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管理制度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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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管理制度doc
县民用爆破器材专营公司危险品运输分公司
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二○一二年二月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危险品定员、定量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安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危险品车辆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安全责任奖惩制度………………………………………………………()
危险品装卸管理制度……………………………………………………()
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
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文件管理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GPS监管制度……………………………………………………………()
车辆维护保养制度………………………………………………………()
车辆例检制度……………………………………………………………()
驾驶员、押运员告诫制度………………………………………………()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公司安全办公会议由公司法人负责召集,公司法人外出,由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召集;公司领导及各部及分公司负责人参加;综合部负责会议记录;
二、安全办公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每年度不得少于12次;
三、遇有重大紧急安全情况,需要召开紧急安全会议时,由分管安全主要责任人或部门安全责任人提出议事内容,召开专项安全会议,商定涉及专项安全整治的相关工作;
四、每次安全办公会议会议记录,应记明前次会议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发言要点、会议做出的决定、工作落实的责任人、整改期限和要求等。
五、会议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通知、要求等精神;
2、通报本月度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总体状况和公司安全检查情况。
提出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及措施,并落实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
3、听取各部门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对提出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处理意见或做出决定;
4、通报上次会议提出问题的落实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布置各部门下月度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从业人员必须经规定的具备相关资质的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临时雇用人员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三、公司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低于48学时,转换工作岗位再培训不低于24学时;全年集中学习不低于72学时。
四、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包括各类、各级培训、考试资料、培训合格证书。
五、公司各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少于2次。
六、安全生产培训内容
1、民用爆炸物品经营的法律、法规、标准;
2、从业人员的责任、权利、义务;
3、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4、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5、公司安全生产的环境及危险因素;
6、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有关内容;
7、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要领,安全操作技能,安全隐患的发现与消除等;
8、有关事故案例等;
9、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定员定量管理制度
1、一台运输车定员2人:
专职驾驶员、押运员各一名,。
2、驾驶员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用车,押运员根据具体情况安排;
3、运输过程中严禁搭乘无关人员。
4、车身的显著位置应悬挂《警示标牌》,内容包括:
爆炸物品名称、危险等级、定量、危险有害特性、事故施救方式和联系电话。
5、配送运输车辆每次装载爆炸物品质量不得超过该车的核定装载量。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全面管理;
二、公司财务部负责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所需资金的落实;
三、综合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保管;
四、公司各部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五、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和相关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要求发放,对不同工种发放按工种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公司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专业劳动防护用品;
七、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到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
八、公司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应经常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使员工要做到“三会”(即:
会检查防护用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会正确维护防护用品);
九、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等记录和台账等档案。
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一、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安全事故的报告、管理;
二、公司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应积极配合主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做好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工作;
三、事故的范围:
1、员工伤亡事故:
未遂、轻伤、重伤、死亡;
2、重大安全事故:
失窃、火灾、爆炸、自然灾害。
四、事故报告:
1、各部门负责人、值班人员、事故现场的人员或目击者对发生的本制度规定的任何事故都必须立即逐级向部门责任人、公司的主管领导报告(对重大事故或伤亡事故可以越级上报)。
2、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具体情况,事故现场人员还应向相关部门报警求助:
110(突发事件求助)、120(伤亡人员抢救)、122(交通事故报警)、119(火灾报警)。
3、公司领导在接到死亡、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立即、如实向上级管理部门和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报告。
五、事故调查:
1调查组织
1)一般事故调查,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
查;
2)重大或特大伤亡事故,由公司上级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安监、公安、检察院等政府部门和县总工会联合进行调查,公司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及有关人员应予主动协助调查。
2 调查程序
1)现场物证搜集
a)利用摄影或录像尽可能地提供较完善的事故现场的信息,事故现场全貌,地面建筑物、设备的损坏情况,起因物及致害物的位置和近景照片;
b)收集有关物证,所有物证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
2)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
a)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
b)受害人或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从事该工种工龄;
c)受害人或肇事者的技术状况,接受安全教育的情况,过去的事故记录;
d)事故当天,受害人或肇事者开始工作的时间、工作内容;
e)事故前后危险物品的数量和位置,危险物品是否发生了燃烧或爆炸;
f)受害者或肇事者对事故的叙述记录;
g)证人或目击者的口述记录或出具的文字材料。
3)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
a)事故发生前现场环境的基本情况;
b)有关文件及规程、规章制度的完善性、合理性及执行情况;
c)搜集与事故有关的其它细节和因素,
六、事故分析
1、整理、查阅有关材料
1)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附录A1~A5的有关规定分析或确定:
受伤害的部位、受伤害的性质、起因、伤害方式;
2)确定建筑物、设备受损情况;
3)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附录A6-A7的有关规定分析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4)初步分析或估计事故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2、确定事故直接和间接原因
1)属于下列情况者为直接原因:
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或人的不安全行为;
2)属于下列情况者为间接原因:
a)技术或设计上有缺陷,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安装、安全防护装置、施工方法或质量、材料质量、设计方案或图纸存在问题;
b)教育培训不够或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c)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不合理;
d)没有或不认真实施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3、确定事故责任
1)根据以下调查分析结果确定事故责任:
a)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b)事故后果及有关人员在对事故发生的影响作用;
2)事故责任分:
直接责任、次要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
3)在事故调查、分析和确定责任的过程中可视情况召开调查座谈会、事故分析会或进行个别调查。
七、事故终结处理
1、事故调查报告:
负责进行事故调查的小组,应根据事故调查和分析的情况,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的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经过、后果、人员伤亡情况,建筑物、设备受损情况、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3)事故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4)事故定性、责任人及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5)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吸取的教训;
6)它应说明的问题;
7)附件:
各种调查材料(会议记录、有关人员口述记录或文字证明材料、照片、录像带、现场事故图);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证明材料、技术鉴定或试验报告。
2、事故调查终结后,应按规定填写事故记录表,并建档上报;
八、事故结案归档
凡纳入本标准管理范围内的事故调查至终结过程中产生的材料均由公
司综合部归档(涉及治安案件除外),归档的事故资料应有以下内容:
1、事故登记表;
2、职工死亡、重伤事故及本标准规定的其它事故的现场调查记录、图样、照片;
3、技术鉴定或试验报告;
4、物证、人证材料;
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6、事故责任者自述材料;
7、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8、发生事故时的操作情况和相关的技术或设计资料;
9、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10、事故通报及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
九、未遂事故的处理
1、对未遂事故、异常情况,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
2、对未遂事故、异常情况,公司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它是存在重大隐患的必然反映,要及时组织力量找问题,找原因,进行彻底的检查,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十、安全事故发生后,任何人有权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立即逐级(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汇报)报告上级有关管理部门,不得瞒报、谎报、故意拖迟,严禁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事故证据。
十一、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安全事故
原因、责任的调查,明确事故性质和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2、积极、认真、妥善进行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对事故造成的伤害
或损害进行赔偿。
十三、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对事故的发生和救援进行总结,向有关管理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危险品运输车辆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一、配送运输车辆进行动火动焊作业,必须报经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书面批准,取得《动火动焊作业证》;
二、配送运输车辆装载有民用爆炸物品时,严禁动火动焊作业;
三、在动火动焊作业前,施工单位应配合配送运输车辆安全责任人对车辆进行仔细清洗,消除、清除可能遗留的爆炸物品。
并按照消防规范等相关要求,清除周围可能存在的消防隐患。
四、配送运输车辆安全责任人应对动火动焊现场进行认真复查,确认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然后向主管配送运输车辆负责人汇报,公司主管安全工
作的负责人,对符合规定的条件签发《动火动焊作业证》;
五、在进行动火动焊作业时,部门负责人必须指派安全人员现场监督整个动火动焊作业过程,并控制现场作业人员人数;
六、动火动焊作业结束后必须将火全部熄灭,拉下电闸,收拾好动火动焊工具,在复查现场无消防隐患后撤出作业现场;
七、《动火动焊作业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过期作废,如需继续进行动火动焊作业,应另行申请办理。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一、检查中发现隐患的处理
1、凡属一般性的日常管理问题或隐患,由综合部、安全保卫部安排整改。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项目,经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整改方案,由安全保卫部负责实施并完成,分管安全领导验收。
3、凡不能立即(或短期内)从根本上解决的隐患,公司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或管理防范措施,公司应将其列入安全隐患,由分管领导负责督促实施,并负责整改,尽快加以解决。
二、隐患整改
1、公司综合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向安全隐患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市、县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分管安全负责人签收,并落实整改。
2、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应明确整改项目、整改要求,完成部门(含配合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3、重大隐患整改的技术方案,根据市民爆行业专家意见制定。
4、隐患整改资金的安排,由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殊情况时,由公司主管安全负责人同意后,可先启用后确认。
5、配合隐患整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由分管安全负责人负责协调。
6、隐患整改项目完成后,并由公司或相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并填写好隐患整改记录和验收检测记录交综合部存档。
7、安全检查发现的“三违”,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对安全隐患无故逾期不整改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责任部门予以处罚;因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造成事故的,将按公司或上级有关责任事故追究办法严肃处理;触犯法律,承担法律责任。
安全责任奖惩制度
一、公司各部门安全工作负责人对部门员工的安全工作考核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各部门安全工作负责人的安全工作考核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员工和部门安全工作负责人的安全工作考核意见进行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报企业法人批准执行。
四、奖励种类、条件和标准:
1、重大贡献奖
奖励种类:
奖金;加薪;荣誉证书。
奖励条件:
a)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b)当企业发生安全损失事件时,能力挽损失超过人民币叁万元以上者;
奖励标准:
人民币500-1000元整。
2、贡献奖
奖励种类:
奖金;荣誉证书。
奖励条件:
a)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不当安全行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的;
b)当公司发生安全损失事件时,能力挽损失超过人民币叁万元以
下者;
c)对某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公司认为应及时奖励者。
奖励标准:
人民币1000-1500元整。
3、年度工作奖
奖励种类:
奖金;荣誉证书;加薪。
奖励条件:
a)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表率作用者;
b)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优异成绩者;
c)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并起积极带头作用者。
奖励标准: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情况确定统一奖励标准,获得主管部门安全奖励的另行奖励。
五、惩罚
1、惩罚的分类及审批权限
1)立即解聘:
由各部门负责人上报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经理批准;
2)警告:
由各部门负责人上报,经理批准;
3)罚款:
由各部门负责人上报,经理批准。
2、应惩罚的行为
1)立即解聘
a)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b)因失职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损失20000万元以上的;
c)长期不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累计三次以上受到警告或罚款处罚的;
d)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全工作安排或无端阻挠安全检查的;
e)因本人行为使公司信誉受到严重影响的;
f)在工作时间酗酒闹事,影响公司安全工作秩序的。
2)警告
a)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或工作失职但可以挽回,没有造成严重损失的;
b)有脱岗行为不听劝阻者;
c)工作期间玩扑克、打麻将者;
d)酒后扰乱工作秩序者,但没有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者;
e)工作交接不清,但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f)拒不参加公司组织安全学习、会议、活动的。
3)罚款
a)有以下行为的一次罚款100元:
(1)工作中不按安全规定,有轻微违反操作规程的;
(2)工作中嬉笑、打闹的;
(3)不按岗位规定穿戴工作服、防护用品的;
(4)不按规定要求及时填写各项安全工作记录的;
(5)为他人掩盖安全过失行为的;
(6)脱岗或在工作岗位睡觉的;
b)有以下行为的一次罚款300元:
(1)在库房、库区内吸烟、使用无线通讯(手机)的;
(2)不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的;
(3)在民爆器材库值班室私自留宿他人;
(4)节假日值班脱岗;
(5)其他违反公司有关安全规定的。
3、惩罚程序
1)解聘:
要当面前公布,由本人所在部门办理手续,形成材料报公司备案存档;
2)警告:
要当众宣布决定,并形成材料存档;
3)罚款:
由责任部门出据罚款通知,经理签字批准后,由财务部门负责扣款,并公布罚款通知。
危险品装卸管理制度
一、公司民用爆炸物品的装卸管理由仓库库管员或押运员负责;公司民用爆炸物品的装卸安全操作,由专职搬运工负责;由仓储部或配送部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
二、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应掌握所装卸物品的危险特性和应急措施,经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三、装卸人员应遵守仓库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或库管员的指挥。
四、库管员应根据装卸物品的种类、数量、装卸场地的条件、气候情况,向装卸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并对整个装卸过程进行指挥和监督。
五、进行装卸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装卸现场。
六、进行装卸作业时,装载车辆必须熄火、制动,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进行雷管装卸时,现场严禁存放有带电的设备。
七、装卸作业宜在白天进行,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天气条件恶劣时,如遇雷雨、强风、冰雹时应停止作业。
八、进行人工搬运时,一人一次只允许搬运一件,如采用专用手推车
转运时一次只允许转运五件,并必须装有防止坠落的装置。
九、进行作业时应注意轻取轻放,稳步行走,防止碰撞或掉箱,严禁拖拽、翻滚、抛送、摔放、撞击、敲打、脚踏、坐卧、震动、倒置包装件,严禁相互在手中直接传递包装件,严禁用撬棍、榔头等铁器敲打包装件;
十、进行装卸作业时,车辆不应直接进入危险建筑物内,宜在距仓库门不小于2.5m处进行装卸作业,严禁车辆抵近库门装卸货物,库房装卸平台应有防止车辆碰撞的措施。
十一、严禁在同一装卸点装卸相互抵触的爆炸物品。
十二、性质互为抵触的爆炸物品严禁装入同一车厢内,不得在同一装卸点同时对两车或两车以上进行交叉作业。
十三、必须按照“卸货优先、轻车让重车”的原则安排装卸工作;
十四、当装卸点有车辆正在作业时,待装卸的车辆应停放在距装卸点30m外或在防护土堤的保护范围内。
十五、物品入库,必须保证物品按规定要求堆码整齐,且符合库房定置标准;
十六、装车时,应先对车厢内进行检查,保持车厢清洁,爆破器材装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的装载量,包装件应包装整齐,堆码高度不应超过1.5m,并必须正确将车内专用捆绑带和挂钩固定;
十七、如果在运输中途卸货后,应立即调整装件的位置、高度并重新固定,防止包装件在车箱内的坠落和移位;
十八、雷管装车时,应有固定设施,以防止箱体在车箱内坠落和移位;
十九、雷管分零时,必须到防爆堤外规定的地点开箱,开箱应用专用工具按规定进行,严禁进行撬、拗雷管箱体等;
二十、爆炸物品装卸完成后,库管员应和押运员应共同清点发出或收到货物的数量,发现不符合包装要求和破损的,要及时报告处理,按规定履行提货或接货手续;
二十一、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场所必须清理干净,不能遗留爆炸物品。
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
一、运输民用爆破器材,必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并按公司开出的提货单据上规定的品种、数量装车,并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运输。
二、装载爆炸物品前应对专用运输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车辆安全设施配置进行检查,确定状况正常、配置完整、有效,方能进行运输。
三、运输爆炸物品的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随车随身携带相关有效证件。
四、专用运输车严禁超经营范围和不按《安全规程》要求运输,严禁超载、超限、搭载无关人员和其他物品。
五、押运员应核实运输物品的品名、编号、规格、数量、件重、包装、标志、标签、相关凭证和应急措施及运输要求。
六、押运员应熟悉爆炸物品特性,并负责装卸过程的监管、清点、核查。
货物包装应牢固、严密。
发现不符合包装要求和破损的,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相抵触的爆破物品不能混装在同一车厢内。
堆码高度不得超过1.5米。
正确使用车内专用设施,控制装载质量,严禁超核定量装载。
装卸现场应安放立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通行和靠近。
七、押运员在接收爆炸物品时,应与库房管理人员当面点清所载品种、规格、数量,运达接收地时应与接收人员办理好相关交接手续。
八、驾驶人员不得擅自改变公安机指定的运行路线。
在途中应和押运
人员经常检查货物装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中途卸车后,及时调整堆码高度,防止高位附落和撞击,并作好行车自查记录。
九、在公路运输爆炸物品时,必须按要求限速行驶。
即:
能见度良好时应符合行驶道路规定的车速,在扬尘、超雾、雨、雪天气速度酌减;在平坦道路行驶时,前后两车距离不小于50米,上、下坡时不小于300米;雨、雪天气行驶时,应采取防滑安全措施。
十、专用运输车不得在居民聚集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电力、通讯等设施处停车。
如须进行装卸作业和临时停车,须报告公安机关,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十一、在暴雨和雷电、大雾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应停止行驶,在远离集镇和人口稠集、重要设施地点停靠。
十二、因各种原因须临时停车时,应尽量远离建筑、设施、人口稠密处等地和在纵坡小于5%以下空旷路段停放。
停车必须熄火,制动、并按相关规定设立警示标志。
严禁在专用运输车附近吸烟、用火,严禁无关人员就近逗留。
十三、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等事故(险情),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物品的性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一、公司主管危险品运输部门负责人负责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公司分管安全工作领导负责督促检查。
二、建立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档案,即:
车辆购进日期、生产厂家资质,车辆型号,二级维护、大修和年审记录。
三、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装载除民用爆炸物品以外的任何物资和物品。
四、未经公司主管危险品运输部门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危险品运输车辆。
否则,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处理。
五、危险品运输车辆,运输工作完成后,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放地点,不得擅自随意停放。
六、认真做好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并做好危险品运输车辆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七、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由具有危险品运输驾驶资质的驾驶员驾驶,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辆。
八、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认真做行记录和出车前的车辆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责任人,不得带故障出车。
九、危险品运输车辆,各类标志、配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定期安全监督检查,由公司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二、不定期安全监督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
三、节假日及重大节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