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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建筑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专业代码:

081300,授工学学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人文关怀精神、生态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博士生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系统深入地掌握建筑学的历史及基础理论。

熟练运用建筑、城市及跨学科的研究方法,独立地、创造性地研究城市及建筑的相关问题。

2.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具有较强的知识更新能力和独立进行国际交流的能力。

3.本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具有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政府城市管理部门从事高层次的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2.建筑历史与理论3.建筑技术科学

4.城市设计5.建筑系统工程年6.数字城市与建筑研究

三、学习年限

本学科、专业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

硕博连读、直攻博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6年。

四、学分要求与分配一览表

博士生总学分要求≥31学分。

硕博连读研究生、直攻博研究生,需先修满建筑学硕士学位课程学分,再修满要求的博士阶段的课程学分。

总学分

≥31学分

修课学分

≥10学分,其中:

高水平国际化课程≥2学分

校级公共课程≥4学分

跨一级学科课≥2学分

博士专修课程≥4学分

任选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研究环节

≥21学分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1学分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提交宣读论文1学分

面向全院做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报告1学分

听取≥10场学术报告并提交读后感1学分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1学分

发表论文1学分

学位论文15学分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类别

课程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季节

开课单位

备注

课≥10学分

校级公共课程

408.810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36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4学分

411.800

英语论文写作

32

2

外国语学院

博士专修课程

220.802a

建筑学术研究策略和方法概论(国际化课程)

32

2

春、秋

建规学院

≥4学分

220.811

建筑环境设计方法

16

1

建规学院

220.806a

空间理论专题

16

1

建规学院

220.810

聚落研究理论与方法

16

1

建规学院

220.807a

建筑的虚拟和智能设计

16

1

建规学院

跨一级学科课程

可选修硕士生课程

≥2学分

非学位课

补修课程

需补修≥12学分的建筑学专业本科或研究生课程

本科和硕士非建筑学类的学生必修,不计学分

研究

环节

650.801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

1

建规学院

650.802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提交宣读论文

1

650.806

面向全院做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报告

1

650.807

听取≥10场学术报告并提交读后感

1

650.803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1

650.804

发表论文

1

650.805

学位论文

15

注:

《建筑的虚拟和智能设计》课程为建规学院自开的建筑系统工程方面的课程,部分从事建筑物理环境、系统工程等方向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可以选修其他学院的相关博士(或硕士)课程,等同本课程的1各学分。

六、本学科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提出的具体要求

1.选修课程的要求和说明

(1)对跨一级学科课程的限定

跨一级学科课程指建筑学一级学科外的研究生课程,必须跟班听课并同堂参加考试;所选的跨一级学科课程不得与硕士期间所修的课程相同。

(2)补修课程的要求和说明

本科和硕士为非规划专业的学生需补修3门城乡规划学科学硕士一级、二级学科专业课程,按要求存档,不计学分。

(3)硕博连读生研究生

修课顺序:

需先修满硕士学位课程学分,再修满要求的博士阶段的课程学分。

硕士阶段的其他考评条件和毕业要求同硕士培养方案。

(4)直攻博研究生

学分要求同硕博连读的研究生。

同时在第2学年结束前需在公开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要求同科学学位硕士研究培养方案,博士论文答辩前需另外再发表3篇文章,要求详见《建规学院博士生、硕士生发表学术论文和参加学术会议规定》。

其他考评条件和毕业要求同已获硕士学位博士生的培养方案。

2.培养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

(1)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负责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和考核工作;

(2)中期考核

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第二学年结束前完成,同时由导师对学生课程学习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决定是否可以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3)文献阅读与综述

文献阅读与综述提交相应的阶段成果,包括45篇以上文献阅读量和不少于10000字的文献综述,所阅读书籍包括不少于15篇外文原文资料,并翻译至少5篇资料的关键章节。

(4)博士论文选题报告

博士论文选题报告应通过由指导老师组织的3位以上老师参加的答辩小组答辩。

选题报告应包括的内容为:

①课题的来源、意义;

②课题的国内外研究概况及发展趋势;

③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方案;

④理论与实践方面预计的创造性成果;

⑤预期成果;

⑥主要参考文献。

(5)论文中期报告;

(6)学术论文发表;

详见《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博士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3.论文答辩管理

(1)预答辩

博士生完成博士论文,送指导教师审定后,须通过由指导教师组织的3位老师参加的论文预答辩。

预答辩通过后,方可送校外专家盲审。

(2)博士论文盲审

博士生完成博士论文并通过论文预答辩后,须经过3名校外专家盲审。

盲审通过后,方可申请博士论文正式答辩资格。

详见《建规学院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制度细则》。

(3)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和资格审查

博士论文资格审查由指导教师、博士生指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教务科负责进行。

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的基本条件:

①修完所规定的课程学分;

②完成论文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

③完成论文中期报告;

④在刊物或会议上发表规定数量的论文;

⑤面向全院做1次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报告;

⑥提交参加校内外学术报告的听课笔记10篇;(详细报告人、题目、时间、地点及不少于500字的心得。

⑦完成博士论文的撰写;

⑧通过博士预答辩和校外专家盲审。

(4)论文修改

博士生应对照校外盲审专家的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博士论文修改报告书》,即将评阅意见进行综合整理、分述,说明论文的修改工作(或解释说明不修改的理由)。

该表在博士论文正式答辩前填写完整,连同论文评阅书,提交答辩委员会,并作为论文工作的评定依据。

(5)论文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由系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其它方面按学校有关博士学位论文的规定执行。

建筑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专业代码:

081300,授工学硕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1.培养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和作风,具有创新求实精神和良好的科研道德,具备独立从事本学科的科学研究能力。

2.掌握较坚实的中西方建筑历史及基础理论,具有较强的历史研究意识和历史批判精神。

3.在文献研究和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学会运用建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学科的理论进行文献综述、统计分析、归纳演绎和逻辑论证等案例和理论研究工作。

4.掌握绿色建筑和新能源建筑的设计和研究、智能建筑的系统开发及其系统集成、建筑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建筑环境和建筑节能、建筑构造、材料以及遗产保护相关技术等建筑技术科学知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和应用领域的最新进展;掌握研究型设计方法。

5.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其他相关技术和方法,能提出并解决本学科领域的学术问题并有独立的见解。

可胜任本专业或相邻专业的教学、科研和工程技术工作以及相关的科技管理工作。

二、主要研究方向

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2.建筑历史与理论;3.建筑技术科学;

4.建筑遗产保护及其理论;5.城市设计及其理论;6.内设计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3年。

四、学分要求与分配

总学分要求≥38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要求≥23学分,研究环节要求≥15学分。

总学分

≥38学分

修课

学分

≥23学分,其中:

高水平国际化课程≥4学分

校级公共必修课程≥5学分

一级学科基础课6学分

专业选修课12学分

补修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研究

环节

≥15学分

教学实践1学分

联合设计、联合教学或设计竞赛1学分

发表论文1学分

开题报告1学分

中期进展报告1学分

学位论文10学分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类别

课程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季节

开课单位

备注

公共必修课程

408.602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

春/秋

马克思主义学院

≥5学分

408.6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春/秋

马克思主义学院

411.500

第一外国语(英语)

32

2

秋、春

外国语学院

一级学科基础课程

220.510

建筑设计方法论(国际水平)

16

1

建规学院

≥6学分

220.502

建筑学质性研究与定量分析

(国际水平)

16

1

建规学院

220.515

建筑理论专题(全英文)

16

1

建规学院

220.517

乡土建筑研究(国际水平)

24

1.5

建规学院

220.518

比较建筑学(全英文)

24

1.5

建规学院

220.521

数字建构理论方法与实践

(国际水平)

24

1.5

建规学院

220.650

建筑节能综述

16

1

建规学院

专业选修课程

220.503

中国建筑考古学

16

1

建规学院

≥12

学分

220.505b

地方城市与地方建筑历史

(楚国都市与建筑/汉口城市形态)

16

1

建规学院

220.523

智能建筑

16

1

建规学院

220.568

城市与建筑热环境

16

1

建规学院

220.528b

新能源建筑

32

2

建规学院

220.584

厅堂音质与视线设计

16

1

春、秋

建规学院

220.583

结构建筑学

16

1

建规学院

220.511

古建筑测绘实践

16

1

建规学院

220.513

环境心理学

16

1

建规学院

220.565

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科学与修复技术

16

1

建规学院

220.579

城市形态

16

1

建规学院

220.580

可持续建筑理论与设计方法

16

1

建规学院

220.508d

意大利历史城市与建筑设计专题(全英文国际课程)

4周

3

建规学院

自选

课程

可选本学院开设的任何硕士课程

≥3

建规学院

补修

课程

入学背景为获得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者需加修3学分建筑学专业研究生课程

建规学院

不计入

学位要

求学分

入学背景为获得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者需加修3学分建筑学专业研究生课程,并补修4学分建筑学专业本科课程

建规学院

入学背景为获得非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专业的学士学位者需加修3学分建筑学专业研究生课程,并补修8学分建筑学专业本科课程

建规学院

研究

环节

≥15学分

650.511

教学实践

1

春、秋

建规学院

必修

220.508

联合设计或者联合教学或者设计竞赛

1

春、秋

外聘教师

必修

650.501a

开题报告

1

建规学院

必修

650.502

中期进展报告(田野调查报告或文献研究报告)

1

建规学院

必修

650.504

发表论文

1

建规学院

必修

650.503

学位论文

10

建规学院

必修

注:

本培养计划课程面向全院开放

1.专题设计课程是由导师指导参加的研究型实践设计。

内容和深度须达到《硕士研究生建筑设计课程作业管理规定》的要求。

2.联合设计是指学院邀请校外教师或建筑师在学院内举办的面向研究生设计能力培养而开设的workshop或studio。

联合设计成果为设计而非论文。

联合设计成果需符合《硕士研究生建筑设计课程作业管理规定》。

联合教学是由校外教师在学院举办的理论教学。

3.设计竞赛是指国内外举办的各类建筑设计竞赛,不包括各类工程设计投标。

省级及以下级别设计竞赛需获奖才记学分。

设计竞赛提交成果需按照A3文本格式制作,包括设计竞赛信息、竞赛题目(任务书)、设计说明、竞赛提交文件、设计成果(依据A3文本格式进行制作的成果展示)、作品收录(或邮寄)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交包含以上内容的光盘(须包含竞赛时提交的高精度原始文件)。

4.设计竞赛一般由多名学生合作完成,学院对主要设计者给予学分承认。

境外举办的国际竞赛获奖,排名前4名的学生承认学分;境内全国级与省市级竞赛获奖,排名前3名的学生承认学分;全国级竞赛未获奖,排名前2名的学生承认学分;省级及以下级别设计竞赛未获奖不记学分。

设计竞赛档次评定由系教授委员会认定。

5.《意大利历史城市与建筑设计专题》课程为意、美、中联合教授组为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开设的全英文国际课程。

每年6-7月在意大利维琴察、维罗纳、威尼斯等城市现场授课。

课程由意、美、中联合教授组(3人)全天候教学,同时将邀请意大利当地教授和建筑师做专题讲座。

该课程为全英文国际课程,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英文听说能力。

课程须另收学费4000欧元(会随市场浮动),费用包括在意大利4周授课、住宿与历史城市考察的交通、门票等费用,但不包含国际机票、签证等费用。

6.教学实践为研究生培养实践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生以助教身份参加由建筑学系统一安排的教学实践活动,须完成一个主干设计课程的教学任务。

六、研究环节与学位论文

1.考核要求

(1)校级公共课程采用考试方式;

(2)学科专业课程采用考试或考查方式,具体方式由任课教师确定;

(3)论文开题前须提交不能少于45篇的文献阅读报告一份,不少于5000字(其中不少于5篇外文文献);

(4)毕业形式采用硕士学位论文审查答辩的形式。

2.文献阅读与综述

在开题报告前完成论文的选题及相关的研究准备工作,并提交相应的阶段成果,包括45篇以上文献阅读量和不少于5000字的文献综述,所阅读书籍包括不少于5篇外文原文资料,并翻译至少2篇资料的关键章节。

以上以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形式同时提交。

3.开题报告及考核

在答辩前一年开始进入开题阶段。

开题前需要检查学生是否完成所有的课程作业和课程设计、所修学分是否修满,检查合格者方可进入开题报告考核环节。

开题报告须经过系教授委员会组织的统一开题评审,通过后方可进入正式学位论文撰写阶段。

4.国内外学术报告和论文发表

硕士学位申请人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在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或是在全国性的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一篇(二级以上的学会举办的学术会议)。

5.论文盲审

在学院安排的统一盲审时间内,按学院论文盲审规定进行论文盲审。

未通过盲审的不予复议,经三个月修改后重新申请盲审,盲审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

盲审结果符合“较大修改后系内会审”的,需在答辩前按照规定时间提交修改后的论文,逾期未提交或会审未通过者,经三个月修改后重新申请盲审,盲审通过者方可参加答辩。

6.论文修改

研究生应对照论文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硕士论文修改报告书》,将评阅意见进行综合整理、分述,并说明论文的修改工作(或解释说明不修改的理由)。

该表在硕士论文正式答辩前填写完整,连同论文评阅书,提交答辩委员会,并作为论文工作的评定依据之一。

7.论文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由系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论文答辩后须将论文及时进行再次修改,并将修改后重新打印的论文与《论文修改报告书》一起存档。

其它方面按学校有关硕士学位论文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学位授予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毕业设计(学位论文)合格,通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城乡规划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专业代码:

083300,授工学博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1.系统深入地掌握城市规划理论与知识,熟悉相关学科领域发展现状及本学科领域前沿研究和发展趋势;

2.具备充分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能熟练运用城市规划、建筑学、景观规划以及跨学科的研究方法,独立地、创造性地研究城市及人居环境相关问题;

3.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独立进行国际交流,具有良好的学术视野和知识更新能力;

4.本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具有在高等学校、科研及设计机构、政府部门从事高层次城市规划教学、研究、编制、设计及管理的工作能力。

二、本学科设置如下研究方向

1.区域与城镇发展2.可持续城市规划与设计3.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4.城市规划公共政策5.绿色城市研究6.城乡景观规划研究

三、学习年限

本学科、专业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

硕博连读、直攻博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6年。

四、学分要求

博士生总学分要求≥31学分。

硕博连读研究生、直攻博研究生,需先修满城乡规划学硕士学位课程学分,再修满要求的博士阶段的课程学分。

总学分

≥31学分

修课学分

≥10学分,其中:

高水平国际化课程≥2学分

校级公共课程≥4学分

跨一级学科课≥2学分(任选)

博士专修课程4学分(必修)

任选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研究环节

≥21学分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1分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提交宣读论文1分

面向全院做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报告1分

听取≥10场学术报告并提交读后感1分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1分

发表论文1分

学位论文15分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类别

课程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季节

开课单位

备注

学位课程≥10学分

校级公共课程

408.810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36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4学分

411.800

英语论文写作

24

2

外国语学院

博士专修课程4学分(必修)

220.804a

城市规划理论与方法创新

(国际一流课程)

16

1

建规学院

≥4学分

220.809a

可持续城市设计研究

(全英语课程)

16

1

建规学院

220.815

文化遗产保护

(国际一流课程)

16

1

建规学院

220.814

城市空间管理研究

16

1

建规学院

跨一级学科课程

可选修硕士生课程

≥2学分

非学位课

补修课程

城乡规划学科学硕士专业学位课程

本科和硕士为非规划类专业的学生补修3门,不计学分

研究

环节

650.801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

1

建规学院

650.802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提交宣读论文(博)

1

650.806

面向全院做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报告

1

650.807

听取≥10场学术报告并提交读后感

1

650.803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1

650.804

发表论文

1

650.805

学位论文

15

六、本学科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提出的具体要求

1.选修课程的要求和说明

(1)对跨一级学科课程的限定

跨一级学科课程指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外的研究生课程,必须跟班听课并同堂参加考试;所选的跨一级学科课程不得与硕士期间所修的课程相同。

(2)补修课程的要求和说明

本科和硕士为非规划专业的学生需补修3门城乡规划学科学硕士一级、二级学科专业课程,按要求存档,不计学分。

(3)硕博连读生研究生

修课顺序:

需先修满硕士学位课程学分,再修满要求的博士阶段的课程学分。

硕士阶段的其他考评条件和毕业要求同硕士培养方案。

(4)直攻博研究生

学分要求同硕博连读的研究生。

同时在第2学年结束前需在公开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要求同科学学位硕士研究培养方案,博士论文答辩前需另外再发表3篇文章,要求详见《建规学院博士生、硕士生发表学术论文和参加学术会议规定》。

其他考评条件和毕业要求同已获硕士学位博士生的培养方案。

2.培养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

(1)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组成以博士生导师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和考核工作;

(2)中期考核

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第二学年结束前完成,同时由导师对学生课程学习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决定是否可以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3)文献阅读与综述

文献阅读与综述提交相应的阶段成果,包括45篇以上文献阅读量和不少于10000字的文献综述,所阅读书籍包括不少于15篇外文原文资料,并翻译至少5篇资料的关键章节。

(4)专题研讨课

专题研讨课是培养博士生综合能力和进入本学科前沿的重要环节,博士生应在导师确定的专题领域,查阅国内外最新文献资料,撰写专题研讨报告,并在本院公开做学术报告(在学院贴海报)。

每个学生在博士论文答辩前必须完成2次,并提交报告题目、时间、地点及报告内容,由指导教师签字认可。

(5)博士论文选题报告

博士论文选题报告应通过由指导老师组织的3位以上老师参加的答辩小组答辩,通过开题得1学分。

选题报告应包括的内容为:

①课题的来源、意义;

②课题的国内外研究概况及发展趋势;

③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方案;

④理论与实践方面预计的创造性成果;

⑤预期成果;

⑥主要参考文献。

(6)论文中期报告

博士生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正文前,要向博士生指导小组或有关学者、专家报告研究工作成果,听取质疑与商讨改进意见,待创造性研究成果获得认同后,方可撰写学位论文正文。

(7)学术论文发表

详见《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博士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3.论文答辩管理

(1)预答辩

博士生完成博士论文,送指导教师审定后,须通过由指导教师组织的3位老师参加的论文预答辩。

预答辩通过后,方可送校外专家盲审。

(2)博士论文盲审

博士生完成博士论文并通过论文预答辩后,须经过3名校外专家盲审。

盲审通过后,方可申请博士论文正式答辩资格。

详见《建规学院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制度细则》。

(3)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和资格审查

博士论文资格审查由指导教师、博士生指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教务科负责进行。

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的基本条件:

①修完所规定的课程学分;

②完成论文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

③完成论文中期报告;

④在刊物或会议上发表规定数量的论文;

⑤面向全院做1次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报告;

⑥提交参加校内外学术报告的听课笔记10篇;(详细报告人、题目、时间、地点及不少于500字的心得。

⑦完成博士论文的撰写;

⑧通过博士预答辩和校外专家盲审。

(4)论文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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