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乡镇机构改革的动力机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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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乡镇机构改革的动力机制
河南乡镇机构改革的动力机制
[摘要]1998年、2001年和2005年下半年,河南省基于缓解地方财政短缺的压力和减轻农民负担的考虑,主要围绕着“撤并乡镇、精简机构、分流人员”进行了三轮乡镇机构改革。
但在前二轮改革中,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之间互相推脱分摊改革成本的责任,结果这两次改革都变成了虎头蛇尾的“假改革”;在第三轮改革中,省委、省政府强化了相关配套措施的跟进,统筹考虑各方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协调,着力解决改革中所引发的各种复杂矛盾,最终形成了有效整合、协调一致的合作型博弈机制,仅用3个多月就解决了长期困扰河南农村发展的“老大难”问题,因此称得上是善始善终的“真刀真枪改革”。
下一步,我国将重点进行市、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
为防止出现低效率的重复博弈,建议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这项复杂而艰巨的改革工程,省一级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关键词]:
河南乡镇机构;合作型博弈;改革动力机制;农村综合改革河南省是中国第一人口大省,拥有9600万人,其中农民人口就有7300多万人,“三农”问题尤为突出。
据统计,到1998年底,全省乡镇总数为2137个,行政村总数为万个,村民组总数为万个,农村基层管理人员多达150万人以上,每年支出经费在100亿元左右[1]。
为了缓解地方财政短缺的压力和减轻农民群众的负担,河南省分别于1998年、2001年和2005年下半年进行了三轮乡镇机构改革。
但由于前二轮改革没有形成有效整合、协调一致的动力机制,其结果都变成了虎头蛇尾的“假改革”;“而这一次,河南省强化了相关配套措施的跟进,不再‘为改革而改革’,着力解决改革中所引发的各种复杂矛盾”,因此可称得上是善始善终的“真刀真枪改革”。
截止2005年底,全省撤并乡镇236个,合并各类事业站所3117个,精简乡镇领导职数接近1/3,清退乡镇临时人员20551人,分流乡镇超编人员170022人,仅用3个多月就解决了长期困扰河南农村发展的“老大难”问题。
它的最大成功之处在于,省委、省政府统筹考虑各方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协调,并对其进行有效整合,最终形成了一种良性互动的合作型博弈机制。
这对当前我国正在开展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具有极其重要的实践借鉴意义和理论价值。
本文重点从分析改革动力机制入手,试图在河南省三轮乡镇机构改革中发现一些带有规律性的东西。
一、河南省第一轮乡镇机构改革缘何“中途流产”?
1998年12月,河南省制定出了《关于开展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拉开了第一轮乡镇机构改革的序幕。
当时,我在豫南大别山区某镇担任党委书记,直接参与了这次改革的全过程,现在回想起来仍记忆犹新。
省里《方案》统一规定,乡镇机构设置为五大办公室,“七所八站”一律改成服务中心,统一核定乡镇编制人数,清退临时聘用人员和分流超编人员。
但在具体操作上,该《方案》对如何解决乡镇超编正副科级干部待遇的问题,如何解决乡镇工作人员竞争上岗的问题,如何解决辞退人员和分流人员补偿的问题,如何解决新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和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的问题,如何解决乡镇机构合并后与县以上部门机构工作衔接的问题,如何解决县、乡政府之间“事权”与“财权”合理划分的问题,都没有制定具体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因此,这次改革基本是“走过场、搞花架子、玩数字游戏”。
但是,到了2000年3月,河南一家官方媒体居然报道称:
“在这次改革中,全省共精简乡镇富余人员多达10万余人,每年可为农民群众减负8亿元”。
仅仅时隔1年,又是这家官方媒体报道称:
“据河南省财政厅测算,全省共有乡镇2130个,村委会48900个,村民小组近40万个,其中需要财政供养者有110万人,需要农民直接负担者有63万人。
全省实行税费改革后,每年将减少乡级财政收入亿元,每年将减少村级集体收入亿元。
这些缺口资金将主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精简乡镇机构、压缩富余人员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方式来消化”。
由此不难看出,所谓的“河南十万乡官大裁员”,实际是分而不流,流而未走,工作照样干,工资照样拿,“一个都不能少”。
对此,河南官方和部分学者给出的一般解释是:
“由于第一轮改革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等原因,结果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痼疾”。
这种说法虽然也有一定的道理,但却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和要害所在。
我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省、市、县、乡四级政府自始至终都有自己的“小九九”,互相推脱承担改革成本分摊的责任,各方利益主体分散决策、权衡比较的结果是缺乏协调一致的行动。
首先,从这次改革的政治价值取向看,各级政府都希望通过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达到减轻农民负担的目的,进而捞取“政治资本”。
但是,由于目前河南省乡镇临时聘用人员和超编人员,大多都是县乡领导干部的家属、子女、亲戚,这些人社会关系盘根错节、相当复杂,而到乡镇工作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复员退伍军人,又是按国家人事分配政策统一安置的,大多都是乡镇工作中的骨干力量。
在这种情况下,“让谁走,不让谁走?
”对于现任的乡镇主要领导来说“比登天还难”。
如果来真的,既会得罪“圈子内的人”,又会得罪“体制内的人”,可以说是“两头做人难”;如果来硬的,一旦失去了“群众基础”,将危及乡镇主要领导的个人政治前途,稍有闪失很可能引发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不安定因素,到头来又将面临着“一票否决”的政治风险。
因此,对于这次改革,最不愿意参与和组织实施的就是现任的乡镇主要领导,几乎没有谁愿意“争当改革排头兵”。
这样,一直拖延到1999年底,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几乎没有实际行动。
有的乡镇甚至还没有向机关干部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干脆就把“五大办公室”的牌子挂上去了,上报的辞退人员名单和分流人员工资表基本是编造的虚假数据。
总之,当上级政府把自身能够解决或不愿意解决的复杂矛盾和问题推给基层解决时,乡镇一级只能是“应付了事”。
其次,从这次改革的经济价值取向看,由于各级政府财政实行“基数包干、超收分成”的管理体制,乡镇承担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80%左右,村级管理费支出全部由农民负担。
这次改革即使搞成功了,受益者是广大农民群众,而受损者则是各级地方政府财政。
正是由于这次改革的“政治收益”远远小于它的“改革成本”,所以省、市、县三级政府决不会轻易去改变原有的财政分配格局。
因此,在“强势集团”与“弱势群体”之间博弈过程中,“受益者”往往是各级政府组织,而“受损者”永远都是广大农民群众。
总之,无论是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山东莱芜、诸城、内蒙古卓资、湖南华容、山西隰县、河南新郑等地率先搞起的县乡综合改革“中途夭折”,还是1998年河南省进行的第一轮乡镇机构改革“中途流产”,都说明了“改革没有万无一失的方案,问题是要搞得比较稳妥一些,选择的方式和时机要恰当”。
只有审时度势、准确把握时机,当看到它的成功可能性较大时再下决心,才能保证这项改革取得成功。
因为,乡镇机构改革不仅牵扯到一个省上百万名乡镇工作人员的“去留、饭碗、面子”问题,而且涉及到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之间的权利分配问题,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正如邓小平同志多次提出的,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首先是党政要分开,解决党如何善于领导的问题。
这是关键,要放在第一位。
第二个内容是权力要下放,解决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同时地方各级也都有一个权力下放问题。
第三个内容是精简机构,这和权力下放有关。
”(p177)“这个问题太困难,每项改革涉及的人和事都很广泛,很深刻,触及许多人的利益,会遇到很多的障碍,需要审慎从事。
”(p176)“所以,政治体制改革要分步骤、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
”(p252)“没有这一条,就是乱哄哄,各行其是,怎么行呢?
”(p277)二、河南省第二轮乡镇机构改革缘何“草草收兵”?
2001年3月21日至22日,河南省召开了“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
紧接着,又于23日召开了“市县乡机构改革工作会议”。
可见,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是与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启动直接挂钩、同步配套进行的。
据有关资料表明,“河南省平均30个农民就要养活一个‘吃皇粮’的人,全省行政事业费开支占地方财政总收入50%以上。
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两级组织每年将减少收入亿元,再不进行乡镇机构精简和人员分流就没有退路了”。
因此,河南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了,“这次市县乡行政编制精简比例为%。
这是硬任务,硬指标,也是一条硬杠杠。
各级都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层层有任务,一级抓一级,在改革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上,都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和应急处理办法。
要把撤并乡镇、农村税费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结合起来进行,重点是规范乡镇机构设置,减少机构和人员编制,妥善安置超编人员,坚决清退各类临时聘用人员。
同时,要保证在5月底以前完成任务”。
可以说,省委决策者对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态度很坚决、决心也很大。
然而,正当全省上下紧锣密鼓、层层发动、准备大干一场的节骨眼上,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一个《紧急通知》,明确要求全国各地暂停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这与2个月前在安徽合肥市召开的“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大相径庭,因为当时中央曾明确提出要求20个省份将在2001年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
这种“朝令夕改”的非常现象,让河南省委决策者们感到“进退两难”因为当时《河南省人民政府致全省农民朋友们的一封公开信》刚刚下发到每个农户手中,河南老百姓都知道“皇粮国税”不交了或少交了,如果宣布立即停止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和市县乡机构改革工作,那么势必会给农村基层干部制造相当大的麻烦,甚至会引发农民群众“暴力抗税”等恶性事件;如果坚持继续搞下去,那么这岂不是明摆着与党中央、国务院“对着干”。
但当中央与地方进行“政治博弈”时,下级必须服从上级,除此之外别无选择。
所以,到了2001年4月下旬,河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被迫中断,市县乡机构改革工作自然也停止进行了。
这说明了,乡镇机构改革能否成功,不仅要受到一个省内部各方利益主体之间多重博弈的影响,而且还受到外部的诸多不确定改革因素的干扰。
因此,当改革时机还不够成熟时就急于去推行,即使是好的改革措施也难以取得成效,甚至会成为“早产儿”或“中途流产”。
2001年9月下旬,当组织上准备调我到河南省高校工作之前,我给省长李成玉写了一封长信反映,“自1998年以来,我省经历了两轮乡镇机构改革失败的折腾。
尤其是今年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和市县乡机构改革工作被迫停止后,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普遍埋怨说:
‘天天盼,月月盼,年年盼,结果省里还是瞎胡搅’。
可以说,现在的农村基层工作已经困难到了极点。
如果省委、省政府再不下决心去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那么势必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
为此,我建议下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必须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指导思想,必须坚持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同步协调运作的基本原则,必须坚持农地制度、分配制度、行政管理体制三位一体,整体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
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综合症”。
这份长达3万字的农村改革政策建议报告,很快得到了河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随后又被中央领导同志批转到十六大报告起草小组和200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筹备组参考[10](p11)。
三、河南省第三轮乡镇机构改革缘何“一举成功”?
2005年9月9日到12月底,河南省进行了为期3个多月的第三轮乡镇机构改革。
这次改革启动时,省编制办公布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截止2004年底,全省共有2100个乡镇,编制总数为万名,实有工作人员为万名,平均每个乡镇超编人,超编幅度达到了%。
其中,超编200人以上的有60多个乡镇,个别乡镇甚至超编三四百人,最多的1个乡镇超编400多人。
此外,全省还有乡镇临时聘用人员万人”。
而目前河南地方财政收入仅为亿元,财政支出竟然高达亿元,收支相抵缺口资金为578亿元,这在过去是不敢想象的。
尤其是全省县级财政总收入仅为亿元,其中有2/3的县人均财力在万元以下,甚至有的县还不足1万元,大部分县财政缺口资金都在1亿元左右。
全省乡镇负债总额为95亿元,平均每个乡镇负债489万元,其中有179个乡镇负债在1000万元以上,最多的1个乡镇负债超过5000万元。
可以说,一旦离开了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的支持,县、乡、村三级组织根本无法维持正常的运转。
因此,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开展,河南省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如何解决基层组织机构庞大和人员臃肿的问题。
2004年12月21日,新上任的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同志郑重宣布:
“从2005年1月1日起,全省农民一律免征农业税”。
这一招着实让党中央、国务院捏一把汗,毕竟河南的“财政家底”太虚弱了。
2005年9月9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全省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时,首次使用了“各级党政主要领导都是第一责任人”、“确保全省乡镇机构编制5年内只减不增和保持社会稳定这两条底线”、“无情改革、有情操作”、“不留过渡期,不得拖延”、“2005年底前基本完成任务”等词语,这充分表明了省委决策层的改革决心。
可见,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指标任务是硬的,时间表是死的,不能讨价还价,纪律处分动真格,否则就没有退路了。
因此,在这次改革中,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之间始终保持着“目标一致”,互相配合,同心协力,破釜沉舟,背水一战,仅用3个多月就初战告捷,并为其他省份树立了一个“成功范例”。
首先,这次改革的时机把握得准确,既符合中央的改革意图,又符合河南农村的实际情况。
尤其是从2003年开始,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进而又把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基层民主建设、农村公共品供给等潜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逼到层面上来,由此牵动了上层建筑领域的一系列重大变革,迫使农村基层组织“釜底抽薪,另起炉灶,脱胎换骨”。
到了2005年年初,中央明确要求各地积极开展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这等于是给了地方一把“尚方宝剑”,从而消除了外部的不确定改革因素,也为河南省第三轮乡镇机构改革“一举成功”提供了前提和保证。
其次,这次改革的原动力来自河南各级政府内部,各方利益主体由过去的“分散博弈”转向“合作博弈”。
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看,解决乡村组织经费困难有两种选择途径:
一是通过调整省以下财政分配体制和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弥补“空缺”,二是通过乡镇机构改革的办法压缩基层行政经费开支。
显然,站在省、市、县三级政府的角度看问题,第二种途径是与自身目标最为吻合的一种选择,站在乡镇政府的角度看问题,也不失为一种上乘选择。
因为这样做,既可在改革上出“政绩”,又可减轻各级政府财政短缺的压力。
因此,在这次改革中,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之间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原来的不平等博弈也变成了自愿合作,最终形成了一种协调互动的合作型博弈机制。
这是河南省第三轮乡镇机构改革“一举成功”的最大秘诀。
第三,这次改革的主要特点是省级唱主导、善始善终。
与前两轮改革相比,这次改革省委、省政府启动了“杀手锏”——在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之前,市、县、乡党政“一把手”一律不能调整,主要领导必须亲临第一线指挥,一级抓一级,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把目标任务纳入领导干部个人政绩考核档案,严明纪律,及时通报批评。
这样就克服了前两轮改革中存在的“上推下不动、干打雷不下雨”的被动工作局面。
与此同时,省委、省政府还出台了“含金量”较高的奖励性配套措施,如规定“撤并1个乡镇,省财政一次性向县级财政补贴50万元,分流1名财政全供人员,省财政一次性补助县财政5000元,分流1名财政差供人员,省财政一次性补助县财政3000元”,省财政为此拨给县级财政一次性补助款共计亿多元。
各市、县也都结合自身财力,采取了不少“特事特办”的新措施,如郑州市规定,撤并1个乡镇,除了省里的奖励政策之外,市财政追加30万元补助款。
可以说,“这3个多月就好像是打一场战役!
”经过这次改革,全省共精简乡镇富余人员接近20万人,每年至少可为省财政减少转移支付20亿元以上,它的“预期收益”远远大于“改革成本”。
日前,省委、省政府又作出规定:
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全省实行统一管理和总量控制,建立机构编制台帐、编制人员实名制管理和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制度,进一步完善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和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以防止出现“反弹现象”。
四、结论与启示第一,不管是进行乡镇机构改革,还是进行其他政府层级的行政体制改革,最实质、最核心、最根本的问题是如何处理好各方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协调,说到底是一个“利益博弈”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就暴露出来了,只不过当时的重点是国务院内部机构改革。
譬如,从1986年下半年开始,山东莱芜率先进行县级综合改革试点,县直部门20多个涉农分支机构下放给乡镇政府管理,分流人员达到12874人,取得了明显成效。
到1991年底,全国已有23个省份确定了290个县级单位进行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但由于中央对县乡机构改革工作没有作出统一部署,这场自下而上的改革试点没过多久就销声匿迹了。
正如当时的山东省委书记梁步庭同志所指出的,“全面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来进行,局部改革必然会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这一点不能忽略。
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改革方向是对的,但如果不及时发现和解决新矛盾、新问题,等它们积累多了,就容易走回头路”[11]。
万里同志也指出,“深化农村政治体制改革,需要自上而下的总体规划,也需要自下而上的创造。
但解决农村中存在的问题,涉及一些部门和个人的既得利益,没有权威的决定,不抓紧检查,就难以奏效”[12](p631~636)。
第二,政府机构改革的最大阻力,究竟是来自各级政府内部的“自身利益”,还是来自“部门利益”甚或“集团利益”?
种种迹象表明,除非万不得以,没有哪一级政府愿意首先“拿自己开刀”。
换言之,上级政府往往既是推动行政体制改革的主导力量,又是“最大的麻烦制造者”。
但迄今为止,我国设计的政府机构改革路径“要么是从国务院下手,要么是从底层突破,要么是靠政府部门自我改革”,这样就省、市、县三级留下了相当大的“博弈空间”。
其结果是“你提倡放权,他那里收权,你有什么办法?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
第三,具体而言,省级政府既是乡镇机构改革的主导力量,又是改革的最大阻力。
问题的关键在于能否把这种改革的“政治成本”与“经济成本”统一起来,统筹考虑各方利益主体的改革成本分摊方式。
只有这样,才能把多元的、离散的、潜在的改革因素,转化为一体的、内聚的、现实的改革力量,形成一种合作型博弈机制,从而推动乡镇机构改革的顺利开展。
譬如,我们在解决“条条”与“块块”分割的问题上,长期以来一直是困扰县乡机构改革的一大难题。
但在河南省第三轮乡镇机构改革中,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
上级主管部门不得以项目、资金、评比、检查、达标等手段,干预下级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核定,不得要求上下级机构完全一一对应;凡是由部门下发文件和召开会议擅自规定机构编制事项的,一律宣布无效。
这样一下子就把问题解决了。
再如,我们过去总担心“干部身份”的人难缠、怕出乱子,以至延误了许多大好改革时机。
但在河南省这次改革中,全省共清退乡镇临时人员20562人,分流超编人员127929人,却没有发生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突发事件。
这说明了,任何一场改革都必然会带来阵痛和情绪的焦灼,但“改革是大家的主意,人民的要求”,“估计形势,要看到中国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大多数学生是拥护改革的”。
所以,我们应当把让大多数人得利作为衡量所有改革得失的一个根本标准,而不能只顾及一些“团体利益”,却看不见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四,乡镇机构改革的根本问题在于,合理划分县乡之间的“事权”与“财权”关系,加强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
为此,河南省委、省政府在这次改革中,着重强调把乡镇工作从过去直接办企业、抓生产经营、催收催种、收费罚款等繁琐事务中解脱出来,转向典型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营造发展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上来。
同时,提出要依法界定县乡两级政府的职责范围,使乡镇真正实现权责一致;凡是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由县级政府承担的职责,不准转嫁给乡镇政府承担;确实需要乡镇政府配合的,应明确权利与义务二者的关系,并赋予相应的办事权限,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凡不是中央和省委确定的“一票否决”项目和各种达标升级评比活动,一律取消;需要保留的,也不准随意扩大评比检查的内容和范围;等等。
当然,下一步应当对乡镇政权组织体制、权力结构及运行方式等进行根本性的改造,这些后续改革任务将更加艰难和繁重。
这是我们多年来都想解决而至今尚没有解决的一道难题,还需要付出长期而艰苦的努力。
第五,要从根本上解决县乡财政困难,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光靠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投入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政治体制改革的全面突破;光是乡镇一级改而竖立其上的政府机构不改革,也难有实质性的进展,还需要省、市、县、乡四级政府连动式的全面改革。
如果简单地寄希望于“撤并乡镇、精简机构、裁减人员”这样一种低层次的改革,那么很有可能将使乡镇机构改革再次落入“循环改革的陷阱”。
譬如,通过河南省第三轮乡镇机构改革,共精简富余人员接近20万人,每年至少可以解决基层行政管理经费支出20亿元左右。
但在2005年,河南地方财政用于免征农业税、发放粮农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投入共计263亿元,比上年增加了亿元,这是多年来财政支农资金最多、增长幅度最大的一年。
可见,单纯依靠撤并乡镇、精简机构、分流人员,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
另外,据财政部的一项研究报告显示,目前我国省一级行政经费支出每年不少于3630亿元,占地方财政支出比例为%;地区一级每年行政经费支出约为1715亿元,占地方财政支出比例为%;县一级每年行政经费支出约在2700亿元,占地方财政支出比例为%;乡镇一级每年行政经费支出约在1280亿元,占地方财政支出比例为%[13]。
也就是说,即使是从“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单纯依靠乡镇机构改革也是不行的。
事实上,我国过去20多年进行行政体制改革都是侧重于从横向调整政府的部门设置,但却没有从纵向减少政府的层级设置,致使中央与地方之间“纵向权力下放”与“横向权力调整”互相脱节,导致一些深层次矛盾虽经多次改革而始终得不到根本解决。
因此,我国下一步应考虑从“中间层突破”的大胆尝试,依照《宪法》撤消职能定位模糊的地区建制,把现有的“地级市政府”一律改为县级建制,从“城乡合治”走向“城乡分治”,实行“省直管县”或“省直辖市”的行政管理新体制。
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权力结构配置高度集中与政府职能定位高度扭曲问题[14]。
为了防止市、县机构改革中出现低效率重复的现象,建议由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和统一协调这项改革工作,省一级则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
参考文献:
[1]茹向阳.从保甲制度到村民自治[N].河南农村报,2000-01-01:
.马海伟.河南“撤乡并镇”背后的利益博弈[N].新闻周报,2005-10-25:
.马宏图,李铮.2005:
河南乡镇大变革[N].河南日报,2006-01-15:
.姬林芳,姜秋霞,易军魁.减负·增收·发展[N].河南日报,2001-03-26:
.马鸿钧.河南乡镇机构改革综述[N].河南日报,2006-01-10:
.张新光.论中国乡镇改革25年[J].中国行政管理,2005,:
16~19.邓小平.邓小平文选[C].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3.朱巍.机构改革:
适应新体制的革命[N].河南日报,2001-01-10:
.李晓玮.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县乡机构改革[N].河南日报,2001-03-24:
.[10]张新光.“三位一体”的农村改革观[M].北京:
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11]刘慕学,张军.总结简政放权经验强化乡镇政权职能[N].大众日报,1988-01-04:
.[12]万里.认真解决当前农村中存在的问题[A].万里文选[C].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5.[13]傅光明.地方各级财政收支知多少?
[J].县市领导内参,2004,:
22~25.[14]张新光.关于改革农村行政管理体制的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