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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docx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XXX有限公司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8年4月13日发布2018年4月13日实施

XXX有限公司发布

1目的3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整改治理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水平,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事故隐患整改治理项目。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2883-2016)

《家用纺织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DB37/T3185—2018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B37/T3011-2017

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

王炳武

副组长:

赵明臣

成员:

崔传梅徐玉叶郭艳丽颜春华吴秀兰张梅刘海霞

5事故隐患排查内容

(1)安全基础管理;

(2)区域位置和总布置图;(3)工艺;(4)设备;(5)电器系统;(6)仪表系统;(7)消防系统;(8)公用工程。

6事故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

6.1隐患排查方式

6.1.1隐患排查工作可与公司各专业的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科学整合下述方式进行:

(1)日常隐患排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3)专业性隐患排查;(4)季节性隐患排查;(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隐患排查;(7)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6.1.2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

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设备、要害部位、管件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6.1.3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6.1.4专业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6.1.5季节性隐患主要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节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露、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水、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等重点。

6.1.6重大活动及节假日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生产设备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公司、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值班、机电运行及紧急抢修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1.7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公司内和同类企业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6.2隐患排查频次确定

6.2.1公司进行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

(1)车间直接管理人员、电气人员每天对生产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2)车间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检查的隐患一起进行汇总;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3)公司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实际生产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4)公司半年组织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和专业隐患排查,两者可结合进行。

(5)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6)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变化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6.2.2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的隐患排查:

(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2)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3)生产工艺、设备、电气、公用工程或参数发生重大变化的;(4)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5)发生事故或对事故、时间有新的认识;(6)气候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7隐患治理上报

7.1隐患等级划分标准

7.1.1按事故隐患风险程度进行隐患等级认定,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7.2隐患治理

7.2.1对排查出的各级隐患,做到“五定”,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存在的资金、技术、物资采购、施工等各方面问题。

7.2.2对一般事故隐患,由车间、班组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

7.2.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公司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确定风险可接受标准,评估隐患的风险等级。

7.2.4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原则:

(1)风险处于很高风险区域时,立即采取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尽快进行隐患治理,必要时立即停产治理。

(2)当风险处于一般高风险区域时,公司采取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隐患治理;

(3)对于处于中风险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隐患治理,尽可能将其降低到低风险。

7.2.5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7.2.6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及时归入事故隐患档案。

隐患档案应包括以下信息:

隐患名称、隐患内容、印花编号、隐患所在单位、专业分类、归属职能部门、评估等级、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

7.3隐患上报流程

7.3.1各级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记录。

7.3.2安全管理部门或有相应职能的部门,负责受理各类安全问题的举报,接到举报后立即核实并予以查处,或移交其他有关部门处理并记录备查。

7.3.3对员工、社会群众举报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核查,处理的结果,举报人要求答复的,有关部门应在10日内给予答复。

7.3.4各车间应当每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分级和统计分析,并于每月5日前逐级报送统计分析情况、《事故隐患等级评审记录》和《事故隐患整改台账》。

统计分析情况应当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

7.3.5各车间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台账》,并及时上报。

上报时间自发现起不能超过24小时,如不能立即消除隐患,须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之日起10日内,将《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书面形式报安全管理部门。

7.3.6应当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之日起15日内,将《重大事故隐患评价报告书》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报当地安监局和其他有关部门。

7.3.7公司每季度、每年对于本单位事故隐患治理排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情况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8隐患治理的分类实施

8.1一般事故隐患的治理

8.1.1现场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

8.1.2对于暂时不能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由排查部门对责任部门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任部门应按要求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8.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8.2.1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现场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8.2.2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车间负责人应当负责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示标志,暂时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停止使用的相关存储设备、设施,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8.2.3公司主要负责人及时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8.2.4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公司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9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

安全科负责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工作。

档案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等内容。

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等及时归入事故隐患档案。

隐患档案还应具体包括以下信息:

隐患名称、隐患内容、评估等级、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会议纪要等,也应该归入事故隐患档案。

10隐患排查治理、监控、验收、上报、登记建档

10.1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10.1.1隐患排查治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公司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等。

10.1.2公司当每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报送安全监管和有关部门。

对于重大隐患事故,公司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提交书面材料。

重大事故隐患报送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程度分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

10.1.3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各级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及时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10.1.4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后极易引发安全事故的相关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保养和监测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10.2隐患治理项目的验收

10.2.1已竣工并投入正常运行的隐患治理项目,公司组织本单位生产、技术、设备、安全和生产、维护、施工、安装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10.2.2隐患治理项目验收时,施工、安装单位应同时将有关证件和技术管理资料移交生产、维护和相关职能部门。

10.2.3隐患治理项目验收后,公司将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表一并归档。

10.2.4对于验收合格的隐患治理项目,公司制定相应的规程,组织人员学习,并转入正常的维护管理。

11考核奖惩

对隐患整改考核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并纳入年终安全管理评价责任考核,对落实责任,措施得力,整改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经公司研究,作为年度安全管理评价、责任完成的依据。

对整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未能达到安全整改要求的通报批评,计入年度安全管理评价和责任书考核档案。

因整改责任不落实造成事故的,按照公司事故的处理标准处理。

12持续和改进

12.1评审适时和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评审用包括体系改进的可能性和对体系进行修改的需求。

12.2更新当出现一下情形时,应及时更新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隐患等级和类别、隐患信息内容等,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变化更新;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新要求;公司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机制发生变化;公司生产工艺发生变化,设备设施增减、使用原材料变化等;公司自身提出更高要求;事故事假、紧急情况或应急预案演练结果反馈的需求;其他情形出现应当进行的评审。

12.3沟通与培训:

安检科负责相关方的外部沟通,公司内部的沟通机制依据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及时有效传递隐患信息,提高隐患排查的效果和效率。

组织内部各级人员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培训,相关要求按照安全标准化中培训教育中的规定。

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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