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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税种题目汇总

小税种题目汇总

城建、教育、烟叶&关税

【例题.多选】位于市区的某出口生产企业,2015年3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280万元,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为400万元;由于政府规划需要,收回该企业一块土地使用权,该企业获得政府支付的占地补偿收入1500万元,该土地原取得时成本为500万元。

下列各项中,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的有()。

A.该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为50万元

B.应退该企业增值税税额为280万元

C.该企业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为8.52万元

D.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8.4万元

【答案】BD

【解析】首先,政府占地支付给企业的补偿收入不缴纳营业税,所以A选项错误;其次,增值税应纳税额-280万元的绝对值小于400万元(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为280万元,所以B选项正确,同时计算出该企业的免抵税额=400-280=120(万元);最后,因为当期应纳增值税为负数,该企业计算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基数仅为该企业的免抵税额,教育费附加=120×3%=3.6(万元),所以C选项错误;城建税=120×7%=8.4(万元),所以D选项正确。

1、某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月收购烟叶27000公斤,合计支付收购金额50万元,已开具烟叶收购发票。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烟厂应该代扣代缴烟叶税6万元

B、烟厂应该代扣代缴烟叶税6.6万元

C、烟厂应该自行缴纳烟叶税10万元

D、烟厂应该自行缴纳烟叶税11万元

1、C烟叶税的纳税人是收购烟叶的单位,应缴纳烟叶税=50×20%=10(万元)

此题是收购金额,非收购价款了

 

12.境内位于市区的某建筑公司2016年2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承包一项位于县城的建筑工程,取得工程款共300万元;在境外提供建筑业劳务取得工程款500万元;将本市的自建写字楼出租给某商业企业,预收租金100万元。

已知该写字楼建筑成本为100万元,建筑业成本利润率为10%,则该建筑公司应纳城建税合计为()万元。

A.1.52

B.0.80

C.0.77

D.0.65

12.B

(1)承包县城的建筑工程,应在县城缴纳营业税,应纳营业税=300×3%=9(万元),且按县城所在地的适用税率5%来缴纳城建税,应纳城建税=9×5%=0.45(万元);

(2)在境外提供建筑业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所以也暂免征收城建税;(3)将自建建筑物用于出租,不缴纳建筑业的营业税,但其出租行为,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应纳营业税=100×5%=5(万元),所以应纳城建税=5×7%=0.35(万元);(4)该建筑公司应纳城建税合计=0.45+0.35=0.80(万元)。

8.根据烟叶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向烟叶销售者收购付讫收购烟叶款项或者开具收购烟叶凭据的当天

B.在境内收购晾晒烟叶的单位和个人是烟叶税的纳税人

C.纳税人收购烟叶,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县级地方税务局或者其所指定的税务分局、所申报纳税

D.烟叶税实行定额税率

8.AC

本题综合考查了烟叶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的内容,要注意对烟叶税的整体把握。

选项B:

在中国境内收购晾晒烟叶、烤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选项D:

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

11.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增值税、消费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城建税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

B.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均适用《征管法》

C.烟叶税税率的调整,由财政部决定

D.烟叶税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

11.AD

选项B:

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不包含“费”),应按《征管法》执行;选项C:

烟叶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3.海关估价时,如果有多个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应当以()为基础,估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A.最高的成交价格

B.加权平均价格

C.平均的成交价格

D.最低的成交价格

3.D

以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估定完税价格时,

1)应当首先使用同一生产商生产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2)只有没有这一成交价格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同一生产国或地区生产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3)如果有多个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应当以最低的成交价格为基础,估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6.某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周五)进口一批货物并于当日申报进境,次日海关填发了税款缴款书,则该公司最晚向银行缴纳关税税款的期限为()。

A.2月13日

B.2月14日

C.2月15日

D.2月16日

6.D

关税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如关税缴纳期限的最后1日是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则关税缴纳期限顺延至周末或法定节假日过后的第1个工作日。

本题中,推算得知,关税缴纳期限的最后一日为2月14日,是周六,所以向银行缴纳关税税款的最晚期限是2月16日。

注意:

题目中提到周五这种,就要注意休息日情况!

9.2016年2月10日,A国甲运输公司一艘拖船驶入我国某港口,该拖船净吨位为50000吨,拖船负责人已向我国该海关领取了吨税执照,在港口停留期限为30天,A国已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船舶税费最惠国待遇条款,已知船舶净吨位超过10000净吨,但不超过50000净吨,执照期限为30日的普通税率为4.6元/净吨,优惠税率为3.3元/净吨。

该拖船负责人应向我国海关缴纳的船舶吨税为()元。

A.88000

B.89000

C.82500

D.69000

9.C

拖船应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船舶吨税。

该拖船负责人应缴纳船舶吨税=50000×3.3×50%=82500(元)。

 

7.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

B.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

C.海关查验时已经损坏,经证明是保管不慎造成的,经海关查明属实,可以减免进口关税

D.在境外运输途中或者在起卸时,遭受损坏的进口货物,经海关查明属实,可酌情减免进口关税

7.ABD

选项C:

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经海关查明属实,可酌情减免进口关税。

9.下列关于关税征收管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进出境货物和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

B.因纳税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的税款,自纳税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5年以内可以追征

C.海关多征的税款,海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D.因海关误征,多缴纳关税的,纳税人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书面声明理由,连同原纳税收据向海关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9.AC

选项B因纳税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的税款,自纳税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以内可以追征,选项D:

因海关误征,多缴纳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书面声明理由,连同原纳税收据向海关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逾期不予受理。

11.下列关于船舶吨税征收管理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自应税船舶应当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补征税款

B.因应税船舶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自应当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追征税款,并加征滞纳金

C.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立即通知应税船舶办理退还手续,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D.应税船舶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海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1.BD

选项B:

因应税船舶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自应当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加征滞纳金;选项D:

应税船舶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海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3.某市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甲化妆品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2月进口一批化妆品,成交价格为100万元(折合人民币,下同),支付境内技术培训费共计2万元。

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保费无法确定,海关按同类货物同城运输费估定运费为5万元。

缴纳进口税金后海关放行,甲企业将此批化妆品从海关运往企业,支付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不含税运费1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月将此批化妆品全部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234万元。

该批化妆品进口关税税率为15%,消费税税率为30%;本月取得的票据均能在当月认证并允许抵扣。

正确的选项是()

A.进口环节应纳关税15.32万元

B进口环节应纳关税15.8万元

C进口环节应纳的税金合计97.12万元

D内销环节实际应缴纳的各项税金及附加合计5.02万元

13、BCD

境内外技术培训费,不得计入关税完税价格;保险费按“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

进口关税完税价格=(100+5)×(1+3‰)=105.32(万元)。

选项B进口关税=105.32×15%=15.80(万元)。

进口环节增值税=(105.32+15.80)÷(1-30%)×17%=29.41(万元)

进口环节消费税=(105.32+15.80)÷(1-30%)×30%=51.91(万元)

选项C进口环节应纳税金合计=15.80+29.41+51.91=97.12(万元)。

内销环节增值税=234÷(1+17%)×17%-29.41-1×11%=4.48(万元)

进口环节已缴纳过消费税,所以在销售环节不再缴纳消费税。

内销环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4.48×(7%+3%+2%)=0.54(万元)

选项D内销环节实际应缴纳的各项税金及附加合计=4.48+0.54=5.02(万元)。

注意:

消费税单一环节,记牢了,除了卷烟批发环节还有一道,其他没有!

资源税和土地增资税

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内资企业,公司于2008年1月~2011年2月开发“东丽家园”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08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总价款l7000万元,并规定2008年3月1日动工开发。

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09年5月才开始动工。

因超过期限l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2450万元。

(3)2010年3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1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两年,建筑企业按照工程总价款开具了发票。

(4)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120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60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l50万元,已取得相关凭证。

(5)2010年4月开始销售,可售总面积为45000m2,截止2010年8月底销售面积为40500m2,取得收入40500万元;尚余4500m2房屋未销售。

(6)2010年9月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就“东丽家园”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公司以该项目尚未销售完毕为由对此提出异议。

(7)2011年2月底,公司将剩余的4500m2房屋打包销售,收取价款432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

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③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④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简要说明主管税务机关于2010年9月要求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理由。

(2)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时,对缴纳的土地闲置费是否可以扣除?

(3)计算2010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土地成本金额。

(4)计算2010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成本金额。

(5)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时,对公司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6)计算2010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

(7)计算2010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8)计算2010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增值额。

(9)计算2010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答案及解析】

(1)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为:

40500÷45000×100%=90%,超过了85%。

所以,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2)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得扣除。

由于土地商品的特殊性,土地闲置费是一种费用性质的支出,不能视为罚款性支出,是与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2010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土地成本金额=(17000+17000×5%)×90%=16065(万元)

(4)2010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成本金额=(2450+3150)×90%=5040(万元)

(5)公司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

公司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允许扣除,即利息费用可以全额扣除600万元。

(6)2010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600-150)×90%+(16065+5040)×5%=405+1055.25=1460.25(万元)

(7)2010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40500×5%×(1+7%+3%)=2227.5(万元)

(8)可以扣除的项目金额=16065+5040+1460.25+2227.5+(16065+5040)×20%=29013.75(万元)增值额=40500-29013.75=11486.25(万元)

(9)增值率=11486.25÷29013.75=39.59%2010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11486.25×30%=3445.88(万元)

特别注意:

销售90%,剩余10%没有销售,则所有费用都要配比,包括利息费用,如果是销售80%,剩余20%投资入股则视同销售,全部都销售了!

【例题·计算问答题】2013年7月,某市税务机关拟对辖区内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房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该房产开发项目的资料如下:

(1)2011年3月以8000万元拍得用于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一宗土地,并缴纳契税;因闲置1年,支付土地闲置费400万元。

(2)2012年5月开始动工建设,发生开发成本5000万元;银行贷款凭证显示利息支出1000万元。

(3)2013年6月项目已销售可售建筑面积的80%,共计取得收入20000万元;可售建筑面积的20%投资入股某酒店,约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4)公司已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了土地增值税600万元,并聘请税务中介机构对该项目土地增值税进行审核鉴证。

税务中介机构提供了鉴证报告。

(其他相关资料:

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省级政府规定其他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照要求

(1)至要求(6)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简要说明税务机关要求该公司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理由。

(2)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

(3)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4)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补缴的土地增值税。

(5)回答税务机关能否对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征收滞纳金,简要说明理由。

(6)回答税务机关对税务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在什么条件下可以采信。

【答案】

(1)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对外投资的,应视同销售房地产。

本题中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80%已对外销售,20%发生视同销售),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房地产公司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2)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8000+8000×5%=8400(万元)。

(3)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20000×5%×(1+7%+3%+2%)=1120(万元)。

(4)扣除项目金额=8400+5000+[1000+(8400+5000)×5%]+1120+(8400+5000)×20%=18870(万元),增值额=20000÷80%-18870=6130(万元),增值率=6130÷18870×100%=32.49%,适用税率30%。

应纳土地增值税=6130×30%=1839(万元)补缴土地增值税=1839-600=1239(万元)。

(5)税务机关不能对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征收滞纳金。

根据规定,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6)税务中介机构受托对清算项目审核鉴证时,应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格式对审核鉴证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对符合要求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可以采信。

特别注意:

视同销售时候,营业税不能将视同销售的带进去,因为这个是实际要交税的,他只是视同销售凭啥交税,但是计算增值额的时候需要将视同销售的加进去,也是配比原则,所有的销售和所有的成本费用配比

【例题1·单选题】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07年)

A.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B.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开发间接费用资料不实的,不得扣除

C.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前期工程费的凭证不符合清算要求的,不得扣除

D.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房屋,可以扣除的装修费用不得超过房屋值的10%

【答案】A(注意哪些可核算,哪些不得扣除)可核定扣除项目——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基础设施、开发间接用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

2.(2011年真题)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内资企业,公司于2008年1月~2011年2月开发“东丽家园”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08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总价款l7000万元,并规定2008年3月1日动工开发。

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09年5月才开始动工。

因超过期限l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2450万元。

(3)2010年3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1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两年,建筑企业按照工程总价款开具了发票。

(4)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120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60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l50万元,已取得相关凭证。

(5)2010年4月开始销售,可售总面积为45000m2,截止2010年8月底销售面积为40500m2,取得收入40500万元;尚余4500m2房屋未销售。

(6)2010年9月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就“东丽家园”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公司以该项目尚未销售完毕为由对此提出异议。

(7)2011年2月底,公司将剩余的4500m2房屋打包销售,收取价款432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

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③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④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简要说明主管税务机关于2010年9月要求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理由。

(2)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时,对缴纳的土地闲置费是否可以扣除?

(3)计算2010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土地成本金额。

(4)计算2010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成本金额。

(5)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时,对公司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6)计算2010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

(7)计算2010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8)计算2010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增值额。

(9)计算2010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10)计算2011年2月公司打包销售的4500m2房屋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

(11)计算2011年2月公司打包销售的4500m2房屋的土地增值税。

2.【答案】

(1)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为:

40500÷45000×100%=90%,超过了85%。

所以,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2)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得扣除。

由于土地商品的特殊性,土地闲置费是一种费用性质的支出,不能视为罚款性支出,是与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2010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土地成本金额=(17000+17000×5%)×90%=16065(万元)

(4)2010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成本金额=(2450+3150)×90%=5040(万元)

(5)公司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

公司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允许扣除,即利息费用可以全额扣除600万元。

(6)2010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600-150)×90%+(16065+5040)×5%=405+1055.25=1460.25(万元)

(7)2010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40500×5%×(1+7%+3%)=2227.5(万元)

(8)可以扣除的项目金额=16065+5040+1460.25+2227.5+(16065+5040)×20%=29013.75(万元)

增值额=40500-29013.75=11486.25(万元)

(9)增值率=11486.25÷29013.75=39.59%

2010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11486.25×30%=3445.88(万元)

(10)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29013.75÷40500=0.72(万元)

(11)可以扣除的项目金额=0.72×4500=3240(万元)

增值额=4320-3240=1080(万元)

增值率=1080÷3240×100%=33.33%

公司打包销售的4500m2房屋的土地增值税=1080×30%=324(万元)。

注意:

计算单位成本直接用前面的总成本/销售面积,10%的增值额用单位成本*销售面积即可

1.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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