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财政局申报效能政府建设试点单位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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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财政局申报效能政府建设试点单位材料
太原市财政局申报效能政府建设试点单位申请材料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效能建设,优化政务环境,加快财政工作创新和工作作风的转变,确保建设一流省会城市目标的圆满实现,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现提出太原市财政局申报效能政府建设试点单位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成一流省会城市总体目标和建设效能政府的具体要求,以执政为民、求真务实,办事高效、服务优质为原则,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提高政府执行力为突破口,以推进政务公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管理制度、强化效能监督为重点,着力从体制创新、机制创新上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打造政务环境高效的太原财政新形象,为把我市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现代化大都市、实现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强大财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要切实增强政府效能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提高执行力为突破口,以铁的决心、铁的制度、铁的纪律,整改问题,全面提高效能。
着力建一流队伍、育一流作风、强一流效能、创一流业绩,使行政效能明显提高,干部素质明显提高。
1、完善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精简有关审批事项,提高财政的工作效率。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理顺内部职责分工和运作关系,避免管理疏漏、职责不明乃至推诿扯皮现象,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要推进办公自动化的进程,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与行政体制改革有机结合。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网络,加强管理,完善功能,最大限度地提高网络利用率。
要把部门门户网站建成面向社会的重要政务载体、信息平台和服务窗口,进一步扩大信息容量,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网上办事、网上监督。
要与行风热线、政风评议以及征求意见建议结合起来,通过网络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
三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简化办事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在会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高办公效率;要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作精简,对影响优化政务环境的制度、办法,坚决予以废止,要在市政府专网公开发布有关文件,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全部向社会公开,规范服务,简化程序,阳光操作,坚决取消缺乏实际意义和功效的审批事项。
四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建立预算支出执行责任制度和预算资金跟踪监督制度,提高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和安全性。
在切实转变重分配、轻管理、轻绩效观念的基础上,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跟踪问效,加快推进项目库、基础数据等建设,加快支出进度。
五是要做好市级财政预、决算的公开工作。
通过媒体、网络等方式定期将全市的财政收支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对市以下各级财政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督促指导。
根据市县财政业务的不同特点,梳理政务公开的项目,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研究制定市县级财政政务公开的规范性文件。
六是要积极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软件系统,实现财政与预算单位通过网络核对账务信息,在计划编制、支付申请等方面简化繁琐环节,加快推进财政、人民银行、代理银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网络联结,提供数据交换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快资金清算速度。
2、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不断创新政府采购模式,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实行“协议采购”、“定点采购”、“市县联合”招标等采购方式,加快政府采购进度,扎实推进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所有的政府采购项目、程序、结果、效果都要定期向社会公布。
3、建立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机制。
为重点项目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量体裁衣、无微不至的服务。
市财政局要对列入全市重点项目计划的重大项目,强化财政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实行优先办理、特事特办、跟踪服务。
要指定专人跟踪服务,主动向上争取,积极协调配合,推动项目建设和相关产业发展壮大。
4、加快审核进度,确保市级进入工资统一发放管理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确保工资按时发放。
严格按照经过市编委、人事局、组织部、老干局等有关部门和市财政局有关业务处室审核批准的工资表进行工资录入、工资变动,确保市级进入工资统一发放管理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积极协调与工资代发银行的业务关系,及时解决工资统一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统发单位和人员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保证工资统一发放工作的正常运行。
5、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
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履行职责,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严格挂牌上岗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推行专家咨询和听证制度,深入开展“五个办”活动,严格执行效能建设十项制度,以及完善限时办理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失职追究制度、否定报备制度、无偿代办制度等,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服务,进一步完善实施各项制度的保障措施,逐步建立靠制度规范办事行为的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从严规范财政干部从政行为,依法行政,秉公理财。
设立太原市财政局服务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解决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加大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结合公务员考核,面向社会,以基层、企业和群众评议为主,深入开展评议活动,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评议、监督,使财政局真正成为顾大局、讲服务、求实效的政府办事机构,为基层单位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6、强化财政财务监督,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
以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为契机,充分履行财政部门的职能,切实加强对财政收入和支出的监督,加大对转移支付、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改进监督手段,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发挥实时监督作用,提高财政财务监督的效率和水平;加强财政内部监督,健全约束机制,完善资金审批、拨付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建立健全提高财政工作效能监督十项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
限时办结制是指局机关、局属单位具有审批服务权限的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在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各自工作权限予以上报或办理结束。
具体要求:
1.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属于我局的行政许可项目,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内办理。
2.各处室、各单位应当结合各自的职能,制订出本处室各岗位的办事标准、程序和时限,认真受理各项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办理的,要耐心说明理由和原因,并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3.对市领导批示和要求的各项工作、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议定和安排的各项工作,各处室、各单位要在会议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或提出明确建议措施,局领导在收到请示后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开会或出差时间)。
4.各职能处室要明确每一办理事项的责任人,并建立限时办结事项登记制度。
(二)承诺超时默认制
承诺超时默认制是指对服务对象提出申请或请示的事项,按照本人工作职责、审批权限和工作程序,如符合有关规定和办理手续,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及时办结或上报。
在本人审批办理权限范围内未按照机关规定的办理时限给予回复的,或超过承诺办理时限未办结而没有做出合理解释的,即视为该事项合理可行,默认同意,报送人可报送上一级领导。
(三)首问责任制
首问责任制是指第一位接受群众(来访、来电、来信)到局机关办理公务、联系业务、了解政务、反映情况的局机关工作人员,负责现场告知或引导办理有关事宜,便于服务对象办事的制度。
1、当服务对象来财政局处理事务时,问到的第一名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人,无论是谁都必须热情服务、细致周到地回答(或解决)问题,不准说“我不知道、不太清楚”冷落服务对象或拒绝解答问题。
2、当服务对象来电咨询或反映的情况属于自己职责范畴应解决或答复的,必须认真解答,并对解答的问题负责。
3、当服务对象咨询或反映的情况不属于自己的职责范畴或不清楚的,应主动耐心解释,告知其应去的部门、电话和联系方式或将办事人员直接引导到有关处室或承办人处。
(四)一次性告知制
一次性告知制是指局机关各处(室)经办人在受理服务对象业务工作或事项询问时,就服务对象办理、咨询的事项所需材料和手续应一次性告知情况的制度。
具体要求:
当服务对象咨询或办理的事项属于本人业务范围时,必须按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一次性清楚地告知办理、询问事项的办理程序、有关手续、必要的物件资料,使服务对象清楚明了;服务对象咨询或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人的业务范围的,则根据首问责任制的原则办理。
(五)否定报备制
服务对象要求我局办理的事项,对属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类、申请报废国有资产的事项,如按规定不能办理的,经办人员应就不予办理的原委向当事人说明,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呈报处(室)主要负责人和主管局领导审批,主管领导签字后备案存档,经办人不得自行否定或擅自压住不办;对属于申请有关资金的,视具体情况予以答复。
(六)服务承诺制
服务承诺制是指局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对办理公务、来电来信问询、反映情况的服务对象进行优质、高效、热情、周到服务做出承诺的制度。
1、服务内容承诺:
①严格按照《预算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按照有利于太原市科学发展、有利于服务人员办事的原则,严格按照市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优化调整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为全市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社会保障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促进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积极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确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
③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财政改革。
④及时清理财政政策性文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媒体上公开行政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会计职称考试有关事项,严格组织太原地区的会计职称考试工作。
⑤大力宣传财政政策和财经法规,解答各部门、各单位和群众提出的财政、财务方面的问题,及时处理各种举报案件;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推行政务公开。
2、服务标准承诺:
①态度热情,优质高效,语言文明,服务周到;②文明办事,勤政高效,尽职尽责,维护形象;③秉公理财,接受监督。
④提供方便,配备笔、墨、纸张、复写纸、计算器具等日常办公用品,方便服务对象处理简单的公务,视办公条件适当配置备用公务桌椅、一次性卫生水杯、毛巾等日用品,并可提供办公电话使用服务(不含私人电话和长途电话服务);⑤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收送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和支付凭证,不违反规定借机敛财和参与赌博等活动,不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小汽车。
(七)挂牌上岗制
挂牌上岗制是指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佩带胸卡上岗,同时将自己的台卡摆放在办公桌的显要位置,不准脱岗、串岗、聊天、干私活、玩电脑游戏等。
(八)AB角工作责任制
AB角工作责任制是指岗位主要责任人A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临时离岗期间,有明确的备岗责任人B代替其履行职责的制度。
A、B两人不能同时外出,凡正常工作日,必须严格做到全日办公,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停止或拖延对外办公。
具体要求:
1、各处室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A岗、B岗责任人,明确相应职责,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备岗责任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2、A岗责任人因出差、休假、学习、培训等原因离岗时,必须提前向B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代。
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代的,B岗责任人应主动顶岗。
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同时做好本岗和A岗主要工作,并兼有A岗的职责权利,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
3、AB岗责任人执行AB岗工作情况列入机关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4、AB岗责任人确定后,应保持相对的稳定,并报局人事处备案;确需作调整的,应在做出调整的第二日(节假日顺延)报局人事处备案。
(九)人员去向卡及请销假报告制
人员去向卡制度是指为规范处(室)人员上班期间工作行为而在处(室)门上显要位置设置的反映人员实际去向的插卡式制度。
1、人员去向分为:
在岗、外出公务、外出开会学习、基层调研、请假休假、本机关开会学习等六个内容。
2、各处(室)指定专人或由本人根据实际去向如实插换去向卡,便于服务对象了解情况、消除误解,提高服务质量。
3、人员临时离岗时间较长(外出公务、外出开会学习、基层调研、请假休假)的,各处(室)要按AB岗工作制执行,由B岗工作人员代岗,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4、机关各处(室、局)、局属各单位处长、副处长出市、出省学习、考察等,要先报告,经分管局领导和局长批准后生效;出国学习考察要同时经分管局领导、纪检组长和局长批准。
学习考察期满后要及时进行销假。
(十)岗位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是指各处(室)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局总体职能、处室职能和职位说明书,明确职能分解后每一岗位的职责、任务、目标要求等,并要求落实责任的制度。
1、原则:
(1)因事设岗、职责相称;
(2)权责一致、责任分明;(3)任务清楚、要求明确;(4)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2、内容:
(1)处室的主要职能;
(2)具体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3)上述内容如按年制定,应把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纳入其中;(4)符合一岗双责要求,业务工作、廉政建设一起抓。
3、公开:
各处室根据岗位设置,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上报局人事处备案,并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渠道公布。
4、考评、检查:
局人事处要将岗位责任制列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
近几年,围绕“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我局在改革行政审批、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风行风、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在此,兹提出成为全市效能建设试点单位的申请。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