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开发产品协议书范本新整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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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校企合作开发产品协议书范本2018新整理版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校企合作开发产品协议书范本2018新整理版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
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鉴于甲方为在领域具有国内领先的学术与研究水平、并取得丰硕成果的高等学府,乙方为具有生产合法资质和生产条件、并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的现代化企业。
甲乙双方经友好沟通,在加快推进的产业化方面形成共识,就合作开发达成一致,签署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与目标
1、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
2、经营场所:
______________。
3、目标:
在合作期内,乙方根据市场需求,提出需要合作开发的具体产品,双方合作完成产品的注册申报。
二、时间与经费
1、本协议合作时间暂定为______年,期间乙方根据每个项目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研发经费,用于产品研发及相关技术支持工作,具体协议另签。
2、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可根据需要另行商订新的合作协议。
三、双方职责与义务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
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职责与义务:
(1)负责材料的基础研究工作,如结构表征、物理和化学性能、生物学评价实验、用于医疗用品的风险评估等,并形成技术资料,使其具有申报医疗用品的基本条件。
(2)负责材料的实验室小生产与检验的技术开发和培训,如材料的纯化、交联、改性、灭菌处理等,并培训乙方技术人员,使乙方掌握相关技术,以具备相应的生产和检验能力。
材料的中试和产业化的技术指导等培训合同另签。
(3)对产品的生产技术和材料特性进行持续的改进研究,以保持双方合作开发的产品在技术和材料方面的领先地位。
2、乙方职责与义务:
(1)按本协议约定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合作研发经费。
(2)负责产品的注册申报,在甲方协助下组织产品注册材料,取得注册证。
(3)负责建立产品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场地、生产与检验设施设备、人员等。
形成产品的生产和质量控制能力,组织实施产品生产。
(4)负责产品的营销策划,执行营销管理,组建销售和市场推广队伍,实现产品的产业化。
四、双方权利及利益分配
1、合作前双方已有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
2、合作过程中新产生的所有技术秘密及专利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双方均有单独或共同使用的权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能将共有技术及专利擅自转让、许可或与第三方合作使用。
3、双方合作过程中涉及和了解到的所有技术秘密,不得向外泄密或转让。
4、根据国家对高科技项目及产学研结合的鼓励与扶持政策,双方联合申报国家与地方政府的相关基金。
由甲方牵头申报的,国家和地方政府下拨资金的______%归甲方,______%归乙方。
由乙方牵头申报的,资金的______%归乙方,______%归甲方。
5、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合作开发产品的注册证归乙方所有。
乙方自取得注册证之日起______年内,提取该产品实际销售额的______%,作为甲方的收益。
五、约定事项
1、双方合作开发产品时,应共同进行技术与市场评估,商定工作进程,制定工作进度表,并及时沟通,以便按时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2、无论共有或双方各自拥有的专利,已使用于双方合作开发产品的,不得再独家许可或独家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3、甲方提供的技术及开发的产品,应不涉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
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4、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如有违约,对方可要求修订或终止本协议。
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关损失。
六、其他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可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以下无正文,使用前请删除。
备注:
1.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格式,申请人可根据需要依法对协议书的内容作适当调整。
2.申请人在使用本参考格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得手填。
法律知识之无效合同:
无效合固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
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但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
无效合同的原因有三种:
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
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2)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3)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2)违反钍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4)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5)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
但有两例外:
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
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