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动态考核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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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动态考核标准
附件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动态考核标准
一、汇总表:
企业名称
资质类别及等级
安全机构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企业地址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联系电话
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考核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考核(在对应项目打√)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分)
安全生产投入
(15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5分)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20分)
特种作业人员配备
(10分)
安全教育培训
(5分)
办理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
(10分)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5分)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5分)
危险性较大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10分)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记录
(5分)
考核实际得分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检查结论
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在对应项目打√)
检查人员
姓名:
(主管部门)执法证书编号:
检查
时间
年月日
受检(自查)单位负责人
(签字)
受检(自查)时间
年月日
姓名:
(主管部门)执法证书编号:
考核评分说明
1、此表及以下表格可作为企业自查使用,也可作为主管部门抽查使用。
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对应11个分表,考核结果汇总所得分值,作为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考核的依据。
结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考核结果,确定企业安全管理动态考核结果。
此表及以下表格可作为企业自查使用,也可作为主管部门抽查使用。
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动态考核对应11个分表,考核结果汇总所得分值。
考核实际得分85分(含)以上为合格,考核实际得分70分(含)至85分(不含)为基本合格,考核实际得分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2、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动态考核汇总得分计算方法(考核计分采用百分制)
(1)各分表中20分(含)以上项目为主要评价项目,20分以下项目为一般评价项目。
每个分表中有2项主要评价项目或3项一般评价项目得分为0,该分表不得分。
汇总表单项得0分,考核实际得分为0分。
(2)汇总表(分表)实际得分=汇总表(分表)在考核表中实得分之和乘以汇总表(分表)该分项应得分值/100。
(3)表中每项扣减分数总和超出该项应得分后,该项实得分数为零。
二、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动态考核分表
2-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序号
评价项目
检查评价方法
应得分
评分标准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本企业部门设置及管理人员花名册
查有关文件
5
未根据企业管理特点设置部门的,扣5分;
部门设置不真实的,扣1-5分;
未建立管理人员档案的,扣5分。
2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查有关文件和责任书文本
20
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扣20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健全的,扣5-10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不真实或缺乏可操作性的,扣5-10分。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未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及延期资料存档的,扣20分。
3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5
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的,扣15分;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未分解的,扣5-15分;
安全管理目标未落实或未执行的,扣5-15分。
4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相关人员或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5
未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扣5分;
目标责任书签订不全的,扣1-5分。
5
领导带班制度
查有关记录和现场
20
节假日工程项目无企业领导轮流值班的,扣20分;
工程项目无项目部领导带班的扣20分。
6
各部门、岗位人员及施工现场总分包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文件和现场
15
各部门、岗位人员及施工现场总分包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的,扣15分;
各部门、岗位人员及施工现场总分包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或未得到明确的,扣5-15分。
7
内部经济承包合同中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指标
5
合同中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指标的,扣5分;
职责和指标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不相符的,扣1-5分。
8
建立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查有关文件
5
未建立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的,扣5分;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不齐全的,扣1-5分。
9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落实情况
查有关记录
5
未按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落实奖罚的,扣5分;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奖罚落实不到位的,扣1-5分。
10
对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单位资格资质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
查看文件和现场
5
总包企业未制定对分包资格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办法的,扣5分;
专业承包未制定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的,扣5分;
劳务企业未制定现场管理办法的,扣5分。
检查项目小计
100
2-2:
安全生产投入
序号
评价项目
检查评价方法
应得分
评分标准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查有关文件
15
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审批、监督管理、验收等内容)的,扣15分;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扣5-10分;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内容不齐全或缺乏可操作性的,扣5-10分。
2
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的年度计划
10
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年度计划的,扣10分;
未实施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年度计划的,扣10分;
年度计划制定不健全的或实施不到位的,扣5-10分。
3
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
查有关文件和管理流程及资金实际使用的发票
15
未设立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的,扣15分;
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使用不到位的,扣5-10分。
4
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使用记录
20
未落实安全防护用品资金的,扣20分;
未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记录的,扣5-15分;
企业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记录(安全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措施费用、安全教育培训)不齐全的,扣5-15分。
5
各施工现场安全费用使用记录
抽查施工现场
20
施工现场未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扣20分;
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未专款专用的,扣5-15分;
施工现场无安全费用拨付、使用记录的,扣5-15分。
6
建设单位措施费用凭证
10
未取得建设单位措施费用凭证的,扣10分。
7
安全生产投入总额占企业施工总产值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查企业管理台帐
10
未达到的,扣10分。
检查项目小计
100
2-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序号
评价项目
检查评价方法
应得分
评分标准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查管理文件
20
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的或未明确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扣20分。
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不具备相关资格的,扣10分。
总承包特级、一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专职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总承包二级、三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专职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专职负责人应具有初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缺少证明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及任命负责人相关文件的,扣10分。
安全管理机构职责的制定缺少安全管理体系季度自查、项目检查、应急预案编制、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监督职责的,扣5-10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弄虚作假或未行使职能的,扣10-20分。
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每少一人扣10分。
本地总承包特级企业不少于6人,外地入青总承包特级企业不少于4人;本地总承包一级企业不少于4人,外地入青总承包一级企业不少于3人;本地总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不少于3人;其他企业不少于2人。
工程量在50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20万平方米,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各增加1人。
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
企业或施工现场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扣20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每发现一人扣10分。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不符合以下规定要求,每缺少一人扣10分。
建筑工程合同造价5千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人;5千万(含)~1亿元或1万(含)~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得少于2人;1亿元(含)~5亿元或5万平方米(含)~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得少于3人,每增加5千万(含)~1亿元或1万(含)~5万平方米的,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各增加1人,并设立安全主管。
劳务分包企业施工现场项目部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要求:
施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安全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人。
施工人数在50(含)~200人的,不得少于2人。
施工人数在200人(含)以上的,不得少于3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3
安全机构设备与经费
10
安全机构未配备日常检查设备的,扣10分;
安全机构无管理必要经费的,扣10分。
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任分工
5
安全管理机构人员无责任分工的,扣5分;
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责任分工不健全的,扣1-5分;
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责任未落实的,扣1-5分。
5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0
未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扣10分;
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对各类隐患未及时发现或未进行有效整改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
企业分管负责人开展检查记录不真实或代签字或安全机构未认真履行职责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
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不到岗到位、企业与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与管理人员相互兼职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
6
企业月检、施工现场周检及专项、季节性安全检查的时间和实施要求
抽查施工现场
10
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对青岛市辖区内的在建工程检查,每项工程安全检查每月应不少于1次,每少一次扣5分。
外地入青建筑施工企业其总部安全管理机构对青岛市辖区内的在建工程检查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每少一次扣5分。
安全管理人员未及时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查处并做好记录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
未实施企业月检、施工现场周检的,扣10分;
日常检查次数未达到要求的,扣5-10分。
项目经理等应进行考勤的人员每月在岗时间少于20天的,每发现一人扣5分。
7
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
查管理档案
10
未建立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机制的,扣10分;
企业检查记录收集不全的,扣5-10分;
现场隐患整改不落实的,扣5-10分。
企业及项目部安全管理记录不全,存放整理不清晰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
企业安全检查记录中提出的隐患字迹模糊、检查记录不全、不清或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
项目部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未按要求每天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不少于2次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8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公布检查、处罚情况,部署任务
5
未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的,扣5分;
会议记录收集不全的,扣1-5分。
9
每季度开展一次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自查,并写出报告
10
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自查的,扣10分;
安全生产条件自查弄虚作假的,扣5-10分。
检查项目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