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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规划计划

林西县二0一二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免疫规划是全县疾病控制的中心工作,在主管局的监督指导、疾控中心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市、县免疫规划工作目标,2012年全县免疫规划工作要以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为主线,紧紧围绕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开展工作。

加强免疫规划场所规划建设,强化规范化免疫门诊运行管理及免疫规划工作人员素质和技能培训,规范预防接种行为,提高免疫规划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快依法实施预防接种工作和规范化管理进程,逐步实现市县免疫规划目标,制定此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目标

1、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麻风疫苗、乙脑疫苗基础免疫12月龄合格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2、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24小时及时接种率保持在98%以上。

3、A群流脑多糖疫苗18月龄内、甲肝疫苗24月龄内基础免疫合格接种率达95%以上。

4、脊髓灰质炎疫苗、麻腮疫苗、麻腮风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乙脑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5、白破疫苗、A+C流脑多糖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二)、稳控发病指标(赤峰市)

1、保持无脊灰状态,脊灰野病毒病例、疫苗衍生株病例和临床符合病例均控制在“零”。

2、加速麻疹控制,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3、白喉发病率控制在0.03/10万以下,百日咳控制在0.3/10万以下,保持无新生儿破伤风状态,实现消除目标。

4、15岁以下人群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率控制在1%以下,遏制并降低乙肝发病率。

5、控制风疹、腮腺炎、水痘、流脑、乙脑等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暴发疫情,防止发生大范围流行和因此而导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6、狂犬病的发病控制在“零”。

上述1、6项如有病例发生,免疫规划考核将实行一票否决。

(三)、免疫成功率指标

1、新生儿乙肝疫苗抗体阳转率达90%以上,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抗体阳性率达85%(抗—HBs),达保护水平阳性率75%以上(抗—HBs≥10miu)。

2、18岁以下人群麻疹抗体阳性率达90%以上。

(四)、监测工作指标

1、县疾控中心对哨点医院、哨点医院内部及防保站对院内相关科室主动监测频次达到规定标准。

2、AFP病例报告及时率、合格粪便采集、标本及时送检率达100%,力争AFP报告率达1/10万以上。

3、疑似麻疹病例个案调查、血清标本采集、及时送检率达100%。

4、做好新破监测工作。

5、协助市中心完成乙肝、麻疹人群抗体水平调查的采样工作。

(五)、预防接种场所建设

1、按着总体规划,完成新林镇、大井、新城子等免疫门诊整改建设。

进一步理顺乡镇新建规范化免疫门诊流程设置,使之更趋规范与合理,避免与普通门诊的混置。

2、完善部分乡镇狂犬病预防门诊及设备配套建设,按规划完成乡镇防保站狂犬病预防门诊建设。

(六)、业务管理指标

1、0-6岁流动儿童掌握登记率98%以上。

2、0-6岁儿童变动情况掌握登记率100%。

6岁以上学生群体报告准确率98%以上。

3、新生儿报告准确率98%以上。

4、各类免疫规划记录资料登记齐全率100%,汇总、上报合格率98%以上。

5、疫苗验收登记、建账率100%,合格率98%以上。

6、新生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95%以上,漏种疫苗补种率达95%以上。

(七)、依据上级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及时启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

二、主要措施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依法管理免疫预防工作。

免疫规划工作经费、工作补助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为完成年度工作指标奠定基础。

继续实行免疫规划工作“一票否决制”,并确保有效实施。

强化免疫规划准入管理,完善资质认证,在2011年前资质认证的基础上,加强资质培训,改善有证与无证一个样的无奈状态,增强责任意识。

促进“林西县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诊断专家组”开展工作。

(一)、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1、强化冷链系统管理,进一步规范监测行为,明确责任,加强内部监督,确保冷链系统正常运行。

2、强化疫苗出入库管理,健全相关账目与登记,保持合法供苗渠道。

3、中心保证冷链运转频次,免疫规划科做到疫苗库存明晰,确保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及时、均衡、足量发送到各乡镇防保站。

中心免疫门诊、社区防保站免疫门诊执行“日免疫”,其他乡镇防保站免疫门诊执行“周免疫”,乡镇其他接种点执行月免疫。

4、加强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接种管理,进一步提高产前HBsAg筛查率及表卡填写质量,执行宣传公示,履行接种告知。

本地转抄符合报告及时率达100%,县内发卡及时发送在98%以上。

5、严格执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乡镇村级“网底”优势,准确掌握0-6岁儿童情况,及时进行扩免疫苗接种。

为提高月报表的准确性,继续执行“常规免疫报告质量月通报”,及时解决常规免疫接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由具备资质的人员执行免疫预防具体接种工作,执行规范化操作和安全注射制度,履行告知义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行为。

7、周、月接种结束后,进行未种原因调查,必要时再次通知进行预约接种,确保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及时率。

8、严格月报审核,对连续2个月月报质量不合格的单位,不再接收网传报表。

(二)、综合管理

1、冷链运转:

2012年继续执行单月冷链运转模式,将增加督导检查频次,扩大督导覆盖面,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梳理,及时解决,充分发挥督导效能,促进全县工作平衡发展。

冷链系统进行常规监测,记录完整。

规范使用“一类疫苗及注射器出入库帐目”、“二类疫苗出入库账目”、“疫苗验收记录”。

确保帐目清、数字准,记录完整。

2、0-6岁儿童管理:

依据《赤峰市免疫规划针对儿童管理规定》,明确常住、流动儿童分布,保持流动儿童专册登记、专卡管理,做到“底数清、登记明、分布详”。

3、中小学校学生人数统计:

借助教育系统开学之际,3月份、9月份进行中小学校学生人数统计调查,实行动态管理。

及时汇总报告“中小学校学生人数统计表”。

4、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卡、证、传表管理: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维护:

(1)、信息管理系统开通前:

新建卡、建证、迁入儿童及时录入系统管理;临时迁出儿童做临时外迁,确系迁出儿童可以在系统内迁出;2005年出生儿童继续进行系统管理,预防接种证查验中相关年度疫苗补种信息及时补录;强化系统管理人员基本技能训练,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技巧,最大限度利用系统功能开展相关工作(2012年1月开始执行系统、手工双重报表)。

(2)、信息管理系统开通后:

2005年以后出生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正确率、及时录入、上传率达到99%以上,并能及时订正错误信息。

卡:

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启动前,建卡率达100%,分年度、分行政村(或区域)、分流动儿童进行管理,项目要求填写齐全,儿童姓名要求在建卡后两个月内上卡,家庭住址要求填写到自然村、街道小区楼房单元号(同时留联系电话),不允许出现漏卡。

儿童迁出后卡片另册保存,6周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完成接种上卡后,出卡封存。

证:

在儿童出生一个月后接收第二针乙肝疫苗接种时建立预防接种证,建证率达98%以上,要求项目填写齐全。

流动儿童的外地接种证可以继续使用。

全部实行持证接种。

传表: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基础免疫、加强免疫疫苗必须按应种人数制作月接种传表,按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严格界定应种人数,非适龄儿童接种相应疫苗列入二类疫苗接种统报。

免疫规划接种率报告(月报中应种人数、实种人数)反应地区疫苗相关传染病易感人群暴露及保护状态,因此,新报表中表6—1中的所有疫苗均必须按本地适龄儿童制作月接种传表,包括暂时无疫苗供应的疫苗。

二类疫苗接种可以依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量,提前制作或临时制作月接种传表。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卡、证,传表相符率达100%。

5、医疗单位乙肝疫苗接种管理:

完善医疗单位乙肝疫苗帐(一类疫苗及注射器出入库帐目),验收记录,做到疫苗使用数与存苗数、乙肝疫苗接种登记、出入院登记有必然的合理的联系。

进行产前乙肝病毒感染指标检测率不低于95%,对母体HBsAg阳性的新生儿24小时内接种首针HepB,同时接种HBIG100IU;对未进行母体HBsAg检测的新生儿,应在12小时内接种首针HepB,并及时进行补检;HBsAg阳性孕妇倡导孕期的最后3个月接种HBIG200IU三次,各间隔20天。

“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接种登记表”项目填写齐全,尤其是新生儿去向要填写到自然村,街道小区门牌号、楼房的单元号,儿童出生时间、HepB、HBIG接种时间要求精确记录到小时和分钟。

接种人员熟练掌握乙肝疫苗接种技术,并能够向儿童家长介绍乙肝防治知识,并告知一个月后到所在地疾病控制机构接种第二针乙肝疫苗。

在进行系统的卡介苗接种技术培训后,将卡介苗纳入承担首针乙肝疫苗接种的医疗保健单位进行接种管理。

6、首针乙肝疫苗接种管理:

(1)、疫苗列入“一类疫苗及注射器出入库帐目”,确保帐目清、数字准,接种报告数与转抄、收卡及传表登记的每一名儿童接种情况相联系。

(2)、乙肝疫苗首针接种转移卡的管理:

收到转移卡后,接收人员要在转移卡的右下角签名及时间,同时做好收卡登记,并且月末按接种统报数装订,家长将卡片丢失的,用县中心下发的空白下联替补,年末按月、年汇总装订;本乡镇转抄当月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接种数,必须当月报出;外乡镇、外县市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接种转移卡上联,月末做好发卡登记后,随报表一同报县中心免疫规划科。

7、流动儿童管理:

认真执行“赤峰市免疫规划儿童管理规定”,将流动儿童继续专册管理,并有专册登记(利用市中心统一登记册),首页列出分布状况,要求“底数清、分布明、登记详”,对免疫史不清或记录不详的儿童一律重新安排相应疫苗的接种。

传表单列于各行政村、街道后。

8、儿童变动登记:

必须及时、准确进行登记,年度儿童卡片数=上年度年末报告数+本年度儿童迁入数—本年度儿童迁出数。

变动儿童登记包括流动儿童。

0岁儿童变动情况进行月报告。

9、接种实施:

严格执行规范化操作和安全注射制度,履行疫苗接种告知义务,规范接种服务行为。

(1)、规范化免疫门诊运行:

规范化免疫门诊是提高和保证免疫规划工作质量的有效平台,将继续作为一项专项推进工作,按卫生局的总体规划和步骤要求,完善乡镇新建规范化免疫门诊流程、设施设置,明确人员职责和分工,践行“规范接种、安全有效、优质服务、公开诚信”的服务宗旨,全面推进规范化免疫门诊的规范化运行。

中心免疫门诊、社区防保站执行日免疫,其他乡镇免疫门诊执行周免疫。

执行公示牌公示及操作规程,建立临时宣传板,对新增疫苗、推荐使用的替代疫苗进行详细介绍、比对,让受种者明确接种目的,自愿接种相应疫苗。

(2)、接种点接种:

接种点是为方便儿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设立的接种场所,主要设在村卫生室,接种场所建设标准低于规范化免疫门诊,实行月免疫。

具体工作人员仍由防保站承担免疫规划的工作人员兼职。

运行要求同规范化免疫门诊。

(3)、安全接种:

接种工作日提前到岗,进行接种室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接种人员严格审核接种疫苗与受种者是否相符,既往疫苗接种过敏史,核对无误后,执行“一人、一苗、一针、一用”,用后的注射器、污物放入安全盒或防刺容器内,集中焚烧销毁。

并完成相应的工作日志。

(4)、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

预防接种结束后,要求受种者在观察室观察15-30分钟,无任何异常反应后方可离开。

针对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按规定程序及时间,乡镇进行卡片报告,中心免疫规划科在系统平台进行报告,与其他副反应一同进行登记。

报告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种类、方式、时间以培训教材为准。

杜绝乡镇零报告。

10、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报告

手工报表:

附表1: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规定疫苗接种报告,报告范围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免费疫苗适龄儿童应种、实种情况。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启动后,将同时进行表3-1-2、表3-1-3、表3-1-4报告,并执行手工与网络双重报表。

附表2:

二类疫苗接种报告,报告范围为全人群疫苗相关传染病疫苗(有价)实种情况。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报表:

自2012年1月开始执行,要求报告:

表3-1-1、表1-1-2、表3-1-4。

月报时间定为:

次月5日前(12月份可延后到10日)。

月报质量关乎年报的准确与否,必须进行认真审核,报表人签名,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免疫规划科接收报表时审核并汇总月报质量,及时反馈,并作为年度平时工作成绩汇入年度考核指标。

年报工作按市统一部署执行,在准确汇总年度统计资料的同时,进行常规免疫接种率报告评价分析。

11、疫苗相关疾病监测

中心免疫规划科、县直哨点医院、乡镇防保站按旬开展自动监测工作,对接到的报告病例及时进行个案调查,采集运送监测标本,完成监测指标。

协助市中心完成相关监测血清标本采集。

12、宣传培训:

针对免疫规划管理人员以免疫规划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操作为重点,以新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关疾病为扩展,结合资质认证培训,加强免疫规划管理进一步提升专业人员素质。

宣传是免疫规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针对领导层的宣传,是免疫规划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有效地社会宣传,又是做好免疫规划工作的基础;工作人员责任意识的提高是免疫规划工作成败的关键。

在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的基础上,做好4.25及上述层面的宣传工作。

13、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预防接种证查验是法律法规赋予教育部门的职责和义务,预防接种证查验的根本目的在于为新生补办预防接种证和补种疫苗,防止疫苗针对传染病在学校这一人群聚集的特殊场所发生暴发流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做到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与办理入学手续同步进行,漏证、漏种进行补证补种,才是预防接种证查验的初衷。

2012年秋季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将以常规工作形式开展,要求提前做好宣传工作,让教育部门领导理解预防接种证查验的依据、目的、程序,并及时进行相关培训,让预防接种证查验列为新生入学程序,同时,强化补证、补种工作安排,确保有效提高补证、补种率。

14、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行动计划:

在做好常规免疫的基础上,巩固2009年以来强化免疫成果,并做好常规监测工作。

15、督导检查:

重点是疫苗的冷链管理,疫苗接种的规范化操作,疫苗的有效接种,传表、证的填写,疫苗接种预约、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运行等。

将增加现场检查指导频次,县直医疗保健单位不少于4次,乡镇防保站不少于2次。

年内适当时间进行免疫规划专项考核,考核的形式将进一步贴近实际,有利于指导工作,提高透明度,增加公平、公开、公正性。

13、做好全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准备工作。

 

林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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