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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实施作业指导书

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实施作业指导书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是统领14本新版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总纲,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而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在条文设置上更加格式化,对于每一个分项工程均以一般规定、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作出施工与质量验收的规定与要求。

为了全面贯彻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把好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关,全面理解和有效运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关键,下面对新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与旧标准的比较、新标准的特点和主要内容以及有关验收表式的运用等方面加以介绍和说明。

1新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与老检验評定标准在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上的改变

原1988标准有6个建筑分部工程、4个安装分部工程,新规范则划分为9个分部工程(67个子分部工程)、几百个分项工程。

新标准中保留6个,合并3个(装饰装修、门窗、楼地面三合一),拆分1个(把原来建筑电气安装的强弱电一分为二),这样建筑与结构有4个分部,水风电设备安装有5个分部,总共有9个分部工程。

每个分部工程又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新标准各分部工程及其所包括的子分部工程如下: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9个子分部工程)

无支护土方、有支护土方(基坑工程)、地基及基础处理、桩基、地下防水、混凝土基础、砌体基础、劲钢(管)混凝土和钢结构等子分部工程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6个子分部工程)

混凝土结构、劲钢(管)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等子分部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10个子分部工程)

地面、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饰面板(砖)、幕墙、涂饰、裱糊与软包、细部等子分部工程

●建筑屋面分部工程(5个子分部工程)

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屋面、刚性防水屋面、瓦屋面、隔热屋面等子分部工程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10个子分部工程)

室内给水系统、室内排水系统、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卫生洁具安装、室内采暖系统、室外给水管网、室外排水管网、室外供热管网、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系统、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等子分部工程

●建筑电气分部工程(7个子分部工程)

室外电气、变配电室、供电干线、电气动力、电气照明安装、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安装、

防雷及接地安装等子分部工程

●智能建筑分部工程(10个子分部工程)

通信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电源与接地系统、环境、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7个子分部工程)

送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防尘系统、空调风系统、净化空调系统、制冷设备系统、空调水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电梯分部工程(3个子分部工程)

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液压电梯安装、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等子分部工程

对室外工程新标准划分为室外建筑环境和室外安装两个单位工程,其中室外建筑环境单位工程包括附属建筑和室外环境两个子单位工程;室外安装单位工程包括给排水和采暖和电气两个子单位工程,其分部工程的划分如下:

●附属建筑子单位工程(5个分部工程)

车棚、围墙、大门、挡土墙、垃圾收集站等分部工程

●室外环境子单位工程(6个分部工程)

建筑小品、道路、亭台、连廊、花坛、场坪绿化分部工程

●给排水和采暖子单位工程(3个分部工程)

室外给水系统、室外排水系统、室外供热系统分部工程

●电气子单位工程(2个分部工程)

室外供电系统、室外照明系统分部工程

2新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与老检验評定标准在分项工程验收上的改变

分项工程验收主要有5个方面的不同:

2.1新标准要先进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然后再进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即新标准的最小验收单元是检验批;

2.2检验批质量验收取消了原来的“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将验收项目划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而且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中均有定量和定性指标,对主控项目要求100%合格,一般项目80%以上点应合格,且超过点的极限偏差不应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对于钢结构为1.2倍),否则应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验收。

2.3“检验批”的质量验收中除了记载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验收部位、施工单位、施工班组长外,增加记载:

专业工长、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的名称及编号、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等内容;

2.4主控项目与一般项目的细目内容先由施工单位检查评定,再由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施工单位对检验批要评定,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要签名,监理(建设)单位要对检验批给出验收结论,监理工程师要签名。

而原来分项工程检验评定属于C册范围,由施工企业的班组自行组织验評,现应由监理(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即体现强化验收的原则;

2.5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先由施工单位对本分项工程中各部位、区段的检验批给出检查验收结果,再由监理给出验收结论。

施工企业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给出整个分项工程的检查结论并签名,监理工程师给出整个分项工程的验收结论并签名。

对于检验批中无法进行了项目,在分项工程验收时尚需组织实测实量和验收,如混凝土、砂浆试块强度以及混凝土、砌体结构的全高、垂直度等。

 

3新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方面的规定

新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分6个方面介绍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

3.1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如:

“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中,除了记载工程名称、结构类型、层数、施工单位外,还要列出分包单位,要记载施工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施工单位质量部门负责人,分包单位负责人,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以示执行质量终身制。

在分项工程名称后面还需填写检验批数;

3.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保留对资料的检查评定和验收要求,将质量保证资料更名为质量控制资料;

3.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增加了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

3.4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增加了观感质量验收要求,老标准只对单位工程验收有观感质量验收要求;

3.5对各分项工程的所有检验批的实物质量、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和观感质量验收4个方面内容施工单位都要有明确的检查验收意见,勘察单位(只对“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设计单位、监理(建设)单位须签署验收意见;

3.6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勘察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只对“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签名”)、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都必须在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上签名。

新标准有完整的施工质量保证链:

以检验批质量来保证分项工程质量;以分项工程质量来保证子分部工程质量;以子分部工程质量来保证分部工程质量;以分部工程质量来保证子单位工程质量;以子单位工程质量来保证单位工程质量。

4新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对质量验收的基本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关资质。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当出现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新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分5种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在“检验批”质量验收时,其主控项目不能满足验收规范规定或一般项目超过偏差极限的子项不符合检验规定的要求时,应及时对检查批进行处理。

其中,对有严重的缺陷应推倒重来;有一般缺陷的通过翻修或更换器具、设备予以解决,应允许施工单位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重新验收。

如能够符合相应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则应认为该检验批合格。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验收。

个别检验批发现试块强度等级等不满足要求等问题,难以确定是不是可以验收时,应请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鉴定,当鉴定结果能够达到设计要求时,该检验批仍应认为通过验收。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验收。

一般情况下,规范标准满足给出了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最低限度要求,而设计往往在此基础上留有一些余量。

不满足设计要求和符合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两者并不矛盾。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更为严重的缺陷或者超过验收批的更大范围内的缺陷,可能影响结构的安全性和使用功能。

若经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鉴定以后认为达不到规范标准的相应要求,即不能满足最低限度的安全储备和使用功能,则必须按一定的技术方案进行加固处理,使之能保证满足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

这样会在造成永久性的缺陷,如改变结构的外形尺寸,影响一些次要的使用功能等。

为了避免社会财富的更大损失,在不影响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条件下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但不能作为轻视质量而回避责任的一种出路。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存在最为严重的缺陷,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严禁验收。

5新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新增加的相关检查要求

5.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3.0.1条)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GB50300-2001附录A给出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主要适用于建筑与结构工程;对设备类分部,应结合相应专业验收规范规定,根据检测验收工作的需要,成立专业质量检测验收小组,制定检测验收大纲,还应参考GB50300中附录A制定相应专业的“工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和其他记录表格。

如“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除应原则上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第3.0.1条规定外,尚需编入下列内容:

●安装施工单位和系统集成商应按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资质;

●安装调试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资格或专项资格;

●安装调试使用的仪器仪表及计量器具应按有关规定具有检验合格证,并保证使用时在其有效期内。

5.2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方面(3.0.2条)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控制每道工序的质量,在每道工序的质量控制中,强调按严于国家标准企业标准进行控制。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施工单位每道工序完成后除了自检、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外,还强调了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还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要求;同样相关专业工序之间也应进行中间交接检验,使各工序间和各相关专业工程之间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6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旧规范8个方面的变化

6.1要求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站在同一水准,采用同一尺度,多方监督,提高质量判断的可靠性;

6.2取消了优良、合格2个标准,明确质量指标只有一个,即通过验收或不通过验收;

6.3明确了政府监督的4个重点:

A).工程结构安全;B)地基基础可靠;C)保证使用功能:

D)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

6.4明确了建设过程中的质量责任:

每一个工序由谁完成?

什么时间完成?

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是谁?

项目部管理人员是谁?

各工序交接是谁负责?

对完成这项工作是由哪一个监理工程师负责的等等?

新验收规范对所有各方参与人员都有明确的要求,并要求有明晰的纪录,便于工程质量终身制的追溯;

6.5增加了一些测试项目,也就减少了一些目测估计项目,在验收时用数据说话的含量显著提高;

6.6增加了对见证检验资料的审查;

6.7增加了对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项目的抽查;

6.8增加了1988年以来施工中积累起来的成熟可靠的新的技术方法和要求。

7新验收标准关于质量验收划分的规定

7.1单位(子单位)工程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当建筑规模较大时,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如一个公共建筑有30层塔楼及裙房,该业主在裙房施工完,具备使用功能,就计划先投入使用,就可以先以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如果塔楼30层分二个或三个子单位工程验收也是可以的。

7.2分部(子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有9大分部,其中建筑4个,设备安装5个。

●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7.3分项工程

●建筑和结构工程应按主要工种工程划分,也可按施工程序的先后和使用材料的不同划分;

●设备安装工程一般应按工种种类及设备纲别等划分,同时也可按系统、区段来划分。

7.4检验批

●对分项工程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7.5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确定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划分表,报监理、业主认可后,报当地质监机构备案。

8新验收标准的验收体系、程序和责任主体

8.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验收体系表

划分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

分项工程质量

验收合格规定

检验批

合格质量规定

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分部工程1

各分项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分项工程1

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检验批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

检验合格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

检验合格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

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检验批n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

检验合格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

检验合格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

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项工程n

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分部工程2

分部工程n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验收组织者

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检查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

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

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8.2各项验收程序关系对照表

序号

验收表的名称

质量自检人员

质量检查评定人员

质量验收人员

验收组织人

参加验收人员

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项目

经理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分包单位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2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班组长

分包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班组长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班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

分包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4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项目

经理

分包单位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分包项目技术负责人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5

单位、制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项目

经理

项目经理或施工单位负责人

项目经理

分包单位项目经理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企业技术、质量部门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6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

分包单位项目经理

监理工程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

企业技术、质量部门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7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表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

分包单位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

企业技术、质量部门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8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

分包单位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

企业技术、质量部门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9新标准中有关表式填写示例

9.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

附表A.0.1开工日期:

*****年**月**日

工程名称

*****

施工许可证(开工证)

施********

建设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设计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监理单位

*****

总监理工程师

*****

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序号

项目

内容

1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①质量例会制度;②月评比及奖罚制度;③三检及交接检查制度;④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⑤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2

质量责任制

①岗位责任制;②设计交底会制度;③技术交底制;④挂牌制度。

3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

测量工、钢筋工、起重工、电焊工、架子工有证。

4

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①分包资质核查;②总包对分包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5

施工图审查情况

审查报告及审查批准书京设02006

6

地质勘察资料

地质报告书

7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

±000以下、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批准齐全

8

施工技术标准

①理论是应编制不低于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操作规程等企业标准;②要有批准程序,由企业的总工程师、技术委员会负责人审查批准,有批准日期、执行日期、企业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③施工现场应有的施工技术标准均有。

如有钻孔桩基、土方、模板、钢筋和混凝土等20项施工技术标准

9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①有原材料及施工过程检验制度;②抽测项目的检测计划。

10

搅拌站及计量设置

1有管理制度和计量设施精确度及控制措施;

2主要针对工地搅拌站。

11

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

钢材、砂、石、水泥及玻璃、地面砖的管理办法

检查结论: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基本完整。

 

总监理工程师: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9.2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砖砌体(混水)工程)

工程名称

*****

分项工程名称

砖砌体

验收部位

一层墙

施工单位

*****

专业工长

*****

项目经理

*****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QJ68.006-2002砌砖工艺标准

分包单位

*****

分包项目经理

*****

施工班组长

*****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

1

砖强度等级

MU10

2份试验报告MU10

符合要求

2

砂浆强度等级

M10

试块编号6月104-06

3

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

≥80%

90、96、97、90、95、96

4

斜槎留置

第5.2.3条

5

直槎拉结筋及接槎处理

第5.2.4

6

轴线位移

≤10mm

20处平均4mm,最大7mm

7

垂直度(每层)

≤5mm

3处平均3.8mm,最大5mm

一般项目

1

组砌方法

第5.3.1条

符合要求

2

水平灰缝厚度10mm

8~12mm

3

基础顶面、楼面标高

±15mm

6

5

7

3

7

9

4

表面平整度(混水)

8mm

4

6

3

3

5

门窗洞口高宽度

±5mm

2

2

3

4

2

1

2

4

6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mm

11

8

6

10

7

水平灰缝平直度(混水)

10mm

5

12

8

7

6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评定

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规范规定要求。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同意验收

监理工程师: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9.3砖砌体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工程名称

*****

结构类型

砖混

检验批数

6

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

*****

项目技术

负责人

*****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

负责人

分包项目经理

序号

检验批部位、区段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构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1

一层墙⑴~⒂轴线

合格

2

二层墙⑴~⒂轴线

3

三层墙⑴~⒂轴线

4

四层墙⑴~⒂轴线

5

五层墙⑴~⒂轴线

6

六层墙⑴~⒂轴线

7

 

说明:

1.全高垂直度:

检查4点分别为7、9、14、7。

平均为9.2最大值为14。

砂浆试块抗压强度依次为11.8、11.9、12.1、9.6、10.2、10.8,平均11.1Mpa≥10Mpa,最小9.6Mpa≥7.5Mpa。

检查结论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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