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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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

XX公司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司安全应急体系,本预案规定了公司各类事故总体应急响应的内容和要求,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有效施救”的应急工作机制,以增强应对和防范公司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

1.1.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3年5年1日)

1.1.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1996年10月30日)

1.1.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

1.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

1.1.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

1.1.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2月1日)

1.1.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1.1.9《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2005年9月29日)

1.1.1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1.1.1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17号)

1.1.12《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安监总管一〔2010〕168号)

1.1.13《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1年7月1日)

1.1.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年4月1日)

1.1.15《陕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实施意见》(2010年6月25日)

1.1.1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l6423-2006)

1.1.1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1.18《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

1.1.1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代码》(GB/T13861-2009)

1.1.2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2013年10月1日)

1.1.21《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应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8月22日)

1.1.22《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1.23《XX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总体的、综合的应急响应和行动指南,起着衔接和启动各类预案的作用,指导公司专项应急预案的有效联动和实施。

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等,适用于一般事故(死亡人数1-2人、重伤10人以下、经济损失在300万元以下的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1.4.1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包含三部分:

1.4.1.1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应对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整体计划、规范程序和行动指南,是指导编制应急预案的规范性文件。

1.4.1.2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公司为应对某种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等内容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单位)职责的计划、方案和措施。

1.4.1.3现场处置方案

根据不同事故类别,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共同进行编制的现场处置方案。

1.4.2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与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应急预案及XX县政府应急预案相衔接。

1.4.3外委施工队项目部作为签订合同的乙方,本预案涉及施工队响应协调部分,外委施工队应予以配合,但其具有法人资格,应依据公司应急预案及其上级公司应急预案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应与公司预案相衔接。

1.4.4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图见附件1。

1.5应急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把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员工(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员工群众的基础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

1.5.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指导、协调公司各类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公司救护队及各相关事故(事件)应急工作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分工负责,紧密配合,做好其相应的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1.5.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员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素质。

1.5.4条块结合,现场为主。

发生事故的部门(单位)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公司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事故发生部门(单位)为主,“自救互救先行实施,应急响应适时跟进”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各相应救援处置小组配合、指导、协助、取代,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做好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1.5.5加强监控,科学决策。

依据有关法规和其他要求,加强应急管理,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设施(装备)及手段,提高应急救援能力;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故(事件);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1.5.6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公司危险源分级管理,做好应对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及技术储备等工作,也即要做好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将日常工作、训练、演习、预防性安全检查和应急救援工作结合。

充分发挥现场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培养和发挥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开展培训教育,进行全员宣惯,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并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引导、鼓励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2事故风险描述

2.1公司基本情况

(说明:

结合自身企业实际,介绍本企业的生产、产能、地理等基本概况)

2.2生产情况

自公司成立以来,2004年10月至2011年12月,累计生产黄金xxxx千克,实现销售收入xxxx亿元,上缴县财政税费xxxx亿元,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做出极大贡献。

目前公司下设部门xx个,在册员工xxxx人,在职员工xxxx人,公司选矿处理能力为xxxx吨/日,生产工艺采单一浮选法,年产黄金xxx吨左右。

2.2.1矿山生产工艺

矿山生产为地下开采,采用平硐、盲竖井联合开拓。

采场采出的矿石,由人力手推车运送到提升罐笼,由卷扬机提升至矿井井口后,人力将其卸入矿(岩)堆储存场。

矿山生产工艺流程见下图2-1。

2.2.2选矿厂工艺

采用单一浮选工艺,工艺流程如图2-2所示。

金矿石

粗碎

磨矿

分级

浮选药剂

调浆

粗选

精选一

扫选一

扫选二

精选二

精选三

尾矿(去尾矿库)

金精矿

2.2.3尾矿库基本情况

目前,我公司共有尾矿库xxxx座:

(在用还是已经闭库等,作以简单介绍)

2.3矿山的地理气候位置情况

XX属暖温带大陆性雨热同季的季风性干旱气候。

南北差异大,光能资源较充足,热量和降水量偏少,时空分布不均。

四季分明,冬夏长,春秋短,冬季寒冷,春季干旱少雨,夏季多雨高温,秋季多阴雨,温润凉爽。

极端高温38℃,极端低温-18.2℃,年平均降雨量600~800mm,7~9月为雨季,其降雨量占年雨量60~70%。

当年10月至次年4月为霜雪期,最大冻深0.3m。

年平均风速3.2米/秒,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南偏东风。

年日照时数平均2269小时,最多2539.4小时,最少1914.2小时,年内以6月最多242.4小时,2月最少151.1小时,全年总辐射量118.20千卡/平方厘米·年。

2.4事故风险

依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代码》(GB/T13861-2009)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进行分类,并对本公司的井下开采及辅助系统、矿山设备、客观环境及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以及地表尾矿库等特点进行了自然危险、不良地质、采矿、辅助系统及设备设施、职业危害、重大危险源辨识等方面的危险和有害因素进行了有针对性地分析。

根据《xxxxxxxxxxx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和《xxxxxxxxxxxx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作以总结性论述。

2.4.1生产系统及设备设施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

2.4.1.1冒顶片帮(地压危害)

2.4.1.1.1采场地压系指在开采过程中,原岩对采场或采空区的围岩及矿柱所施加的荷载。

冒顶片帮就是地压显现明显特征,在巷道掘进、矿房回采等(施工)生产过程中,由于原岩体受到不同程度破坏,即原岩应力发生了改变,岩体的结构、构造受采掘及爆破震动等影响,在不稳固岩体地段出现裂缝或掉渣现象,若支护不及时或支护方式不当,可能会发生冒顶片帮事故。

2.4.1.1.2地压显现形式

采场地压显现比巷道地压显现可能波及的范围广、强度大,形式也更为多种多样,除常见的采场局部冒顶、片帮、顶板下沉或围岩变形等形式外,还可能出现场内大量矿柱压裂、鼓胀、垮塌、多个采场同时大冒落,巷道整体错动,岩体移动、地震、巨响、暴风(气浪中击波),以及地表开裂、塌陷等强烈形式;所以采场地压不仅要注意控制采场的局部地压显现,防止其危及回采作业安全,同时还要注意控制大范围的剧烈地压显现,防止造成大的地压灾害。

2.4.1.1.3采场地压的控制

由于采场地压在空间、时间及显现形式等方面的复杂性,要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并非易事,须从局部到整体,从回采之初到全矿采完的全过程,采取综合的治理措施方能见成效。

在生产上只注重开采,忽视采空区处理,因地压失控易酿成灾害。

2.4.1.1.4地压失控后果

矿山开采过程中,若不按设计要求正规进行开采“盲目见矿就挖”无序开采,将无法形成正规矿房及矿柱,随之空区面积不断扩大,且未经任何处理,如此延续下去,将给矿山今后的正常生产埋下了严重的后患,一旦地压显现,大的矿难即将来临,轻者巷道局部片帮冒顶、坍塌,重者大部分巷道坍塌、多个采场同时冒落,造成矿山通风系统受到严重破坏,发生大范围炮烟中毒窒息、设备、设施损毁事故,给矿山造成不可预料的重大人生伤亡、财产和经济损失。

2.4.1.2透水

2.4.1.2.1矿井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地面水和地下水通过各种通道涌入矿井,当矿井涌水超过正常排水能力时,就造成透水。

透水(通常称为透水),是矿山常见的主要灾害之一。

一旦发生透水,不但影响矿井正常生产,而且有时还会造成人员伤亡,淹没矿井和采区,危害十分严重。

所以做好矿井防水工作,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之一。

2.4.1.2.2矿井水源分为地表水和地下水。

矿井附近有江河、湖泊、池塘、水库、沟渠等积水,以及季节性雨水时,当水位暴涨,超过矿井井口标高而涌入井下,或由裂隙、断层或塌陷区渗入井下造成水灾。

2.4.1.2.3引起透水的原因

1)采掘过程中未进行探水或探水工艺不合格;

2)采掘工程中突然遇到含水的地质构造;

3)地压活动、爆破时揭露含水层水体;

4)没有及时发现透水征兆;

5)发现透水征兆没有及时采取探水措施和采取防水措施;

6)降雨量突然加大,造成井下涌水量增大;

7)排水设备能力不足或其它故障。

2.4.1.2.4引起透水的场所

引起透水的场所主要为采空区、废弃巷道及采掘作业面。

2.4.1.3中毒窒息

2.4.1.3.1引发中毒窒息事故的原因

2.4.1.3.1.1中毒窒息事故是指人接触有毒物质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或在通风不良的作业场所,由于缺氧等发生突然晕倒甚至窒息死亡事故。

2.4.1.3.1.2根据本项目生产工艺的特点,引起中毒窒息的原因主要为爆破后产生的炮烟和其他有毒烟尘。

其他有毒烟尘,如:

矿体氧化形成的硫化物与空气的混合物,开采过程中遇到采空区,巷道中存在的有毒气体,火灾后产生的有毒烟气等。

2.4.1.3.1.3爆破后形成的炮烟是造成人员中毒的主要原因之一。

造成炮烟中毒的主要原因是通风不畅和违章作业。

发生人员中毒、窒息的原因包括:

1)违章作业。

如放炮后通风时间不足就进人工作面作业,人员没有按要求撤离到不会发生炮烟中毒的巷道等;

2)通风设计不合理,使炮烟长时间在作业区域滞留,独头巷道掘进时没有设置局部通风,没有足够的风量稀释炮烟,设计的通风时间过短等;

3)由于警戒标志不合理或没有标志,人员意外进入通风不畅、长期不通风的盲巷、采空区、硐室等;

4)突然遇到含有大量窒息性气体、有毒气体、粉尘的地质构造,大量窒息性气体、有毒气体、粉尘突然涌出到采掘工作面或其他人员作业场所,人员没有防护措施;

5)出现意外情况。

如意外的风流短路,人员意外进入炮烟污染区并长时间停留,意外的停风等。

2.4.1.3.2易引发中毒、窒息的场所

可能发生中毒、窒息的主要场所包括:

爆破作业面,炮烟流经的巷道,炮烟积聚的采空区,炮烟进入的硐室,盲巷、盲井,通风不良的巷道,采空区等

2.4.1.4高处坠落

2.4.1.4.1高处坠落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2.4.1.4.2高处坠落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

1)没有按要求使用安全带、安全索、盲竖井安全门;

2)盲竖井提升钢丝绳断裂(提升人员、矿车容器坠井);

3)使用梯子(盲竖井、人行上山)、架子不当(斜天井);梯子、架子不牢固;

4)高处作业时安全防护设施损坏;

5)工作责任心不强,思想不集中,主观判断失误;

6)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善;

7)作业人员疏忽大意,疲劳过度;

8)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

9)人为损坏盲竖井、人行斜井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设施,盲竖井井口、废弃的人行斜井或采场回风斜井井口防护不到位、盲竖井安全门未关闭、废弃的人行斜井或采场回风斜井井口封堵设施不当等都会发生高处坠落(坠入斜井)事故。

 

9)地表原矿仓卸矿点平台不牢或无行人拦杆,无格筛或格筛不符合要求,矿车内矿石固结或翻车操作不当造成人员坠落事故。

2.4.1.4.3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场所

采矿工作面、人行斜井、回风斜井、工业场地的原矿仓进口等。

2.4.1.5触电

2.4.1.5.1触电伤害产生的主要原因

1)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在设计、安装上存在缺陷,或在运行中缺乏必要的检修维护;

2)没有设置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安全电压等),或安全措施失效;

3)电气设备运行管理不当,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4)专业电工或机电设备操作人员操作失误或违章作业等;

5)井下照明没有使用安全电压;

6)非专业电工人员私自进行检修、接线等专业工作;

7)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存在漏洞;

8)在规定地点没有使用安全电压;

9)专用人车从顶棚到车厢和车架应没有作好电气连接,确保通过钢轨接地;

10)违章指挥等。

2.4.1.5.2可能存在的触电场所

井下、地面变电站、配电线路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电气设备、动力设备、采用闸刀直接起动的设备、手持电动设备、照明线路及照明器具等。

2.4.1.6火灾

2.4.1.6.1火灾是指矿山企业内所发生的火灾,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不同,可分为地面火灾和井下火灾。

2.4.1.6.2火灾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

1)明火(包括火柴点火、吸烟、电焊等)所引燃;

2)油料保管、运输和使用不当;

3)井下吸烟或违章携带易燃品下井;

4)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地面井口火灾火焰顺风流进入井下等;

5)电缆、电线、电动机等电器设备绝缘损坏产生的电弧、电火花、漏电、短路或超负荷运行引起火灾;

6)保险丝(片)选用不当,使用铜丝、铝线代替保险丝;

7)油开关及配电箱内油料着火;

8)炸药在运输、加工和使用过程中起火;

9)机械作用(包括摩擦、震动冲击等)所引起等。

2.4.1.6.3火灾可能发生的场所

在井下巷道、空压机房、机修车间、综合材料库、配电室、变压器等用电部位。

2.4.1.7尾矿库事故

2.4.1.7.1尾矿库作为一座人工形成的高位泥石流危险源,主要特征是具有较高的能量。

由于自然条件和环境等方面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在尾矿库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职业病的危险、有害因素。

2.4.1.7.2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规定,结合xxx尾矿库现场情况,对xxx尾矿库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与分析,经过分析,认定xxx尾矿库潜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是溃坝、坍塌、滑坡、高处坠落、淹溺、触电、地震、其它伤害和行为性危险因素等。

2.4.1.7.3危险、有害因素分布汇总

危险、有害因素分布汇总

序号

危险有害因素

存在地点或工序

1

溃坝

尾矿坝

2

坍塌、滑坡

坝体、库区岸坡、铁路路基、排水构筑物

3

高处坠落

尾矿库坝顶、岸坡

4

淹溺

库内集水区,排水井

5

触电

库区照明、在线监测

6

挤伤、扭伤、砸伤、摔伤、烫伤

边坡护理、管道搬运、安装、检修等

7

高温、低温

夏季、冬季室外作业

8

粉尘

堆积坝、沉积干滩

9

地震

库区建构筑物

10

行为性危险因素

尾矿库运行过程中各个环节和岗位

2.4.1.8职业危害

依据评价报告,矿山在生产过程中,主要有害因素有粉尘、高温、低温等。

2.4.2重大危险源辨识

2.4.2.1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对生产系统过程中的爆破器材库、金属非金属矿山、压力容器和尾矿库四个方面进行辨识。

2.4.2.2通过辨识、分析,井下生产系统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4.2.3公司xxx尾矿库总坝高xxxxm,总库容xxxxxxm³,该尾矿库为四等库,属于重大危险源。

2.4.3公司主要存在的事故类型

2.4.3.1主要事故类型有:

片帮冒顶事故、透水事故、中毒窒息事故、高处坠落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和尾矿库事故。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1.1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是各类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和与之相适应的制度、资源所构成的网络。

由领导小组和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系统、技术支持系统、相关保障系统等组成。

3.2.2应急组织体系图(见附件2)。

3.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构架与职责

3.2.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构架

3.2.1.1组长:

总经理

3.2.1.2副组长:

副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

3.2.1.3成员:

党总书记、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工程师、安全环保健康部经理、各分矿矿长、选矿工程部经理、工会副主席、督察组组长、技术计划部经理、生产运营部经理、设备能源部经理、后勤保障部经理、武装保卫部经理、供应销售部经理、资产财务部经理、综合办公室主任、施工队项目经理和生产安全负责人。

3.2.1.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健康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环保健康部经理担任。

3.2.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3.2.2.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公司范围内的事故(事件)灾难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2.2.2组织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备案工作。

3.2.2.3审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年度应急演练实施。

3.2.2.4决定公司应急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队伍建设及装备配置等事项。

3.2.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3.2.3.1决定启动公司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

3.2.3.2应急预案经评审备案后由组长发布实施公告。

3.2.4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3.2.4.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3.2.4.2负责综合协调公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对“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3.2.4.3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事故信息,传达领导关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

3.2.4.4组织编制、修订公司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公司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应急演练、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3.2.4.5组织编制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编制应急演练方案,编写演练总结,组织修订应急预案。

3.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构架及职责

公司启动应急预案程序后,设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承办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3.3.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构架

3.3.1.1总指挥:

总经理

3.3.1.2副总指挥:

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3.3.1.3成员: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环保健康部经理、技术计划部经理、督察组组长、生产运营部经理、设备能源部经理、后勤保障部经理、武装保卫部经理、供应销售部经理及事发部门负责人、施工队项目经理。

3.3.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职责

3.3.2.1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制定应急救援方案,下达救援指令,协调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3.2.2指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应急救援。

3.3.2.3协调组织应急救援专家组专家咨询,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根据需要,协调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和有关专家参加救援工作组织。

3.3.2.4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管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负责救援行动结束后的工作总结等。

3.3.2.5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组及相关人员成立首个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3.2.6按要求在一小时内上报事故,并审定事故发布信息。

3.4应急工作小组设立及职责

3.4.1应急工作小组构架

3.4.1.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应急处置组(公司救护队)、综合协调组、电力电信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人员疏散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新闻报道组、专家技术组等10个应急工作小组。

3.4.1.2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技术组,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3.4.2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3.4.2.1应急处置组(公司救护队)

听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调遣,积极开展有效救援行动,合理处置抢险救灾、现场处置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情况。

3.4.2.2综合协调组(生产运营部)

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及各应急工作小组;具体承担应急24小时值守,接收、处置各部门上报的事故信息和信息汇总,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事故信息,传达关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并先期指挥、协调事故初期有关事宜。

3.4.2.3电力电信组(设备能源部)

负责保障事故救援供电;负责保障公司外网、内网及井下通讯畅通运行,确保应急救援通信网络畅通。

3.4.2.4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部)

协调指导事故的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工作,派遣医疗救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治疗和救护;负责灾后疫情防治工作。

3.4.2.5安全保卫组(武装保卫部)

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工作,控制事故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进入警戒区人员查点(包括人员遗漏情况的及时上报)。

负责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负责防止破坏活动;根据需要做好前期调查取证工作,为处置工作和事后依法处理提供依据。

3.4.2.6人员疏散组(综合办公室)

负责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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