。

7、暂停施工:

因乙方工程质量与要求严重不符或乙方施工中严重的安全隐患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施工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8、工期调整:

因施工需要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周、月、总进度计划调2整进行相应的调整。

9、工期延误: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按“本条3款和5款”承担违约金,将在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工期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总价的1%,如果实际违约金已超过此限额且乙方无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弥补工期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邀请其他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对于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施工指令2个工作日工程质量标准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

工程质量实测实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按国家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工程竣工验收应依照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所规定的条件与程序及协议书的相关约定进行。

如单体主体工程经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单体工程的工程款。

2、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效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安装、装饰工程质量标准。

确保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若达不到合同质量标准或工程不能竣工验收合格的,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结算总价10%的质量违约金,并在甲方限期内整改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如乙方在限期内整改仍然达不到合格标准,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整改,整改费用加20%的管理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并应全额赔偿。

3、施工质量满足万科集团内部实测实量求,每季度万科实量得分不得低于95分,达不到万科实测实量要求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劳务班组,直至达到万科实测实量质量要求。

连续二次达不到万科实测实量3质量要求。

连续二次达不到万科实测实量要求,甲方有权分项另行分包,费用直接从乙方综合单价中扣除,不需要乙方认可。

第四条工程承包方式1、承包方式:

扩大劳务分包(即包人工、包模板及木枋(周转次数不数不得大于6次)、包合同价款1、合同暂定总价:

合同价款总额(暂定)¥元(人民币大写:

),实际价款以本工程承包范围元/建筑面积(大写人民币每建筑平米),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包括完成本工程(范围见“第一条3、工程承包范围”)的所有人工费、辅材费、中小型机械费(甲方提供的大型机械除外)、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保险等一切费用。

本全费用综合单价为固定不变,全费用综合单价;由于设计变更、设计修改、在协议期间一切价格的波动变化均不影响本会审修改等引起的工作平方米结算。

3、计量方式:

建筑面积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执行,不论层高孔洞高度均按一层计算。

4、工期风险金:

甲乙双方约定从综合单价中拿出5.00元/㎡作为工期风险金。

具体组成如下:

地下室至±0.000封顶按约定的2-_期节点完成,工期风险金0。

50元/㎡;裙房封顶按约定的工期节点完成,工期风险金1.00元/㎡;塔楼主体结构达预售、封顶、完工按约定的工期节点完4成,工期风险金均为1.00元/m:

;竣工验收按约定的工期节点完成,工期风险金0.50元/㎡,如果乙方不能按照甲方和建设单位制订的本工程总工期和节点工期要求(见本合同第二条2款及制订的详细工期计划)完成施工,则结算时按工期风险金进行扣减计算,扣减比例按上述组成,工期奖励扣减累加。

节点工期要求是强制的,不因乙方采取措施保证后面的工期节点要求而减免前面工期节点延误而导致的工期奖励的取消。

工期风险金和工期违约同时有效,不因取消工期风险金而免除乙方工期违约责任。

若乙方按节点完成,则结算时,不对综合单价进行扣减。

5、优质优价奖励:

乙方确保要求万科在建项目区域检查保持前五名。

栋号实测实量合格率分(按万科广东区域检查组提供的算术平均结果为准)未达95%以上(不含95%)标准的工程的按未创栋号建筑面积5元/M2罚款。

创优质结构Z-程的创优费用已在综合价格中考虑,甲方不再另行补贴。

栋号实测实量合格率分(按万科广东区域检查组提供的算术平均结果为准)达95%以上的栋号建筑面积5元㎡奖励(价格为含税);如项目未能创广东省文明标准化工地按建筑面积5元/㎡罚款(合同中已包括创省文明标准化工地费用)。

6、当甲方安排乙方负责本合同约定乙方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时,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力完成,甲方按后附件六((零星计时工工资》支付乙方。

7、全费用综合单价的说明:

全费用综合单价是根据施工图和总承包合同、乙方报价及优惠下浮核定的,发生重大变更时,进行结算调整,调整的依据为施工图变更图(单)、竣工图、核定单价、乙方报价及优惠下浮。

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于: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工人应得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各种保险(保险可由甲方统一办理,乙方承担相应费用)、证件办理费及各种劳保防护用品的开支等;

(2)、完成本工程(范围见“第一条3、工程承包范围”)的所有辅材费、中小型机械费;除甲方提供的塔吊、砼输送泵、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外,乙方提供其余的各种机械并承担其使用费、维护费、机械进出场费、安拆费,以及机械操作、指挥人员(含除塔吊司机外甲供机械的相关人员)、各种机械操作工工资等费用;(3)、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的乙方应缴纳的各种税金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如劳务用工、流动人口暂住等相关费用);(4)、包含马凳垫铁、幕墙钢结构预埋件制作安装、地下室对拉止水螺杆制作安装、穿墙柱梁螺杆及配套的PVC管材料(必须使用硬塑带堵头的,兼作内撑的PVC管材)及制安、钢筋各种焊接(电渣压力焊、闪光对焊、5搭接焊等)及其需要的材料和辅料、钢筋机械套筒连接(含套简),包内外墙体抹灰挂钢丝网(含钢丝网材料,材料按设计要求采购)制安、后浇带橡胶止水带止水钢板制安,后浇带、柱梁节点高低砼等级快易收口网、钢丝网(乙供)的制安。

(5)、乙方材料、设备、工程意外的保险费(保险可由甲方统一办理,乙方承担相应费用,保险额度不得低于40万元);(6)、包括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所有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含工完场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系统内上级部门检查,公司相关部门检查、中建CI配合等)费用。

(7)、由于本协议范围内的工作或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工作所需的检查、待检、测量及放线等造成的配合、等待等耗费的时间及等待造成的费用;(8)、包因业主原因造成而甲方又未获得索赔的窝工及设备闲臵费;(9)、包因市场价格波动等各种风险费用以及管理费和利润;(10)、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的赔偿、处理费、罚款等,甲方协助处理(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11)、包按照甲方有关现场施_T-管理规定应办理的进场证、平安卡、CI标志(限工人工衣、安全帽微、工牌等IC费用)开支等;安全帽甲方统一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

(12)、包工完场清费用,并负责在各级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和甲方组织的各种检查或参观前施工现场、所属施工区的自用办公、住宿、食堂等的卫生及场地清洁、突击整改用工费用;(13)、包夜间施工、交叉施工、不属于不可抗力恶劣自然条件下施工等的降效费用;(14)、包工程开工到完工的施工措施、排水费用(含抽水用机械、用工);降水费用(抽水用机械甲供、含人工费)。

(15)、包施工用水、消防用水管路、设备和铺设费用。

(16)、包现场内的材料二次运输和垂直运输费用,甲方不再签证任何的材料二次运输和垂直运输费用。

(17)、包乙方管理人员办公费用及其用品用具、工人生活必须等费用(如工人住宿用铁床、工地食堂所有设施设备、工人生活区水电费),甲方只提供管理人员、工人空住房,不含任何生活用品用具及家具。

(18)、包各专业分包的配合费用(含因专业包原因发生二次修补费用,人为破坏的修补除外)。

6(19)、包楼面轴线、细部测量放线和标高的引测。

甲方只交验建筑物控制主轴线和原始标高点(不少于3个),其余引测由乙方完成(甲方只负责复核),并也包入综合单价中,甲方不再另外支付测量费用。

(20)、包建筑红线范围7第七条现场项目经理部1、由甲方组建项目管理班子,各级职能部门配备齐全,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总承_包管理工作,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等施T-3:

作。

2、乙方委托——为现场负责人,负责处理与该工程施工相关的一切事务,乙方派驻现场的其他管理人员应满足施工需要,并全部到位,在项目开工前报送具体名单至甲方项目经理部,如乙方配备人员不能满足建设方和甲方要求,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甲方有权予以辞退,乙方必须予以及时补充。

乙方配备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1名,安全员-亘-名(其中专职的1人),质检员4一名,施工员10(其中钢筋2名、木工4名、混凝土2名、泥工2名),技术负责人1名,材料员2名等(项目管理人员具体配臵见附表1)。

3、乙方配备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技术负责人、及质量、安全、预算、设备、材料人员及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达到100%持证上岗,相关证件必须有效。

4、乙方配备的人员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进行一切经营活动,若因乙方人员的活动导致的经济、法律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和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

甲乙双方派驻现场管理人员的权限和职责在开工前均需要授权,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人员必须在所授权限范围工程保证金及其使用1、为了保证工程资金的需要,考察乙方的经济实力及表示双方合作的诚信,乙方同意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人民币——万元作为工程保证金,具体用于:

“工程履约保证、民工T-资保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保证”。

2、本保证金在工程主体结构和砌筑工程完成后退50%,工程完工结算后退50%。

3、工程保证金在工程施工中的使用计划:

(1)、主体结构封顶砌筑工程完成前,按工程实际需要、乙方向甲方提出使用计划、甲方审批后支付使用,但申请总额不得超过工程保证金的50%;

(2)、本工程完工,乙方在保证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并不出现以下情况下,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剩余保证金;8如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等要求执行、工程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具体要求如下:

①、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工除工期违约金外,扣履约保证金10万元/次;②、乙方拖欠民工工资,发生劳资纠纷,甲方有权动用剩余保证金,直接发放民工工资,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社会形象损失;并支付违约10万元:

③、发生安全事故,除处理事故和政府相关罚款外,扣履约保证金10万元;④、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协议规定扣履约保证金王万元;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完成,所用工费用经项目部审批后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以上扣除履约保证金并不免除按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对乙方的违约责任。

(3)、乙方为保证项目正常施工需要的资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自筹。

4、如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对工程保证金或工程款作如下处理:

(1)、协议签订后,如乙方不按甲方或建设单位的要求时间进场施工,甲方对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时,甲方有权直接在工程保证金、工程款中扣罚相应的违约金、罚款、赔偿金。

第九条项目财务管理根据局和公司财务制度管理要求,项目财务管理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对资金的使用采取计划管理。

每月月初,乙方将每月资金使用计划、_T-程进度情况等报甲方项目经理,经项目经理审核后将计划报公司总部,由公司总部审批后的资金计划作为支付乙方工程款的依据之一;2、资金支付程序:

经甲方审批资金使用计划后,申请支付时乙方按审批的资金计划填写《资金支付明细表))并经乙方负责人签字,报甲方项目经理部审批后传回公司总部,再由乙方填写“付款申请单”,经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批同意后支付。

《付款申请单》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制订,项目部不得随意更改格式;3、在支付乙方工程款前,乙方须给甲方提供足本次付款额的劳务分包等合法税票,甲方项目财务负责记账,甲方总部负责审核。

若乙方提供的税票不合法,则乙方应按不合法税票金额1倍赔偿甲方税务信誉损失及税务处罚的全部损失,并且乙方还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4、根据国家规定,公司每月使用现金受到一定额度的限制,甲方不直接支付现金给乙方。

民工工资的发放及其他等现场需要使用现金的,由乙9方自行解决,不能因为甲方未提供现金而不及时支付民工工资。

若因此引纷、责任及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5、该处的资金包括工程保证金、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及工程质量保证金,资金的支付均按上述规定执行。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1、工程量的确认:

乙方每月19日前向甲方报送本月完成实物量报表,甲方收到报表在15个工作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以下同)内审核完毕,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2、进度款支付:

乙方完成2层板后开始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工程进度款按乙方已完劳务分包工程量的75%支付。

主体结构5_-程完成,在三个月内分两次支付至乙方已完工程量的80%。

装饰工程按月进度的80%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90%工程款;双方办理完结算,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

以上支付时限若因建设单位支付延期相应顺延。

已完成工程量计算方式按附件分项单价汇总计。

3、乙方可根据工程需要,按“第八条”约定向甲方申请使用“工程保证金”(使用总额不得超过——万元),甲方在审核完乙方上报的资金使用计划和已完工程量的情况下,按比例返还工程保证金。

4、结算款及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甲乙双方办理完结算(按本协议第十条办理)并在收到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后30内向乙方支付到结算总价的95%。

其余5%为质量保修金。

保修期乙方履行了应尽的义务,期满后甲方收到建设单位保修金及乙方保修金申请书后一个月内付清;5、免责条款: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财务部门有关制度,乙方办理好有关的审批手续,若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财务部门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此项延误不构成甲方延期付款责任,乙方不得借此理由要求甲方支付延期利息或故意延缓工程进度。

6、支付方式:

通过自取支票或者转账方式支付,工程保证金支付方式与此相同。

7、协议签订后,乙方必须出具经乙方法人代表签署的收款人委托书、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和到甲方办理财务手续必须的印签样模备案。

如乙方在申请资金时提供的上述资料与备案资料不一致或申请人与委托人不一致,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十一条、工程结算1、竣工验收达到本协议规定的质量标准、工期、文明施工要求、无环保违章、无民工工资欠薪引起的群体事件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并且相应资料全部交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报送结算资料,10甲方在收到足够的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如果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标准及工期中任何一项或几项达不到本工程主合同要求,结算时甲方将按本协议约定扣除其相应的违约金:

2、现场签证及变更:

本工程不因设计变更修改(重大变更除外,重大变更按本条4款执行)而签证,因为结算是以竣工图为依据计算的,如发生合同外的临时用工,乙方应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并在3天内让甲方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现场工长签字,项目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审核,确认其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部位及投入的设备人员清单并附上必要的施工简图和照片;乙方逾期(不论何种原因)未能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部分费用,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进行索赔;结算单价按招标时乙方报价下浮后的相应单价计取,无约定单价的按相似单价或根据同类单价水平双方协商确定新单价。

对任何有争议的价款,在工程最终结算时解决并支付,不得影响工程正常施I-。

3、工程进度、结算编制要求:

乙方必须分栋号将造价资料(进度报表和结算书的通称)整理,包含详细的计算式,应该清晰、整洁、无遗漏,无重复。

乙方应确保其编制的造价资料的准确率,不得恶意夸大、重复计算。

经审核后的单位工程造价值与乙方申报值的误差率不得大于3%,若其误差率大于3%,乙方按核减金额的3倍承担违约金,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无需乙方签字认可。

4、重大变更及结算调整:

(1)、重大变更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设计院、建设单位取消或增加某些分部或分项工程(比如取消或增加楼地面做法、取消或增加天棚做法、取消或增加部分砌体及其装饰等),而对建筑面积影响又很小的变更,本协议约定该种变更按深圳2003定额和施工当期深圳市信息价进行全部计价得出的造价中的人工费在3000元以上或者一次变更导致的30个I-日以上增加/减少者为重大变更,结算时进行调整,人工费造价小于等于3000元或30个工日以下增加/减少的变更不作调整、也不签证,费用包在综合单价内。

如果变更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加层或减层、楼层局部增加等),又能计算建筑面积的,不按重大变更处理,结算时按增、减建筑面积调整。

(2)重大变更的结算调整:

A、增加或减少分部分项工程又不影响建筑面积的,结算时根据实际增减量和经甲方审定的乙方报价下浮后的同类工作单价进行结算调整。

B、变更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加层或减层、楼层局部增加等),按综合单价与实际增减建筑面积进行调整。

5、配套设施建筑构筑物的结算:

能计建筑面积的,按综合单价与建11筑面积结算;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如垃圾池站等,按深圳市2003相应定额和施工同期深圳市信息价金计费后得到的人工费及模板工程结算给乙方,但化粪池包在综合单价工程质量管理及保修1、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见本协议第三条,符合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且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和建设单位的要求。

在协议签订后如果国家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及规定,则应遵守新的规范和标准。

特别说明:

该工程对混凝土施工完成面质量要求较高:

天棚、墙柱面拆模达到中级抹灰标准,天棚不抹灰(两道腻子拽平交楼),楼地面收光整平达到找平标准(不找平,若因乙方施工达不到找平要求而需要另外地面找平时,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必须配备新模板一套,配套支撑进口木枋一套。

如因乙方施工达不到上述标准,甲方受到建设方处罚和甲方因此整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必须按照国家、行业、地方的施工、验收规范和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并由甲方质检人员在施工期间对项目进行测评,如未能达到规范,则该部分工程量单价按合约单价的90%结算,并接受建设单位的相应处罚。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协议的要求为止,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未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此项工作,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按第三条中的违约约定处理。

3、试验与检验:

乙方应协助、配合甲方进行试件、试块的取样、现场检验和原始资料准备,并随时接受业主的抽样和复查;提供送检材料的用车。

4、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必须执行三检制度。

本道工序施工完成,必须经自检合格,甲方专业施工员签字认可,由甲方上报监理及建设方,经建设单位、监理、甲方验收合格签字认可并办理交接检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如果乙方不先自检、交接检或者分项工程出现两次不合格,则视为乙方对工程质量不重视,现场施工人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向项日部提交报告,经项目部核实后,每次对乙方承担童万施工质量违约金。

5、隐蔽工程验收:

12

(1)、乙方在自检合格并填写隐蔽Y-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12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4小时内会同业主、监理等进行验收(如需政府相关部门参加验收的不在此限),经各相关方验收合格后签字认可后,乙方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对严重达不到要求的申请,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自行覆盖,将承担1万元/次的质量违约金。

甲方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若甲方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

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些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工期予以顺延,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进行验收,由此g『起的费用及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协助、配合甲方、业主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6、除协议书另有约定外,乙方的质量保修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建设部现行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的质量保修期从业主颁发书面的竣工证书日起,至保修期满结束。

7、如乙方在协议书中所承诺的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低于合同签订时强制性法规中所规定的最低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限,则乙方的保修责任按照强制性法规中所规定的最低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限执行。

8、在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内,凡属乙方的工程施T-质量缺陷的,乙方必须进行修复或更换且承担一切费用;如属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仍应及时负责修复或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9、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进行维修并在合理时间内修复完毕,否则视为授权甲方可另行安排维修。

由甲方另行安排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及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

前述情况下所发生的维修工程量以甲方或者建设方委托的监理公司与负责维修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为准,维修费用按实际发生的1.5倍计,维修费用由甲方从乙方保修金中或后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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