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城与市的关系.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5769310 上传时间:2023-01-01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38.2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历史上城与市的关系.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中国历史上城与市的关系.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中国历史上城与市的关系.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中国历史上城与市的关系.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中国历史上城与市的关系.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中国历史上城与市的关系.docx

《中国历史上城与市的关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历史上城与市的关系.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国历史上城与市的关系.docx

中国历史上城与市的关系

中国历史上城与市的关系

赵德馨

内容提要:

在游猎采集为生阶段,无城无市。

进入农业定居阶段的氏族社会,城兴,有城无市。

家族社会里,市随商品货币关系的产生而兴起,城中有市,市被垣围住。

地主经济形态下,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市破垣而出,散布全城,城区即市区。

市场经济兴起后,市破城墙而出,市比城大,城在市中。

城成为市发展的障碍,相继被拆除;新兴之市不再修城,于是有市无城。

城与市关系的演进过程,显示:

市场的力量可以突破市垣与城墙的限制,并最终摧毁市垣与城墙,自行前进;中国市场经济是几千年历史客观进程的必然产物,它是内生的,而不是从国外搬来的或主观设定的。

关键词:

城市的历史 城市城与市的关系

在中国的历史上,城与市的关系经历了5个演变阶段:

有城无市,城中有市,城区即市区,城在市中和有市无城。

一、有城无市

人类生活在游猎采集阶段,不能定居,没有城,也没有市。

进入农业生产阶段后,开始定居。

出于防御的需要,氏族在聚落四周用土(或木,或石)建起障碍性建筑物,这是最初的城。

防御的对象来自社会与自然两个方面。

自然方面是防御野兽的袭击和洪水的流入。

社会方面是防御其他氏族为了抢夺本氏族的财富与资源而实行的攻击。

防御是城的基本职能。

《墨子·七患》:

“城者,所以自守也。

”自守的办法先是沿聚居地四周挖出难以越的壕沟,将挖沟取出的土堆在沟边,成为沿沟的垣。

有的在垣上树以竹、木,成为栏栅。

随着战斗的需要与技术的进步,垣越来越高,土由堆积变成夯筑,成为墙体。

这是最早的城墙。

墙是城的实体。

从此之后,无墙不成城。

这种因防御而兴起的城,与人类的生产力水平、生存条件及财富状况有着密切的关系。

城是取土、运土工具和夯筑技术得到初步发展后的产物。

1991年考古发现(后续发掘至2002年)的湖南澧县车溪乡南岳村城头岵古城,据测定,其建成年代距今约4600-4700年(另有资料说,该城先后修建4次。

第一次距今6000年以前),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建筑。

城内面积0。

076平方公里,墙体厚实。

从设计到施工看,筑城技术已比较成熟。

据此推测,城起源于此前的若干年。

果然,时隔不乆,在河南省郑州市西山发现了新石器中其徧晚的古城墙遗址,城内面积0。

03平方公里。

其建成年代距今约4800-5300年。

,在城头岵古城出现之后,进入了大批筑城的阶段。

现在已经发现新石器时代后期的古城遗址多个[1]。

其时为早期父系氏族社会阶段(酋邦阶段)。

此时城内的生产基本上是农业(上述澧县古城址内有稻田)[2],也有生产陶、木、石器具的手工业(澧县古城中心位置上有8座陶窰)。

城内住着单一的氏族(或氏族部落。

下同)。

氏族是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所有财产为氏族公有,共同生产,共同消费。

这样,氏族内部不会有产品交换。

氏族间可能发生某种产品进行的互换,但那是个别的,偶然的,间歇性的,不可能形成市。

在氏族社会的后期,由于石木工具的改进,铜工具的使用,生产经验的积累,产生了剩余产品;加上人口增多,氏族演变为家族,家族中出现没有独立生产与财产的“家庭”。

于是产品部分统一消费,部分分配(取平均分配原则)给“家庭”,由各家自主消费。

由于所有财产和产品归家族公有,由于归各家自主消费的产品彼此完全相同和仅够自身需要,既没有剩余物,也没有同一家族内其他“家庭”所无之物。

在这种生产与分配结构中,住在同一城中的家族成员,没有交换产品的可能和必要。

远古城址中都没有发现市的痕迹。

此时只有城,还没有市。

城的兴起与市没有关系。

这种有城无市的城只能称为“城”,不能称为“城市”。

二、城中有市

 “市”萌芽于龙山文化至夏朝。

夏朝的起迄年份现在还讲不确切,根据多种信息作出的估计,大约是公元前2070年至公元前1600年。

这是由石器时代向青铜时代转变的时期,由氏族社会向家族社会转变的时期,是家庭、私有财产、贫富分化、阶级和国家形成的时期。

在家族成为社会经济基本组织的条件下,家族中各个家庭有了半独立或半自主的生产。

在家庭消费的生活资料中,来源于公共分配的部分所占的比重趋于减小,由家庭自己生产的部分则越来越大,家庭对自己生产的物品有支配权。

家族和家庭可以成为交换主体。

不同家族与家庭生产的和占有的物品出现差异,一个家族、家庭多余之物,或许是另一个家族、家庭所缺少的。

这使得它们之间通过交换调剂有无成为可能,且有必要。

不同主体之间的交换由此产生。

最早的交换是有无互补。

常见的是“抱布贸丝”式的物物交换[3]。

这是产品的交换。

交换的地点与时间是约定俗成的:

各家成员经常相遇的地点与时间。

在许多地方,城中居民聚居区(闾、里、坊)几乎都有水井(故有“闾井”一词。

北京等地的“胡同”,是蒙语中“井”的发音),各户都从井中取水,且取水都有生活习惯所形成的固定时间。

井旁便成为居民经常见面的地方,也自然地成为交换物品之地。

各户到井中取水的时间自然地成为交换物品的时间。

《易·繫辞下》:

“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

”颜师古注曰:

“古未有市,若朝聚井汲,便将货物于井边货卖,曰市井。

”市与井便联系在一起。

“市井”、“闾肆”诸词反映了城中“市”的出现与形成过程。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家庭私有权的扩大,家族、家庭间交换的次数,交换物品的种类与数量,以及交换的对象,都在不断地增加和扩展,交换的形式变得复杂多样,交换过程中人和物的中介应运而生。

人的中介就是物品交换的中间人。

物的中介就是等价物。

最初的中间人都是兼业。

最初的等价物由当地大多数家庭需要,因而能随时交换出去的一般商品充当。

随着交换的发展,中间人逐渐地蜕变为独立的商人。

等价物逐渐固定到几种物品上,如本地多数家庭使用的生产工具(如纺轮,钱,刀等)与生活用品(如刀,布帛,产于遥远的南海、经过多个氏族转辗交换才到达长江与黄河地区的、作装饰品用的学贝等)。

通过无数次交换,它们被人们在实践中选择为一般等价物,从一般商品蜕变为特殊的商品,即货币。

商人和货币产生之后,使产品交换进入商品交换阶段,产生了商业这个产业和商人这个阶层。

这个产业的载体和这个阶层固定的活动地方便是“市”,也就是市区域市场。

上述事实表明,“城”与“市”是产生于不同历史阶段的两个不同的事物。

它们的职能不同,内含不同。

《说文》:

“城,以盛民地”。

“市,买卖之所也。

”自城中有了市区,盛民之地与买卖之所结合为一,成为城市。

城市由此诞生。

“城市”是由“城”与“市”这两个事物、两个功能要素结合为一的产物。

“城”与“市”这两个分别使用的单词连用为“城市”这个复合词,从现存的文献看,首先出现在战国时期。

《韩非子·爱臣》:

“是故大臣之禄虽大,不得藉威城市。

”语言中的词落后于现实。

文字中的词又落后于语言。

据此推测,城市的出现当在战国之前。

事实正是这样的。

市出现在距今4100年前后[4],晚于城的出现约1000年。

[5]从社会形态发展进程言,城形成于氏族社会阶段,市出现家族社会阶段。

它们是两个不同历史阶段、两种不同社会形态的产物。

许多人不了解“城”、“市”、“城市”的区别,或将城的出现误为城市的出现,或将市与城市混为一谈,弄出了不少的错误。

上海世愽馆中国馆将城头岵古城称为“中国最早的城市”,即是一例。

随着城与市的结合,城市逐渐作为一种固定的模式而流传下来,并逐渐制度化。

这一过程从夏代开始,至汉代中期结束。

这个时期城市制度的内涵与特点主要是:

1.为了交换的方便和便于管理,执政者在城中或紧靠城门的地方,划出一块地盘作为交换商品的地方,并在这个地方的四周修筑墙垣,将它围起来,以便与普通居民的住所(闾、坊)隔绝。

这块特殊地方被称为“市”(市区)。

[6]“市有垣”,从而有门供交易者出入。

门有开关的时间,并设定相应的开市制度(如一日一市,一日二市,一日三市等)和禁市(含夜禁)制度[7]。

这就是说,用一个大的墙垣围起来的区域叫“城”。

这个大墙垣将城与乡分隔开。

在城里,又筑一个小的墙垣将商品交易的区域围起来,这就是“市”。

就有独立的墙垣而言,它是城中之城。

在功能和空间上,这个小墙垣(市垣)将交易区与非交易区隔开,或者说,它将城隔成市区与非市区两个部分。

非市区又分为行政区与居民区两个部分。

这样,城市实际上分为三个部分:

行政(官府)区。

包括政府部门(含军队)所在地,有关人员(国王、诸侯、卿大夫等)的居住地与祭祀地(“祖”与“社”,宗庙与朝寝)。

在职能上,这是城的主体;生产与生活区(坊、闾、里)。

生产事业包括农业和手工业。

城市居民中主要是农民和手工业者。

在空间上,这个域区占城的大部分[8];商品交换区,曰市。

简言之,官府是行政区,坊是生产与生活区,市是交换区。

此时城市的主要功能是国家进行统治的行政据点与军事据点。

“市”只是城中的一个用墙垣围起来的(与其他部分隔绝开来的)、专用于交换商品的区域,它是为“城”的主体部分服务的,是城的次要部分或附属物。

《周礼。

考工记》记载的西周都城丰镐是“前朝后市”,后来成了都城设计的圭臬。

2.政府设立专门管理市的“司市”(“市之长”)[9]。

《周礼。

司市》记载,都城这类大城中,一日三市,各有主要入市者:

“大市,日昃而市,百族为主。

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

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

”司市管理市场担负“平市”、“均市”、“止讼、“去盗”、“除诈”等职能。

商人在市里经商要向市场管理机构筑物申报市籍。

有市藉的人被称为“市人”或“市民”[10]。

“市人”是专门从事市场活动的人,他们从事的行业被称为商业,实际上包含商业和为市场生产商品、且在市场内活动的手工业。

这种“大商业”概念带来“大商人”概念:

“商人”一词实际上包含商业经营者和手工业者。

“市”由此成为工商业和工商业者活动场所的代名词。

《周礼。

考工记》

3.城市居民的主体是国王(皇帝)、王(皇)室、诸侯、贵族、官僚、军将,以及附属于他们的人口(如吏役、士兵、奴婢等等)。

此外,大量的是平民。

平民按职业分为士、农、工、商(四民)。

他们在城市社会中的作用与地位不同。

当时是等级制度社会,士居四民之首,在城市生活中占重要地位。

商居四民之末,市人社会地位低下。

4.自“城”中有了“市”,城市便不仅是战争防御工程和行政中心,具有军事和政治的功能;而且成了商品交换与商品生产集中之地,具有经济的的功能;随之而来的成了教育与文化活动的中心,具有文化的功能。

因此,城中产业门类多于农村,谋生机会也多于农村。

加上城中有城墙作防御物,又有国家机构,居民有安全感,于是人们(主要是士和丧失土地的农民)向城市迁移,开始了“城市化”进程。

其结果是出现以人口多为特征的大城市。

[11]

5.由于城市造成新的职业,城里居民从事的职业比农村复杂,群体、阶层、利益与观念由此多元;由于城市里产生新的社会力量,各类社会精英集中于此,且接触与交流频繁;由于城市造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技术,新的观念、语言和新的需要,新的社会风尚、新的价值观念几乎都是在城市中诞生的。

城市从而成为制度创新的主角。

城市的文明因此领先于农村,并逐渐地将文明辐射到农村。

城市,特别是国都所在的城市,往往成为一个时代文明的标志。

这样,在技术上,文化上,城市带动乡村。

6.大凡以农业为主要生产事业的家族,在其聚居地都有城。

一个家族(或家族部落,家族联盟。

下同)即一国。

《说文》:

“国,邦也。

从囗,从或。

”囗即围字,为有疆界的地区。

囗象形城墙。

或即域字,封疆之界谓之域。

“国”即城邑。

[12]由于城是家族基本的防御工事,当一个家族战胜另一个家族之后,为了削弱战败家族的防御能力,便毁其城。

其后果是二:

一是产生有城的家族(胜利者,统治者)和无城的家族(失败者,臣服者)。

前者住在城(大邑)内,称为“国人”、“市人”。

[13]后者住在没有城的地方(“小邑”),称郊或野。

[14]住在郊、野的人,被国人称之为“郊人”、“野人”。

[15]《孟子·万章下》:

“在国曰市井之臣,在野曰草莽之臣。

”于是有了城与乡、国与野的区别,城墙成了区分人群的分界物。

二是被毁城的家族聚居地内原有的交易场所(市),因居民生活需要,得以保留下来。

这就是最初的乡市。

在城市制度化与统一化过程中,有城才有市,无城便无市。

而县治、郡治、国都才筑城,县以下不筑城。

故县以下没有市的设置。

但县以下有商品交换和经常进行商品交换的场所——市场。

县以下的这种市场与城中之市不同的是:

没有市垣,没有开市时间,没有市长管理。

于是市有了城市与乡市的区别,同时也就有了城市与乡市之间的商品交流,即城乡贸易。

7.随着人口增加和城区的扩大,城的形制发生变化,从一层发展为里外两层,里层的叫城,外层的叫郭。

[16]行政区(在都城包括宫殿区)、行政者和士在城区。

农民和在“市”区活动的工商业者在郭城。

无论在空间(地理位置)上,还是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市和市人处于城市的边缘地带。

西周末年以后,家族制度趋于瓦解,家庭(个体)经济取而代之,阶层分化很快,奴婢主势力增长。

在奴婢主社会经济形态下,部分人的人身和大量物品成为商品。

因此,商品交换的规模越来越大,贵重的地方特产四海流通,奢侈品交易越来越多,城市(特别是在大城市)之间出现了远距离贩运贸易。

秦统一中国,使这种贸易获得空前的发展。

与此同时,秦始皇于始皇三十二年(前215)下令毁天下城郭。

刘邦建立汉朝后,看到无城墙可守是秦军失败的原因之一,于高祖六年下令“天下县邑城”[17]。

县以上的治所一般均须筑城。

(这次一毁一修,说明在那个历史阶段,城是不能没有的)因秦将旧城毁坏殆尽,这次几乎是全国性新修城墙。

秦以前的修城是在诸侯林立、各自为政的情况下进行的,难以统一。

汉初的这次修城是在全国统一后的第一次修城,可以贯彻统一的规制,规制的主要特征就是以官府区、坊、市三区分置。

坊市制不仅模式化了,而且全国统一化。

夏、商、周时期市与城市的出现,是交换形态由产品(实物)交换阶段进入商品交换或商品货币关系阶段的标志。

春秋战国秦汉坊市制的形成,则是商品货币关系制度化的标志。

三、城区即市区,独立市区的消失

从东汉后期起到唐代中叶,城中的坊市制没有根本性的变化,变化较大的是城外之市。

引起变化的根源是社会经济形态由奴主制演变到庄主制。

庄主与庄客之间存在严格的人身依附关系,每一个田庄(庄园)内部自给倾向增强,大的田庄“闭门成市”[18]。

除了田庄内的市,还有田庄之间的市。

它们都是乡市。

随着土地私有化进程加速和佃农经济的壮大,南北朝时期出现契约租佃关系。

至唐代中叶,它发展成为主导的经济形式。

社会经济形态由庄主制演变为地主制。

此时,私人对自己的土地不仅有实际上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而且不再受法权观念上国有(“普天之下,莫非王有”)的束缚,私人对自己的土地有完全的处置权,无论买卖多少,在照章纳税的条件下,国家不予干涉。

这使绝大部分耕地在法律上具有完整的所有权。

成为可以自由(这里说的“自由”是指法权观念而言,不包括族规乡约等民间习俗在内)买卖的商品。

耕地这个主要生产要素由此成为价值量最大的商品。

私有土地中的一部分为地主所有。

地主所有耕地中的一部分通过契约形式租给佃农。

签订契约的双方在社会身份上是平等的。

佃农身份的提高基于他们有了比较完备的生产工具,可以独立地完成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参与市场的活动,从而成为市场的主体。

佃农向地主交纳的地租多数是实物。

地主得到地租后,需要出售其中的一部分,换取货币,以便向政府交纳货币形态的赋税和购买粮食以外的必需品。

故地主经济的发展必然伴随着商业的发展,并使商业发生很大的变化。

这主要表现在:

在商人经营的商品中,占主要地位的不再是奢侈品,而是日常生产与生活用品;市场上流通的商品越来越多地来自小商品生产和商品性生产。

这种生产的目的本是为了市场。

相应地,不是为市场生产却被商业卷入市场成为商品的,在商品总量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小;出现了多种专业商品市场、专业商人和商业资本;诞生了为商业资本流转服务的金融组织。

以这些表现为特征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导致城与市发生了四大结构性的变化。

1.在城市里,商品交易的空间由原来的市区扩大到整个城区,坊市制因此演变为散市制。

由于商业发展和城市人口大量增加,设有墙垣和限时开启的市区,对居民随时购买日用品(柴米油盐菜等等)和日常的饮食很不方便,原来的市区及相应的制度已不能满足居民和商业发展的要求。

于是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城中的市区或增多,或扩大[19]。

这样,在城区内,市区占的面积越来越大;一些商业活动在市区之外进行。

首先出现送货上门和服务上门以方便居民生活的走街串巷的小商贩。

随后,他们在街坊设立临时的商摊。

接着这些商摊变为临街的商铺;由政府机构(含各地驻首都的“办事处”)经营一些商业和为商业服务的金融活动(如唐中期出现的飞钱,其经营形式多为官办),这些机构及其经营活动多不在市区内。

于是,市场的活动不再局限于市区。

政府已没有能力再约束和管制这种“市”的扩散,原先的坊市制被突破,散市制开始出现并盛行起来。

散市制的特点是有居民聚居的地方就有商品买卖,就有商店,就有市场活动。

散市制代替坊市制,使工商业从城中的一个特定区域(“市”区)扩散到全城区。

[20]于是,在空间上,市过去只是城的一个部分,现在却与城区相一致:

城有多大,市(区)就有多大。

这导致原来的“市”(被墙垣围起来的市区)和市垣(市区四周的墙垣)的消失。

“市”与“城”交融为一了。

“城市”的结构与功能发生一次根本性变革。

这是交换形态由商品货币关系阶段发展至商品经济阶段的结果。

散市制的形成是商品经济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

2.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交易从市区扩大到全城,城市人口的数量、身份、结构、分布、主体人群,以及他们在城市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随之发生重大变化。

在坊市制下,商人的商业活动被限制在“市”区之内。

散市制的形成使商人的活动地盘不再受“市”(区)及其制度的限制,商业和商人由此得到了一个空间上的解放。

随之而来的是商人的经济实力与社会地位的提升,商人与士、与官的界限不再那么森严。

这种变化在入明以后甚为突出。

明初,朝廷颁布法令,对商人在服饰、住房、交往、子女参加科举等等方面仍有限制。

随着商人在城市里经济力量的发展,这些等级限制一个一个地被冲破。

带头的是那些市最发达的城和势力雄厚的大商人。

如以扬州为中心的长江下游的盐商,建起一座座大宅第、大园林。

他们用钱捐纳、捐输,买官爵、官衔、官职,增加本地学额,出入官场,直至与皇帝交往,官商合流。

贾而儒,儒而贾,士商合一。

到清代中期,明初那种对商人的种种限制,在扬州一带已难觅其踪跡。

散市制使商人与一般城市居民混居。

于是,以“市”字命名的人群,也从“市区”活动者扩展到全城居民。

“市民”一词的使用越来越普遍。

直到明代前期,“市人”的称呼仍被频繁地使用,中叶以后逐渐减少,“市民”逐渐成为城市居民的泛称[21]。

至清中期,“市人”的称谓在当时的文献中也难觅其踪跡,“市民”已成为普遍的称呼。

这标志城市共同体的形成[22]。

也是从唐代中叶开始,市民因有自由身份,可以组织社团,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直到“罢市”的行动)表达自己的意志。

他们对社会活动的参与意识、参与程度和对公共舆论的影响力日益增强。

城市社会的力量愈来愈依靠市民,活动的内容自然地愈来愈多地围绕市民开展。

这使他们成为城市社会的主体人群[23]。

这标志着市民阶层的正在形成之中。

城市已处于从士人社会到市民社会的转型过程之中。

随着散市制代替坊市制和城市社会转型,原来管理“市”及“市人”的体制已不能适应新的情况,于是新的机构与人员出现。

随着城中工商业的发展,管理城中工商业的组织——行会应运而生。

3.城市发展的重心从内城转移到外郭。

从先秦到两汉,城市的重心在内城。

外郭是百姓的居住区。

魏晋以后,众多的外来人口和工商业者多住在外郭。

《洛阳伽蓝记》记载的洛阳,主要商业区(大市、小市)和居民区都设在外郭,官署、寺院、官邸、民宅混杂,行政区、居民区和商业区的区划已不规范。

城市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心仍在内城。

唐代中叶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科举制和铨选制的实行,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进一步促使农村人口(主要是读书人、经商者、手工业者、艺人、破产农民和有钱的地主)向城镇迁移,特别是向首都集中。

“人不土著,萃处京畿。

”首都长安城中“浮寄流寓不可胜计”。

外来人口的增多,这些“长(安)漂(客)”们多集中在外郭的坊市中。

估计长安人中的五成以上是普通百姓,他们在人口数量上占了优势;七成以上住在外郭。

外郭成为城市发展最快的区域。

这推动城市里城郭结构、人口结构和社会结构变动,也使城市管理的重心开始从内城移至外郭。

4.在特定的城中城与市结构性变化演进的同时,一个城与另一些城之间的市场联系,城之市与乡之市的联系,以及乡市的本身,也发生了质的变化。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部分乡市的形态由草市发展为市镇。

绝大多数市镇位于乡村辐辏之处。

它们的规模不大,其商业辐射的功能止于周边村落,属于农村基层市场。

镇是区域市场网络中的初级中心。

市镇,一般都是无城墙的,即无城之市。

明代中叶以后,一些镇(如江西的景德镇,湖北的汉口镇,河南的朱仙镇,广东的佛山镇等)的商业和人口规模超过县城,甚至超过府城。

因其商品行销全国甚至海外,它们的影响力已在一般县城、府城之上。

市镇处于县城之市与农村集(墟、场)市之间。

它们的普遍出现,使市场形成一个城乡联接的、有多个层次的网络体系,它将全国各个地区、各个部门的生产者与消费者,都网罗其中。

在商品经济的形成进程中,这是标志性的历史现象[24]。

四、城在市中

清代中叶以后社会经济中发生的如下变化,影响城与市关系的演变:

现代化武器(军舰、大炮与飞机)代替传统的冷兵器,极大地削弱了城墙的防御作用;出现了使用机器的工厂和矿山等现代生产企业,火车、轮船、汽车、飞机等现代交通运输工具,百货公司、货栈等现代商业组织,银行、证券交易所等现代金融机构。

工厂多数集中在城市。

银行、百货公司几乎全在城市。

飞机、轮船、汽车、火车等也是以城市为依托。

这些新式的工商企业占地较广,城墙内的面积已不能容纳它们的全部;这些新式工商业实行企业制与雇主制,人们之间的经济关系进一步契约化;在使用机器和采取企业制、雇主制为特征的大商品生产基础上,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日益增长,进入20世纪后已起基础作用,商品经济演变为市场经济。

这些变化使“城”(墙)在战时所起防御的作用越来越小,在平时却成了交通与市场活动的障碍。

于是出现了下述情况:

大多数城市的城墙被拆毁,成为有市无城的“城市”。

毁城(墙)的行动始于天津(1901年)和汉口(1906年)。

随后在1912-1936年和1950-1966年形成两次高潮。

第一次以以上海拆城墙标志,第二次以拆北京城墙为标志。

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设立上海县,当时没有建城。

明代中期,由于倭寇的侵扰,嘉靖三十二年(1553)筑上海县城。

城墙在1914年被拆除。

随着城墙的拆除,上海“城”已不复存在,上海成了有市无城的“城市”。

再以武昌为例,三国时期吴国孙权在此修筑城墙。

唐代改建与扩大。

明代洪武四年(1371)重建城垣。

1927年开拆城墙,在十个城门中仅留中和门(起义门)作纪念。

武昌也成了有市无城的“城市”;少数城市的城(墙)被保留(省会级的如江苏的南京,地区级的如湖北的荆州,县级的如山西的平遥)。

这些被保留下来的城(墙),从职能上言,已从防御工程转变为供人观光游览与怀古的文物。

这些变化使城市的主要职能已从“城”转移到“市”,“市”从城市的边缘变成了城市的中心,继而变成城市的全部。

在这个过程中,“城”与“市”的关系在空间层面上发生了颠倒性的变化。

市突破城墙的框框,扩展到城之外,且不断地向外延伸,以致“城”被“市”包围。

一般地话,在清代中叶以前,市在城中,城比市大,讲一个城市的大小,是以城墙内的面积为标准的。

城墙四周有多长,城市就有多大。

民国以后,情况不同了,很多城市的市区比城区面积大,城在市中,讲一个城市的大小,是以市的面积为标准的。

市区(工商业区)有多大,城市就有多大。

五、有市无城

清政府与太平天国作战期间,少数没有城墙的城镇,轻易地被太平军攻占,为此少数市镇新筑城墙,一些省城县城或修补城墙。

自太平天国失败之后,冷兵器在战争中的作用越来越小,新兴起的市镇不再修建城墙。

其中有后来发展为地区级行政中心的(如湖南省的株州等)、副省级的(如广东省的深圳)和省会的(如河北省的石家庄)。

它们都是没有城(墙)的“城市”,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