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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设计管理工作指引

 

一.结构设计管理的重要性3

二.结构设计各阶段的主要任务与实现目标3

三.结构设计管理流程4

四.结构阶段化设计管控的主要措施5

五.设计审查主要内容6

六.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阶段控制要点6

七.施工图阶段设计审查要点9

八.施工现场工作要点17

 

一.结构设计管理的重要性

安全、经济、适用、美观及便于施工是进行建筑结构设计的原则。

一个优秀的建筑结构设计应该是这五个方面的最佳组合。

结构设计一般在建筑设计之后,结构设计不能破坏建筑设计,同时建筑设计也不能超出结构设计以及现代工艺的能力范围,结构设计决定了建筑设计能否实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建筑工程设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而结构设计作为工程设计不可分割的一环,必然对工程设计的成败起重大的影响作用。

因此,优化结构设计、发展先进设计理念、加快新型建材的研究与应用、使建筑结构设计更加安全、适用、经济是当务之急。

作为项目业主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推动者、管理者及执行者,在了解结构设计基本理念的基础上,在工程设计阶段进行严格的设计管控工作,以达到安全、适用、经济的要求,是为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

从工程建设成本的角度,工程建设成本主要集中在工程设计、项目施工这两个阶段。

虽然工程建设成本的发生主要在工程施工阶段,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大小以及费用的发生是否合理,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前期的规划设计阶段,在规划设计方案确定的前提下,结构设计方案的合理与否对整个工程造价及后续施工都影响巨大。

因此,作为项目业主方,进行严格设计管控,并在项目的前期策划阶段就积极的参与到建筑方案的设计及其结构方案的实现中去,并在设计过程中强化阶段设计成果的管理,在施工阶段进行重点节点的控制,对项目工程设计及施工实行全过程动态管控,通过加强项目设计阶段和项目建设阶段的成本控制,以实现项目建设成本控制的目标。

二.结构设计各阶段的主要任务与实现目标

结构设计方案的优化是方案设计阶段的首要任务,它不仅仅是整个后续施工图设计的基础,更对整个工程建设成本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建筑方案的规划设计阶段,对建筑设计方案提出结构实现上的重要参考意见,使设计方案不但要满足功能、美观的要求,还要考虑技术上的可行性以及经济上的合理性,最大限度实现价值工程的目标。

另外,在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通过阶段化设计成果管理及限额设计等手段从源头上控制好设计质量及建设成本。

由于关注点的不同,设计单位往往对工程成本控制的重视程度不如开发单位,经常难以满足开发单位对于工程质量、成本、工期等方面的要求。

因此这一阶段的设计要素控制应该由项目业主方牵头,由设计单位来实现。

业主方在委托设计前,要组织力量对成本、技术等可控敏感的部分进行专题调研,通过考察相关项目、收集最新技术资料,组织专题专家会等方式,与设计单位共同完成设计关键要素的控制。

在确定项目技术方案的同时,也同时确定成本控制目标。

在委托设计中,采用限额设计的方式,在设计任务书中把包含成本控制内容的意图系统、明确地告知设计单位。

图纸阶段性成果完成时,应及时组织图纸会审来控制设计质量和工程成本,从建筑、结构、机电设备等各专业设计以及工程、销售等多角度对设计方案进行可行性、合理性分析,并应经常性召开各专业、各参与方联席会议,高效而清楚地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主要节点控制目标:

(1)通过限额设计落实目标成本的要求:

在满足设计质量的前提下,限制钢筋含量、砼含量、节点设计等对工程造价影响大的内容;在满足建筑效果的前提下,控制装饰用料和建筑材料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2)通过规范化的设计任务书和设计合同严格控制设计单位的设计质量:

在项目前期即尽可能确定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参数,防止因设计自身失误原因导致成本增加。

(3)通过规范化的设计评审流程来评价各重要设计节点的设计成果质量。

三.结构设计管理流程

与设计院沟通,灌输成本意识,签订限额设计合同;

要求设计院分阶段提供本项目结构专业统一技术措施或结构设计技术条件;

项目公司初步审查并提交设计管理部审核,提供修改及补充意见;

与设计院进行沟通,达成一致;

设计院进行桩基方案设计及上部结构方案布置,必要时要做多方案对比分析;

项目公司审查并提交设计管理部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与设计院方沟通,达成一致;

设计院开始做样板单元的配筋设计,包括梁、板、柱、墙及基础;

项目公司审查并提交设计管理部审核并提供修改意见;

与设计院方沟通,达成一致;

设计院按照双方确认的样板配筋图开展全面的施工图设计,并完成内部校审及会签;

第三方审图公司及项目公司、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并提供修改意见;

三方沟通,达成一致;

正式盖章出图;

召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进行施工前图纸会审。

四.结构阶段化设计管控的主要措施

设计管理实行过程管理

(1)在每一阶段开始前,应向业主方提供该阶段的输入文件(包括计算模型文件),该阶段结束时,应向甲方提供该阶段的输出文件(包括计算模型文件)。

文件交流应以书面材料(含传真、电邮、电子版模型)形式进行。

(2)每一阶段结果须经甲方审核通过。

(3)在阶段设计过程中,当出现未曾预料到的问题而导致诸如结构方案改变、成本上升等等时,应及时与甲方沟通,以确保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

阶段设计成果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结构设计统一技术措施。

(2)荷载取值,包括面层、墙体等恒活荷载。

(3)建筑方案确定时,结构构件的布置草图及预估尺寸。

(4)电算设计参数(Wmass.out文件前半部分)。

(5)电算输入模板尺寸及荷载图形文件(面荷、线荷、点荷)。

(6)电算宏观指标结果文件:

Wmass.out,Wzq.out,Wdisp.out,柱轴压比图形文件,柱底内力图形文件。

(7)天然地基承载力取值及单桩承载力取值。

(8)天然基础沉降计算。

(9)计算模型文件电子档(含上部结构、基础及特殊构件计算等)。

提交正式施工图前7天,必须提供全套白图(打印图纸)给业主方审核。

对以上各阶段内容,设计单位应向业主方提供合理的进度计划,每一阶段内容完成时,应及时向业主方提供。

五.设计审查主要内容

各阶段设计文件审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设计条件要求;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008版)要求;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稳定性是否能达到相应要求;

各阶段设计文件是否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2008版)相应要求;

各专业设计是否相互影响,是否存在错、漏、碰、缺,是否满足设计一致性要求;

设计引用的规范、标准图集等是否为现行通用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要求;

设计引用的地质条件、基坑支护、抗浮水位等是否符合勘察设计报告的内容要求。

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资质及其相关设计人员是否在施工图纸上加盖相应图章和签字(施工图文件)。

六.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阶段控制要点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是施工图设计的基础及依据,该阶段是整个工程成本的主要控制部分。

做好方案及初步阶段设计,可有效达成设计成本及质量管理目标,节约后续设计工期。

完善周到的方案及初步设计,还可减少后续设计变更,达到节约成本、保证质量、控制工期的管理目标。

另外,因在建筑方案确定的前提下,结构设计的合理与否成为工程项目质量与成本管理的重要因素。

结构专业在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的深入设计,也可有效保证同设计院的沟通协调,避免后续阶段发生较大的设计修改及设计人员的抵触情绪。

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的主要控制因素:

(1)地区条件:

包括基本风压、地质条件、抗震设防烈度、地方规范差异等。

(2)建筑类型:

包括建筑体型(平面凹入及凸出比例、长宽比、高宽比等)、建筑高度、层数、层高、是否有拐角窗等。

(3)结构方案:

包括结构竖向构件是否上下贯通布置,是否设置转换层,立面收缩或突出是否过大等。

(4)地下室设计。

第一类影响因素是为地域差异的影响,于结构可调整压缩空间较小。

在抗震设防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后,结构类型和房屋建筑的高度就成为确定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的主要因素。

第二类、第三类及第四类影响因素则有较大可调整空间。

方案及初步设计审核要点:

(1)对于建筑平面布置,宜保证在一个独立结构单元内,宜使结构平面形状简单、规则、对称,并具有良好的整体性。

并使结构抗侧力构件传力明确,刚度和承载力分布均匀。

体型的规则性可有效保证结构成本的经济性。

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平面布置形式。

(2)随着建筑高度的增加,风荷载明显加大,故高层建筑宜选用风作用效应较小的平面形状。

(3)建筑高度是为影响结构地震作用效应、抗震等级、机电设备配置的重要因素,随着建筑高度的增加,建造成本亦会相应增加,一般情况下,于建筑高度60米、80米为阶段性高度临界点。

另外,为避免进行结构超限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建筑高度不宜超过抗震设计时高度超限的高层建筑结构的界限高度。

(4)建筑结构要求合适高宽比、长宽比限值,一般情况下,高宽比宜控制在6左右,并不宜大于7,可获得较为理想的结构刚度,节约建造成本。

平面长宽比、凹凸不规则应满足规范相关要求,避免平面不规则,避免结构超限审查,从而增加建造成本。

(5)平面布局中,应注意尽量避免楼板局部不连续或楼板开大洞,楼面凹入或开洞尺寸不宜大于楼面宽度的一半;楼板开洞总面积不宜超过楼面面积的30%;在扣除凹入或开洞后,楼板在任一方向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5m,且开洞后每一边的楼板净宽度不应小于2m。

在高层建筑中,地下室顶板及屋面层楼板刚度应加强,普通地下室顶板厚度不宜小于160mm;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端时,应避免在地下室顶板开大洞口,其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80mm;屋面板厚度不宜小于120mm。

(6)注意建筑层数、层高的影响,一般高层住宅建筑中,层数宜设计成18层(60米)、25层(80米)、32层(100米)的临界值,层高宜控制在2.9米以内,避免设计成3米以上,造成结构成本增加。

(7)对于飘窗设计,尤其在高烈度地震区,应尽量避免设计成拐角窗,造成结构薄弱部位,增加建造成本。

(8)结构竖向构件应连续贯通布置,高层建筑的竖向体型宜规则、均匀,避免有过大的外挑和内收。

结构的侧向刚度宜下大上小,逐渐均匀变化,不应采用竖向布置严重不规则的结构。

除顶层外,上部楼层局部收进的水平向尺寸不宜大于相邻下一层25%,当上部结构楼层相对于下部楼层外挑时,水平外挑尺寸不宜大于该楼层水平尺寸的10%并不宜大于4m。

(9)当考虑建筑底部大空间的需要而设置转换层或局部转换层时,在地面以上的大空间层数,8度时不宜超过3层,7度时不宜超过5层,6度时其层数可适当增加。

转换层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80mm,与转换层相邻楼层的楼板也应适当加强。

(10)抗震设计时,高层框架结构不宜采用单跨框架。

(11)高层建筑宜设地下室,地下室设计应结合地区人防要求进行设计。

考虑平、战结合,合理布置柱网,一般情况下,经济柱网宜按跨度8-8.5米控制。

地下室层高应控制梁下高度2.8米(净高2.2米),一般非人防设计3.4~3.6米,人防设计层高3.6~3.8米。

另外,地下室顶板可采用平板式无梁楼盖结构,层高可控制为3.3米。

(12)地下室覆土一般按不超过1.2m考虑,确实需要种大树,可采用局部堆土方式。

(13)方案或初步设计时,景观设计应提出设计条件,并达到一定设计深度要求(如确定景观游泳池、假山、喷泉、建筑小品、大树的位置等),避免后续结构设计荷载不能满足景观设计的要求。

(14)基础选型与设计时,应结合周边环境、场地及地质条件、施工工艺、工期、材料供应等情况综合考虑,必要时应提供多方案比选。

七.施工图阶段设计审查要点

编号

项目

审查内容

1

设计依据

1.1

工程建设标准

使用的设计规范、规程名称及版本,是否适用于本工程,是否为有效版本

1.2

抗震设防分类

建筑抗震设计所采用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的规定

1.3

抗震设计参数

(1)是否正确使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所提供的岩土参数,是否正确采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对基础形式、地基处理、防腐蚀措施(地下水有腐蚀性时)等提出的建议并采取了相应措施。

(2)建筑抗震设计采用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所属设计地震分组,是否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ll-2008附录A采用;对已编制抗震设防区划的城市,是否按批准的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参数采用:

对于在规范上未明确的地区,地震动参数的取值应由勘察单位依据GB50011-2008第1.0.4、1.0.5条提供。

1.4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是否正确使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所提供的岩土参数,是否正确采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对基础形式、地基处理、防腐蚀措施(地下水有腐蚀性时)等提出的建议并采取了相应措施。

(2)需考虑地下水位对地下建筑影响的工程,设计及计算所采用的防水设计水位和抗浮设计水位,是否符合《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所提水位。

注: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9第4.1.13条规定,岩土工程勘察时应提供设计所需的地下水位。

2

结构计算书

2.1

设计软件适用性

提供结构及构件设计所使用的软件的名称、版本号

2.2

结构计算书内容完整性

结构设计计算书应包括输人的结构总体计算总信息、周期、振型、地震作用、位移、结构平面简图、荷载平面简图、配筋平面简图:

地基计算:

基础计算;人防计算:

挡土墙计算;水池计算;楼梯计算等

2.3

荷载取值

(1)楼层荷载应根据各部分空间实用功能按实际布置,认真区分恒、活荷载,活载应按《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版)执行,楼层恒载应按实际荷载仔细计算,荷载布置严禁无计算或使用依据的随意放大。

(2)地下室室外地面施工荷载按10KN/M2考虑,室内(住宅楼平面范围内)部分施工荷载按5KN/M2考虑,分项系数1.0,其与覆土、消防车荷载、人防荷载不同时考虑。

(3)当地下室上部有覆土时,消防车荷载应考虑土层对荷载折减。

无覆土时,应提供楼板冲切承载力计算,并应考虑动力系数。

(4)多层地下室时可考虑人防荷载折减。

2.4

计算分析

(1)计算模型的建立,必要的简化计算与处理,是否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

(2)复杂结构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内力和变形分析时,需采用了不少于两个不同的力学模型的软件进行计算,并对其计算结果进行分析比较。

(3)所有计算机计算结果,须满足规范相关要求。

2.5

计算参数

(1)基本风压按50年重现期取值,对于特别重要或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60米)其基本风压可按按10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采用;强度计算按10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采用,位移计算按5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采用。

(2)传给基础的荷载应考虑折减,主裙楼结构各部分折减系数应合理计算。

(3)一般剪力墙结构墙体竖向钢筋均按最小配筋率0.25%或0.2%(四级抗震)控制。

(4)底层层高(考虑柱计算长度)是否符合工程实际,一般在高烈度地震区(7度以上)及高风压地区(0.5KN/M2以上)需考虑。

(5)活荷载≤4.0KN/M2时,不考虑活荷载最不利布置。

(6)多层结构地震作用计算时,不考虑偶然偏心。

3

结构设计总说明

着重审查设计依据条件、设计标高是否正确,结构材料选用、统一构造做法、标准图选用是否正确,对涉及使用、施工等方面需作说明的问题是否已作交代。

审查内容一般包括:

(1)建筑结构类型及概况,建筑结构安全等和设计使用年限,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及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和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砌体结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基本雪压和基本风压,地面粗糙度,人防工程抗力等级等。

(2)设计±0.000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标高、持力层土层类型及承载力特征值,地下水类型及标高、防水设计水位和抗浮设计水位,场地的地震动参数,地基液化,湿陷及其他不良地质作用,地基土冻结晶深度等描述是否正确,相应的处理措施是否落实。

(3)设计荷载,包括人防荷载、施工荷载以及规范未做出具体规定的荷载均应注明使用荷载标准值。

(4)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材料选用、强度等级、材料性能(包括钢材强屈比、超强比等性能指标)和施工质量的特别要求等。

(5)受力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结构的统一做法和构造要求及标准图集选用。

(6)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构件耐火极限、钢结构放火、防腐蚀及施工安装要求等。

(7)施工注意事项,如后浇带设置、封闭时间及所用材料性能、施工程序、专业配合及施工质量验收的特殊要求、冬期施工、如采用施工降水,施工降水的持续时间等。

(8)是否要进行沉降观测,如要进行观测,沉降观测的措施是否落实,是否正确。

4

地基和基础

4.1

基础选型与地基处理

(1)基础选型、埋深和布置是否合理,基础底面标高不同或局部未达到勘察报告建议的持力层时结构处理措施是否得当。

(2)人工地基的处理方案和技术要求是否合理,施工、检测及验收要求是否明确。

(3)桩基类型选择、桩的布置、试桩要求、成桩方法、终止沉桩条件、桩的检测及桩基的施工质量验收要求是否明确。

(4)深基础施工中是否提出了基础施工中施工单位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基坑开挖和工程降水时有无消除对毗邻建筑物的影响及确保边坡稳定的措施。

(5)对有液化土层的地基,是否根据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地基液化等级,结合具体情况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液化土中的桩的配筋范围是否符合GB50011-2008第4.4.5条的要求

(6)防水砼结构的砼强度等级及厚度要求。

4.2

地基和基础设计

(1)地下室顶板和外墙计算,采用的计算简图和荷载取值(包括地下室外墙的地下水压力及地面荷载等)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地下室外墙迎水面保护层厚度30mm,宜采用小直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

(2)存在软弱下卧层时,是否对下卧层进行了强度和变形验算。

(3)单桩承载力的确定是否正确,群桩的承载力计算是否正确:

桩身混凝土强度是否满足桩的承载力设计要求;桩的选型与布置是否经济。

(4)筏形基础的设计计算方法是否正确,见GB50007-2002第8.4.10-8.4.13,板厚是否合理、经济。

(5地基承载力及变形计算、桩基沉降验算、高层建筑高层部分与裙房间差异沉降控制和处理是否正确。

(6)基础设计(包括桩基承台),除抗弯计算外,是否进行了抗冲切及抗剪切验算以及必要时的局部受压验算,见GB5007-2002第8.2.7条、8、3.1条、8.3.2条、8.5.15~8.5.20条及8.4节等。

(7)人防地下室结构选型是否正确,设计荷载取值、计算和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8天然地基基础是否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4.2.2条进行抗震验算。

(9)地下室抗浮设计时,抗拔桩或抗拔锚杆、抗水板设计及验算是否满足要求

(10)地下室墙的门(窗)洞口是否按计算设置了地梁;地下室设置的隔墙是否进行了计算,其计算简图、荷载取值、受力传力路径是否明确合理

5

混凝土结构

5.1

结构布置

(1)主楼与裙房的连接处理是否正确:

结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的设置和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当主楼与裙房间不设缝时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计算并采取了有效措施。

(2)转换层结构选型是否合理,转换层结构上下层楼板及抗侧力构件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了加强。

(3)建筑及设备专业对结构的不利影响,例如建筑开角窗及设备在梁上开洞等,是否已采取可靠措施。

(4)房屋局部采用小型钢网架、钢桥架、钢雨蓬等钢结构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安全可靠,结构计算、构造、加工制作及施工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5)填充墙、女儿墙和其他非结构构件及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是否符合规范的规定,是否安全可靠。

(6)框架结构抗震设计时,不应采用部分由砌体培承重的混合形式:

框架结构中楼、电梯间及局部出屋顶的电梯机房、楼梯间、水箱间等,应采用框架承重,不得采用砌体墙承重。

(7)抗震设计的框架结构中,当仅布置少量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时,结构分析计算应考虑该剪力墙与框架的协同工作,宜减小剪力墙的作用,并宜增加与剪力墙相连之柱子的配筋。

其设计计算和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JGJ3-2002第6.1.7条的要求。

(8)采用短肢剪力墙结构时(墙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为5~8的剪力墙),应符合JGJ3-2002第7.1.2条的规定。

(注:

一般住宅设计中不建议采用)

(9)属于复杂高层建筑结构的,其适用范围、结构布置、抗震措施是否符合JGJ3-2002第10章的有关规定。

(10)结构变形缝设计间距及宽度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缝宽应不小于70mm。

(11)楼梯间结构布置,梯板厚度、楼梯梁、板配筋是否合理,当楼梯跨度较大时宜采用梁式楼梯。

5.2

配筋与构造

(l)梁、板、柱和剪力墙的配筋应满足结构计算要求(包括抗震设计时框架梁、柱箍筋加密等),当由承载力控制时,宜采用高强度钢筋。

(2)剪力墙厚度及剪力墙和框支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确定应符合规范、规程的规定。

(3)剪力墙开洞形成独立小墙肢(墙肢高厚比≤3)按柱配筋时,其箍筋配置除符合框架柱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剪力墙水平筋的配筋要求。

(4)楼面梁支承在剪力墙上时,应按JGJ3-2002第7.1.7条的要求采取措施增强剪力墙出平面的抗弯能力:

并应满足钢筋锚固要求,应避免楼面梁垂直支承在无翼墙的剪力墙的端部。

(5)剪力墙结构设角窗时,该处L形连梁应按双悬挑梁复核,该处墙体和楼板应专门进行加强。

(6)受力预埋件的锚筋、预制构件和电梯机房等处的吊环,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

(7)跨高比≥5的连梁宜按框架梁进行设计:

不宜将楼面主梁支承在剪力墙之间的连梁上。

(8)带转换层结构的转换层设置高度、落地剪力墙间距、框支柱与落地剪力干部间距,是否符合JGJ3-2002第10.2节的有关规定。

(9)结构伸缩缝的最大间距超过规范规定时,是否采取了减少温度作用和混凝十收缩对结构影响的可靠措施。

(10)框架梁支座负钢筋配筋率是不应超过2.5%,框架梁端底面和顶面纵向钢筋面积的比值是否满足GB50011-2001第6.3.3的要求。

(11)混凝土结构构件的钢筋锚固、连接是否俩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及其它有关规范、规程关于钢筋锚固、连接的规定。

(12)框架梁、柱箍筋加密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钢筋混凝土梁腹板高度hw≥450,梁侧的纵向构造钢筋设置是否满足要求。

(13)悬臂梁有收头边梁、井格梁的梁交汇处应设附加横向钢筋。

5.3

现浇钢筋混凝土楼盖

(1)现浇板、墙厚度取值是否合理,板配筋率是否满足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要求。

(2)钢筋混凝土楼盖中,当梁、板跨度较大,或楼面梁高度较小(包括扁梁),或悬臂构件悬臂长度较大时,除验算其承载力外,应验算其挠度和裂缝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

(3)高层建筑中,一般楼层现浇楼板厚度不应小于80mm,当板内预埋暗管时不宜小于100mm;顶层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20mm,宜双层双向配筋;转换层楼板应符合本规程第10章的有关规定;普通地下室顶板厚度不宜小于160mm;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的顶楼盖应采用梁板结构,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8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且每层每个方向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5%。

(4)高层建筑屋面板、及跨度、厚度较大楼层板,应考虑温度裂缝影响采取加强措施

八.施工现场工作要点

施工现场主要工作内容

(1)组织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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