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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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化解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加快推进XX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根据国、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统筹财政资金、统筹基础设施、统筹共性软件开发、统筹数据共享、统筹政府资源与社会力量等“五个统筹”,切实加快推进XX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市标准统一、全流程网上办理,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确保各平台运行安全平稳规范。

2018年,搭建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政务数据灾备中心和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基础库和部分主题库,升级改造市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并延伸至乡镇街道,集约整合短号政务热线和网上诉求至“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并统一市县两级诉求热线监管。

2019年,延伸市网上办事服务平台至村、社区,构建全市大数据中心,启动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建设,建设完成城市服务APP,延伸电子政务外网至村(社区)。

2020年,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与国省联动、部门协同、市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含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全市各部门机房、专网、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和基础数据库及基础应用资源全部整合进入政务云,实现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和开放应用,为决策提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搭建全市统一电子政务云。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湘政办发〔2017〕17号)文件精神,按照企业投资建设运维、招标确定服务租赁价格,政府按需购买服务,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政务数据灾备中心和安全防护体系。

各级政府部门不再新建、扩建机房、专网、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和基础数据库及基础应用系统,要分期分批将其整合上云平台。

2018年11月完成政务云建设租赁招投标工作,同时要全面完成电子政务外网的升级改造。

2019年底前实现市、县、乡(街道)、村(社区)四级电子政务外网全面覆盖。

(二)全面构建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

1.升级改造市网上办事服务平台。

为解决企业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依托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整合市县两级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搭建国省互联互通、市县乡三级共用的一体化服务平台,形成统一的服务入口,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体系,实现一站式服务,做到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申请、统一受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

2018年,市本级以法人的投资项目报建和自然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动产登记为重点,县市区以衡山县“两厅融合”、祁东县“最后一公里”、常宁市“水口山次中心”、衡东县“电子证照应用和一窗受理”和耒阳市“政务服务事项规范”为重点试点,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平台的完善和应用;年底前,实现年底市级平台延伸至县区、乡镇街道两级,市、县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和“一窗”分类受理不低于60%,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网上可办不低于30项。

2019年底前,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和“一窗”分类受理不低于70%,所有事项应进必进,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网上可办不低于100项。

2.拓展完善“12345”诉求服务平台。

为解决群众诉求响应“一个号码”,依托现有“12345”热线服务平台,整合群众通过电话、网络对各级各部门的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按照“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工作机制,打造全市12345诉求服务平台,做到群众诉求一个号码一次解决。

2018年底,为确保接通率,市级增加10个前台坐席,集约整合约10条短号政务热线和市县两级网络平台,市县两级统一监管。

2019年底前,运用大数据挖掘分析,建成诉求分析平台,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撑保障。

3.建设全市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

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的要求,解决企业执法监管“一次到位”,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以行政执法监督和商事服务平台建设为基础,开发案源管理模块、抽查监管模块、联合执法模块、电子监察模块和综合查询等模块,构建全市统一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推进综合执法,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共享;围绕重点领域,加强对市场环境的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实现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一网通享”,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做到服务零距离、监管不扰民。

4.建设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平台。

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延伸拓展,为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

2019年底前,结合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完成全市城市服务APP,升级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号,为推动全市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等政务服务事项融为一体提供移动端服务。

(三)加快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升级融合。

1.推动实体大厅“多门”变“一门”。

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完善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动本行政区域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性政务大厅或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切实推动“一窗”分类受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

2018年底前,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一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

2019年底,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再保留各级政府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一站式办结的全市无差异化政务服务。

2.推动线上线下集成融合。

依托全市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实时汇入网上申报、排队预约、现场排队叫号、服务评价、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和审批证照等信息,应用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网上支付、统一物流配送、短信验证、智能生物识别和电子印章等技术,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过程留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下“只进一扇门”提供有力支撑。

推行“一窗式”集成服务改革,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建立“前台综合或分类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实现受理、审批、监管分离。

3.加强政务实体大厅规范化建设。

推进实体政务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服务水平,完成智能大厅建设和覆盖,推行24小时无人值守自助服务终端使用,方便办事群众查询及申办业务。

(四)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1.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对列入目录的每个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

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

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为目标,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要求,梳理相应的“四办”目录。

2018年底前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修改公开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2.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流程。

进一步优化简化事项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

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环节一律取消。

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

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

以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为重点,通过优化办事系统、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

2018、2019年底前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分别减少30%、60%以上。

3.推进基层“最后一公里”延伸。

按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要求,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点建设,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进一步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推动实现“最多跑一次”社区、乡村全覆盖。

(五)建设全市大数据中心。

1.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以公民身份号码、法人信用代码作为唯一标识,构建和对接基础数据库(人口库、法人库、地理空间库、社会信用库和电子证照库)、各类政务服务主题数据库为主的基础信息资源体系,制定相关体系标准、数据标准,并依托标准逐步对沉淀的共享数据进行比对、清洗。

持续完善数据资源目录,动态更新政务数据资源,不断提升数据质量,扩大共享覆盖面,提高服务可用性。

完善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共享责任,新增拓展1000项数据共享服务,加强数据共享服务运行监测,有效保障政务数据资源的开放和应用。

2.建设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强化平台功能、完善管理规范,使其具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调度能力。

按照“统一受理、平台授权”的原则,建立数据共享授权机制。

对于无条件共享且服务接口不需要管控参数的数据,由平台直接提供;对于有条件共享,或者无条件共享但服务接口需要管控参数的数据,由平台推送给部门受理。

建立限期反馈机制,对于数据需求申请,平台管理部门应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规范性审查,并通过平台回复受理意见,不予受理的应回复原因;由平台直接提供的数据,应于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由部门受理的数据,数据提供部门应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向共享平台提供数据,10个工作日由平台管理部门为需求部门开通使用。

3.整合清理内部政务信息系统。

各部门要按照全省政务系统清理资源整合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针对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开展自查、清理和整合工作,掌握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等情况。

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对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统替代、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以及使用范围小、频度低的“僵尸”信息系统的消除清理工作。

同时,按照“先易后难,先增量后存量”的原则有序推进其他业务信息系统逐渐往政务云迁移,到2020年底做到应上尽上,将部门分散、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

4.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

按照谁建设系统、谁负责对接的原则,各级政务部门要加快改造自有的跨层级垂直业务信息系统,并与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互联互通,避免数据和业务“两张皮”,减少在不同系统中重复录入,提高基层窗口工作效率。

要联合建立政务信息系统清单制度,加强清单式管理,对于未按要求进行改造对接的,不审批新项目,不拨付运维经费。

原则上不再批准单个部门建设孤立信息系统。

5.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应用。

建设数据共享门户,提供政务服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检索、定位和展示,提供信息资源服务申请、审核、授权的入口,支持以数据接口、服务接口等方式提供共享数据、基础库数据以及公共应用信息给有需要的部门使用,同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各部门共享交换情况。

通过数据分析工具实现政务服务主题建模,并将数据分析结果通过可视化的方式展现,提供数据概览、区域对比、行业态势、社会民生、走势预测等功能。

(六)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

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定期开展针对性的培训。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应用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部门职责,落实监管责任。

监管部门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建立网络信息安全的主体责任制,对发生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而未履行主体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加强信息容灾备份系统建设,提高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理技术能力,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强化网络安全监测和通报预警,提前制定各类预案,及时处置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加强云计算服务网络、大数据资源库安全防护管理,加大云计算服务、大数据存储安全评估力度;加强政府网站的集约化建设,将没有技术和人力保障的网站向上级政府迁移,通过集中建设、集中管理强化风险监控;加强各级政府应用系统信息安全建设,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把“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同、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我市成立XX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改革办、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电子政务办、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法制办、市政府督查室等相关单位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组织制定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对重大电子政务工程项目进行统一规划、指导、推进、协调和监督;协调推进电子政务发展规划、项目建设、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电子政务办。

(二)明确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据实保障“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实体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以及优化网上服务流程等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其中全市网上办事服务平台的延伸部署及运维项目由市统一招投标,费用由各级财政承担。

各级发改、财政、电子政务主管部门要制订党政机关信息化项目管理操作流程,真正做到统筹整合、数据共享。

(三)出台标准规范。

健全“一网通办”的标准规范,建立以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为政务服务公共入口,与全市统一的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和已建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联通,逐步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

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数据采集、数据质量、目录分类管理、共享交换接口、共享交换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等方面的标准。

研究制定政务云运管和管理办法。

研究制订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规范,切实保护政务信息资源使用过程中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四)强化考核监督。

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并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开展月度绩效评估,不定期进行检查通报,排名靠后的要马上进行整改。

依托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热线等,畅通互动渠道,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和群众评议,接受群众监督。

建立健全督促指导和问责培训机制,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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