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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接触轨系统技术规范

CJJ××—××××

城市轨道交通接触轨系统技术规范

TechnicalCodeforConductorRailSystemof

CityRailway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目次

前言2

1总则3

2术语4

3接触轨系统设计7

3.1一般规定7

3.2气象条件7

3.3防雷、绝缘、接地8

3.4平面布置8

3.5支持结构9

4材料及防腐10

5接触轨系统施工11

5.1一般规定11

5.2绝缘支撑装置安装11

5.3接触轨安装12

5.4防护罩安装13

5.5电连接安装14

5.6设备安装14

5.7接地线及均回电缆敷设15

5.8冷滑试验及送电开通16

6接触轨系统施工质量验收18

6.1一般规定18

6.2绝缘支撑装置27

6.3接触轨及附件27

6.4防护罩29

6.5电连接30

6.6接地线31

6.7隔离开关31

6.8避雷器32

6.9均、回电缆敷设及箱体安装33

6.10冷滑试验及送电开通34

6.11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34

7接触轨检修维护38

7.1一般规定38

7.2监测38

7.3清扫40

7.4维修40

7.5大修46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6]77号文“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主编单位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

编制过程中,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在总结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中接触轨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我国现有的接触轨技术水平和今后的发展方向,经过调研和试验,适当地吸取和借鉴了部分国外标准,力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

在编制的各个阶段,多次以座谈会和函审等形式,广泛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并召开专业会议,经过反复修改和补充,最后经审查定稿形成本规范。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接触轨的设计、施工技术以及运营维护要求,本规范共分9章。

主编单位: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参编单位:

广州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院

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宝鸡器材厂

主要起草人:

1总则

1.0.1为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统一城市轨道交通接触轨系统的技术要求,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质量优良、经济合理和维护方便,特制定本技术规范。

1.0.2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新建列车设计时速不大于110km/h,供电电压直流750V或直流1500V的城市轨道交通接触轨系统的设计、材料选用、施工、验收和检修维护。

1.0.3接触轨系统应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近期与远期的行车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结构安全、耐久性和使用功能,主要功能质量实现零缺陷,满足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营的需要。

1.0.4设计中所选用的设备应能满足接触轨系统的要求,应积极采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经济合理的新设备、新材料,设计应采用标准设备,当必需采用非标准设备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并在设计文件中明确其主要技术条件。

1.0.5工程采用的设备器材,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有关技术规定并有鉴定文件,从国外引进的设备及器材,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或合同中规定的标准。

1.0.6施工、运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按照本规范制定相应的施工、运营组织设计、技术管理细则,施工、运营操作工艺及技术安全措施等。

1.0.7施工、运营单位应按本规范和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严格施工、维修质量自查,严格过程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检测手段检测施工、维修质量。

1.0.8工程采用的承包合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等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当相关技术条件、设计要求的质量指标高于本规范的规定时,应按相关技术条件、设计要求办理。

1.0.9城市轨道交通接触轨系统的设计、材料选用、施工、验收和检修维护相关标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接触轨系统conductorrailsystem

安装在走行轨旁,供给列车电能的特殊输电设备。

接触轨系统主要由绝缘支架、接触轨、中心锚结、电连接、防护罩、接地等组成。

2.0.2接触轨conductorrail

接触轨系统中的导电轨。

2.0.3绝缘支架conductorrailsupport

支撑并固定接触轨,起绝缘和支撑作用的装置。

2.0.4膨胀接头conductorrailexpansionjoint

连接两段接触轨,用于补偿接触轨因热胀冷缩产生的长度变化的部件。

2.0.5中心锚结fix-point

安装于绝缘支架(或绝缘子)两侧,用于防止接触轨向两端不均匀窜动的固定连接件。

2.0.6端部弯头conductorrailramp

安装在接触轨断口处与接触轨相连接,用于引导受电靴可靠过渡或平稳离开接触轨的受流面的部件。

2.0.7工程施工质量constructionalqualityofengineering

反映工程施工过程或实体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8验收acceptance

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验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9进场验收siteacceptance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其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10检验批inspectionlot

按同一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0.11检验inspection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2.0.12见证witness

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现场监督施工单位某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2.0.13见证取样检测evidentialtesting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现场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2.0.14平行检验parallelacceptancetesting

监理单位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的检查或检测活动。

2.0.15工序constructionalprocedure

施工过程中具有相对独立特点的作业活动,或由必要的技术间歇及停顿分割的作业活动,是组成施工过程的基本单元。

2.0.16交接检验handingoverinspection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共同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2.0.17主控项目dominantitem

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18一般项目general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19抽样检验sampling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的检验。

2.0.20抽样方案samplingscheme

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2.0.21计数检验countinginspection

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有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

2.0.22计量检验quantitativeinspection

在抽样检验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查方法。

2.0.23观感质量qualityofappearance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2.0.24返修repair

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

2.0.25返工rework

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2.0.26一般缺陷commondefect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2.0.27严重缺陷seriousdefect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2.0.28电分段sectioning

接触轨在电气上相互分开的区段。

2.0.29受电靴collectorshoe

列车从导电轨上取得电流的装置。

2.0.30冷滑cold-running

在接触轨无电条件下受电靴沿接触轨滑行的试验。

2.0.31热滑

在接触轨系统带电条件,列车带电运行试验。

3接触轨系统设计

3.1一般规定

3.1.1接触轨系统允许的行车速度不应小于线路的最高行车速度。

3.1.2接触轨系统的电压等级可采用DC750V或DC1500V,电压的允许波动范围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表3.1.2接触轨系统电压值

系统电压(V)

标称值

最高值

最低值

750

900

500

1500

1800

1000

3.1.3接触轨授流方式按授流接触位置的不同可分为上部授流方式、下部授流方式和侧部授流方式。

3.1.4接触轨可采用钢铝复合或低碳钢材料。

在同一线路上不宜采用不同材质的接触轨。

3.1.5接触轨系统以接触轨为正极,走行轨为负极,并分别通过上网电缆和回流电缆与牵引变电所连接。

3.1.6接触轨设计的强度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触轨及端部弯头、膨胀接头、中间接头、中心锚结和电缆连接板等接触轨附件的强度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

2合成材料绝缘受力组件的抗拉强度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0。

3瓷绝缘子的抗弯强度安全系数不应小于3.0。

3.1.7接触轨零部件应耐腐蚀、耐疲劳、强度高,紧固件应采取有效的防松措施。

3.2气象条件

3.2.1接触轨设计的气象条件,应根据最近记录年限不少于20年的城市气象资料计算,并结合既有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或电气化铁路的运行经验确定。

3.2.2接触轨的结构设计风速,应采用空旷地区、离地面10m高处的10min自动记录50年发生一次的平均最大值。

如气象台(站)的记录值不符合上述要求,则应按规定进行换算。

3.2.3接触轨设计的各项气温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最高温度宜采用40℃,接触轨最大允许温升45℃;

2最低温度应按15年发生一次的平均最低值计算确定。

3.3防雷、绝缘、接地

3.3.1应按下列原则对接触轨进行大气过电压保护:

1隧道口、为地面及高架桥区段接触轨供电的上网隔离开关处应设避雷器。

2地面及高架桥区段负回流箱内设避雷器。

3高雷区及强雷区,下列重点位置应设避雷器:

1)空旷的地面区段及高架桥区段每隔约200m处;

2)车辆段及停车场试车线每隔约200m处。

4避雷器的工频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3.3.2接触轨带电部分和接地体之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表3.3.2接触轨带电部分和接地体之间的最小净距(mm)

标称电压

静态

动态

绝对最小动态

750V

25

25

25

1500V

150

100

60

3.3.3整体绝缘支架或绝缘子的泄漏距离,DC750V系统应不小于180mm,DC1500V系统应不小于250mm。

3.3.4在DC1500V系统中,接触轨系统应设独立的接地线,所有不带电金属部分与接地线连接,接地线与牵引变电所内接地网相连,构成接触轨系统接地保护回路。

3.4平面布置

3.4.1接触轨跨距应根据授流方式、接触轨挠度、支持结构形式确定。

上部授流方式接触轨跨距不宜大于5m,下部授流方式接触轨跨距不宜大于6m。

3.4.2上部授流或下部授流方式下,接触轨授流面应与走行轨轨顶面连线平行,接触轨中轴线与轨面连线中垂线应等距;侧部授流方式下,接触轨授流面应与走行轨轨顶面连线垂直且与轨面连线中垂线等距。

具体数值及安装误差应根据车辆受电靴与接触轨相对运动中的可靠接触确定。

3.4.3接触轨锚段长度应根据环境温度、载流温升、接触轨线膨胀系数、膨胀接头补偿范围等因素确定。

一般情况锚段长度不宜大于120m。

3.4.4接触轨机械分段应设在平交道口、道岔、地下车站人防门、防淹门处。

采用接触轨自然断开方式,两断轨间电气连接,断口长度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应不影响其它设备的正常使用。

3.4.5接触轨电分段应设在下列各处:

1)有牵引变电所车站的车辆进站端;

2)辅助线与正线的衔接处;

3)车辆段出入段线与正线间;

4)车辆段各供电分区间;

5)车辆段及停车场检修库入口处。

3.4.6道岔区段接触轨的布置应根据接触轨的安装位置、车辆受电靴外轮廓尺寸、道岔型号,转辙机位置等因素确定。

应满足列车正常、安全行驶的要求。

3.4.7接触轨断轨处应设端部弯头。

端部弯头坡度正线区段宜为1:

50,车场线宜为1:

30。

3.4.8接触轨锚段中部应设中心锚结。

3.4.9接触轨宜安装防护罩,防护罩上应设置易于识别的警示标志。

3.4.10在柔性架空接触网与接触轨的衔接处,应设置过渡段。

过渡段的长度应不小于列车长度。

3.4.11接触轨敷设终点应设置接触轨终端。

3.4.12在人员易进入的场所,应对接触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3.5支持结构

3.5.1接触轨在道床上的固定应根据不同的道床型式采用相应的安装方式。

在整体道床区段,可采用直接固定在道床上、预制基础或与轨枕合架方式;在混凝土轨枕区段,可采用与轨枕合架方式;在高架桥区段,可采用直接固定在道床上或预制基础方式。

3.5.2接触轨可采用绝缘子或整体绝缘支架固定。

4材料及防腐

4.0.1低碳钢轨应采用牌号及技术要求不低于Q235A级的碳素结构钢,其化学成份、机械性能符合GB/T700-1988《普通碳素结构钢》的要求。

4.0.2钢铝复合轨、膨胀接头、端部弯头的钢带宜采用牌号为1Cr12、1Cr17(430)或0Cr18Ni9的铁素体或奥氏体不锈钢,其化学成份、机械性能符合GB/T4237-1992《不锈钢热扎钢板的钢号和化学成份》的要求。

4.0.3接触轨钢结构支撑装置可采用牌号为Q235A的碳素结构钢,其化学成份、机械性能符合GB/T700-1988《普通碳素结构钢》的要求。

4.0.4绝缘子及整体绝缘支撑装置的金属安装底座可采用牌号为Q235A的碳素结构钢,其化学成份、机械性能符合GB/T700-1988《普通碳素结构钢》的要求。

4.0.5钢铝复合轨、膨胀接头、端部弯头的铝轨本体及相关连接件材质可采用牌号为6101(T6)、6063(T6)的铝合金,其化学成份、机械性能符合GB/T6892-2000《工业用铝及铝合金热挤压型材》,尺寸偏差符合GB/T14846-1993《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尺寸偏差》高精级要求。

4.0.6钢铝复合轨辅助导流部分宜采用铜或铜合金材质。

4.0.7接触轨整体绝缘支撑、防护罩支撑应采用玻璃纤维增强不饱和聚酯材料。

4.0.8接触轨防护罩应采用绝缘性能好、强度高的材料。

4.0.9非金属材料在隧道内应低烟、无卤、阻燃,在户外应采取防老化措施。

4.0.10绝缘子可采用瓷、硅橡胶及环氧树脂材料。

4.0.11钢铝复合轨紧固件宜采用A2—70级奥氏体不锈钢材料,也可采用Q235A材料。

Q235A材质制造的紧固件强度级别不低于4.6级,螺母强度不低于5级。

紧固件在螺栓、螺母、螺纹连接或其它型式连接时应有防松措施。

4.0.12螺栓按GB/T5780-2000,其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符合GB/T1220-1992和GB/T3098.6-2000的规定。

4.0.13螺母按GB/T6170-2000,其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符合GB/T1220-1992和GB/T3098.15-2000的规定。

4.0.14平垫按GB/T95-1985,其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符合GB/T1220-1992。

4.0.15弹垫按GB/T93-1987,其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符合GB/T1220-1992。

4.0.16低碳钢轨紧固件应采用牌号及技术要求不低于Q235A级的碳素结构钢。

4.0.17绝缘子及整体绝缘支撑装置的金属安装底座、接触轨钢结构支撑装置、Q235A材质制造的紧固件宜采用热浸镀锌进行表面防腐处理。

5接触轨系统施工

5.1一般规定

5.1.1本规定适用于采用钢铝复合轨,下部授流或上部授流方式,供电电压等级为直流750V或1500V的接触轨系统。

普通低碳钢接触轨系统的施工质量应按《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的规定执行。

5.1.2接触轨系统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如需变更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5.1.3接触轨施工中应推广和采用经鉴定批准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同时应制订不低于本标准水平的质量标准和工艺要求。

5.1.4接触轨工程施工应贯彻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利用资源,做到文明生产、安全施工。

5.1.5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认真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工程质量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5.1.6接触轨应在走行轨起、拨、整道达标后安装。

接触轨安装时应与变电所施工相配合。

5.1.7接触轨系统工程开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已审查并交底,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

2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已编完并经批准,且已交底;

3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已进行现场核对和施工测量;

4主要材料、设备的供应已基本落实,机具、劳力能满足施工需要;

5前期工程已基本完成,能满足接触轨施工要求;

6临建房屋、工程用水、用电、运输通道等已妥善解决;

7开工报告已批准,开工日期已确定。

5.1.8接触轨系统带电部分和接地体的最小净距,应符合第3.3.2条的规定。

5.2绝缘支撑装置安装

5.2.1接触轨绝缘支撑位置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接触轨采用预留套管或构件在道床或轨枕上固定,预留管、件的位置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当接触轨采用在道床或轨枕上钻孔固定,起测点应符合设计规定,或以道岔的理论岔心为起测点;

2纵向测量应采用钢卷尺,测量器具应经检定合格;

3接触轨设置长度、断电区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绝缘支撑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调整范围不大于0.3m,但调整后的跨距不得大于设计允许值;

4测量定位时应避开隧道或桥梁伸缩缝、预留沟槽、预埋管线等结构或设施;

5横向测量中,绝缘支撑在道床或轨枕上的固定孔位宜采用模板测量,模板中心线应垂直于线路中心线,孔位中心至走行轨中心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偏差为±2mm。

5.2.2绝缘支撑运抵工地后,应进行外观检查并符合下列规定:

1绝缘子、绝缘支架表面应光洁,外观检查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要求;

2金属底座镀锌层应均匀、无锌层剥落、漏镀、锈蚀现象;

3螺栓杆件螺纹完好,螺杆与螺母配合良好。

5.2.3绝缘子、绝缘支架在安装前应测试绝缘电阻和做交流耐压试验,抽查数量和试验标准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及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5.2.4绝缘支撑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底座与道床或轨枕的连接应牢固。

绝缘支架(或绝缘子)与底座连接应牢固,螺栓紧固力矩应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说明书要求。

2绝缘支撑在垂直线路的水平方向和铅垂方向的调节孔宜居中安装,调节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以满足安装调整要求。

5.3接触轨安装

5.3.1接触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各部尺寸符合要求,无损坏、无变形、无锈蚀。

5.3.2在接触轨装卸作业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接触轨应采用长度大于1/3轨长的横梁配两根以上吊带进行吊运;

2吊带必须采用尼龙等柔性材料,禁止使用钢丝绳或钢带;

3使用叉车吊运长度大于6m的接触轨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轨的端部发生摆动而引起的损环;

4接触轨堆放场地平整,堆垛应放在支垫物上,支承点不得小于四个,多层叠放时各层支垫物位置在同一垂直线上,各层支承点在同一平面上,堆放层数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5.3.3接触轨切割、钻孔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接触轨切割宜采用专用锯轨机具,切口应方正平直,误差不得超过1°,切口平面应打磨平整,切口边缘应去除尖角,清除毛剌;

2当在接触轨上钻孔时,应采用配套钻孔模具或套用鱼尾板钻孔,孔位应正确,无歪斜,并去除毛刺、清理干净。

5.3.4端部弯头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端部弯头装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端部弯头的折弯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端部弯头在绝缘支撑处应伸缩自由,预留伸缩范围符合设计要求。

5.3.5接触轨接头对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间接头与接触轨相连接的接触面均应清洁,并应涂抹导电油脂;中间接头与接触轨轨腹连接密贴,紧固件安装齐全,紧固力矩符合设计要求;

2接触轨接头处授流面连接应平顺;

3中间接头端面距相邻的绝缘支撑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5.3.6膨胀接头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膨胀接头装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膨胀接头的间隙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预留值施工偏差为±5mm。

5.3.7接触轨中心锚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锚结装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锚结的安装应与膨胀接头的间隙设置保持一致;

3锚结的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

5.3.8接触轨安装后大方向远视直线段应顺直,曲线段应圆顺,无硬弯。

接触轨中轴线至走行轨轨顶面连线中垂线(或相邻走行轨内侧)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施工允许偏差为±5mm。

接触轨授流面应与走行轨轨顶面平行,至走行轨轨顶面的垂直距离符合设计规定,施工允许偏差为±5mm。

接触轨授流面在两相邻绝缘支撑处的相对高差不大于3mm,困难条件不大于5mm。

5.4防护罩安装

5.4.1防护罩运达工地后,应进行外观检查,防护罩表面应光滑,厚度均匀,边缘整齐,无裂纹、气泡、起皮等缺陷。

5.4.2防护罩切割制作时,长度应符合要求,切割面应平整、无毛刺,并将切口清理干净。

5.4.3防护罩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护罩的选配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防护罩的安装应牢靠、平顺;

3防护罩支撑的间隔及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

4防护罩搭接应紧密牢固,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安装后的防护罩应连续无空隙;

5防护罩应将接触轨端部弯头罩住,外留长度符合设计要求;

6防护罩上警示标识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5.4.4防护罩安装后应满足地铁限界要求。

5.5电连接安装

5.5.1电连接电缆的型号、材质、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无损伤,绝缘良好。

5.5.2电连接应装在设计规定的位置,电连接长度应根据实测或以设计要求确定,连接接触轨时应预留因温度变化而产生的位移长度。

5.5.3电连接与接触轨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接线板的设置位置及其至相邻绝缘支撑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2电缆在电缆接线板上固定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铜铝过渡措施;

3电缆在电缆接线板上安装时应预留因温度变化而产生的位移长度;

4电连接所有安装接触面均应清洁、涂抹导电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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