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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规章制度

连锁规章制度

【篇一:

连锁店管理制度】

连锁店管理制度

直营连锁方式下的管理制度

总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xx美容连锁中心(以下简称“xx”)下属各连锁店的经营管理行为,满足xx管理决策的需要,根据?

公司法?

、?

合同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xx的规章管理制度,针对连锁店的组织活动,权利义务,经营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xx由北京红杉树传媒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是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的企业法人,主要从事汽车美容、装饰等业务。

下属单位为各连锁店,连锁店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接受xx统一管理。

第三条:

直营连锁是指连锁店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经营同类商品,或提供同样服务,实行进货、价格、配送管理、形象等方面统一,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负盈亏。

第四条:

中心的基本理念是:

服务源自xx。

第一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条:

xx是经xx小星星授权的下属单位,代表xx小星星行使权力。

第二条:

xx是各连锁店的控股股东,连锁店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接受xx统一管理。

第三条:

店长是所任职的连锁店的管理者,行政上隶属于xx,接受xx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第四条:

连锁店应按照xx统一的组织章程规定事项,接受xx统一经营管理。

第二章连锁店的权利义务

一、连锁店的权利

第一条:

连锁店经xx授权合约生效之日起,可以且必须以“xxxxx美容连锁”的商标营业。

第二条:

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xx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进销售及其他共同活动的权利。

第三条:

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xx的统一装修、改装的技术指导。

第四条:

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用xx统一的经营管理方式经营。

第五条:

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xx统一的经营计划的执行。

第六条:

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购xx统一供给的商品及物品。

第七条:

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用xx统一制定的操作流程。

第八条:

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xx统一的考核办法。

第九条:

连锁店可以且必须实行xx统一制定的薪酬标准。

第十条:

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xx的统一培训。

第十一条:

连锁店享有xx提供的商业信息的权利。

二、连锁店的义务:

第一条:

连锁店应执行xx管理层作出的一切决议事项。

第二条:

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连锁店不得坐支收入,每日营业款必须上缴中心。

第三条:

连锁店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应按照中心统一的形象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有连锁店自理。

如连锁店配合不周以导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连锁店应付完全责任。

第四条:

连锁店应定期向中心申购商品、物品,不得从其他渠道采购商品、物品。

从xx进货的商品,只能在本店内部使用,不得供给其他连锁店及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

连锁店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xx总部报批,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第六条:

连锁店应根据本店的实际经营情况,严格控制库存,将库存保持在合理的水平。

第七条:

连锁店应该及时向xx总部提供必要的商业信息。

第八条:

连锁店不的私下转让或转借xx授予的一切权利,连锁店营业地点变更、店长变更等均应经过卡口同意,否则以违约论处。

第九条:

连锁店不得加入本组织以外的同行业连锁店。

第十条:

连锁店对于xx连锁体系的计划、营运、活动等内容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与他人,特别对下列事项保守重要机密,如有违反,其所发生的损害,应有由当事人负责赔偿之责。

经销商品及物品类的采购厂商、价格、进货条件等。

连锁店的详细经营内容,特别对进货、销售、资金的计划具体内容。

其他中心指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

连锁店不得有任何损毁中心和整个连锁体系名誉的行为。

第三章xx的权利义务

一、xx的权利

第一条:

xx有监督、指导连锁店日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

第二条:

xx有统一装修、布置、规划、设计连锁店形象的权利。

第三条:

xx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统一采购商品、物品,并提供给连锁店使用。

第四条:

xx有权根据连锁店的实际情况调度连锁店资金,并根据整体需要安排资金。

二、xx的义务

第一条:

xx在连锁店所属的区域编制内,在未经连锁店同意下,不得在授予其他人同样的权利。

第二条:

xx应定期对连锁店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连锁店同意。

第三条:

xx对于连锁店的经营,应聘请专业人士作评鉴及建议工作,努力提高连锁店的业绩。

第四条:

xx应制造、开发或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给连锁店,其售价应合理。

第五条:

xx应聘请专业人士统一策划所有连锁店的广告宣传活动。

第六条:

为增进连锁店的效益及确保利益,xx应提供统一的专业营销手段。

第四章人事管理制度

连锁店职员的聘用、试用、转正、管理及解聘等按本制度办理。

1、聘用

连锁店所需职员一律向社会公开招聘,以聘用职员的学识、品德、能力、经验、身体适合于该职务和工作为原则。

由店长提出用人申请,经中心行政组及中心主任批准后,予以实施。

2、试用

新进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可根据职员的表现及能力缩短和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使用合格人员与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成为中心的正式员工。

3、管理

连锁店职员由各店店长负责安排工作,职员自开始工做起,应受xx的教育和培训,在人才筛选和管理上,按?

红杉树基本法?

执行。

4、解职

解职包括自动离职和解除劳动合同两种,职员自动离职必须提前一周书面报告xx行政组,连锁店因工作事由解聘职员,必须提前半个月向被解聘职员发出书面通知。

第五章考勤休假制度

为了维护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连锁店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使职员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1、作息制度

连锁店店长和职员实行每天上班前、下班后两次打卡制,店长根据连锁店实际经营情况安排作息时间,并报到xx行政组批准后,严格遵照执行。

2、考勤内容及纪律

代人打卡:

第一次对双方当事人各罚款人民币10元整;第二次对双方当事人各处以行政记大过一次,并对每人罚款人民币20元整;第三次代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被发现后在工作上表现有不满情绪者,中心将予以辞退。

3、迟到、早退

职员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人民币5元整;一月迟到5次(含5次)者,予以解聘或辞退。

各连锁店店长考勤卡由中心行政组统计,于每月2日前交中心行政组存档,各连锁店职员考勤卡在连锁店存档,中心行政组定期抽查。

4、大卡规定

因工作或其他原因未打卡者,须由该职员上级在考勤卡上签字并注明未打卡原因,否则,xx行政组在月底考勤时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篇二:

连锁店管理制度】

连锁店管理制度

一、连锁店组织制度

第二条

第三条

乙方为本事业成功起见,应接受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

第五条乙方于签约后,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

利益时,

第六条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缴付基金服务费的义务,该费用自合约生效日起每六个月(半年)

第七条

(一)

甲方对于乙方所属的编制区域内,未经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二)甲方应定期提供免费研习机会给乙方。

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乙方同意。

(三

(四)

甲方应制造或开发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乙方,其售价应合理且在市价以

(五

第八条

(一

(二)每月至少应提拨1万元以上的费用与甲方授权的连锁店共作广告,此项活动并应交由甲方执行。

(三)每月至少应向甲方申购商品、物品达

1

(四

(五)

自行

(六)

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

乙方营业地点变更,代表人变更等事

第九条

第十条

本合约在甲、乙双方相互信赖与理解的前提下制定,对于本合约所订事项亦

第十一条以上本合约诸条款,应相互确认而不能有所指责或不履行。

本合约自甲乙

两方签约盖章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发给乙方下列资(一

(二

(三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二、加盟连锁店规章制度

(一

第一条本加盟店是依协业与分业的原则,运用近代小组织的连锁店以实现加盟店的经营合理化,

(二)目

加盟店的营运制度、经

(三)组

第三条

(2)(本部

(3)(加盟店

店铺所有者的加盟店,得在一事实上的商圈内,有独占(或优先的)营业的权利,但须在所定的整体经营体制(和店铺形态)下,

(4)(委员会

关于加盟店的营运咨询,在本部设置营运委员会,由本部从加盟者中指名担任委员构成,并遵从另定的委员会规则营运。

(四

第四条加盟店的加入资格,规定如下

:

(1)

至于

(2)

销售场所面积及售货金额的最低标准订定

:

(4)加盟者本身及能代替的适任经营者

(5)

(6)对于本规章要全面赞同

(7)经常要提出经营合理化的意愿

(五

第五条有前条资格者,要做加盟店的条件如下

:

(4)与本部缔结加盟契约,

并于契约书上盖

(六

第六条

(1)

(2)(3)

(4)施以内外包装的统一,

(5)接受本部的经营技术指导

(6)接受经挑选的统一商品及物品的供给,

(7)参加本部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

(8)(9)

(10)

(11)

(七

第七条为增进加盟店的效益及确保利益

(八

第八条为确保前条的利益,

(1)

(2)(3)(4)(5)(6)(7)

(九

第九条商品供给方法订定如下:

(2)商品的供给,

第壹拾条有关提成计划内容如下,

(2)

(十

第十一条每月1日至月底所进的货款,于次月5日以前汇送至本部所指定的银行,

(十一

第十二条由本部所供给的商品及物品类,原则上不予退货。

但有下列的情形时,

调换

(1)本部承认的退货期限内的特定品,但退货所需的运费及其他损失,如本部无过失。

(2)本部拟订销售计划指定商品的配额,在本部所承认的一定期间内不能售出时,

此时

(3)前项退货商品货款的支付

(十二

第十三条加盟店对于本部的营运费用应依下列方法分担

:

(1)

%

(十三

第十四条依前条负担固定的营运费用外,加盟店应依下列基准,

逐项分担为连锁事项

(1)共同广告经费——

实费或

(2)共同特卖经费

——

(3)各项活动经费

——

(4)调查、教育经费

——

(5)店铺、广告陈列品的设计及物品的费用

——

(6)其他特别指导援助的经费

——

(十四

第十五条加盟店对于本组织的计划、营运、活动等的实态及内容不得泄漏于他人,特别对下列事项保守重要机密,如违反时,其所发生的损害,

(1)

(2)加盟店的详细经营内容,

特别对进货、销售、资金的计划具(3)

(十五

第十六条加盟店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从本部进货商品

(2)(3)(4)

(十六

第十七条有下列各项事由时,

(1)加盟店无正当理由

(2)加盟店的经营亏损,继续亏损六个月以上,

经“纪律委员会”判断无法改善经营状态

(3)加盟店或加盟店的经营者申请破产,

或受强制执行或执行保全处分或拒绝往来处分

(4)与加盟店的经营者有关的加盟店发生经济纠纷,

因而加盟店的经营会受大影响时。

(5)对本部的债务履行,虽经劝告,

(十七)除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由时,本部得将该加盟店除名:

(1)

(3)

(十八)退

第十九条加盟店无论何时,均可退出本连锁组织,而解除加盟契约,但至少应于三日前

(十九)契约解除后,

(1)遵从本部指示,

(2)遵从本部指示,

(3)本部指定的商标商品应予回收

(4)

(5)实施上列各项所需一切费用,

(6)由于解除契约,发生具体损害时,

(二十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的修正,(二十一)附

第二十二条关于加盟店的营运,本规章或另订的各种规则无规定时,

即依据本部斟酌

三、加盟连锁合同范例

第二条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约生效日起

第三条乙方为保证成功起见,应接受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

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

第五条乙方于签约后,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

第七条甲方应遵守的约束事项如下:

1.甲方对于乙方所属的编制区域内,未经乙方同意下

2.甲方定期提供免费研习机会给乙方。

如有必要收费,

3.甲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应聘请专家做评鉴及建议工作

4.甲方应制造或开发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乙方,

其售价应合理且在市价以内。

5.

第八条乙方应遵守约定事项:

1.

2.每月至少应拨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费用与甲方授权的连锁店共作广告

3.每月至少应向甲方申购商品、物品人民币

1

4.

应遵守在规定

5.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甲方报备

6.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

乙方营业地点变更,代表人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甲方同意

【篇三:

汽车连锁管理规章制度】

德标汽车连锁汽车美容店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防治水污染

1、禁止任何人将污水,含有有毒化学药品的废水排放到水沟中;

2、禁止任何人将垃圾、废油、废渣、有毒废弃物排放下水道;

3、禁止使用渗井、渗坑处理工业三废;

4、一切含油废液严禁倒入下水道;

5、严禁用稀释方法排放废液;

6、为了防止充电液的流失,应随时检查维修充电池,同时消除处理废液,用硫中和法以减少油污污染;

二、防止大气污染

1、禁止在厂内梦烧沥清、油毡、橡胶、塑料油渣及其它可产生毒性气体的废物;

2、经炉必须有消烟、除尘设备,以减少烟尘对大气的污染;

3、汽车喷漆必须在厂房内进行,喷漆间要安装排风扇;

4、喷漆作业采用硝基元苯稀释剂,并采用电动无气喷涂机;

5、工厂贮藏的油漆及稀释济,经常进行检查防止漏失妥善保管。

三、防止其它污染:

1、切实作好各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2、加强废油管理,凡是更换下来的废油一律贮存于专门的容器内(桶),统一管理、统一回收。

3、砂轮机等产生较大嗓音的设备,经常注意检修,以减少嗓章污染确保安全。

四、环保职责:

1、为了搞好环保工作,设兼职环保员一名,在厂长指导下负责全厂的环境保护工作;

2、认真学习宣传环保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定,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认真执行环保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对工厂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对环保工作有违反的情况及时制止,并采取必要处理措施;

4、对严重违反环保系列的个人,要进行教育批评和经济处罚。

用火、用电制度

一、厂内固定火源

钣金工车间、塑机车间、电工房、食堂。

二、除上述部位可动用明火作业外,其它车间部位严禁动用明火作业。

三、特殊情况下,除固定火源外,要动用明火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的条件,方可明火作业。

四、生产区域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元。

五、非电工不准私接灯头、插座,严禁乱拉、乱搭电线。

六、严禁使用电炉、火炉。

七、不准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八、不准超容量接保险丝及用铜丝、铝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九、凡违反上述规定者,一次罚款50元。

防火安全制度

一、厂内职工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警钟长鸣。

二、生产区内严禁动火,严禁吸烟,违者,分别处以5——10元罚款(工人处罚5元,管理人员处罚10元)。

三、遵守用电制度

(1)生产区各班上班下班前随手关掉电源,一次发现未关电源,罚款20元。

(2)严禁私拉电源,违者必须从重处罚,直到开除。

(3)加强配电房值班人员的岗位责任制,随时注意观察仪表、电压流动率因素等是否正常,否则应及时调整。

四、加强氧气、乙炔、油料、漆类的管理,妥善保存。

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禁止违章作业。

六、违反消防制度,引起火灾造成经济损失者,须追究刑事责任。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汽车维修企业的储存油漆、汽车化学易燃物品、爆炸物品应遵守国家规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设计,应当符合《建设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仓库建成后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验收。

2、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采用不易打火花的材料。

3、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物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的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准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5、能自然的物品和化学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6、化学易燃物品的包装容器应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盍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事先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调配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现场监防,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

作业结束后,对现场进行认真检查。

切实查明未留火灾隐患为止。

消防安全条例

一、工厂设兼职消防检查员一名,负责贯彻防火安全制度的实施与检查工作,工厂管理人员应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二、工厂的消防设施必须齐备、有效、完好,并存放固定地点,排放整齐,各种消防器材应注明设置日期、保管人,定期检查消防砂箱、水桶、灭火器均处于使用状态,不得任意挪动和他用;

三、工厂的照明线路必须经有合平要求的保险装置、线路应经常检查有无破损,金属裸露老化,发现上述故障应及时更换;

四、生产现场严禁生火取暖、加汽油类,严禁在生产现场抽烟和乱丢烟火;

五、不准用汽油擦地,工作中使用的油类、破布棉纱用后必须清理,存放在固定的桶内应加盖;

六、生产场地地面的渗油应及时清除,粘有易燃液的抹布应及时清理,定时存放;

七、洗涤后的废油液,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容器内加以覆盖及时送走,禁止乱倒;

八、凡进入油料库的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穿钉子鞋,油料库内不准存放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品;

九、发动车严禁用直接注入化油器汽油的方法,以防引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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