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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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一、工程概述

成海路是贯穿莱山区东北部的城市Ⅰ级主干路,北起滨海路,至成龙线下穿绕城高速,沿线经过5xxxx北沙子村,本次修建长度4469.477米,道路规划宽度64米,道路红线宽45米,两侧各9.5米宽绿化带。

路面类型:

沥青混泥土路面;道路设计通行能力为8112pcu/h。

道路全线分为两个标段,0+000桩号—2+000桩号为一标段;2+000桩号—4+469.477桩号为二标段。

所含分部工程有:

道路工程、公路桥涵工程、雨水污水工程、路灯工程四部分。

施工工期:

20xx年5月起到20xx年10月31日止

施工质量等级:

城市Ⅰ级主干路

投资额:

4500万元

二、监理依据

1.国家、建设部、山东省及烟台市有关法律、法规;

2.监理合同、施工合同以及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和协议;

3.设计文件、地质勘察报告;

4.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

6.《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xx);

8.《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xx);

9.《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xx);

10.《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xx);

1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xx);

1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施工规范》(GB50268-97);

xxxx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xx);

xxxx范》(GB500xxxx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施工规范》(GB50268-97);

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xxxx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96);

xxxx程电气照明装置低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

1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20.其它技术标准等。

三、监理范围和目标

1、监理范围及内容

1.1监理范围:

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1.2监理内容:

1.2.1监理范围内的工程投资控制;

1.2.2监理范围内的工程进度控制;

1.2.3监理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控制;

1.2.4监理范围内的合同管理;

1.2.5监理范围内的信息管理;

1.2.6监理范围内为确保总目标的顺利实现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协调;

1.2.7监理合同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为业主提供的服务。

2、监理目标

2.1总目标

2.1.1投资控制目标:

以年预算为基价,合同价为4500万元。

2.1.2质量控制目标:

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1.3工期控制目标:

本工程工期为20xx年5月至20xx年10月止。

四、施工准备阶段为确保目标实现采取的监理措施

1、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并进驻施工现场

建立项目监理机构是实现监理工作目标的组织保证。

这一阶段,监理单位按中标通知书或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以及投标承诺的人员进场计划和中标通知(或合同)要求,迅速将相关人员派到现场,建立起工作制度,明确人员职责,使项目监理机构开始运转工作。

2、参加设计交底

2.1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组织监理人员熟悉、了解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对图纸中出现的问题和差错提出建议,以书面形式报建设单位。

2.2监理工程师还应督促承包单位组织图纸会审,并在约定时间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审图记录,经项目监理机构汇总后书面报建设单位。

2.3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主持,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有关专业人员参加。

一般情况,总监及相关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该参加。

2.4监理工程师通过设计交底主要了解以下主要内容:

2.4.1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要求,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施工环境、环保要求等;

2.4.2设计主导思想、建筑艺术构思和要求,采用的设计规范和施工规范,确定的抗震烈度,基础、结构;

2.4.3对主要建筑材料的要求,对所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要求,以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

2.4.4设计单位对承包单位和监理机构提交的图纸会审记录予以答复;

2.4.5在设计交底会上确认的设计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

2.4.6一般情况下,承包单位负责整理设计交底会议纪要,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认后分发有关各方;

2.4.7如分期分批供图,应通过建设单位确定分批进行设计交底的时间安排。

3、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3.1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程序:

3.1.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约定的时间(一般为7天)内,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3.1.2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间(一般为7天)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

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定;

3.1.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

3.1.4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

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定;

3.1.5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后,还应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

3.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掌握的原则

3.2.1程序要符合要求;

3.2.2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标准,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3.2.3施工组织设计中工期、质量目标应与施工合同相一致;

3.2.4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布置和程序应符合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3.2.5施工组织设计应优先选用成熟的、先进的施工技术,且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降低造价有利。

3.2.6进度计划应采用流水施工方法和网络计划技术,以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且工、料、机进场计划应与进度计划保持协调性;

3.2.7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且有针对性;

3.2.8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

3.2.9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问题,不解除承包单位的责任。

由此引起的质量缺陷改正、工期延长、技措费用的增加,不应成为施工单位索赔的依据。

4、审查承包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体系

施工单位健全的质保体系,对于取得良好的施工效果具有重要作用,因此,项目监理机构一定要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不断健全及完善质保体系,这一点是搞好监理工作很重要的环节,也是取得好的工程质量的重要条件。

4.1承包单位应填写《承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报验申请表》,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的有关资料。

4.2审核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4.3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并满足工程需要,予以签认。

5、审查分包单位资格

5.1承包单位对部分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包必须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

5.2对分包单位资格的审核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或拟分包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完成;

5.3承包单位应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附上经其自审认可的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

5.4项目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时,可会同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以验证分包单位有关资料的符合性;

5.5分包单位的资格符合有关规定并满足工程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予以确认。

5.6分包合同签定后,承包单位应填写《分包合同报验申请表》,并附上分包合同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备案;

5.7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承包单位存在转包、肢解分包、层层分包情况,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予以制止,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

5.8总监对分包单位资格的确认不解除总包单位应负的责任。

6、施工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审查

这里所说的施工测量放线,是指开工前的交桩复测及施工单位建立的控制网,水准点系统。

开工前的交桩是建设单位的责任,一般通过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交桩。

交桩后施工单位必须进行复测,并对所交的桩位进行确认。

6.1承包单位应填写《施工测量方案报审表》,将施工测量方案、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报送监理机构审批认可;

6.2承包单位按报送的《施工测量方案》对建设单位交给施工单位的红线桩、水准点进行校核复测,并在施工场地设置平面坐标控制网(或控制导线)及搞成控制网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并附相应放线的依据资料及测量放线成果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查验;

6.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测量成果及现场查验桩、线的准确性及桩点、桩位保护措施的有效,符合规定时,予以签认,完成交桩过程。

6.4当施工单位对交验的桩位通过复测提出质疑时,应通过建设单位约请政府规定的规划勘察部门或勘察设计单位符合红线桩及水准点引测的成果,最终完成交桩过程,并通过会议纪要的方式予以确认。

7、审查《开工报告》

7.1承包单位认为施工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具备开工条件时,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

7.2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7.2.1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已签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2.2征地拆迁工作能够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

7.2.3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已齐备;

7.2.4施工现场的场地、道路、水、电、通讯和临时设施已满足开工要求,地下障碍物已清除或查明;

7.2.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已经项目监理机构审定;

7.2.6测量控制桩已按计划到位,施工设备、料具已按需要到场,主要材料供应已落实。

7.3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具备开工条件时报项目总监,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并报送建设单位备案,如委托监理合同需建设单位批准,项目总监审核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批准,工期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8、第一次工地会议的组织

第一次工地会议一般应在承包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进驻现场后,工程开工前召开,并由建设单位主持。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下列人员参加:

8.1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

8.2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经理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

8.3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

8.4可邀请有关设计人员参加。

 

4.1.4必须设立监理工程师分级审核制度。

4.2计量控制方法

4.2.1直接使用合同文件规定的数量;

4.2.2根据清单说明,直接使用图纸数量;

4.2.3根据清单说明,直接从现场测定数量;

4.2.4使用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确定的数量;

4.2.5其它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

4.3支付控制方法

4.3.1工程预付款:

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限额和付款阶段规定,分次支付。

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回扣办法进行回扣。

4.3.2以物理单位计量的项目:

将每月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月计量汇总表中的工程数量与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单价相乘,得出的金额作为该清单项目期中支付的金额。

4.3.3以自然单位计量的项目:

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支付阶段和支付比例分期支付。

4.3.4工程变更项目:

依据工程变更令中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批准的单价和工程数量办理支付。

4.3.5索赔项目:

依据业主批准的索赔审批书办理支付。

4.3.6保留金:

在办理支付的同时,用确认支付额乘以合同规定的保留金比例得到应扣保留金款额。

5.投资控制措施

5.1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根据承建单位提出的结算书,配合进度要求和质量认证,投资监理工程师在汇总质量情况的基础上对提报的结算书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核意见。

5.2经济措施

5.2.1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定期进行实际投资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较,如有偏差,及时分析原因,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实际投资控制在计划控制允许范围内。

5.2.2对工程投资支出做出分析和预测,向业主提交项目投资控制报告。

5.3技术措施:

5.3.1工程量清单

5.3.1.1数量核算

项目监理部在接到业主下发的工程量清单后28天内,应根据合同文件对原工程量清单的数量进行认真核算。

首先,核算图纸数量表的数量,确定实际图纸数量;其次根据实际图纸数量和清单说明核算清单数量,确定清单数量控制值。

5.3.1.2单价划分

项目监理部应敦促承包商签订《合同协议书》后xxxx它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一份工程细目清单,说明清单栏目所包含的工程细目内容和单价构成,并对以“项”和部分以“分部”为单位进行计量的清单项目提出划分计量阶段的建议。

5.3.1.3清单调整与确认

单价划分经批准后7日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项目监理部应敦促承包商在规定期限内,进一步澄清原清单是否有遗漏项目。

若无,项目监理部根据上述确认、数量核算和单价划分对工程量清单加以调整,并报业主代表审批。

经批准的调整后工程清单,将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成为计量支付工作的基础依据之一。

5.3.1.4清单分解

项目监理部应督促承包商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按分项工程划分进行分解,形成若干个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

项目监理部对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进行严格审批,并报项目管理处备案。

经批准的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将作为分项工程完工计量和支付的基础依据。

5.3.1.5清单变化

工程变更:

由于工程变更引起的清单变化,必须以项目监理部签发的工程变更通知和工程变更令为准。

工程变更引起的清单变化按以下原则处理:

原清单项目、单价不变,数量减少,且项目清单减少未超出25%,直接在原清单内以变更减少的形式办理;原清单项目、单价不变,数量减少,且项目清单减少超出25%,或清单项目增加,都视为数量变更,按合同规定重新调整单价,纳入数量变更清单;原清单项目、数量不变,单价变化的,直接纳入变更清单;原清单项目发生变化,数量和单价随之改变的,直接纳入变更清单。

5.3.2中间计量

5.3.2.1计量依据

5.3.2.1.1业主和承包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主要是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合同图纸;

5.3.2.1.2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工程变更通知和工程变更令;

5.3.2.1.3费用索赔评估;

5.3.2.1.4质量验收和质量评定结果及其质量保证资料;

5.3.2.1.5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书面发布的有关文件;

5.3.2.1.6其它规定依据。

5.3.2.2计量原则

5.3.2.2.1按合同计量原则:

计量应采用合同文件规定的范围、方法、内容和计量单位。

5.3.2.2.2按实计量原则: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为施工图提供的暂估数量,不作为承包商发行合同时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工程量,计量工程量应是按图纸和实际要求完成的,经监理工程师计算和现场测量的工程量。

5.3.2.2.3“按质论价”的原则:

所有计量的工程项目均应达到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视工程质量情况,决定按质论价。

5.3.2.2.4准确计量原则:

计量工作要做到不超计、不漏计、不重计。

5.3.2.2.5事前计量原则:

立项和计量工作应在工程进行前进行。

5.3.2.2.6三方联测原则:

对于数量比较大的现场确认,应由业主项目管理处、监理和承包商三方联测确定,共同签认。

5.3.2.3计量程序

5.3.2.3.1计量支付许可证:

在承包人未得到项目监理部颁发的计量支付许可证之前,监理工程师不办理承包人的任何计量支付申请。

承包人得到监理工程师颁发的计量支付许可证的前提条件:

计量支付体系建立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工程量清单核算完成,并经业主代表批准;工程细目清单编制和标价划分完成,并经项目管理处批准;原地面线测量和清表后地面线测量完毕,结果经项目管理处批准;提交总体工程计量支付申请。

5.3.2.3.2周计量:

承包人应以周为单位对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所完工程项目进行计量,填报周中间计量单;驻工地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审查,项目监理部计量工程师对其进行审定。

5.3.2.3.3月汇总:

承包人须以月为单位对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周中间计量进行汇总。

驻地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审查,总监代表对其进行审核。

业主代表对其进行批准。

5.3.2.3.4分项完工计量:

承包人应在当月对质量评定规定等级的所完分项工程进行完工计量,同时附详细的证明材料;驻地监理工程师以分项工程支付清单为基础,以质量优良、数据准确、资料齐全为原则对其进行审查;总监代表处计量工程师对其进行审核。

业主代表处对其进行批准。

5.3.3中间支付

5.3.3.1支付依据

5.3.3.1.1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合同图纸;

5.3.3.1.2清单控制数量和分项工程完工计量清单;

5.3.3.1.3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和业主项目管理处批准的月计量汇总表。

5.3.3.2支付条件

5.3.3.2.1获得计量支付许可证;

5.3.3.2.2完成了合同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

5.3.3.2.3所完工程项目质量合格;

5.3.3.2.4工程数量计量准确;

5.3.3.2.5有准确可靠的支付依据和凭证;

5.3.3.2.6有关监理工程师指令得执行且结果令监理工程师满意。

5.3.3.3支付程序

5.3.3.3.1承包人提出申请:

每月25日前,承包人应通过项目监理部向业主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说明当月应支付的工程款及扣还的费用。

承包人在申请工程款支付的同时应出具一系列报表,包括财务支付月报、月计量汇总表、清单支付月报和变更支付月报,详细载明本月应支付的工程项目的数量及金额。

此表应按监理工程师指定格式填写,所有数量以监理工程师最终签认的数量为准。

5.3.3.3.2项目监理部审核汇总:

项目监理部对承包人提交的支付月报进行认真审查和核实,并于28日内编制中期支付证书和工程支付汇总表提交业主代表审批。

5.4合同措施:

5.2.1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好各种文件图纸,积累素材,为可能发生索赔提供处理依据。

5.4.2每月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进行审核,填写《()月工程量审核表》。

5.4.3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对投资控制的影响。

5.4.4严格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早、过量支付。

6.投资控制流程(见下页)

 

接受业主提供的标底

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接受承包单位工程计量申请表

工程量复查、现场核验

《()月份工程量核验表》

承包单位付款申请

审核承包单位付款申请

《工程款支付凭证》

业主付款

审核竣工结算

投资状态分析

 

二、进度控制措施

1.进度控制目标

本工程项目的计划开工时间为20xx年5月,竣工时间为20xx年10月(附总进度计划)。

2.进度控制原则

2.1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目标。

2.2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控制进度。

2.3应采用动态的控制方法,对工程进度进行主动控制。

2.4在工程项目进展过程中,随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计划值与实际完成值的比较与分析,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确保建设总工期。

3.进度控制内容

3.1审查施工总进度计划,必要时提出意见。

3.2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及所列的规格与数量、质量是否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3.3在项目进度全过程中按月、季、年进行计划值与实际完成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及时提出意见。

3.4依据批准的进度计划,对施工进度进行比较、随时分析进度存在的问题。

3.5现场监理采用横道图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

3.6建立确保总工期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等。

3.7及时进行工程计量,为向施工单位支付进度款提供进度方面的依据。

4.进度控制措施

4.1组织措施

4.1.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进度的全面控制,进度目标控制措施、责任落实到人。

4.1.2在总工期目标内,将总目标逐月分解,确保每月进度目标实现。

4.1.3定期组织召开由业主、承建单位及有关单位参加的进度协调会,进行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发现偏差,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落实下月进度计划。

4.2经济措施

每月向业主汇报当月进度情况及下月进度计划(主要采用月报形式),提醒业主下月需准备的资金、材料、设备情况,确保资金、材料、设备及时到位。

4.3技术措施

4.3.1要求承建单位科学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控制其执行。

4.3.2依据总进度计划,审查承建单位编制的月作业计划,并监督其执行。

4.3.3跟踪检查承建单位投入人力、材料、设备、施工方法、现场管理等与计划安排的相符性。

4.4合同措施

4.2.1了解承建单位的施工能力,必要时建议业主更换施工队伍。

4.4.2按合同要求协调各方关系,落实计划,确保工期目标。

5.进度控制流程(见下页)

 

项目总工期目标

承包单位提交施工进度计划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施工进度计划审批表》

施工单位实施过程分段提交详细计划或变更计划

责成施工单位采取措施

申报

监理工程师审核

《施工进度计划审批表》

实施

监理工程师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

按计划执行

三、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目标

促使合同各方及时、完整地履行合同和协议,监理合同履约率达到100%。

2.合同管理原则

充分考虑有关各方的利益,公正、科学地处理有关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

3.合同管理内容

3.1拟订本工程项目合同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3.2协助业主拟订项目的各类合同条款,并参与各类合同的商谈。

3.3合同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

3.4协助业主处理与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纠纷事宜。

4.合同管理措施

4.1合同签订的管理的措施

协助业主确定合同结构,起草有关的合同,并参与各类合同的谈判;在具备了签订施工合同条件的情况下,监理单位可对承包单位的资格、资质和履约能力进行预审。

4.2合同履行的管理措施

4.2.1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督促双方履行应尽义务。

4.2.2根据业主的授权代表业主行使工程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等权力。

4.2.3跟踪管理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检查有关各方的履约情况,并定期向业主汇报。

4.2.4协助业主处理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纠纷事宜。

4.2.5协助业主按施工合同行使竣工验收权和履行工程竣工结算义务。

4.2.6督促业主的档案管理应按照国家《档案法》及有关规定,建档保管。

5、索赔处理流程

 

承包单位提出索赔报告

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

总监主持审核

不同意

索赔理由成立

同意

不同意

索赔的依据有效完整

同意

不同意

索赔的计算正确

同意

业主

接受索赔报告并与对方谈判

同意

调解仲裁

意见一致

业主

起草索赔意见或签注批复

双方达成一致后签署

索赔生效

四、信息管理

1.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

1.1明确信息流程

1.2收集监理信息

1.2.1工程概况

1.2.2承包单位项目组织系统

1.2.3工程进度

1.2.4工程质量

1.2.5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

1.2.6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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