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cfo犍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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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管理,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学风和生活作风,使全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塑造“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干部职工队伍形象。

特制定如下机关管理制度。

一、作息考勤制度

(一)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外出办事、开会学习、下乡工作等公务活动,应告知办公室人员并作好记载。

局办公室每日对各股(室)人员进行考勤登记,每月对职工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奖惩依据。

(二)上班时,严禁上网闲聊、打游戏等活动,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一切事情;严禁吵架闹事等有损机关形象的事情。

(三)机关干部职工因病因事需请假或休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严格按照批假权限报批。

凡不履行请销假手续,擅自外出或请假逾期不归的,一律作为旷工处理。

1.机关干部职工请探亲假、婚假、产假、年休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2.机关干部职工请病假、事假,1天以内由股(室)负责人审批;3天以内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3.科级领导干部年休假,由局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正职领导干部分别报县委办、政府办和县委组织部备案,副职领导干部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4.科级领导干部请病假、事假2天以上(含),经县委办、政府办呈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并送县委组织部备案;局长、书记,经县委办、政府办呈报县委、政府分管领导签注同意后,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并送县委组织部备案;局分管领导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科级领导干部离开本县外出考察学习、参加培训,要按照批假权限和程序报告,并送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凡国家法定的假期,原则上当年一次性休完,不得跨年度补休,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分段享受。

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因个人原因未休年休假或请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单位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五)严格执行病假期政策。

机关干部职工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

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计发。

公务员连续病假1个月以上(含1个月),除按上述相关规定计发病假期间工资外,病假期间只享受月发生活性补贴,不享受月发工作性津贴。

(六)严格执行津补贴政策。

机关干部职工被认定为上班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的,1个月内累计达15次以上的,只享受当月的生活性补贴,不享受当月的工作性津贴。

上班时上网聊天、打游戏,凡被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或被上级督查部门查到一次的,扣发一个月的工作性津贴,并写出书面检查。

旷工1天以上,只享受当月的生活补贴,不享受当月的工作性津贴。

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7天的,进行诫勉教育。

无故缺勤连续超过10天不足15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25天不足30天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享受预留的年终考核工作性津贴。

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考核,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终目标考核的工作性津贴。

二、机关办事制度

(一)坚持局机关分工负责制

1.局长主管局机关全面工作,向县政府负责;党委书记主管局党委工作,向县委负责;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有关方面工作,向局长负责;股(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负责。

2.各股(室)工作人员按照岗位分工,主动、积极地圆满完成职责范围内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布置工作任务应逐级进行,一般不越级布置。

特殊情况下越级布置任务,事后要及时与有关人员通气。

4.请示、报告工作应逐级进行,一般不越级请示、报告。

特殊情况下越级请示、报告,事后要及时与有关人员通气。

同一问题不应多头请示。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重大问题必须经局领导相互通气,集体研究决定。

(三)坚持分工合作,协同完成工作任务。

1.局长外出,由局长委托局分管领导主持工作。

发生重大问题,由主持工作的局领导与在家的其他局领导共同研究,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局长报告。

2.局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的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处理,涉及其他局领导分管的工作时,应相互通气、协商。

3.各股(室)要积极完成职责范围内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涉及其他股(室)的工作,主办股(室)应主动办理,有关股(室)要积极配合,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遵纪守法,严禁索贿受贿、挪用公款、弄权渎职、贪赃枉法的事件发生,违者要从严查处。

(二)严格纪律、节约开支,严禁用公款旅游,不违章购买专控商品。

(三)严禁以接待名义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四)本单位人员到企业、基层单位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宴请及赠送的礼品、礼金、活动费等。

四、会议、学习制度

(一)会议制度

1.局长书记办公会。

会议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凡单位内重大事项(人事、经费开支等)的决定,要互通重要情况,需要综合协调的内外部关系,以及临时需要决定的重要事项,必须召开局长书记办公会研究。

局长书记办公会由局长主持,分管领导参加,办公室主任记录。

会议议定事项,由办公室整理,经局长审定后,分送有关股(室)承办,并做好督查督办、立卷归档。

2.职工会议。

每周一上午9点10分召开周前例会,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会议,会议由分管办公室副局长主持,办公室负责记录。

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学习有关业务知识,通报经信系统主要工作情况,小结部署工作,表彰先进,通报局机关各股(室)及职工中存在问题的苗头和行为。

3.工业经济运行分析会。

会议由分管副局长主持召开。

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适时召开。

局长、书记、副局长、有关股(室)负责人、相关部门局长或分管局长参加,其他参会人员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确定,必要时,请县分管领导参加。

会议由业务股室承办

会议议定事项由企业管理股、办公室负责整理,经局长或主持会议的分管领导审定,必要时可用《会议纪要》、《情况简报》等形式发送有关单位或报送上级有关领导。

4.系统企业工作协调会。

会议由分管副局长主持召开。

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适时召开。

局长、书记、分管副局长、相关股(室)负责人、直属企业厂(矿)长、经理和局领导确定的其他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由业务股室承办

5.年终工作总结会。

年末进行全年工作总结,在局各股(室)总结基础上,由局分管领导对相关工作进行年终总结,对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全局职工进行测评,再评选出先进股(室)和先进个人,最后由局长作年度全面工作总结并部署新年度工作,表彰先进。

6.民主生活会。

主要检查领导班子及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的落实情况,检查个人的思想作风、民主作风、组织原则,勤政廉洁和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民主生活会由局长主持,副局长参加,办公室主任记录。

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前十天由办公室通知参会同志作好发言准备。

7.职工家属座谈会。

座谈会由局长主持,局领导全部参加,每年年底召开一次。

通过会议,让家属了解、理解、支持本单位工作,感谢家属们对本单位工作的支持。

8.临时工作会。

会议由分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委托的相关人员主持召开。

承办股(室)在每次会前1天应提前告知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使用会议室,原则上10人以下(含)的临时会议由业务股(室)自行负责承办。

(二)学习制度

1.学习方式:

一是全体职工统一学习,由办公室拟定学习计划和内容,并具体组织实施;二是各股(室)组织自学,理论学习内容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布置,业务学习内容自行安排。

2.学习内容

(1)理论学习。

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同志关于科学发展观系列重要论述及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

(2)业务学习。

主要学习与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相关的政策依据,法律法规、上级文件以及友邻单位经验材料等。

3.学习成果:

所有干部职工每年读书笔记,一般干部职工不少于10000字,中层干部不少于1.5万字,局领导不少于2万字,办公室在每年12月中旬负责组织检查。

4.学习纪律

(1)按照通知开会学习的时间、地点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

(2)除因公出差外不能参会者,其余人员一律到会,有特殊情况必须按规定请假。

(3)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一般不会客、不办理业务,集中精力作好笔记。

不准在会上交头接耳、开小会,不允许接听手机而干扰会议。

(4)凡会上涉及的重要内容,参会人员必须注意保密;未规定传达和未作决定的问题不得泄漏。

(5)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

五、信访制度

(一)认真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应做到:

1.涉及相关股(室)的信访案件,由分管领导牵头,会同相关人员接待处理,并做好记录或台帐。

2.热情接待,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记录,回答做到不厌其烦、和颜悦色、不摆架子、不推诿、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3.坚持领导信访接待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办理,回复和接待率达100%。

(二)对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凡涉及我局该办的,应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使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满意。

(三)对上级交办的市长、县长热线和上级部门的信访件要认真督办、查办,注意收集反馈信息,及时上报处理结果。

(四)对群众来信来访要求解决的问题,有条件的尽量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讲明政策,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对无理取闹者,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加强同县信访局的工作协调和沟通。

六、机关保密制度

(一)加强保密教育,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严守保密纪律,对违反保密制度的,按《保密法》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格党政网和电子文档管理。

由相关股(室)专人负责,每天定时上网签收公文,妥善做好电子文档的管理归档和开发应用,确保重要信息不丢失,不泄密。

计算机内外网要严格分开,严禁涉密计算机上互联网和上互联网计算机处理公文。

(三)阅卷者不得在档案室翻阅与自己所查内容无关的材料。

阅卷者不得擅自摘抄属于保密的文件,如果需要经允许摘抄的档案材料必须记在保密或工作手册上。

查阅人事有关属于保密的卷宗或涉及个人的文件材料,须经局领导批准。

在查阅中涉及他人内容的档案材料,严禁在单位和社会上传播。

(四)严格文件的收发登记、签收手续。

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分发,统一分类保管,统一上交销毁。

严禁将文件资料当废纸出售。

(五)严禁将单位尚未公开的重大决定、部署、工作方案、特殊工作计划安排等向外泄漏。

不该问、看、记、说的事,绝不过问、打听。

(六)所有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室前,必须将文件资料收捡保管好,以防偷盗。

七、公文办理制度

(一)本机关的来文、发文均由办公室统一收发,按文件的级别和类别进行登记,各类文件、材料要妥善保存,建立文件借阅制度,做到随时使用、随时提供。

(二)各类收文应及时送局领导传阅、签字后,送有关股(室)传阅、办理。

传阅文件不得积压(阅文时间为2天),更不能在传阅过程中损坏、泄密、丢失。

传阅者署名签字后速退回办公室。

(三)由于工作需要暂存于各业务股(室)的文件,办公室应登记,各股(室)办完后及时交回,必要时各股(室)可存留复印件,凡直接存各股(室)的文件,需在办公室办理签收手续。

(四)本单位发出的业务性文件,材料应由各股(室)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业务范围起草,各股(室)负责人校稿、分管局领导审核、后送局长审批。

(五)属综合性上行文或下行文由办公室负责办理,属业务性行文或下行文由相关职能股(室)负责办理,送局领导审签。

(六)本单位与外单位联合办理的文件,由相关股(室)承办,相关部门领导会签。

(七)所有文件、材料由办公室统一编号,承办股(室)负责校对和装订(大型会议材料除外),文件印制后经局领导审批后,送办公室用印。

由各股(室)及时发出或分送有关部门和领导。

发文后,将拟文底稿(领导签发件)、正式文件及附件,交由办公室归档备查。

八、印章、介绍信、档案管理制度

(一)印章管理

1.单位公章、局长印章存办公室,管印章的同志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2.使用单位公章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具体使用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单位公章、局长印章按有关规定办理,任何人不得乱使用印章。

(二)介绍信管理

行政介绍信由办公室管理和开出。

因工作需要(联系工作、出差等),单位行政介绍信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开出。

凡开出但未使用的介绍信应及时退回并注明“作废”二字,贴于存根上备查。

(三)档案管理

1.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凡本单位办公室发各种文件、请示、报告、工作计划和总结、简报、会议记录、介绍信存根等,各股(室)、在工作中形成的应该存档的文件、资料、表册等;上级和有关部门主送本单位的各种文件和有关材料,都应妥善保存。

应在3月底前完成上年归档文件的搜集整理工作,5月底前完成本单位档案工作的立卷归档工作。

由办公室统一保存。

各股(室)因工作需要,自己保存的文书、资料、表册也要组卷装订。

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档案,严格执行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保管、查借阅制度,不断提高管档业务水平,并对各股(室)的立卷整理工作予以指导。

2.为保证案卷质量,归档文件、资料、表册必须完整,底稿字迹清楚,加盖公章,不能用铅笔、圆珠笔书写。

3.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股(室)和个人目标管理,单位进行考核、评定。

(四)档案保管

1.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和擅自查阅档案资料。

2.档案卷宗每季度抽查一次,检查有无虫害、霉变及字迹褪变情况,坚持在各柜架内放樟脑并及时更换,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加以修复或复制,经常保持库房和柜架的清洁卫生。

3.取入案卷尽量避免折皱,随时注意档案整齐美观,库房间严禁堆放杂物。

4.作好温湿度的检查记录每日一次,随时开窗通风、降温。

5.加强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虫蛀、霉变等,室内严禁吸烟,人离开库房必须切断电源开关,库内外严禁堆放易燃物。

6.库房钥匙实行专人管理,不得遗失,进出库房时必须随手关门。

7.库房人员调动工作或因公、因事外出需要履行交接手续。

8.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九、车辆管理制度

(一)单位小车属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管理。

主要保障局工作用车。

(二)车辆使用范围

1.局长、书记、副局长等领导工作用车,由办公室调派。

2.接送宾客、送取紧急文件、到企业指导检查工作、急救伤员等用车由办公室安排。

3.节假日和下班后工作用车,由办公室安排驾驶员出车。

4.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到省内地区,按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人多后人少的原则统一派车,省外和省内边远地区,原则上不派车,由出差同志自行购买车票前往,返程后按规定报销车、船费和飞机票。

(三)车辆的管理

1.车辆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钥匙由办公室和驾驶员共同管理。

车辆实行出车登记,每次出车由办公室开派车单,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

2.出车应由办公室安排(局领导可直接指派驾驶员出车),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指派驾驶员出车,对未经办公室派车而个人要求出车的,驾驶员应拒绝出车。

除领导用车必须保证外,其余各股(室)用车,非特殊情况,应提前告知办公室,以便根据实情派车。

3.驾驶员应服从办公室的调度,做到随叫随到,保证局领导及相关股(室)工作用车。

4.未经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将汽车交他人驾驶,若驾驶员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由此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由驾驶员和肇事者共同承担,并按照交通部门规定处理,单位作相应的处罚。

5.驾驶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

严格车辆使用,驾驶员不得私自出租汽车,也不得公车私用。

6.驾驶员应当爱护车辆,做到勤检查、勤擦洗,经常保持车况良好和清洁,确保证照齐全、安全行车。

7.车辆维修到财政指定维修厂,驾驶员应事先向办公室报告后,经领导同意,方可维修;特殊情况急需抢修,事后应及时汇报,维修费由驾驶员签字,办公室审核后送领导核报。

8.本单位未从事驾驶员岗位,但有驾驶执照的同志因工作需要经主要领导同意方能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保险公司负担的经济赔偿外,其他经济损失由驾车人承担5%,最高不超过1万;专职驾驶员违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除保险公司赔偿外,由驾车人承担10%,最高不超过2万。

专职驾驶员违章受到的罚款由个人承担;领导干部驾车按纪委规定执行。

十、财务管理制度

(一)资金管理制度

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凡现金收支业务必须由报帐员统一经办,做到手续完善,收支数额准确,日清月结,不得私自挪用现金和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坚持收、支两条线,不准坐支现金,设帐外现金,对收入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专户。

(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单位价值500元以上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均属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均属低值易耗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财务根据分类管理的原则,建立专门的帐卡,正确反映固定资产价值,做到帐、卡、物三相符;固定资产实行谁领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如损坏或丢失,应说明原因,并完善注销手续。

各股(室)需要新购置固定资产,应先向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经局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购置。

年终应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各项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必须由经手人会同报帐员办理有关手续,以明确使用人责任。

(三)票据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实行专人统一购领、保管、使用、结存和核销,每月与财政票据管理股核对,妥善管理票据。

不得擅自转借、代开、买卖、销毁、涂改和相串用各种票据;不得造成票据丢失、损毁。

未按规定或违反票据管理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用款审批及报销制度

1.用款审批制度。

坚持局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局机关的一切财务开支,原则上实行先有预算,后开支的管理办法。

(1)本单位经费一律由报账员统管。

对较大数额的开支,事前要有预算,事后要有决算,小型或零星开支也要有计划,杜绝浪费。

(2)凡属购买专控商品或大宗办公用品(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一律由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

(3)日常办公用品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发放,并作好登记,各股(室)不得随意购买;特殊用品由专人购买。

(4)本单位在职职工因公出差,报销差旅费。

交通费、住宿费、过路过桥费按照规定标准如实报销。

出差需乘坐飞机和火车软卧的人员,必须先经局长同意。

驾驶员出车补助,按每人每天0.056元/公里计算(县范围以外)。

2.报销制度。

各项费用报销必须做到字迹清楚,单据粘贴整齐,必须有经手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和局长审批;因公借款人员,借款填写借款单,写明借款内容、金额、还款日期,经局长领导同意后,方可借款。

到外地出差人员应在返回一周内结算借款,逾期不能结清,作为挪用公款处理。

(1)办公设施费用及用餐费用原则上由办公室经手,由报帐员凭领导审批报销。

(2)会议费:

股(室)召开涉及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的会议不论其大小,经领导同意方能召开,原则上股(室)召开会议不在外召开,会议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

(3)水、电、邮电费,按上月发生额由报帐员统一结算,股(室)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在外印刷资料和打印文件,否则不予报销,确需在外打印的,经领导同意后在指定地点打印。

(4)医药费:

按医保规定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

(5)接待费:

本着“内严外宽”,凡属上级和指导业务工作来客,经请示领导同意的可在外就餐,原则上不准高消费的娱乐性活动。

干部职工到企业检查工作或加班,延误就餐的,一律实行工作餐,每餐15元/每人,并凭餐票报销。

十一、卫生管理制度

(一)广泛开展卫生宣传教育。

使广大职工认识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是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有效降低“四害”密度,预防各类传染病的重要举措。

大力宣传卫生科普和健康教育方面的知识,不断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爱卫工作意识,自觉纠正不良卫生行为,形成人人讲卫生、爱卫生的良好风气。

(二)严格落实卫生制度。

对办公区域实行卫生地段包干,各股(室)坚持每天上班前、下班后和周末、节假日打扫清洁卫生并做好卫生保洁;坚持周末卫生大扫除,每周星期五或逢重大节日前,组织全体职工按照各自承担的责任区段进行集中清扫,整治卫生死角,保持环境卫生;认真做好“门前三包”,履行岗位职责,协助做好卫生管理工作。

坚持卫生大检查制度,完善具体的检查标准,每周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股室负责人对室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做到办公场所无灰尘、无污渍、无蜘蛛网,物品、文件摆放整齐有序,窗明几净。

(三)抓好绿化、美化工作。

在现有办公条件的基础上,租赁花卉公司的花卉、植物抓好办公场所的绿化、美化工作,每月定期进行浇水、除虫、施肥、修剪,争取办公环境绿化、美化上档升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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