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分析报告.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5896222 上传时间:2023-01-02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54.0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银行业分析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中国银行业分析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中国银行业分析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中国银行业分析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中国银行业分析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中国银行业分析报告.docx

《中国银行业分析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银行业分析报告.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国银行业分析报告.docx

中国银行业分析报告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上篇:

行业分析提要部分3

I基本分析3

II基本评价4

下篇:

行业分析说明部分5

I银监会政策走势分析5

一、加强对股份制银行监管5

二、重拳严控银行贷款流向6

三、股市房地产成风险控制重点7

四、重点彻查固定资产3000万以上的贷款项目7

五、全线监管银行票据业务9

六、政策悄然改变外资银行扩张提速10

七、商业银行进入基金业几成定局12

II建立我国银行业持续性监管机制的问题分析15

一、建立我国银行业持续性监管体制保障性要素分析15

二、我国银行业建立持续性监管机制的问题分析18

III银行贷款利率走势及对上市银行影响分析22

一、实际货币利率有望上浮22

二、利差水平扩大影响大24

IV我国银行业发展的方向选择分析26

一、加快我国银行业的国际化进程26

二、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28

三、必须大力发展网上银行28

四、进一步深化我国的金融创新29

五、金融监管与国际接轨30

V银行业热点分析32

一、中国银行改革已经进入了全面加速的阶段32

二、国有商业银行当前面临五大挑战35

三、商业银行资本约束加强37

四、国家对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力度加大44

上篇:

行业分析提要部分

基本分析

2004年一季度,股份制商业银行继续呈现资产快速扩张势头,资产总额达到4.09万亿元,增长34.3%。

在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中,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总额增长最快,增速高于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

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给过热行业降温,银监会最近频出重拳严控银行贷款。

银监会提出,严禁企业将银行贷款借给关联企业作为项目资本金,严禁将流动性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等各类打捆贷款。

银监会提出信托业要加强风险防范,当前要严防公募、保底、挪用、关联交易等违规风险,密切关注股市、房地产等高风险领域的风险控制。

银监会决定全面清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在建、拟建项目已发放或已承诺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

其中重点是对总投资(包括固定投资和流动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

为进一步加强银行票据业务监管,防范银行票据业务风险,促进银行票据业务健康发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就银行票据业务监管工作出台一系列措施。

基本评价

强势:

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额屡创新高,同时我国政府目前加快了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步伐,加强了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力度,努力控制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比率。

弱势:

不良资产比率过高是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同时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能力也不足,市场竞争能力有限。

机会:

今年我国将推出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上市,这将为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契机。

风险:

银行目前存在的最大经营风险仍是不良资产比率过高和银行业务创新能力不足。

下篇:

行业分析说明部分

银监会政策走势分析

一、加强对股份制银行监管

中国银监会5月9日表示,日前已经发布《股份制商业银行非现场监管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对股份制商业银行非现场监管的工作目标、范围、方式、频率和程序等进行了具体规范。

中国银监会官员解释,非现场监管是有效的审慎银行监管体系中一种重要的持续性监管手段,对于进行商业银行风险评级、风险预警以及指导现场检查都有重要的作用。

2004年一季度,股份制商业银行继续呈现资产快速扩张势头,资产总额达到4.09万亿元,增长34.3%。

在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中,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总额增长最快,增速高于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

同样是一季度,在境内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比率继续呈现“双降”的情况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却比年初还有所上升。

根据中国银监会4月底发布的统计数字,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878亿元,比年初增加4.7亿元。

不良贷款率为7.12%,比年初下降0.5个百分点。

一位监管人士说,长期以来,在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监管中,由于准入的工作量已经很小,所以对其业务的监管便成了重点,通过现场和非现场监管抓降其不良贷款一直是工作的重中之重。

而对股份制商业银行而言,却恰恰相反。

这位人士说,在股份制商业银行高速扩张时期,准入是监管的重点,在机构设置、合理布局、高级管理人员准入方面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对支持其发展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由于是新兴商业银行,其业务和资产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都还不太突出,所以监管部门在现场和非现场监管方面下的功夫远不如国有商业银行。

近年来,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问题不断涌现,举报信件也越来越多,加强现场和非现场工作已势在必行。

业内人士认为,在以前的非现场监管上,监管部门大都流于收集报表、统计数字的工作,在风险分析、判断上下的功夫较少。

而银监会此次推出的《规程》明显提高了非现场监管的水平。

《规程》以风险监管为核心,以监管信息为主线,建立了监管部门持续识别、监测和评估商业银行风险的操作规程。

监管部门将严格遵循程序采集监管信息,通过对信息的分析处理,持续监测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并相机采取监管措施。

《规程》对监管人员走访商业银行、约见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谈话、要求商业银行提供补充说明材料等监管行为都有明确的程序要求和文书格式规范,避免了以往监管工作中的随意性,从制度上保证了监管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化,有助于更好地树立监管权威。

二、重拳严控银行贷款流向

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给过热行业降温,银监会最近频出重拳严控银行贷款。

银监会提出,严禁企业将银行贷款借给关联企业作为项目资本金,严禁将流动性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等各类打捆贷款。

银监会还提出了银行信贷支持的方向。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产品有市场、具有还款能力的项目和企业,银行要继续给予大力支持,重点加大对农业、高科技产业、交通、能源等薄弱环节和教育、科技、卫生、生态环境等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

同时要求农村信用社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进一步改善支农服务。

三、股市房地产成风险控制重点

近日,银监会提出信托业要加强风险防范,当前要严防公募、保底、挪用、关联交易等违规风险,密切关注股市、房地产等高风险领域的风险控制。

据统计,截至2003年12月底,全国完成重新登记信托公司共计57家,从业人员4602人。

57家公司自营资产944亿元,自营负债463亿元,所有者权益481亿元。

57家公司共管理信托财产1635亿元。

57家公司利润总额15。

5亿元,信托业务收入比2002年增长97%。

经过四年的清理整顿,信托投资公司恢复了活力,已登记公司充实了资本,风险抵御能力有所增强,原有的负债业务有所下降。

但是,一些信托公司原有风险清理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一些重新登记后的公司违规经营又发生了新的风险,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银监会提出,信托业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托投资公司虽然是现代法人,但有些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高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高管人员的专业水准和道德操守有待提高;信托投资公司经营机制虽比商业银行更为灵活,但内在的扩张冲动使得一些信托投资公司违规经营产生风险。

信托投资公司防范风险的任务更为突出。

此外,有些公司还存在历史遗留问题。

四、重点彻查固定资产3000万以上的贷款项目

银监会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全面清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在建、拟建项目已发放或已承诺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

其中重点是对总投资(包括固定投资和流动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

据悉,此次全面清理对象是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营业部、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截至2004年3月末对所有在建项目已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对拟建项目已承诺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

银监会强调,在全面清理中,重点是上述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在建、拟建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高尔夫球场、会展中心、物流园区、大型购物中心、城市建设(打捆)等重点项目及其2004年新开工项目固定资产贷款的清理,包括已发放和承诺的固定资产贷款的在建、拟建项目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在建、拟建项目固定资产贷款的内部管理情况以及风险状况和资产保全措施。

据了解,对于不同的情况,银监会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办法。

对国家明令禁止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停止建设的在建项目,要立即停止发放新贷款,对已发放的贷款要采取妥善措施予以清收,暂时无法收回的,要尽可能进行债权保全;对不符合环保规定、城市规划、项目审批等建设程序及信贷政策要求暂停建设限期整改的在建项目,要暂停发放新贷款,并根据项目的整改情况,审慎安排贷款发放;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要取消的拟建项目,一律不得发放任何贷款,并撤消贷款承诺;对未经国务院批准,年内拟新开工的钢铁、电解铝、水泥项目,一律不得发放任何贷款。

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的在建和拟建项目,要在落实好项目建设条件的基础上,按照贷款管理要求和项目建设进度,合理安排好贷款发放。

据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6月上旬完成自查,之后银监会将组织督查组分赴部分地区进行督查。

银监会要求各银监局和各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办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意区别对待。

同时,还要指定专门机构具体负责。

五、全线监管银行票据业务

为进一步加强银行票据业务监管,防范银行票据业务风险,促进银行票据业务健康发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就银行票据业务监管工作出台一系列措施。

监管制度建设方面,银监会将建立监管会谈制度,把银行票据业务作为监管会谈的重要内容,对银行票据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督促银行加强票据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同时,将银行票据业务作为银监会监管工作重点,对违规情况比较严重或风险比较大的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加大现场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银行票据业务统计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对银行票据业务风险的非现场监管;进一步落实、完善和规范对票据违规行为或重大案件的通报制度并建立披露制度。

根据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的结果,严格实施对票据违规行为的处罚,进一步树立监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为提高票据业务监管工作的有效性,银监会将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修订《票据法》,在新的法律框架下进一步完善银行票据业务监管规定,并与有关部门协商对银行票据业务监管的具体分工,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

为加强票据业务监管的研究和培训,银监会内部还将成立跨部门的课题研究小组,继续对银行票据业务相关问题进行调研,为政策制定部门和监管部门提供支持;同时,在银监会系统进一步开展银行票据业务风险管理及监管培训工作,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政策悄然改变外资银行扩张提速

监管当局可能发现目前中国银行业所面临的阻力和困难要比他们当初想的要大得多,对外资银行政策的悄然改变,或许正是期望外资“输血”中资银行而做的必要努力。

“外资银行的春天已经到来!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不久前举行的在华外资银行负责人会议上如此表态,而一些主要外资银行纷纷“领情”,加速扩张。

上周,花旗集团和汇丰控股几乎同时宣布在沪各新添一家支行,而渣打、恒生和东亚等多家外资银行均表示考虑今年在沪续增其支行数目。

一方面是轰轰烈烈的中国国有银行改革,另一方面,银监会选择此时力挺外资银行,个中深意颇引人关注。

1、管理层加快审批

5月31日,汇丰银行在淮海中路开出了其在沪的第2家支行,由此成为“目前沪上拥有支行数目最多的外资银行”,但是,这一“纪录”很快就在6月3日被花旗银行“打平”,有趣的是,花旗银行在上海新天地新开的支行离汇丰淮海中路支行仅几步之遥。

汇丰银行上海分行行长李峰表示,监管机构2002年颁发了《在华外资银行同城营业网点条例》,条例规定,一家外资银行每年在同一城市,一次只能申请一家支行或至多3家ATM自助银行,条例对外资银行在酒店、机场等公共场所设立ATM机则无数目限制。

从实际操作来看,过去一般从向地方银监局递交支行筹建报告到最后验收,大约需要3到4个月时间,因此,理论上来讲,目前一家外资银行在同一城市一年可获准新开至多3到4家支行,花旗银行一位管理层人士介绍。

但如今这一扩张的速度已经快了许多。

条例刚颁布时,外资银行申办支行都较缓慢,有时甚至一年都开不了一家,不过从去年年中开始,外资银行在沪支行扩张已明显提速,一位美资银行驻上海人士表示。

2、外资行网罗“旺辅”

按照中国政府在2001年“入世”时的承诺,最晚于2006年年底,外资银行在华的一切业务限制将被全面打破。

“尽管现在有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名目繁多的渠道,但分支机构无疑是内地居民最易接受的,不过这也是成本最昂贵的一条渠道。

”李峰说,根据规定,一家支行须至少有1000万元人民币资金备案,而这一条件并不是所有在华外资银行均乐意承担的。

但是对花旗和汇丰这样的银行业巨头来说,钱显然不是一个问题。

“我们现在最头疼的是找不到好的地段来开支行,否则,我们将开出更多支行。

”汇丰银行中国区总裁叶迪奇告诉记者。

有趣的是,记者获悉,在花旗内部,最近专门成立了一个“支行建设团队”,有专人负责找“地盘”,专人负责为支行申请“攻关”。

花旗银行上海分行有关人士表示,“如果找得到更多类似新天地这样的高档场所,花旗今年在上海新添的支行数目绝不止一两家。

“无论是花旗还是汇丰,如今几乎都拼命在高档场所抢地盘开支行无疑都是想赶在2006年前尽可能多地完成同城网络建设,方便届时争取更多的高端客户。

”一位中资银行人士评价说。

这位人士分析,对外资银行来说,来到中国最主要的目的是“赚钱”,“因此,他们不会和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一样,愿意承担基础金融服务。

”他说。

3、以市场换股东?

4月下旬,银监会在京举行在华外资银行负责人会议,据一位与会外资银行代表透露,许多外资银行高官均对刘明康“外资银行的春天已经到来”这句感言感到相当高兴:

“这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暗示’。

”这位外资银行代表分析说。

更“凑巧”的是,5月31日美国新桥成功入股深发展接近18%股份,从而实现外资对中资银行的首度控股,而在此消息公布前一天,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公开表示,银监会一如既往地支持外资入股中资银行。

与此相“呼应”的是,中国银监会负责人近日再次强调,欢迎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按照自愿和商业的原则,参与中国银行业的重组和改造,同时,也将许多原本必须由银监会批准的审核权限进一步下放给当地银监局自行处理。

国有银行改革正在紧要关头,宏观调控又另中资银行新增生存压力,银监会为什么此时为外资行松绑鼓劲?

“中行和建行被选作两大上市试点,交行也在蠢蠢欲动,但都动作缓慢,至少比当初财政部刚刚注资450亿美元至中行和建行时,改组的速度已明显趋缓,这说明很多原因,最主要的是监管当局可能发现目前中国银行业所面临的阻力和困难要比他们当初想的要大得多。

”一家港资银行驻沪代表表示。

如果事实果真如此,不难看出银监会在此时力挺外资银行的“良苦用心”。

对外资银行政策的悄然改变,或许正是期望外资“输血”中资银行而做的努力。

七、商业银行进入基金业几成定局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近日召开的在华外资银行会议上明确表示,管理层正在“酝酿和研究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准入”的方案,这个让商业银行蓄谋已久、基金公司提心吊胆的政策举措终于将要落锤了。

基金业内人士普遍的反应是:

商业银行进入基金业必将会使基金业发生颠覆性的变化,直接表现为基金业的人才流动、资金流动,最终结果是使一些实力不足的基金公司倒闭或破产。

而国内商业银行受制于法规的限制,只能做传统商业银行业务。

有一些市场人士认为,如果不放开国内商业银行业务范围,依靠单一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将无法应对金融业全面放开后的国际挑战。

“其结果只能是国外金融机构逐步蚕食掉国内资产管理市场。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与国际金融集团多渠道、多领域开展国际业务不同的是,国内商业银行拓展国际业务的条件尚不成熟,在此情况下,对国内金融市场寸土必争就成为国内商业银行的发展之道,而资产管理业务被认为是重中之重。

正如大多数人所认为的,资产管理业务是一项最没有风险而收益最为丰厚的业务,商业银行早就垂青这块业务,暗地里也通过各种方式展开对此项业务的争夺。

这种争夺在2003年5月和7月浮出水面。

南京商业银行分别联合了江苏省内11家中小银行和省外6家城市商业银行,成立了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联合投资项目,项目的投资范围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合计管理的资金总额为11.8亿元。

此项目被称作货币市场基金的雏形,但商业银行的雄心显然不止于此。

当时南京商业银行的人员就表示,此项目为“推出真正货币市场基金奠定良好的基础”,图谋未来资产管理市场的雄心昭然若揭。

根据当时票据市场规模,有人预测货币市场基金的容量也就几百亿,对商业银行和基金公司来说,谁抢先一步谁就占据有利位置。

于是在2003年初,数家基金公司将已经成熟的货币市场基金的方案上报给证监会,之后,由于银监会和证监会在政策协调上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导致货币市场基金出炉一推再推。

直到2003年11月份,招商、华安、博时三家公司拿到第一批有关货币市场基金的批文,并顺利发行了将近150亿元的货币市场基金,而商业银行发行货币市场基金的呼声却渐渐平息了。

“显然,基金公司的货币市场基金业务已经涉足到商业银行的领域,肯定影响到商业银行的业务拓展。

”银河证券基金研究和评价中心的杜书明博士表示。

而商业银行在抢夺货币市场基金中失利没有影响到其参与资产管理业务的激情,他们也一直在积极推动管理层对商业银行介入资产管理业务进行松绑。

现在看来,这种推动终于得到了结果,允许商业银行进入基金公司等于给商业银行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开了闸门。

建立我国银行业持续性监管机制的问题分析

建立银行业持续性监管机制是提高银行业监管效率,发挥银行业监管职能作用的重要基础工程,在保证银行业正常经营,避免因银行业的动荡而引发经济金融危机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实行银行业持续性监管的目的是保持银行业的稳定性,降低存款人和银行业的风险,促进银行业的稳健发展。

它要求银行业监管当局利用网络化的监管组织、多样化的监管方式、连续化的监管手段对银行业实行全面有效的监管。

一、建立我国银行业持续性监管体制保障性要素分析

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颁布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的主要要求和我国多年来银行业监管的实际,现阶段建立银行业持续性监管机制已经有了多方面的基础。

1.我国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为建立银行业持续性监管机制奠定了组织基础。

多年来金融改革的实践和探索,我国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金融组织体系,即是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包括政策性金融机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的金融体系。

它在特定历史时期的国民经济运行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并且随着经济金融改革的深入和发展,金融组织机构也在不断地充实完善。

一是中央银行的三级宏观调控和金融服务组织系统逐步完善,设立了跨经济区域的九家分行,这是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对增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增强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权威性,全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有着重大意义。

二是为保证现有金融组织机构的稳健经营、公平竞争,根据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定,成立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监管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经过11年的变革,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初步形成。

三是加大了对证券、保险管理体制的改革力度,从规范经营行为,发挥非银行机构的功效,坚持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等方面人手,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确保区域性金融秩序的稳定。

四是逐步进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组织体系的建设,建立有效的运行体制。

国家以发行定向国债和外汇:

注资的形式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使之符合巴塞尔协议规定的银行资本金的最低标准,着手进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进一步增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参与国际金融合作与竞争的能力。

五是增强了对合作金融和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使之在规范经营的基础上与其他金融机构开展正常竞争。

金融组织体系的深入改革,明晰了实行监管的权限层次以及与被监管金融机构的关系,奠定并夯实了实行持续性监管的组织基础。

2.建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银行业法律体系,实行持续性监管有了法制保证。

银行业监管能否有效地发挥作用,首先取决于是否具有充分的法律基础。

目前,实施银行业监管的法律框架已经基本确立,其法律、法规的构成主要有:

修订后的新《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新颁布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及国务院颁发的有关行政法规和银行业白身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如《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权授信暂行管理办法》等以及有关规范银行业监管程序、约束银行业监管行为的规章制度等。

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赋予了各级银行业监管部门必要的监管权力,使对银行业的监管有了明确的法律授权,并有了有效行使这些权力的可靠法律保证;在总体法律框架规范之下,制定具体的银行业监管章程或指导原则,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杜绝对银行业监管过程的随意性,保证了银行业监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所有这些法律规章的颁布执行为实行持续性监管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证。

3.银行业监管模式逐步完善,监管技术得到进一步提高。

我国对银行业的监管方式、方法从初期的单向、粗线条监管模式向目前全方位、系统化的监管模式转变,对银行业运作的合规性、合法性、有效性等方面的监管下:

作取得显着成效,实现丁银行业监管工作四个方面的转变:

监管方式由事后被动查处向超前主动监管转变,监管内容由过去侧重设置审批向以风险防范为核心的监管转变,监管运作由一般性行政性监管向规范、依法监管转变,监管工作体系由人民银行单一监管向以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为主,金融机构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转变。

近年来又对银行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方面和在促进银行业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方面加大了监管力度。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颁布实施,明确了监管者的日标、要求和原则,保证监管者的独立性,在法律:

户明确赋予银行业监管当局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未遵守审慎性经营规则时,采取-系列监管强制措施的权利,加强银行业监管当局。

与中央银行和境内其他监管机构的协调合作,同时,电子计算机技术等现代化监管手段的推广和应用,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的广泛应用和有机结合,对商业银行进行综合并表监管,成功地对跨境银行业进行监管等方面的实践,对我国银行业实行持续性监管创造了有利条件,也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我国实行的多种监管方式的综合运用符合持续性监管的要求。

4.实行银行业持续性监管的协调机制的基础良好。

在人民银行与银监会分设之前,我国中央银行的监管具有相对独立性,并在长期监管实践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监管经验。

我国中央银行经过近二十年的运作,逐步建立了相对独立于地方政府、独立于财政的组织体系,独立地制定并执行货币政策,通过建立强有力的监控系统,在法律赋予权力的基础上,牢固地树立了中央银行的权威性。

同时中央银行充分运用各种调控手段,确保了中央银行监管的效率性和连贯性。

近年来,户央银行宏观调控方式逐步由直接调控为主向:

自接调控和间接调控并举,以间接调控为主的方向转移,通过调整利率水平、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进行公开市场操作来调节货币供应量,极大地发挥了中央银行调控手段的作用;并且负责对银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监管的全过程,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监管自主性,有效地防止厂银行业之间因央行监管标准不一、处罚力度轻重不同所产生的消极影响。

多年来,中央银行在实施监管过程中,在对有关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方面,成功地进行了关闭、接管、注资、收购的尝试,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监管经验。

人民银行与银监会分没后,根据法律规定将建立一个合理有效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人民银行多年宋已经与商业银行建立起了良好的数据信息传输机制,央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