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节后复工疫情防控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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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节后复工疫情防控方案

施工单位节后复工疫情防控方案

  施工单位节后复工疫情防控方案

为全面深入落实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统一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规定,我项目部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相关工作,特按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掌握措施为指导,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掌握传染病的处理机制,快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状况的处置工作,准时实行防控措施,做到早发觉、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输出,避开疫情在项目出现、扩大和扩散。

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扬和普及传染病防控学问,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爱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预备,早预防,准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措施。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觉、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准时实行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

5、严格掌握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觉可疑病例,准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特殊留意湖北省来的人员的检查。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宣扬普及传染病防控学问,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觉病例准时实行有效的预防与掌握措施,快速切断传播途径,掌握疫情的传播和扩散。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掌握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项目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添应急处理能力。

根据"四早'要求,保证发觉、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连接,一旦发觉疫情,快速反应,准时精确处置。

4、现场封闭管理原则。

各类工地施工作业、生活区域应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

5、"外防输入,内防扩大'原则。

各类工地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根据防控要求,对全部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别状况禁止对外流淌。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公司分管领导:

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扬与教育:

XX

(2)消毒与检查:

XX

(3)联络与上报:

XX

(4)急救电话:

120

(5)其他成员:

项目部其他人员、安保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

五、工作措施

1、项目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工地。

2、对工地内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非常出制度。

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觉发热特殊是伴有咳嗽、咽喉痛苦等状况等身体异样人员,马上实行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

3、做好宣扬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扬传染病的防控学问,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

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肯定要洗手,留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淌水洗手。

4、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准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

工地大门值班人员严格登记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支配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6、做好工地内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保障物资充裕。

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7、做好防范措施,门卫及办公室配备体温计,75%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应急防范物品,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做好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准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8、支配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项目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9、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分层管理,准时落实'。

要做好与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协作工作,现场防控方案执行和每日疫情防控状况形成日报反馈到分公司。

若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向定点医院报告,同时上报分公司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马上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后,在第一时间实行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准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

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凭医院的健康证明,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热人数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项目部第一时间马上报告主管部门。

对在工地发觉病人和接触过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看通知医院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亲密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看。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依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支配。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项目部要马上向上级报告,并实行一切有效措施,快速掌握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爱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

马上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

对工地全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需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

工地应协作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实行必要的隔离观看措施。

5、依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缘由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建委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

6、预备肯定数量的体温计和口罩等应急物资。

七、保障措施

项目部适当支配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扬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

全体管理人员必需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看法,仔细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

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大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政治经济责任。

  施工单位节后复工疫情防控方案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异样严峻,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期。

为切实做好联防联控工作,确保项目复工期间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到安全复工,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公司所属各项目复工与日常管理相关要求部署如下:

一、复工的原则

因疫情期间公司所属复工项目跨越多个省份,管理难度极大,各项目部必需准时掌控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严格遵守其管控措施和复工前提条件,任何项目不得违背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的规定擅自复工。

二、组织管理部署

全部工地复工前应成立以项目经济责任人为首的现场管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项目防控体系,落实卫生防控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项目部应提前规划复工计划,严格根据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备好防疫物资,编制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提前规划好返工人员按政府规定隔离留观14天的措施,经公司审查符合要求,再报工程所在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复工。

在一级响应未解除前项目部应支配1名项目主要负责人作为专职防疫联络员,保持联络畅通。

三、工人提前告知管控

每个项目部必需全面掌控工人春节去向,计划返工时间和所乘交通工具,提前告知暂不接收湖北、温州等地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务工人员。

现场不具备隔离条件的项目必需有返工人员测温与信息登记后留观隔离14天的居住场所支配。

为缓解工地口罩储备压力,建议一并告知工人返工前尽可能的自备、多备口罩。

四、施工现场管控措施

1.全部工地由项目部负责配备肯定数量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控用品,其储备量不得少于一周。

必需保证复工期间施工现场人员全部带口罩上班,防护用品储备缺乏的项目不得复工。

2.全部工地实施全封闭管理,疫情期间只开放一个进、出口,增加门卫人数,24小时轮岗值守,在未复工前除值班、留守人员外不允许其他人员进入工地。

在工地入口设立人员登记与体温检查点,核实身份信息,手机号码,落实一人一档登记制度。

3.对具备现场隔离条件,征得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同意现场隔离返工人员的项目,应妥当将返工人员安置在相对独立的留观区域,并做好隔离留观期间的体温检测与日常生活支配。

4.工地复工后应每天早中晚3次对进入现场施工的各工种现场人员逐一检测体温并记录,做到全部现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

复工后现场除必需的管理人员外其余人员原则上只进不出,对人员进出需征得项目部负责人同意。

5.工地复工后办公区、食堂、宿舍、厕所、道路等人员流淌区每天应有不少于2次的消毒,食堂管理建议伙食外购,分散用餐。

6.全力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张贴卫生防疫宣扬图文广告,利用微信()群或电话等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确保不漏一人,提高现场工人的自我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7.各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实行专员日报制度,每日必需按项目所在地要求准时照实上报人员统计报表,信息务必精确。

每天下午2点前由各项目部上报区域公司工程部,区域公司汇总后报集团公司,直至疫情解除。

8.集团公司、区域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每日巡查工地疫情防控状况,对防控不力或擅自复工的项目将实行严处措施。

  施工单位节后复工疫情防控方案

为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仔细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办〔2020〕3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建办明电〔202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马上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治信息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加强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复工条件检查

春节期间未停工的工地在有效落实防疫措施的状况下方可组织既有人员继续施工,但不得通知外地务工人员返肥。

春节期间停工的建筑工地,暂不得复工或新开工,复工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不得通知外地务工人员返肥,可依据疫情形势,结合工地实际,做好延迟、错峰复工和新开工的各项预备。

建筑工地复工前,应符合以下规定,并通过工程监督机构复查:

(一)复工条件

1.组织机构

各建筑工地应成立项目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业主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劳务管理人员、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劳务单位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属地街道(社区)及疾控部门。

2.人员管控

建筑工地用工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严禁临时招募散工、点工。

项目疫情防控小组应在工地入口处设立健康观看点,对全部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来肥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各项目可依据各自管理要求自制,但应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户籍地、身份证号、单位、工种、健康状况、手机号码、2020年以来的驻留地准时间、何时从何处来肥、是否途经疫情严重地区、是否有确诊及疑似病例接触史、是否接触过疫情严重地区人员等信息),并应核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准时与属地社区共享。

(1)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疫情结束前,企业不得通知其来肥,不得允许其进入工地。

(2)途经疫情严重地区以及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亲密接触的,疫情结束前,原则上担心排来肥进入工地。

确需支配的,用人单位应在工地外支配隔离点,支配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看。

发觉应隔离未隔离过的人员,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并落实专车就近送至医疗机构;体温检测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进行隔离观看(留验)。

(3)其他非疫情严重地区来肥、也未途经疫情严重地区、同时未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亲密接触的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施工现场管控

(1)建筑工地应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建立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测温处应设有供发热人员隔离的隔离场所,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

(2)施工单位应每日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实行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扬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疫情教育交底应深入到每一家进场单位、每一个进场人员。

4.防疫物资预备

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掌握用品,口罩纳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确保每名进场人员每天不少于1只口罩,储备不得少于1周用量。

5.现场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应到岗履职;对大型机械进行修理检查和运行调试;对临边防护、临电、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进行排查。

6.教育交底

参建各方应对全部进场人员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交底。

(二)复工检查流程

1.自查。

参建各方应依据各自职责,对比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写《合肥市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详见附件1)。

2.复查和申请。

各项目疫情防控小组依据《合肥市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分别签署复工意见,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人公章后,向工程监督机构提出复工申请。

3.核查。

工程监督机构收到复工申请后,应准时对复工条件进行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

凡未通过复查或复查不符合的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二、强化施工过程管控

建筑工地复工后,参建各方应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建档造册备查。

防疫措施不到位的,视为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

(一)人员管控

1.做好进出场人员登记全覆盖。

建筑工地应严格进出场管理,实行实名制考勤,对于进场人员每日登记,建立一人一档,对于出场的去向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并应最大限度削减人员流淌。

新进场人员根据复工前人员管控要求执行。

2.做好现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

施工单位应根据卫生防疫要求,每天早晚2次对全部进场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记录在案。

3.做好应急处置全覆盖。

施工现场发觉有体温不合格的,应马上支配场所隔离并准时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根据防疫要求做好后续应急处置。

经医疗机构确认疑似病例或确诊的,马上停工并封锁场地、隔离人员,协作疾控部门开展防治。

(二)施工现场管控要求

1.全部进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削减人员聚集。

2.每日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进行消毒。

尤其要加强对墙地面、物体外表、楼梯扶手、门把手、对讲机按钮、便器、洗手水池、水龙头、餐饮具、饮水机水嘴及按钮阀门、通风设备(空调、排风扇)等的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有人员活动的房间每日开窗自然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不能自然通风的,可采纳排气扇等设备进行机械通风)。

3.严格执行食品选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工地食堂不集中堂食(餐桌间可采纳隔板、屏风等分隔成单独就餐区域),实行分餐、错时用餐(在同一餐桌错时用餐的,用餐区域需一客一消毒)等措施,削减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4.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根据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5.施工现场应将相关卫生防疫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全面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学问的宣扬教育,实行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扬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6.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日报制度和紧急报告制度。

疫情防控小组每天中午十一点前向工程监督机构报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状况(详见附件2),工程监督机构每天十四点前将辖区项目防控状况报市城乡建设局(详见附件3),突发状况马上报送属地街道(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各部门逐级上报。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参建各方应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第一责任人。

(一)建设单位是项目部落实防控措施的首要责任主体,全面做好施工项目疫情防控的组织工作。

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工期延误,属于合同商定中的不行抗力情形,建设单位应将合同商定的工期顺延,防止开工、复工后抢工期、赶进度带来生产安全风险。

建设单位不得以工期紧等理由要求或者变相要求施工单位未经报备、未落实防疫措施擅自开工。

(二)施工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催促所辖项目部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贯穿企业管理层、项目部、劳务企业的防控管理体系。

用工(劳务)企业是选工用工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把第一道关的主体责任。

项目部是复核进场人员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到清晰了解每一名进入现场的务工人员的具体状况。

(三)监理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监督责任主体,要切实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并做好进场监理人员的卫生防疫措施。

四、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

(一)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监管,服附属地防疫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确保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建筑工地与属地街道(社区)、防疫部门对接机制真正落地。

建筑工地过程管控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应马上责令停工整改。

市城乡建设局随机开展督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觉建筑工地存在以下状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惩罚,并实行通报曝光、记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等方式进行惩罚。

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

2.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3.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状况的;

4.行动缓慢、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五、适时优化完善防控措施

我局将依据疫情进展形势,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具体措施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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