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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督导办法

精准扶贫督导办法

【篇一:

国务院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

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

2013?

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件)关于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逐步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为科学扶贫奠定坚实基础。

精准识别是指通过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检核查、信息录入等步骤,将贫困户和贫困村有效识别出来,并建档立卡。

精准帮扶是指对识别出来的贫困户和贫困村,深入分析致贫原因,落实帮扶责任人,逐村逐户制定帮扶计划,集中力量予以扶持。

精准管理是指对扶贫对象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

建立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时反映帮扶情况,实现扶贫对象的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精准考核是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识别、帮扶、管理的成效,以及对贫困县开展扶贫工作情况的量化考核,奖优罚劣,保证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二、重点工作

(一)建档立卡与信息化建设

(1)建档立卡。

国务院扶贫办制定《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明确贫困户、贫困村识别标准、方法和程序,负责省级相关人员培训、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各省(区、市)根据国家统计局确定的分省(区、市)和分片区贫困人口规模,按照《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中确定的贫困人口、贫困村规模分解和控制办法,负责将贫困人口、贫困村规模逐级向下分解到村到户,并负责市县两级相关人员培训、专项督查等工作;县负责贫困户、贫困村确定,并组织乡(镇)村两级做好建档立卡工作。

2014年10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工作,相关数据录入电脑,联网运行,并实现动态管理,每年更新。

(2)信息化建设。

国务院扶贫办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制订标准规范,整合

办内原有信息系统,建设统一的应用软件系统。

各省(区、市)、市(区)、县(区)负责设备购置、人员配备、数据采集和更新等工作。

通过信息化建设,引导各项资源向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配置,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此项工作2014年12月底前完成,以后逐步升级完善。

(二)建立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

(3)各省(区、市)普遍建立干部驻村工作制度,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帮扶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并建立驻村帮扶工作队、贫困户帮扶责任人数据库。

此项工作由各省(区、市)负责,2014年6月底前派驻到位。

(4)做好干部选派工作。

各省(区、市)要充分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参与驻村帮扶工作,选派有较高政治素质、能力较强、特别是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工作,并明确职责分工、帮扶项目、考核办法和问责制度等。

(5)落实帮扶责任。

驻村工作队负责协助村两委摸清贫困底数,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协调帮扶资源,统筹安排使用帮扶资金,监督帮扶项目实施,帮助贫困户、贫困村脱贫致富,不脱贫、不脱钩;协助基层组织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参与各项扶贫开发工作。

(6)建立健全帮扶制度。

各省(区、市)建立健全驻村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考核、激励、保障等制度,充分调动驻村干部的积极性,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提拔重用,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实行退出和问责。

加强驻村工作队的规范管理,实现驻村干部帮扶长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培育扶贫开发品牌项目

各省(区、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大力培育行得通、能管用的扶贫品牌。

(7)雨露计划。

各省(区、市)扶贫和财政部门会同教育、人社等部门,完善雨露计划实施政策和规划,对参加中高职教育或两年及以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家庭发放生活补助,提供扶贫贴息贷款支持,提升贫困户新成长劳动力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稳就业、拔穷根,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继续做好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村适用技能培训和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

(8)扶贫小额信贷。

各省(区、市)扶贫、财政和金融部门负责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对没有外出就业、有一定技能又有创业意愿的贫困户发放小额信贷贴息贷款,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帮助“换穷业”。

提高瞄准性,加强监管,真正惠及贫困户。

(9)易地扶贫搬迁。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局)与扶贫部门共同负责制定规划和计划,对不具备生存发展条件、就地脱贫成本高、难度大的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结合新型城镇化中解决“三个1亿人”问题,使这部分贫困群众彻底“挪穷窝”。

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要充分尊重搬迁户的意愿,并着力解决好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社会融入等问题。

(四)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10)各省(区、市)扶贫部门要将扶贫措施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紧密衔接,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培育扶贫开发品牌项目的同时,继续做好整村推进、互助资金、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等专项扶贫工作。

(11)各行业部门,要重点围绕落实25号文件,组织实施好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农村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扶贫、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建设、贫困村信息化“十项重点工作”。

各行业部门按照25号文件要求,制定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精准性、有效性

(12)搭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

国务院扶贫办统筹

【篇二:

精准扶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精准扶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精准扶贫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把精准扶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同步小康战略的稳步推进,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指的精准扶贫工作,是指各级党多政府通过政策、资金、物资、智力、服务等方式,帮助扶贫殊石象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的活动。

本暂行办法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各级党组织、部门(单位)及其党员、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暂行办法追究责任。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下列单位和人员:

(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

(二)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

(三)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含村居两委成员);

(五)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精准扶贫工作责任追究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权责一致、惩教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追究的情形

第五条在建档立卡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未及时召开会议或下发文件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的;

(二)建档立卡统计数据信息不准确或不详实的;

(三)识别的贫困户不符合标准或掌握信息不全面的;

(四)识别贫困户程序不规范,申请(推荐)、评议、审查公示、审核公示、审定程序不到位,或未进行公示、公告,造成不该纳入建档立卡对象而纳入或该纳入建档立卡对象而未纳入的;

(五)对群众举报不复核,造成情况失实,或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上报虚假材料的;

(六)滥用职权,优亲厚友的;为精准扶贫擅自拆户、分户,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未建立健全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完善贫困村、

贫困户档案信息的;

(八)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

第六条在规划、措施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天制定本行政区域精准扶贫规划的,或规划脱离区域实际情况的,或与全县的整体规划和产业发展严重背离的;

(二)未晴准对接贫困群众现实需求,准确对应到扶持生产和就业一批、移民搬迁一批、医疗救助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灾后重建一批“五个一批”中,或天对具有多项致贫原因的贫困对象,实行“五个一批”政策叠加扶持的;

(三)未逐村逐户量身定制扶贫规划,或扶贫规划简单粗糙、不切合实际,不能使贫困户真正脱贫的;

(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选址不科学,搬迁规模不合理,不

符合群众意愿的;

(五)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科技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建设不力的;

(六)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

第七条在项目管理过程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在项目曰报方面,不依据农村精准扶贫规划和扶贫对象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编制项目;项目申报程序不规范,天经过充分论证;虚构或伪造项目的。

(二)在勘察设计方面,没有勘察设计资质而从事应进行

专业勘察设计的;勘察设计不能满足施工需要,致使边施工边设计的;勘察设计成果资料不向项目业主提交的。

(三)在招投标方面,依法依规应当实行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而不招标、不比选、不履行政府采购的;不依法依规核准招标和采购范围、方式、组织形式的;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施工单位采取违规变更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等方式转包、分包、挂靠而不予制止或有效纠正的;项目业主、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相互串通的;不按招标、一比选、政府采购确定的内容签订合同的;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的;设计和施工变更不按规定程序报批的。

(四)在施工组织管理方面,弄虚作假骗取增加投入的;未按规定严格审查施工设计而批准施工许可的;未按设计施工二而造成工程质量重大偏差的;发现安全生产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五)在项目验收方面,未按规定及时交付验收、工程决算、竣工结算的;验收责任人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的;未妥善保管项目档案资料而造成缺失、损毁的。

(六)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

第八条在资金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滞留、截留、挪用、挤占和套取精准扶贫资金的;

(二)未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户,确保专款专用、封

闭运行的;

(三)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合规、报账手续完备,天及时拨付资金的;对报账要素不全、手续不完备的扶贫项目予以报账或拨付资金的;

(四)提供不完整、虚假和无效的报账凭证的;

(五)扶贫资金管理不到位、天有效落实绩效评价制度的;

(六)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

第九条在驻村帮扶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应选派而天选派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

(二)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人存在挂名等形式主义,工-作履职不到位的;丫节(三)驻村“第一书记”有下列情形的:

_二1.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履行“第一书记”职责不到

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2.任职期间与选派单位工作天完全脱钩,挂名不出征,每月在村时间低于15天的;

3.不服从驻村所在乡镇党委日常管理的;

4.到村任职期间,天将党组织关系转入任职村的;

5.工作不在状态,效率低下或执行不力,贻误工作的;

6.执行上级决策搞变通,欺上瞒下,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的;

7.任职期间,天按规定完成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对扶贫攻

坚谋划不力,履职不到位的;

8.指导和协助村“两委”开展工作不力,推诱扯皮,拉帮结

派,影响村“两委”班子团结和谐的;

9.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贪赃枉法,谋取私利,损害群众利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

10.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强令或授意实施违纪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其他重大事件的;

11.对群众信访、突发事件等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12.发扬民主不充分,搞“一言堂”,随意表态,擅自决策,导致群众利益受到损害,影响恶劣的;

森13.民主测评满意度低,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14.其他需要问责情形的。

(四)挂联单位不重视挂联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未达到一月到贫困村一次研究工作的;

(五)乡镇党委、政府重视不够,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未挂联贫困村的,驻村干部工作不力的;

(六)乡镇、村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实现脱贫“销号”的;

(七)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

第三章责任追究的处理

第十条追究党组织和单位责任的,由该单位的上级党组织、上级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者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调查和处理;追究个人责任的,由同级党组织、任免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依法调查和处理。

(一)直接责任,指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点责,对造成的损失或后果起决定性作用而应负的责任;

(二)主要领导责任,指在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

【篇三:

杨成堂带队督查精准扶贫工作汇报材料(定稿)】

靖远县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汇报

中共靖远县委靖远县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8日)

在全省上下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关键时期,今天,杨主任一行来我县督查指导精准扶贫工作,这是对我们工作的促进鞭策和鼓励支持。

在此,我代表靖远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向杨主任一行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靖远县情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做以简要介绍,对靖远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重点及建议做以简要汇报:

一、靖远县县情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靖远县位于黄河上游,甘肃省中东部,属国家六盘山片区扶贫攻坚重点县。

全县总面积5809.4平方公里,现辖18个乡镇、174个行政村、10个社区,总人口4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2.3万人。

全县由沿黄自流灌区、高扬程提灌区和干旱半干旱山区三大自然区域构成。

目前全县有88个贫困村、2.28万贫困户、9.72万贫困人口,贫困面为22.14%。

近年来,靖远县立足县域实际,抢抓机遇,开拓进取,深入实施“项目带动”、“产业富民”、“工业强县”战略,在产业培育上,大力培育发展蔬菜、畜禽、林果三大特色产业,蔬菜种植面

积达到45.77万亩,羊只饲养量达到120万只,枸杞、籽瓜种植面积分别达到12.41万亩、12.8万亩,靖远已发展成为全国蔬菜产业发展重点县和全省蔬菜、畜禽、林果生产大县;在打造发展平台上,全力打造刘川工业园、银三角中小工业园、金三角生态农业科技创业园三大园区,三大园区已累计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亿元,入驻企业达到41家,已成为我县承接产业转移和发展壮大工业的重要基地;在改善发展条件上,深入实施“3341”项目工程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大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县域发展环境,“十二五”以来,共组织实施重点项目584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元,实现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今年1-7月份,全县完成生产总值元,同比增长7.6%;固定资产投资元,同比增长6.5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元,增长9.6%;工业增加值元,增长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元,下降14.3%;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8402元,增长9.84%;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17元,增长10%。

二、精准扶贫工作思路及开展情况

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面对贫困面积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县情实际,我们紧密结合中央、省市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研究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精准扶贫工作的总体思路为: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准扶贫战略部署和会议精神,坚持把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扶贫开发作为最大任务,融合推进“1236”扶贫攻坚和“双联”行动,把握“两个节点”目标任

务,聚焦“六个精准”总体要求,紧盯“1+17”方案落地,围绕“三大区域”合力攻坚,坚持政策向扶贫倾斜,资金向扶贫聚集,项目向扶贫靠拢,纵深推进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确保年均实现生产总值增长8.5%以上,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4%以上,年脱贫人口1.9万人以上,力争到2018年底实现全县整体脱贫、2020年同步建成全面小康。

围绕这一思路和目标任务,我们重点抓了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强责任、抓落实。

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会议之后,我县立即行动,迅速部署,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全县的最大任务,第一时间召开了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和精准扶贫推进会,传达学习了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会议精神,对全县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积极研究制定了全县“1+18+2”精准扶贫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了精准扶贫工作任务、着力重点和具体措施。

为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顺利推进,我县把领导带头作为推进工作的关键所在,按照党政领导要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扶贫攻坚上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扶贫开发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制度和领导干部精准扶贫联系点制度,每1名县级领导干部联系1个乡镇,包抓2个贫困村和6个贫困户;从乡镇和县直部门抽调10名年轻干部专职从事精准扶贫工作的协调和落实工作;在18个乡镇成立了扶贫工作站,形成了强有力的精准

扶贫组织体系。

二是扎实建档立卡,保证对象底数清、措施准。

坚持把建档立卡作为精准扶贫的基础性工作,大力推行挂图作战、挂账销号,按照贫困人口集中分布特点及地域因素,在全县划分出南部、东部、北部、中部4个特困片带,作为全县扶贫攻坚的主战场,进一步明确了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目标。

坚持统一识别标准、统一数据口径,规范识别流程,健全档案资料,完善帮扶措施,动态掌握基本信息,推行实名制管理,全县共核实扶贫对象2.28万户、9.72万人,切实做到底数清、问题清、任务清、对策清、责任清。

认真开展建档立卡、调查摸底“回头看”工作,对省市制定印发的贫困村、贫困户各类卡表册进行了规范完善,制定了《靖远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督查方案》、《靖远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已经省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转发。

县四大班子负责对全县88个贫困村及86个一般村建档立卡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组织各乡镇对建档立卡工作进行了现场观摩交流学习,有力促进了全县建档立卡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三是突出基础支撑,改善条件换穷貌、促发展。

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改善基础的重要途径和“换穷貌”的先决条件,以路、水、电、房等为重点,着力改善贫困乡村基础条件。

农村道路方面,抢抓全省“6873”交通突破行动重大机遇,大力实施建制村通畅、农村路网改善工程。

目前,274.1公里农村通畅工程已全

部开工建设,年底可全面完成,农村通畅率将达到58%,实现15个贫困村通沥青(水泥)路;糜三公路改扩建工程、平堡黄河大桥等正在加紧建设。

农田水利方面,投资亿元的双永供水工程建成通水,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县北部双龙、兴隆、永新3乡21个村125个社3.5万人和3.4万头(只)大小牲畜饮水问题,并发展高效农田5.8万亩;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20处,预计10月底将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可解决3.8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实施土地整理项目9个,开工建设3个,已开发整理土地1000亩。

农村电网方面,投入万元,石门安韦、五合贾寨柯等14个贫困村农网改造工程正在有序推进。

安居住房方面,1000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全部开工建设,并对农村无力建房的五保户、特困家庭实行万元的差异化补助;五合白塔、兴隆腰站、刘川来窑等5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有序实施,已建成安臵房721套,入住147户;岷县、漳县灾后重建异地安臵工程基本完工,安臵移民1690户、7713人。

环境整治方面,整合资金万元,5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有序实施;加大造林绿化力度,新增造林绿化面积8万亩,完成村庄绿化工程30个村850户9000亩。

四是聚焦产业扶贫,发展产业促增收、脱穷帽。

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主攻方向和着力重点,今年3月份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2015-2017年)》,大力推行“五定五有”产业精准扶贫模式,围绕“龙头带动、协会引导、基地推动、订单管理、入股分红、电商对接”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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