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时代医疗保障制度的碎片化分析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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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时代医疗保障制度的碎片化分析

20XX年底出台的《中共中Y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推进制度整合。

20XX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从整合对象、整合内容、整合层次等各方面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两项制度的整合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并要求各省在6月底前作出相关规划与部署,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中Y政F相关文件的出台显示出政F对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碎片化问题的高度重视,也表明我国的医保制度整合工作将加快进程,由以前各地自发进行整合改革向各省全面推进整合转变。

在此医保制度发展改革的关键阶段,有必要对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碎片化问题及其成因进行较为全面的梳理,以加深对我国医保制度整合必要性的认识,并有助于厘清整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障碍。

一、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碎片化问题

当前,我国大部分省市的医疗保障制度仍存在着诸多碎片化问题,主要体现在医保制度的城乡、地区、管理部门以及板块的碎片化等方面。

这些碎片化特征对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运行效率都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也引发了多省市的医保整合改革实践。

1.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城乡碎片化问题

我国目前的医保制度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进行分置,城镇居民按就业状态参加城保和居保,农村居民参加新农合,形成城乡碎片化的局面。

这种城乡分割的现状与制度设计之初的经济社会条件和总体思路分不开。

我国的医保制度是采取按城乡分阶段推进的:

医保首先覆盖的是有较高缴费能力的城镇职工群体,然后是人口数量庞大的农民,最后是城镇职工以外的其他城镇居民。

受到我国城乡经济差距的影响,医保制度在设计之初就没有考虑将城乡人口统筹起来。

在农村人口比例较高,城乡收入差距较大的地区,由于农民收入低,缴费能力不高,将新农合与城镇医保进行整合缺乏现实基础和可操作性。

然而,在医保制度运行中,城乡碎片化显现出其弊端:

城镇和农村医保制度互不相通,各自封闭运行,城乡医保基金不能互济,参保人(尤其是农民)待遇水平得不到有效提高。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日益提高,城乡差距的逐渐缩小以及城镇化率的不断攀升,医保城乡统筹被逐步提上日程。

我国多地已开展医保城乡统筹的改革实践,如XX、XX、XXX、XXX、XXX、宁夏等8个省份在全省范围内,另有39个地市在全市范围内,以及42个地市在87个区县开展了医疗保险城乡统筹。

中Y政F已明确医保城乡统筹的改革方向,国务院20XX年出台《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除城镇职工医保以外的所有居民,采取统一的筹资标准、保障待遇和医保目录,且实行基金专户管理。

这项政策的出台显然对于推进医保制度的城乡整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未来更大范围内的整合提供了基础。

2.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地区碎片化问题

我国各省市间的医保制度往往封闭运行,互不相通,导致医保不能在更大地区范围内分散风险,影响了流动人口医保关系的转移和衔接,不利于参保积极性的提升、劳动力的跨地区流动和医保互助共济功能的充分发挥。

20XX年施行的《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但由于医疗保险的即期性,各统筹地区在各自的基金池中实行现收现付,无法实现跨地区积累和转移,因此上述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很难落实,参保人若跨地区就业只能重复进行医保缴费。

医保的地区碎片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医保统筹层次较低和多种医保制度并存造成的。

尽管《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除基本养老保险以外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但目前城保和居保仍主要以地市级统筹为主,新农合主要以县级统筹为主,实现省级及以上地区统筹的非常少见。

由于各地有较大的政策自主权,各地医保政策不一,因此不同地区之间以及同一地区内不同医保制度之间筹资与待遇水平差距大,缴费比例和金额、政F补助数额、报销比例都不尽一致。

即使经济发展水平较为接近的地市,医保政策也差距较大,不同医保制度的差异化加大了地区统筹的难度。

国务院20XX年出台的《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原则上实行市(地)级统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省级统筹。

医保的省级统筹已得到许多学者的赞成和支持(郑功成,20XX年限进行叠加的方式(曾乔林,20XX年3月18日,新一届政F的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提出“整合城保、居保、新农合的职责”,管理层面实行“三保合一”,国务院办公厅要求20XX年6月底前完成三保合一整合工作。

此前,《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中对三大医保也出现“由一个部门承担”的表述。

由于中Y政F并没有明确“三保合一”后医保的部门归属,政策含义的模糊化影响了各地整合工作的开展。

近三年过去,在我国许多地区,三大医保制度中城保、居保仍由人保部统管,新农合仍由卫计委统管。

在两大管理部门缺乏沟通协调、不愿主动放权的情况下,医保管理部门的分割显然成为阻碍医保板块整合的重大制度障碍。

实际上,一些走在改革前列的省市已进行医保管理部门相关改革,如XXX、江门、XX、太仓等地将新农合划归医保部门管理;XXX嘉兴将原本由医保管理的居保交由卫生局负责;镇江则由人保部门管理资金的筹集,卫生部门分管资金的使用和分配。

20XX年,XXX三明市将城保、居保、新农合三类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整合,成立了独立的“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作为市政F直属事业单位,该中心暂由市财政局负责管理,这种第三方管理的模式为医保管理部门整合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

国务院20XX年出台的《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一基本医保行政管理职能,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与信息系统。

中Y政F用医保制度的整合倒逼医保管理部门的统一与协调,是化解多年来政出多门的体制痼疾的策略之举,也为隶属于不同管理部门之下的医保制度得以顺利整合扫除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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