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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工作制度

门诊、急诊管理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1.门诊主任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的医疗、行政管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科室的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和考核,各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副主任担任门诊组长,协调科主任做好本科门诊管理工作。

2.门诊各科室应按时应诊,节假日期间由医务科安排相关科室在规定时间应诊。

各科排班表报门诊部。

3.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门诊部共同商量。

4.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

5.科主任、主任医师每周至少出门诊一次,解决疑难病例,副主任医师每周不少于两次门诊。

6.对病人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认真书写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

科主任或门诊负责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各科医师严格执行诊断证明书书写管理规定。

8.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手术范围。

一是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对病情不适合门诊处置的病人,要收入院或转院治疗。

9.充分利用现代检查手段,近早明确诊断。

对不能确诊的阴暗重病人或二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珍视。

10.各科门诊固定人员与病房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出院情况,有计划的接收病人住院治疗。

11.专科、专病门诊必须按时出诊,以保证病人顺利就医。

12.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各传染病诊室应做好疫情报告。

13.门诊禁止吸烟,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知识。

14.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院,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解答问题。

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的安排病人就诊。

15.门诊医师应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的减轻病员的负担。

16.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需转外诊治的病人应由临床正、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签字。

17.对青年医师和进修医师来门诊工作时,门诊组长负责对其介绍一般情况和有关门诊工作的规章制度,并在业务技术上负责把关。

18.加强进修实习人员的管理,确保良好的一角秩序。

门诊部工作制度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

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

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

人员调换时,应与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共同商量,上岗前进行门诊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

3.门诊的医护人员应是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

实习人员及未授权的进修人员应在上级人员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

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优先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

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

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标示清晰明白,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

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

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门诊部护理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日常清洁、消毒制度。

检查整理诊室,保持整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新鲜,必要时开诊前用紫外线消毒。

2.预检分诊,热情主动接待就诊病人,扼要询问病史,观察病情后作出初步诊断。

3.安排候诊,依据病情需要,及时给病人测体温、血压等生命体征,并记录于门诊病历上。

随时观察候诊病人病情,遇呼吸困难、精神异常、年老体弱及疑有病情变化者等应提前安排就诊,必要时由医护人员护送到急诊室。

4.各诊室要有流动水洗手设备。

5.发现传染病人,立即送隔离病房或联系转院,防止交叉感染。

6.传染科门诊、肝炎肠道门诊等应做到诊室、人员、时间、器械固定。

挂号、候诊、取药、病历、采血及化验与普通门诊分开,肠道门诊必须设立专用厕所。

7.需要在门诊进行的治疗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有效。

8.男女病人应尽量做到分室检查。

检查乳房、腹部、外阴部时,需用屏风遮挡,并应由女护士陪同检查。

9.较复杂检查或手术后,应让病人适当休息,经观察后方可离去,以免发生意外。

10.检查或治疗前后,对病人进行必要指导,如注意事项、饮食及休养要求、复诊时间等。

11.用过的物品、器械应及时清洗干净及消毒,敷料等物品及时处理。

12.认真做好各项登记,填写各类表格,统计好工作量。

门诊注射室制度

1.各种注射应按病历执行,凡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均应按规定于注射前做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有疑问的病历,值班护士退交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复核后执行。

3.工作人员应了解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药物过敏反应的紧急处理,并具有熟练的技术、高度的无菌观念和责任心。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对输液病人应定时巡视。

如发生反应或意外,应立即进行处理,并报告上级医师。

5.注射室内应保持整洁卫生、空气流通、光线充足。

地面先拖后扫,每日2次用0.2%过氧乙酸和紫外线空气消毒,以减少污染。

每月做空气培养一次,并做好监测登记。

6.着装整洁,戴好帽子、口罩,并做好注射治疗器材和物品的准备工作,向病人做好必要解释。

7.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注射部位准确,避开瘢痕、硬结及皮肤患处,掌握无痛注射法,熟练基本技术操作,减轻病人痛苦。

8.各类器材、药品定点放置,专人负责保管并定期清点,及时兑换与补充,每周大消毒一次,保证无菌物品的及时供应和绝对无菌。

9.对使用过的注射器等一次性物品,应进行消毒毁形处理后更换,对每一个病人治疗前均应先洗手,后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10.室内应备有急救车及急救药品器械,备有氧气、吸痰器等,以备抢救用。

11.无菌持物钳(镊)、消毒罐配套加盖,每周消毒两次并及时更换消毒液,贮物槽及敷料罐每天消毒一次。

12.每日记录注射量,每月上报统计室。

门诊换药室制度

1.换药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光线明亮,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入室。

2.每天用紫外线消毒空气2次,地面保持无血迹、脓迹。

污敷料及时倾倒,用过物品及时处理,地面用0.2%过氧乙酸消毒每日2次,每月空气培养一次,进行监测。

3.工作人员应戴口罩、帽子,每次换药前均应彻底洗手,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4.认真检查病人伤口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医师并做相应处理。

5.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换药时做到一人一碗(盘)两钳及一件无菌物品。

先换无菌伤口,后换感染伤口,特殊感染者不得在换药室换药。

6.严格区分清洁区、半清洁区与污染区,各类物品不得混放,每日检查、补充,更换、消毒。

7.特殊感染伤口换药时,应戴手套,用过的敷料要全部焚烧,其它用具应先消毒后清洗。

8.建立定期消毒制度。

各种无菌敷料、纱布、棉球由容器内取出后不可再放回原处。

污染或已用过的敷料须放入桶内,不得随意乱扔。

污物桶应及时更换,每周五过氧乙酸擦拭消毒1次。

9.经浸泡使用的锐利器械应严格计时,浸泡30分钟以上方可使用。

未用完的各种敷料、敷料桶、油纱条、棉球罐应重新高压灭菌,并更换盐水、酒精棉球。

10.室内物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清点、维修,及时补充。

11.换药碗、罐、弯盘、持物钳每日高压灭菌一次,放置无菌钳(镊)的无菌罐每周高压灭菌两次,消毒液每周更换两次(一次性用品处理参照门诊注射室有关条款)。

门诊挂号室工作制度

1.门诊患者,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例外),对出诊的科室的各级医师有公示栏。

2.挂号室分科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3.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由医院建档的应复写入档或将信息输入挂卡。

复诊病员凭挂号证,找出病历,分别送至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者,应代为查阅卡片,找到门诊号码,抽出病案,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接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8.下班前取回当日就诊病历,依次整理上架归档,自行保管者将门诊病历交至患者本人。

9.按病案号及时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病历页上。

门诊手术室工作制度

1.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保持室内整洁、肃静,进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鞋、帽、隔离衣及口罩。

2.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均由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定时检查,手术室物品一般不外借,如外借时须经护士长同意。

麻醉药与剧毒药应有明显标志,加锁保管。

根据医嘱,并核对方可使用。

3.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别进行,先作无菌手术,后作有菌手术。

手术前后护士应详细清点敷料器械等数目。

将手术后被血液污染的辅料、棉球、注射器及其他物品分类放置,统一按现行消毒灭菌工作制度处理。

4.手术室对施行手术的病员应作详细登记,按月统计上报,若发现手术感染,应及时研究感染原因,并随时纠正。

5.手术室应每日作紫外线消毒并登记,定期检测紫外线消毒效果。

每月彻底清扫一次,每月空气培养一次,如有传染病患者手术后,房间应彻底灭菌处理。

6.凡需施行门诊手术的病员,术前要完成必要的检查,如血常规,出、凝血时间,血小板等一般及其他必要的检查。

7.手术前应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及部位,防止差错。

手术室护士负责保存和送验手术采集的标本,手术前须征得病人同意后方可手术。

8.进修医师和实习医师手术时,必须由本院医师在场指导,由本院医师对病员负完全责任,术者必须服从上级医师指导。

门诊针灸科工作制度

1.医师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戴胸卡准时开诊,热情服务认真诊治,不断提高疗效。

2.医师在对病情作出必要地诊查并开出针灸处方后,要及时书写针灸病历。

3.每位针灸医师在治疗前须严格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熟悉病情,挑选针具,按现行要求消毒后方可施术。

施术时动作要尽量柔和。

做到一个病人一套针具,以防交叉感染,按医院控制感染要求,每日定时队针灸及火罐集中消毒灭菌处理。

4.针灸时要根据患者病情适时酌情加用电针,拔火罐,艾灸等疗法。

为每位病人建立门诊病历,认真填写治疗记录,规范书写病历内容。

针灸医师须熟练掌握运用针灸的各种针法。

针数要精益求精,严肃医风,提高医德,增强疗效。

5.凡疑难病例,连续治疗一个疗程以上不见效者,要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予转科治疗,以免耽误病情。

6.治疗时间,医师不得离开诊室,要认真观察治疗情况,出现意外情况需及时处理,以免造成事故。

7.起针时须细心检查以免漏针未起,给患者造成痛苦甚至意外事故;拔火罐时要注意火候适宜,留罐时间不宜过长,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进修、实习医师不得独立针灸操作,须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工作。

针灸使用后的污染棉球、废弃针具、注射器按要求分类放置,集中处理。

门诊推拿科工作制度

1.要求医师须衣帽整齐准时开诊,热情服务,认真诊治。

2.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严防差错发生。

3.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管理局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填写治疗记录。

4.推拿治疗中做到一人一巾,严防交叉感染。

5.上班时间不能干私事,要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6.医师要熟练掌握推拿手法进行治疗、辩证论治,不断提高疗效。

7.凡疑难病例在治一个疗程不见效、或未见显著效果邀请上级医师会诊或转科治疗。

8.工作中不准抽烟、嬉笑。

9.室内保持整洁、卫生、肃静,物品要定位。

门诊理疗科工作制度

1.凡需理疗者,由医师对病情和临床诊断进行必要的诊察后写出理疗病历,开出理疗处方。

2.治疗前向病人交待注意事项,询问应有的感觉,检查体位是否正确、舒适。

治疗中应经常观察病人反应,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治疗后查看病人局部反应。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操作常规,开机前机器调节至“O”。

治疗中工作人员不能离开治疗室,要严密观察病人的反应和机器有无故障,以免发生意外。

4.进行高频治疗时,应除去病人身上一切金属物,注意地面与病人的隔离,病人和操作者在进行治疗时切勿与砖墙、水管或潮温地板接触;所有高频机器应避免与地面接触。

超高频治疗器材,电疗前必须检查导线是否完善,极板有无裂纹、破损,否则不能使用。

大型超短波禁用单极法,治疗中病人不得触摸机器。

5.治疗后填写治疗记录,预约下次治疗时间和疗程。

疗程结束后,要及时做小结,需连续治疗时应及时填写病程记录和理疗单。

6.理疗病人要按疗程治疗,凡中断治疗一周以上者应按出诊手续处理。

7.理疗室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中医外治法,做好诊疗前一切准备工作,严格操作规程。

8.理疗室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尽量做到专人专机,以便熟悉病情,提高疗效。

9.爱护理疗仪器,做到使用前检查,使用后擦拭,定期检查维修,要避免震动损坏电子管和紫外线灯管。

理疗机每次治疗后应有数分钟的休息,室内应保持清洁、肃静,物品要定位,专人保管。

10.理疗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医院的安全用电规则,应掌握基本用电常识,每日下班前应把机器管好,拉下电源总闸,并做好安全检查。

急诊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门、急诊病人的抢救、观察和治疗工作。

2.凡属危重症病人,不分市内外,有无就诊手续,都必须先实行抢救,然后补办手续。

3.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凡遇有重大抢救,须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科和主管院长。

参加抢救人员要听从指挥,及时准确的完成指定工作。

4.凡不能收容住院的急诊病人,经急诊医师确定可留急诊室观察,一般不超过三天。

对观察病人应按规定书写病历,视同住院病人进行诊断、治疗和护理。

医护人员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

急诊死亡病人的病历,由急诊科登记交病案室保存备查,同时填写死亡证明书,上报医务科。

5.急诊科的抢救常规要张贴上墙,各类抢救药品和器材,要保证功能良好。

一切设备要有固定位置,保持标准数量,要有明显标记,定期检查,专人管理,不得任意挪用或外借。

所有药品和器材应随时检查补充,更行消毒,以保证抢救工作的需要。

6.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到病房。

对需立即行手术的病人,及时与有关科室联系,需转院时,要护送到所去医院。

7.凡涉及法律就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向有关部门报告。

8.急诊科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抢救药品、医疗器械监护仪器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操作技术、分析判断物理、生化检测数据以及现代急救医学知识和抢救技术,能对急、危、重病人及时作出诊断及急救处理。

护士要有过硬的基本功,能及时对急救病人进行处置。

9.急诊科实行24小时值班制,24小时内医务人员轮流值班,由科主任和护士长做好排班。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诊室内),随时准备抢救病人,不许擅离岗位。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急诊科医师接班应提前十五分钟到岗。

交班时要清点物品、器械、药品,搞好卫生。

本班的工作要在下班前处理完毕,如病人做检查,结果尚未汇报时,须向接班医护人员交待清楚。

11.行政班的交接班提前十五分钟上班,接物品和抢救器材等。

12.负责观察室及抢救室、走廊留观病人的诊断、处理、病情记录。

13.一般病人每日写两次查房记录,重危病人随时观察病情,并写好记录。

14.午休时间由中班负责急诊室一切工作(医疗、管理)。

15.留观病人的会诊、抢救等均由代班主治医师主持提出,并负责组织查房。

每周二、四、六代班主治医师查房。

16.负责留观病人登记和填写留观病人一览表。

17.必须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早退、擅离岗位。

在接班的医师尚未接班之前,本班医师不能擅自离岗,有特殊情况需请示上级领导解决。

18.中班的交接班提前十五分钟上班,接好物品、钥匙体温计、诊断书、手电筒、血压计等。

19.负责门诊病人的诊断、处理,并写好门诊病历。

20.对需留观的病人要写好门诊病历处理后交给行政班。

21.负责门诊病人的抢救处理。

22.下班前彻底清除卫生。

夜班负责统计上报日门诊量。

23.值班意识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断。

24.值班医师一般问题要自行解决,如遇疑难问题,一定要请示上级医师。

25夜班交接班提前十五分钟上班,接好中班所用物品。

26.负责门诊与观察病人的全部医疗工作(包括抢救)及急诊室的管理。

27下班前报工作量及门诊量。

28.交班前清扫地面、并保持桌面整洁。

29.下班前与行政班交接好物品及病人情况。

30.夜里出现一般问提,要自行解决,重大问题需报上级医师或总值班解决。

31.如需会诊及出诊的,可根据情况处理。

如果脱离不开,可请示总值班解决。

急救工作细则

1.急诊设抢救室,急诊抢救室要求设备齐全、制度严格,要有各种常见急症的抢救程序,医务人员要有过硬的抢救基本功,做到能随时参加抢救工作。

在抢救中需要各种支持时,必须及时给予保证,病人须转入各科病房时,要及时收容,严禁推诿。

2.一切抢救物品实行四固定(定数量、定位置、定人管理、定期检查)按时消毒,定期维修,各类抢救设备要保证功能良好,避免抢救时出现故障,抢救室物品一律不外借,值班护士要做好交接,并作记录。

3.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严肃认真、紧张而有序的工作。

由值班医师和护士长组织抢救,必要时由科主任组织抢救,对群体性事故病员(即一个或多个病人),要由业务院长、医务科、急救科主任共同抢救,院级抢救小组成员听到呼叫应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各级人员要服从统一指挥,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密切配合。

4.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穿工作衣、戴帽子、口罩,非抢救人员,未经负责人允许不准进入抢救室。

5.抢救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困难时,应及时上报,迅速予以解决,一切抢救工作要做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扼要、完整,而且必须注明执行时间。

6.医护要密切配合,完成各自所负担的任务,在紧急情况下可执行口头医嘱,但必须要求清楚、准确。

如药名、剂量、给药途径、时间等,护士要复述一遍,避免有误,并及时做好记录、补开处方。

7.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空瓶、输液空袋等用完后集中在一起,以便统计与查对,避免医疗差错。

8.病人经抢救后,如病情稳定,需要继续治疗的病人,应由护士送到病房,病情不允许搬动者,应留下继续观察与治疗,设专人看护或经常巡视。

9.抢救室的物品用完要及时归还原位,用过的药品要及时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整齐。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1.急诊科(室)值班人员必须准时接班,并熟悉上一班救护情况。

2.认真做好院外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市、区综合医院需配备简易呼吸机、除颤仪、吸痰器、心电图机等设备)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并经常保持救护车车厢内的卫生。

3.值班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立即通知出诊医生、护士和司机必须在3分钟内出诊。

4.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到达现场应立即检查病人,动作迅速,处理果断。

对病人及家属要态度热情,文明礼貌。

5.根据病人情况可就地抢救,待病情允许搬运后再送到医院治疗。

若病情允许应尽快将病人护送回医院进行抢救,回院途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采取救治措施。

6.出诊医生到达现场后,对病人的生命指征立即进行检查并详细记录。

如病人确已临床死亡,应详细询问病人家属或在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明确通知其家属或在场人员。

院外非正常死亡,应由公安部门出具验尸证明后,方能开具死亡证明。

7.急救出诊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有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120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改变。

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使时,应及时向120指挥中心汇报,请求另派救护车。

8.转送过程中,出诊人员应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

如遇危急情况时,可送就近医院抢救,任何医院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病人。

9.急诊科医护人员出诊后,由院内相应科室当班医生负责增援急诊。

人员安排有困难时,白天报医务科、夜间报院总值班,安排有关科室医护人员增援急诊。

10.将病人送转医院急诊室后应作详细交接。

并详细书写院外急救病历及已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病历要完整、清楚、准确、扼要。

完成急救出车任务后及时向120指挥中心报告。

返回后及时做好补充抢救药物、更换物品等工作。

11.若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其他灾害时),院、科领导应组织足够力量亲临组织抢救,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120指挥中心,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接诊准备,或请求现场增援。

并与公安、消防和防疫等部门进行联系,尽力完成院外救护任务。

急诊抢救工作制度

1.在医院抢救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完善各种急危重症的抢救程序,做到随时能投入抢救工作。

2.一般情况下,抢救工作可由急诊科在场的最高职称医师参加及指导抢救,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迅速予以解决。

3.重大抢救由急诊科主任或副主任参加,或由相应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者指导抢救,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人员共同抢救。

有关科室和人员必须积极、及时地给予配合。

4.遇到特大或群体伤害时,抢救由院抢救领导小组指挥。

急诊科主任、护士长或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及时向医务科及主管院长报告。

各级人员应听从指挥,明确分工,按岗定位,密切协作,遵照各种疾病抢救常规程序,忙中不乱,急中有序地进行工作。

5.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重复一遍,并及时记录。

凡经抢救的病人,应有详细病案及抢救记录。

6.抢救室是危重病人急救的场所,设备要齐全,制度要健全,一切急救用品必须实行四固定:

定数量,定地点,定人管理,定期检查、消毒及维修,保证各类仪器材料性能良好。

值班护士要详细交接班,并做好记录。

7.抢救中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瓶等要集中存放,以便统计与核对。

8.病人经抢救后,如病情稳定或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入病房、监护室或手术室继续治疗。

若需继续抢救或进行手术者,应预先通知病房或手术室做好准备。

病情不允许搬动者,应留在原地抢救治疗。

9.抢救室物品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整齐。

10.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要做好各种记录、登记,包括详细地址,家属及陪同人员的姓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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